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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暮色(1)

序幕

我从未过多地去想我将如何死去,虽然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有足够的理由去思考这个问题,但就算我想过,我也万万想不到,死亡将如此地降临。

我屏息静气地望着房间的另一头,远远地凝视着猎人那深邃的眼眸,而他则以愉快的目光回应我。

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死法,死在别人——我所钟爱的人的家里,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这应该算是死得其所。

我知道,如果我没有来福克斯的话,此刻也就不必面对死亡,但是,尽管我害怕,也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当生活给了你一个远远超过你期望的美梦,那么,当这一切结束时,也就没有理由再去伤心。

猎人带着友好的微笑,从容不迫地向我走来——来了却我的生命。

初见

妈妈开车送我去的机场,一路上车窗都敞开着。凤凰城[1]当天的气温是七十五华氏度[2],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我穿着自己最喜欢的那件无袖网眼白色蕾丝衬衣,手上拎着一件派克式外套[3]。我之所以穿这件衬衫,是用它来跟凤凰城作别的。

在华盛顿州西北的奥林匹克半岛上,有一座名叫福克斯[4]的小镇,那里几乎常年笼罩着乌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上的雨水比美利坚的任何地方都要多,妈妈就是从这个小镇那阴郁而又无处躲藏的阴影之下带着我逃出来的,当时我才几个月大。就是这个小镇,我每年夏天都不得不去待上一个月,直到我年满十四岁。就是在那一年,我终于拿定主意不再去那里,结果最近这三个夏天,爸爸查理只好带我去加利福尼亚度假,在那里过上两个星期。

我这次自我流放的目的地就是福克斯——采取这次行动令我恐惧不已。我憎恶福克斯。

我喜爱凤凰城。我喜爱阳光,喜爱酷热。我喜欢这座活力四射、杂乱无章、不断扩张的大城市。

“贝拉,”上飞机之前,妈妈对我说,这话她已经说了九百九十九遍了,“你没有必要这样做。”

我长得像我妈妈,但她头发较短,而且脸上带有笑纹。看着她那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我内心顿时感到一阵疼痛。我怎么可以撇下我可爱、古怪、率性的母亲,让她独自一人去生活呢?当然,眼下她有菲尔,账单会有人去付,冰箱里会有吃的,汽车没油了会有人去加,迷了路也有人可求,但还是……

“我真的想去。”我撒了个谎。我一直都不太会说谎话,不过这个谎话最近一直在说,最后连自己都深信不疑了。

“代我向查理问好。”

“我会的。”

“我很快就会来看你的,”她坚持道,“你想回家的话,随时都可以回——你说一声需要我,我马上就会回来。”

不过,从她眼中我能看出,这样的诺言会让她作出怎样的牺牲。

“别为我操心,”我劝她,“一切都会很好的。我爱你,妈妈。”

她紧紧地搂了我一会儿,然后等我登上了飞机,她才离开。

从凤凰城到西雅图要飞四个小时,然后在西雅图换乘小飞机往北飞一个小时到天使港,再南下开一个小时的车就到福克斯了。坐飞机我倒不怕,不过,跟查理在车上相处的那一个小时却令我有些担心。

查理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从头到尾都非常不错。我第一次来跟他一起长住,他似乎真的很高兴。他已经为我在高中注册了,还打算帮我弄辆车。

但是跟查理在一起肯定会很别扭。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我们都不是那种很啰唆的人,何况,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我明白,他被我的决定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就像我妈妈在我面前那样,我不喜欢福克斯,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掩饰过。

飞机在天使港着陆时,天空正在下着雨。我没有把它看做某种征兆——下雨在福克斯是不可避免的。我已经跟太阳说过再见了。

查理开着巡逻车来接我,这也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查理·斯旺是福克斯善良人民的斯旺警长。尽管手头不宽裕,但我还是想买辆车,主要就是因为我不想让一辆顶上有红蓝灯的警车拉着我满街跑。因为在造成交通不畅方面,警察比谁都难辞其咎。

我晃晃悠悠地下了飞机以后,查理笨拙地用单手拥抱了我一下。

“见到你很高兴,贝儿[5],”他不假思索地伸手稳住了我,笑着说,“你变化不大嘛。蕾妮好吗?”

“妈妈还好。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爸爸。”他们不让我当着他的面直呼其名,叫他查理。

我只有几个袋子。我在亚利桑那州穿的衣服,在华盛顿州大都太单薄了。我和妈妈已经把我们的钱凑起来,给我新添了冬天穿的衣服了,但还是没多少。巡逻车的后备厢轻轻松松就全装下了。

“我弄到了一辆适合你开的好车,真的很便宜。”我们系好安全带后,他说。

“什么样的车?”他放着简简单单的“好车”不说,偏说“适合你开的好车”,这让我起了疑心。

“噢,实际上是一辆卡车,一辆雪佛兰。”

“在哪儿弄的?”

