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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远古的召唤

蔡维忠

不绝的血脉

“我是印第安人。”辛迪亚告诉我。

“真的吗?”我原以为她是黑人,因为她肤色黑。

“你看,我们印第安人颧骨很高。”

辛迪亚是护工,来我家照料老人。她年龄在五十开外,肤色偏黑,个子高挑,披着披肩,颇有气质,非常健谈。经她指点,我透过肤色注意到,她的脸比较扁平,颧骨比较高,具有典型的印第安人脸型。

辛迪亚生于阿拉巴马州加兹登市。父亲阿维是南方黑脚人(Blackfoot)。黑脚人原指住在美国西北蒙塔拿州和接壤的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印第安人,他们因为穿黑鞋而得名。南方的黑脚人却是印第安人和黑人混合的后代,和北方的黑脚人没有关系,只是从他们那儿借了个带黑字的印第安名字。阿维这辈子最大的成就是建了个庞大的家。他娶了一个妻子,和她生下十八个子女(包括三对双胞胎),还和几个女人生了二十多个子女。阿维的后代已经传到了曾孙玄孙辈,人数上千。他这个家族可不是一般的大了。

辛迪亚的母亲酷丽是切罗基(Cherokee)人。切罗基是美国最大的印第安部落,现有三十多万正式成员,另有八十多万人自称祖上是切罗基人。酷丽漂亮单纯,因为漂亮受到不少男人的青睐,因为单纯而与他们坠入情网,生下了十二个子女,其中辛迪亚和妹妹是与阿维所生。算来辛迪亚共有五十几个兄弟姐妹。

听了关于她家族的介绍,我对阿维产生了兴趣。于是和辛迪亚有如下的对话:

“你父亲一定很帅,才会迷倒不少女人吧?”

“我懂事后就没有见过他,但是从相片上看,他长相一般。”她从手机里调出一张父亲的照片。

“他长得不错么,天庭饱满,眼睛好大好亮。”

“我不觉得他好看,但是确实有很多女人喜欢他。”

“你觉得父亲是怎么样的人?”

“他是个男妓。”辛迪亚出口惊人。

“男妓?”

“对,女人和他上床,还付给他钱。”辛迪亚的眼角飘过一丝不屑。

这种家丑怎么可以外扬?我要求她澄清一下,阿维是不是专靠拿女人的钱过日子。辛迪亚认为大概不是,他应当有个警察之类的工作。但她坚持认为,拿了女人的钱便是男妓。

“你对他不太尊敬。”

“他生了我,但没有养我。他还乱伦。”辛迪亚爆出个更大的丑闻。

“乱伦?”

“你看过电影《中国城》吧?女主角不知道怎么确定和女儿的关系,先说她是我女儿,又说她是我妹妹。这就是乱伦的结果。”(《中国城》我看过,是一部1974年的美国电影,记得主要情节与华人关系不大。)

“你父亲和谁乱伦?”

“他和我姐姐生了个小孩。”

“你父亲和你姐姐是父女关系?”

“不是,姐姐是母亲和另一个男人生的。”

“姐姐不是父亲的女儿,那不算乱伦。”

“但和乱伦差不多。母亲把姐姐这个女儿当成自己的女儿养,她既是我的侄女,又是我的妹妹,跟《中国城》里的情形差不多。”

“你怎么看待这种事?”

“它是耻辱。”辛迪亚的神情颇为严肃。

看来这个生她不养她的父亲在她心目中很没有地位。

“既然你把父亲说成是男妓和乱伦的人,我想你和那些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的感情一定很疏远,不会和他们来往吧?”

“正相反。我们每年几百人聚在一起,欢聚一堂。”

“你们在一起干什么?”

“他们告诉我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啊。他们告诉我,我小时候到过父亲的家,我一点都记不起来。”

“你为什么要和他们聚会?”

“因为他们都是我的兄弟姐妹,我的家人。他们的模样和我一样,我们脸上都有高高的颧骨,我们都流淌着同样的血液,我们是同族的人。”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道理,那个播种的人即使是人渣,他撒下的种子也没错,种子不必为播种人负罪。印第安人曾是美洲大地的主人,可现在人数少得可怜。没有数量还谈什么种族延续和文化传播!也许,将人数增加便是对它最大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阿维只须播种便是大功臣了。这些种子繁衍传播,已经散布到了美国的许多州,西至加州,东至纽约,南至加勒比海,为种族的延续做出应有的贡献。其中一颗是辛迪亚,飘到千里外的纽约长岛,坐在我的客厅里。

她坐在我的客厅里,身后的玻璃窗外有一棵朱槿在秋风中摇曳。夏花已退,秋实渐熟,明年将会有一大批新苗从地下长出。院子里种了多种树,松、柏、枫、榉、橡等大树,种下一棵长成一棵,只有朱槿是例外,正拼命地繁殖后代。这棵朱槿树下已经长出许多小朱槿。从朱槿的角度看,这是生命力的体现。现在,它的生命力正在秋风中张扬。

