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哲学家特奥多尔·伊里奇·奥伊泽尔曼在俄罗斯《自由思想》杂志1996年第6期上继续发表《论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阐释》一文。现将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列宁曾多次把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资本主义社会称作全面反动的、首先是直接扼杀劳动者的民主成果、以资本家的专政代替民主制度的帝国主义。奥伊泽尔曼指责列宁的这个看法歪曲了历史现实,这一历史现实的多样性在当今表现得非常明显,而在本世纪初尤其是列宁撰写这些著作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则表现得不够鲜明。
一、列宁的民主观
列宁在俄国第一次革命时期就论证了无产阶级在泛民主主义运动和反封建运动中必须拥有领导权,同时坚决强调了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的现实性,认为这是资本主义进步和工人阶级未来社会解放的必要条件。尽管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和争取民主的斗争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两者又有密切的联系,因为“除了经过民主主义,经过政治自由以外,没有其他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2]。用列宁的话来说,彻底实现民主权利和民主自由给工人阶级带来的好处将比给自由资产阶级带来的好处多。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也表述了这个具有鲜明社会民主信念的特点:“除了自由的民主的设施以外,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其他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3]。
帝国主义战争使大部分社会民主党人对工人阶级可能拥有无限的合法权利以进行根本改善自身生活条件斗争的幻想破灭了。战争还经常限制甚至取缔了大部分公民权利和自由,而且由于非常法的确立,工人阶级民主成果——自由结社权、罢工权等等事实上也遭到禁止。一句话,即便在最民主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政治上的统治势力还是资产阶级。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研究了资产阶级民主并揭示了其经济基础及阶级属性,然而他们并未否定民主制度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的现实性。列宁的有关著作也持同样的看法。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尤其是十月革命以后,列宁的民主观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根据资本主义条件下民主不会扼杀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这一事实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不是真正的民主,实质上是虚幻的民主。此外,列宁写于十月革命前夕的著作《国家与革命》直观地展示了如何从对资产阶级社会民主制度的正面评价转向截然对立的另一种评价。列宁一方面断言,“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在它最顺利的发展条件下,比较完全的民主制度就是民主共和制”[4]。而另一方面,列宁在两页之后声称,“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5]。这不单单是对资本主义条件下民主的矛盾性的确认,实际上是从对资本主义社会民主的承认转向对它的否认。否认资本主义下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的现实性成了列宁关于民主论断的主导思想。列宁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只是在口头上承诺平等和自由,实际上却既不给平等,也不给自由。他断言,资产阶级民主只是花言巧语、高谈阔论、空口许诺的民主,这一切掩盖了劳动者的不自由和资产阶级对他们的奴役和剥削。奥伊泽尔曼声称,随着“无产阶级专政”的确立,对资产阶级民主的否定性批判就变成了替布尔什维克压制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的政策辩解的方法。
作者认为,《共产党宣言》把无产阶级革命所确立的政治统治看作是“争得民主”。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多次重提这个思想,即把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理解为是对民主制度的彻底肯定。他们认为只有在工人阶级构成了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居民的大多数的条件下,消灭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才会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到人民代议制手中。恩格斯说:“如果说有什么是无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6]。列宁没有反驳这一本身包含对资产阶级民主国家机构高度评价的结论,但他认为(这也是他的民主观改变的实质所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本身一般说来都是专政。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坚决断言:“还有国家的时候就没有自由。到有自由的时候就不会有国家了”[7]。当然可以把这一论述看作是列宁的观点或其表述方法有些前后不一,然而完全不能排除说明列宁民主观的主要一点,即把所有民主国家都定义为专政的变种。列宁曾强调指出:“资产阶级国家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本质是一样的:所有这些国家,不管怎样,归根到底一定都是资产阶级专政”[8]。