“你记不记得住在拉普西[6]的比利·布莱克?”拉普西是太平洋岸边的一个很小的印第安人保留区。

“不记得了。”

“以前夏天他常常跟我们一块儿去钓鱼。”查理提示道。

难怪我不记得了。不让痛苦、多余的东西进入我的记忆,这是我的拿手好戏。

“现在他坐轮椅了,”见我没反应,查理继续说道,“所以开不了车了,他主动提出来要便宜卖给我。”

“哪年的车?”从他脸上表情的变化,我看得出这是个他不希望我问的问题。

“哦,比利已经在发动机上下了大力气了——才几年的车,真的。”

我希望他别太小瞧我了,以为我这么轻易就可以打发:“他什么时候买的?”

“一九八四年买的,我想是。”

“他是买的新车吗?”

“哦,不是新车。我想是一九六五年以前的新车——最早也是一九五五年以后的。”他不好意思地承认道。

“查——爸爸,车我可真是一窍不通哟。要是出了什么毛病,我自己可不会修,请人修吧,我又请不起……”

“真的,贝拉,那家伙棒着呢。现在再也没人能生产这样的车了。”

那家伙,我思忖道……可能有好几种意思——最起码,也是个绰号。

“多便宜算便宜啊?”说到底,这才是我不能妥协的地方。

“噢,宝贝,作为欢迎你回家的礼物可以说我已经给你买下了。”查理满怀希望地从眼角偷偷瞥了我一眼。

哈,免费。

“您不必这样破费的,爸爸。我本打算自己买一辆的。”

“我不介意。我想让你在这儿过得高兴。”说这话的时候,他两眼盯着前面的路。查理不习惯大声表达自己的感情。在这点上,我完全继承了他。所以我回话的时候,也是两眼盯着正前方。

“那样真是太好了,爸爸。谢谢啦,我真的很感激。”没有必要再来一句:我在福克斯会感到高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不必跟我一起遭罪。再说,馈赠之马莫看牙[7]——这白捡的卡车我又哪能嫌它的发动机差呢?

“好啦,不必客气了。”他喃喃道,他让我谢得不好意思了。

我们聊了聊潮湿的天气,这可不是什么可以让人聊个没完的话题。接着,我们默默地看着窗外。

风景当然很漂亮,这一点我不能否认。放眼望去,满眼皆绿:树是绿色的,树干上的苔藓是绿色的,树枝上浓密的树叶是绿色的,地上的蕨类植物也是绿色的。就连从树叶之间滤下的空气,也都染上了一层绿意。

太绿了——简直像是另外一个星球。

终于,我们到了查理的家。他还住在那套两居的小房子里,是他跟我妈妈在结婚之初买下来的。他们的婚姻也就仅有那么一段好日子——新婚宴尔的那几天。在他那一切如昨的房子前面,停着我的新卡车,对了,应该说是对我而言的新卡车。退了色的红色,圆圆大大的挡泥板,还有一个灯泡形状的驾驶室。大出我意料的是,我竟然很喜欢它。我不知道它能不能开得走,但我能从它的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而且,它是那种结结实实、永远也坏不了的铁疙瘩,就是你在车祸现场看到的那种结实玩意儿:自己身上漆都没蹭掉一点儿,而周围却一片狼藉,全是毁在它手下的外国汽车的碎块儿。

“哇,爸爸,我非常喜欢它,谢谢!”现在看来,我明天面临的恐怖会大大地减轻了,用不着在冒雨徒步走两英里去上学和同意搭警长的巡逻车去上学这两者中作选择了。

“我很高兴你那么喜欢它。”查理生硬地说道,又不好意思了。

只一趟,我所有的东西就全搬到楼上去了。我住西边面向前院的那间卧室,这间屋子我很熟悉:我一生下来它就归了我。木地板,浅蓝色的墙壁,尖顶形的天花板,镶黄边的窗帘,这些都是我童年的一部分。唯一变了的,就是随着我慢慢长大,查理把婴儿床换成了一般的床,添了一张写字台。现在这张写字台上有了一台二手电脑,外带一根连着调制解调器的电话线,电话线是顺着地板走的,另一头插在离得最近的电话插孔里。这是妈妈提出来的一个要求,这样,我们联系起来就比较容易了。我儿时的那把摇椅还放在那个角落里。

