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5月11日的西班牙作家何·塞拉虽已在2000年亡故,然而,外界对这位198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微辞倒未断过。他老人家被西班牙同胞直指抄袭,包括他最有名气的《为亡灵弹奏玛祖卡》。据说塞拉生前作风出格,颇遭物议,难免会“备极哀荣”了。想我五年前就对他“腹诽不已”——《为亡灵弹奏玛祖卡》看得一脑子糨糊,好在五年之后看的是阿斯图里亚斯的长篇《玉米人》,有卤水的功效。
相对来讲,危地马拉人阿斯图里亚斯以《总统先生》闻名,但他的《玉米人》我倾慕已久,也是一部不曾辜负我几年来东寻西找的好小说。前五部分,大概全篇三分之二都写得非常好,结实,饱满,不折不扣的大师之作。也有拉丁美洲的魔幻,从印第安酋长之死到最后的邮差海狼,尤其是大反派查洛·戈多伊上校死那段,天花乱坠,神仙妖魔齐来相见,人在下面看得发楞。但更精彩的是“买酒”:话说戈约为了寻找老婆四处流浪,跟人合伙贩酒。有一天,这位戈约和合伙人多明哥买了一大坛子酒,剩下六比索。在漫长的路途中,戈约实在抵挡不住喝酒的诱惑,但合伙生意,酒不能白喝,怎么办?戈约将身上的六比索付给多明哥,买了一碗酒。接下来轮到多明哥忍不住,当然,他用刚到手的六比索也买到了一碗酒——贩酒事业毫发无损,两个人满心欢喜,买卖也一路进行下去。轮到戈约没钱时,多明哥慷慨地借了他六比索,让他买到了一碗酒!戈约说:
“你肯借我钱,那太好了。等把酒卖出去,一定把钱扣除,还清这笔债,你这个人真实在,老弟。咱们准能赚一大笔钱,没跑儿!”
196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阿斯图里亚斯先生用了十三页的篇幅来写这场“买卖”,直到俩人把能赚到一千二百比索的酒喝光、被保安队抓住——酒品准卖证早不晓得扔哪去了,关键是他们的供词漏洞百出,他们卖了现钱,可是数来数去,只有六比索!
更绝的是,这对戈约老哥明哥老弟服刑期间,重演了这场“买卖”——这次是一个甘蔗酒椰子,喝一口一比索。戈约的儿子,刚刚在监狱里相认的小年轻,完全看傻了——如果他还看过上一场,会不会崩溃?
有了这个有趣的故事垫底,《为亡灵弹奏玛祖卡》显得清晰易懂。这个西班牙内战时期的仇杀故事基本上没有故事脉络,没有叙述,没有章节,通篇都在“复述”那些不断出现的名字——这部小说完全像一场盛会,恐怕有二三百号人物上场吧?塞拉玩尽了技巧,繁复得不能再繁复。他取消了情节,整个故事的高潮只有这么一句:“塔尼斯·加莫索闪开身子,苏丹和莫里托立刻扑上去咬了起来,它们只咬了那么几口,一口也不多。”就完了。但是那出场的几百号人,人人都有故事,虽然看上去是那么乱七八糟。法国人克劳德·西蒙曾经说他写小说用不同颜色的笔来涂抹,打草稿——说的正是何塞·塞拉啊!
塞拉的小说如果短一点,就是阿尔莫多瓦的电影——或者说是加长版的阿尔莫多瓦,故事并不稀奇,但是讲故事的手段、故事的趣味性则是独一无二的,正如阿尔莫多瓦是独一无二的一样。我翻着厚达六百页的《拉丁美洲小说史》(作者是以翻译拉美文学而著名的朱景冬、孙成敖),我知道这样迷人小说太多了,远远超过了想象。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正流行小人书——我们叫“图书”,因为很多并非专门给小孩子看的。每个人都以几本“贫薄的资源”尽量快地互相交换,我记得有一本是拉丁美洲的故事,讲一个男人路过深山印第安人地区时,和当地的女人结婚了,按照当地的风俗,和当地人结婚或者生活下来,双眼就会失明。这个男人决定走出去,我至今都记得那巴掌大的图纸上,一个瞎子奔向外面世界的情景,我记得他要去的地方叫波哥大,而这个男人的名字叫胡安。
胡安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外国人的名字,他远远地排在了什么杰克、大卫之前。胡安的故事也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拉丁美洲故事,它在我其后的阅读旅程中若隐若现,预示着和这样的故事没有个完;当我沉浸在诸如《为亡灵弹奏玛祖卡》、《玉米人》这些故事里,总像是和若干年前那个残缺故事的可口滋味重逢了。
附记:
在读到何塞·塞拉和阿斯图里亚斯之前,我从一本《拉丁美洲短篇小说选》上读到过不少难以忘怀的作品,这本选集收了三十三个拉美作家,有一些是后来知道的,比如乌拉圭作家基罗加,但有些作家则凭着作品被我牢记,比如秘鲁作家里贝伊罗,他写流浪汉的短篇《陡岸底下》,美极了!就长篇而言,哥伦比亚的作家里维拉的《漩涡》(列入上海译文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给了我精彩的阅读游历,是自此之后读到的历险作品都没能有的震撼。
这些作品,都不是我们喜闻乐见的,直到今天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