二、关于无产阶级专政
奥伊泽尔曼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无产阶级专政时,主要是把它作为这一阶级的政治统治,这一统治不排斥民主制度,而是资本主义社会不能实现的民主制度的彻底实现。列宁经常引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论述来证实自己的观点。在奥伊泽尔曼看来,列宁把专政理解为一切国家的本质,从根本上有悖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和一般历史经验。
列宁在俄国第一次革命时期就对专政下了定义:“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章约束而直接依靠暴力的政权”[9]。在以后年代,尤其是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以后列宁经常重提这一定义。起初列宁把他的无产阶级专政定义归之为在消灭旧政权的同时也消灭与之相联系的旧法规的革命的内容,所以临时革命政府所依靠的不是这些法规,而是暴力。然而同时,革命专政通过其各项法令制定了新的法律并依靠这些法律,保证遵守这些法律,为此使用强制手段和暴力。奥伊泽尔曼认为,列宁把专政定义为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革命暴力至少是有语病的,而俄国十月革命后的历史证实,这个定义也带来了相当严重的后果。奥伊泽尔曼认为,列宁在专政问题上的主要失误还不在于把革命政权与恐怖等同起来。列宁这个观点的致命之处在于,作为国家政权的临时状态的革命专政被当成一切国家的固定状态。列宁把(无产阶级)专政说成是国家政权直至政权“消亡”时的固定状态,这一观点遭到最激烈的反对。早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就在这个问题上与大多数俄国及西欧社会民主党人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列宁在为其理论观点和政治观点辩解时曾多次引证马克思的话。奥伊泽尔曼说,马克思的确不止一次地谈到革命过程中作为政权临时状态的专政的必要性。但他从未说过业已确立的无产阶级政权统治应通过专政手段来实现。恩格斯曾指出,民主共和国不但是使无产阶级掌握政权成为可能的条件:“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10]。对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形式的这种理解与列宁对专政概念所下的定义毫无共同之处,所以引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话完全是形式;所引用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论述实质上与列宁的论点是矛盾的。在奥伊泽尔曼看来,恩格斯所下的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现成的国家形式这一定义,与列宁的专政观是格格不入的。要分析列宁的主要失误就要去专门研究无产阶级专政问题,因为列宁始终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构成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学说的核心。斯大林正确地说明了列宁政治观点的特点,斯大林指出:“列宁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策略,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策略”[11]。奥伊泽尔曼声称,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这种理论,他们对这个问题作过个别的、往往是极其重要的论述,但他们从未对这个问题作过一次专门的研究,也未写过一篇文章。
作者接着说,卡·考茨基曾说过,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是马克思不经意说出来的话。虽然不能对此表示认同,但考茨基的说法起码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业已发表的著作中,“无产阶级专政”这一用语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作为马克思主义史上极其重要文献的1852年3月2日马克思致魏德迈的信(马克思在他所发表的任何一部著作中均未如此详细地谈过无产阶级专政问题)只是在1930年才全文发表,说明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他们的战友均未认为有必要出版这个文献。此外,列宁在《国家与革命》这部著作中还引证了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这个批判性意见虽不完整,但并未因此而贬低了马克思有关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的重大意义。但同样很说明问题的是,《哥达纲领批判》(1875)只是在写就的16年后才发表。
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问题的论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一些信件中和其他不供发表的文献中,另一类是在他和恩格斯已出版的著作中。但无疑,第一类论点要比所有其他论述内容丰富得多,意义重大得多。奥伊泽尔曼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未公开发表的论点与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必须公之于众的那些论点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抵触的主要原因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悬而未决的问题,他们认为这类问题在他们所谓的设计未来时不需要、也不可能事先加以解决。他们十分清楚、政权转到工人阶级手中将是“争得民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对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及随后巩固政权需要在多大程度上运用暴力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毫不含糊的。但以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涉及这个问题时则认为,由于具体的历史形势的不同,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也不同。