只有楼梯顶上唯一一个小浴室,我只好跟查理共用了。我尽量别让自己老惦记着这事儿。

查理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爽快。他让我自己整理行李,这要是换了我母亲,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一个人待着真好,不必面露微笑让自己看起来很愉快;沮丧地凝视着窗外如注的大雨,掉几滴眼泪是一种解脱。我没有痛痛快快大哭一场的心境,我会把它留到睡觉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我将不得不想一想来日的早上。

福克斯高中总共仅有三百五十七个——当然,现在是三百五十八个学生,这实在令人吃惊;而我家那里仅初中我所在的年级就超过七百人,这里所有的孩子都是一起长大的——他们的爷爷奶奶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在一起。我将成为从大城市新来的女孩儿,一个稀奇罕见、行为怪异的另类。

或许,要是我有一副凤凰城女孩子应有的模样,我可以将它变成我的优势。可身体不争气,我到哪儿都不适应。按说我应该是晒得黑黑的,像运动员,比方说,排球运动员啦,拉拉队长什么的,或许应该具有与住在“阳光之谷”的人相称的所有特点。

恰恰相反,尽管天天在晒太阳,我看上去皮肤苍白,甚至不是因为蓝眼睛或红头发之类的反衬的缘故;我虽然一直很苗条,但不知怎么搞的,老是松松垮垮的,一看就不是运动员;我手眼的协调性很差,做运动时很难不出洋相,不伤到自己和站得离自己太近的人。

把衣服放进了我那口老旧的松木穿衣柜后,我拿起我的那袋浴室用品,去了那间公共浴室,洗去了这一天旅行的风尘。梳理那头缠结在一起的湿漉漉的头发时,我照了照镜子。也许是因为光线的缘故,我看上去已经越发发灰发黄、有点不健康了。我的皮肤本来可以很漂亮的——非常亮,几乎半透明——只可惜它的颜色发暗了。我到了这里皮肤变得黯淡了。

面对镜子里苍白的自己,我不得不承认是在欺骗自己。我到哪儿都不适应的,不单单是身体方面。如果我在三千人的学校里都找不到一个容身之所,那么在这里又能有什么机会呢?

我跟自己的同龄人相处不好。或许,事实是我跟谁都相处不好,就这么回事。就连我妈妈,这个世界上比谁都亲的人,都没有跟我融洽过一回,我们从来都没有意见完全一致过。有时候,我在想我眼里所看到的和世上所有其他人眼里所看到的是不是同样的东西。也许,我脑袋里哪里短路了。

不过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明天不过是刚刚开始。

那天晚上我没睡好,就连哭完之后也没睡好。房顶上扫过的风雨声,飕飕的一阵紧似一阵,根本就没有减弱成背景音的意思。我把退了色的旧棉被拽上来蒙住了脑袋,后来又在上面加了个枕头。可我还是直到后半夜,等雨好不容易减弱成了毛毛小雨时才入睡。

早上醒来,睁眼一看,窗外除了浓雾还是浓雾,我能感觉到幽闭恐惧症正在向我慢慢袭来。在这里,你根本就看不到天空,就像一个笼子一样。

与查理共进早餐是一件静悄悄的事。他祝我上学好运,我谢了他,知道他说了也是徒劳,好运总是会躲着我。查理先出了门,去了警察局,那里才像是他的家。等他走了之后,我在破旧的橡木方桌旁边坐下,坐在三把不配套的椅子中的一把上,仔细端详起查理的小厨房来:墙上嵌着深色的护墙板,有几个鲜黄色的橱柜,地上铺着白色的油毡。什么都没有变。橱柜上的漆是我母亲十八年前刷的,她想给房子里面引点儿阳光进来。隔壁巴掌大的家庭娱乐室的壁炉上方挂着一排照片,第一张是查理和我妈妈在拉斯韦加斯的结婚照,然后一张是我出生后我们一家三口在医院的合影,是一个乐于助人的护士帮忙照的,接着是一连串我在学校里的照片,最晚的一张是去年才照的。这些照片可寒碜了——我得想想办法,看怎么能够让查理把它们挪到别的地方去,起码在我住在这里的时候不能挂着。

在这栋房子里,谁都不可能看不出查理从来都没有真正把我妈妈忘掉过。这令我很不自在。

我不想太早去上学,可我没办法在这个房子里多待了。我穿上了外套——给人的感觉有点儿防毒服的味道——一头冲进了雨里。

仅仅下着一点儿毛毛小雨,我取下钥匙再把门锁上,这么短时间是淋不透我的。房子的钥匙一直藏在门边的屋檐下面。我的新防水靴溅起的泥水很恼人,听不见通常情形下脚底砾石发出的嘎吱嘎吱声。我不能像心里希望的那样停下来欣赏欣赏我的卡车,我着急着呢,恨不能赶紧从这盘绕在我脑袋周围、缠住兜帽下面的头发不放的雾霭中摆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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