灵魂的召唤

我在长岛居住了二十多年,知道长岛留下不少印第安人的踪迹,特别是以印第安名命名的机构和地方。我家附近的小学叫作帕曼诺(Paumanok)小学——印第安人把长岛叫巴曼诺,意为“奉献的土地”。我在曼哈塞(Manhasset)镇工作过,曼哈塞是一个长岛印第安部落的名称。秋天去马萨匹克(Massapequa)保护区看红叶,马萨匹克是另一个印第安部落的名称。不过,当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仗在长岛打响时,岛上的印第安人已经所剩无多了。他们的一部分在冲突中被欧洲殖民者打死,大部分则被欧洲人所带来的疾病夺去生命,剩下的基本上被挤出他们祖祖辈辈定居的巴曼诺。我以为长岛再也没有印第安人了。

长岛还有印第安人,辛迪亚告诉我。她来到长岛后便与印第安人取得联系,特别是辛奈克(Shinnecock)部落。辛奈克部落位于长岛东南部,现有人数约为一千四百人。看来,这个部落缺少阿维那样的人,还无法壮大起来。尽管如此,它拥有自己的领地,并且于2010年取得联邦政府承认,成为印第安国(Indian Nation)。之所以叫作印第安国,是因为它拥有某种政府的地位,拥有一定的独立性,联邦政府或地方政府是不可以插手它的一些部落内部事务的。例如,治安属于部落内部事务,外面的警察必须受到邀请才可以进去协助处理。当然,这个印第安国的规模极小,平时就称为部落了。

欧洲人到来以后,北美各部落的印第安人的人数一减再减,地盘一压再压,不同部落的人被不幸的命运挤压到一块儿,互相融合。社会发达以后,他们又借着现代交通工具分散到美国各地,进一步和其他部落的人接触。彼此陌生的印第安人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跟自己一样的颧骨,知道他们身上流淌着同样的血液。

“你的父母都不是辛奈克人,几百年前,你的祖先大概也不知道长岛有辛奈克部落吧?”

“对。”

“你也不会讲他们的语言吧?”

“不会。他们很多人也不会讲自己的语言了,我们用英语交流。”辛迪亚一脸坦然,显然不觉得他们必须讲同族的语言。

“那么,你为什么要参加他们的活动?”

“因为我们是同样的人,我们有共同的文化。”

“你们的共同文化是什么?”

“舞蹈。舞蹈从古代流传下来,流传在各个部落。我们跳同样的舞!”辛迪亚耸起颧骨,眼中放出光芒。

中国人有共同的文化,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语言。这个道理在印第安人身上显然不适用。印第安人有共同的文化,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舞蹈。我第一次听到,印第安人是这样看待文化。

辛迪亚刚参加了长岛辛奈克部落在九月份举行的刨瓦节(Powwow),参加了跳舞。刨瓦节大概起源于中西部平原的奥马哈(Omaha)部落,他们以粗犷而不失华丽的舞蹈庆祝战斗结束,展示战士的勇敢和自豪。刨瓦节后来传至全美的印第安部落,成为全美印第安人的共同庆祝活动。

她从手机里打开视频,让我观看刨瓦节节目。来自全美各地乃至墨西哥的印第安部落代表,身着各式传统服装,一队接着一队依次入场。他们踏着四拍节奏的舞步,一脚踩两步,然后再换另一脚踩两步。这种基本节奏演绎出各种行进式舞步,小伙前后跳跃而充满阳刚之气,姑娘上下弹跳而不失亭亭玉立,妇女轻盈曼舞而保持优雅,领队的长者气定神闲,仍然一边踏步一边律动。

在各种舞蹈中,大概数华丽羽衣舞(fancydance)最引人注目了。健壮的男子身穿色彩鲜艳的服装,头戴刺猬针毛头饰,背上和后腰各系一大型鹰羽扇,各种服饰有许多彩带垂伸。随着快速的节奏,舞者们激活身上每一块肌肉,同时抖动、跳跃、旋转,扇动背后的大鹰羽,带动身上几十条彩带随之飞扬,身影如遍野鲜花不断更替,色彩如一天彩霞随风云闪烁。那种抖动,是挤压后迸发出来的爆破;那种跳跃,是将小舞台当成大原野来驰骋;那种旋转,是把生命抛给天地,将天地裹入生命;那种舞蹈,是无穷活力的体现。

“舞者们在圆形的舞台上表演,圆形有什么意义吗?”

“在我们的传统里,生命无始无终,舞台的圆形也无始无终,它是生命的体现。”

“舞蹈的哪一部分最关键?”