三、关于无产阶级国家
奥伊泽尔曼认为,列宁公正地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他们的无产阶级政治统治观与打碎资本主义官僚机构的思想联系在一起。“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12]。列宁在引证马克思的这个论点时断言,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思想使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具体化了。列宁认为,马克思有关和平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论述是过时的,不符合新的历史现实。列宁说:“不用暴力破坏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并用新的国家机器代替它,无产阶级革命是不可能的”[13]。这个论断是在十月革命取得胜利和苏维埃政权已经确立后作出的,列宁认为苏维埃政权是符合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本质的完全新型的国家,是继法国大革命和巴黎公社之后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作者接着说,苏维埃政权打碎旧的国家机器这个思想几乎贯穿于列宁1918—1921年间的所有讲话。但现实生活推翻了这个思想,从而也推翻了把苏维埃国家政权形式看成是消灭了官吏阶层这样的社会集团、消灭了常备军并代之以全民武装的观点。在奥伊泽尔曼看来,苏维埃政权的这些特点都是空想,实际上是抽象的结论和不能实现的美好愿望。坚持认为苏维埃政权创建的军队与资产阶级国家的军队有原则性区别,苏维埃官吏与资产阶级官吏阶层毫无共同之处——所有这一切最终不过是些用于宣传的空话。列宁在革命前夕曾断言,所有劳动者将轮流执行官吏的职责,因为新的国家机器将简化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等等的管理,但革命以后他逐渐开始抨击那些坚持必须取缔官吏阶层的志同道合者了。
作者认为,列宁对国家机器本质属性的观点发生变化是从抽象的理论思考转向国家建设的实践和对现实情况清醒评价的结果。革命后头几年的事态发展对列宁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如果说1918年以前列宁还把苏维埃政权说成是国家发展中具有世界历史性的转折的话,那么他在最后的著作中已经开始怀疑,实际上是否定自己以前对苏维埃的评价了。但如果事情果真如列宁所断言的那样,即根本没有打碎、破坏旧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军事的国家机器,那就意味着,列宁以前所说的这个机器已被革命消灭并代之以新的国家机器的话是自欺欺人。
作者接着提出另一个问题:马克思提出的消灭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国家机构的任务在多大程度上是现实的?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把这个任务看成是在那些存在官僚和军阀独裁统治的资产阶级国家里必须完成的任务,同时19世纪后25年的标志是获得了与官僚军事国家机构抗衡的民主成果,所以恩格斯在探讨对社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时已经不提打碎,而是提彻底改造旧的国家机构。
作者说,如果把恩格斯的这个观点与列宁的观点加以比较,那么结果只有个:正像列宁所承认的那样,十月革命并没有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列宁和恩格斯一样,认为不是必须打碎,而是要彻底改革这个权力机构。其实列宁放弃了不摧毁资产阶级建立的国家权力机构无产阶级革命和工人阶级专政是不可能实现的看法。
奥伊泽尔曼指责列宁唯意志论地阐释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实际上是割裂了这个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进步的学说,而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巨大增长,生产力的进步已使为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者利益而进行的根本性社会改造成为可能的和绝对必须的。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改造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已经实现并且继续在实现这一事实,证实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可能对资产阶级社会进行渐进改造的社会主义的观点。然而同时应考虑到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本身在变化,当代的社会主义观并不要求以消灭私有制、商品货币关系和社会不平等为前提。
(邢艳琦 编写)
注释:
[1]本文选自《国外理论动态》1997年第7期。
[2]《列宁全集》第2版第12卷第41页。
[3]《列宁全集》第2版第23卷第287页。
[4]《列宁全集》第2版第31卷第83页。
[5]《列宁全集》第2版第31卷第86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412页。
[7]《列宁全集》第2版第31卷第91页。
[8]《列宁全集》第2版第31卷第33页。
[9]《列宁全集》第2版第12卷第289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412页。
[11]《斯大林选集》上卷第185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52页。
[13]《列宁全集》第2版第35卷第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