“最关键的地方不在舞蹈本身,而在鼓声。”

“愿闻其详。”

“舞者得随时听从鼓声的指挥。鼓声停了,他们得随时摆出造型,即使是一脚还在空中。鼓声控制节奏,使舞蹈的节奏和血液的脉搏合拍。听鼓声就如听灵魂的召唤。”

鼓声从一面鼓发出来,击鼓者却有五六个人,可见击鼓之重要。我听了真有种感觉,鼓声不但使舞蹈的节奏和血液的脉搏合拍,恐怕还使远古的节奏和大地的旋律合拍呢。我想,进入这境界,便是将生命融入某种大背景、大本源了。

既然鼓声是关键,那么那伴随鼓声的歌声也不可忽视了。我开始回味歌声,它不像莺歌而如雁叫,在广阔的空中回荡。歌是鼓手们唱的,它不优美,它也不可以优美。只有这样带有几分野性的歌声才配得起那鼓声和舞蹈吧。

永恒的根

辛迪亚年纪很小时随母亲离开阿拉巴马来到纽约,住在布鲁克林区一个比较贫困的地方,念到高一便辍学了。那地方毒品泛滥,她难免受到影响,曾经因为涉及贩卖毒品被抓。以这样的成长环境和教育程度,可以想象她的一生常常陷入困境。不过,她挺过来了,还把五个子女养大成人。她认为没有迈不过去的坎。

“是什么让你在困境中坚持下去?”

“是上帝的支持。”

“你怎么理解上帝?”

“小时候,我觉得上帝是惩罚人的神,母亲常拿上帝来吓唬我,说我如果调皮,会受到惩罚。长大后,我懂得上帝是赐恩的神。”

“上帝给你什么恩赐?”

“上帝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来帮我。例如,有一次,工资还没有发下来,我没钱给汽车加油,出不了门。这时,有个朋友主动提出来和我合用车,由她出钱加油,这样我就可以开车出门了。她就是上帝派来的。又如,最近在找这份护工工作时,我很担心因为过去犯法的事被拒绝。但是雇主既往不咎,很爽快地雇了我。这都是上帝的安排。”

凡是人做的好事,都是上帝让做的,这是基督教徒的感恩情结。从这点看,辛迪亚心中的上帝和欧洲人的上帝没有区别,她是个典型的基督教徒。

她在网络地图上指给我看辛奈克部落在长岛的领地,特别指着辛奈克长老教会教堂。

“你和辛奈克人都接受了欧洲人的上帝了?”

“上帝是什么?上帝是统领我们人类的力量,欧洲人有他们的理解,我们有我们的理解,大同小异。月亮、星星、大海、山川、风雨,还有我们人类,互相呼应,都在它统领之下,形成一体。这就是上帝,在欧洲人到达以前,我们的祖先就知道它是造物者。”

辛迪亚心中的这个上帝,可就带有强烈的传统色彩了。据我所知,欧洲人的上帝嫉妒心特强,绝对容不得信徒信其他神。将印第安人的造物者等同于和亚伯拉罕立下契约的上帝,典型的基督教徒是不会答应的。从这点看,辛迪亚身上多少带上些异教徒的色彩。

“长老会原是欧洲人的教会。你怎么看待欧洲人?”

“他们夺走了我们的土地。”

“现在你还怨恨吗?”

“有时候会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在大街上冲着路人发泄一番。”

“你发泄过吗?”

“没有。我们都是现代人了,过着现代人的生活,懂得现代人的规则。我是个护工,照顾各种各样的老弱病人,我尽量把工作做好,就像其他人一样。”

辛迪亚在我面前真的咬牙切齿一阵,旋即恢复平静。她这一辈子确实不容易,我想她不时会显露出对命运的抗拒,想要脱离命运的轨迹。

想要改变命运,还是得靠一步一个脚印来实现。下一个脚步是取得高中毕业证。成年后她曾企图补读高中,最终因为数学差八分不及格而功亏一篑。现在,她年过半百,第二次冲刺,希望能克服数学这道拦路虎而拿下高中毕业证。她说其他科目的成绩都没有问题。这个我信,我从她的言谈中知道她的人文水准蛮不错,达到甚至超过高中水平。取得高中毕业证后,她想从事服装设计。我觉得她在穿着方面蛮有审美水准:她戴的一对耳环,见大方;她披的一件披肩,见气派。

“我很佩服你的勇气。你觉得这是现代人对生活应有的态度吗?”

“是的。我是个现代人,别人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

“所以你要和别人一样?”

“是,但不完全是。我在内心深处和别人不一样。”

“怎样不一样?”

“我的根不一样,我是印第安人。”

我想,她如果从事服装设计,会在披肩上画个鹰。她说过,在印第安人传统里,鹰是神圣的,但她还不懂得其中奥秘。我想象,披肩被风吹起,鹰在风中飞扬,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去遥远的地方为她摄取某种信息。那是远古的祖先特意为她留下的密码,别人无法知晓,只留给她破解。

责任编辑:鲍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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