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了很多劳伦斯的小说和散文,但“情势”并没有促成我翻译《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压卷大作。很多出版人表示要出版我独立翻译的劳伦斯系列作品,但都因为没有这部作品而扼腕。作为劳伦斯学者和翻译者,如果没有这部译文,那是一种挫败,或许是抱恨终生的事。所以,我一直不甘心,出版界很多朋友都鼓励我拿出新的译本。
但这个新译本的准备期是漫长的,其完成过程竟然十分奢侈。
这之前很多年就拜读过饶述一先生1936年的老译本,感到十分受用。饶先生的译本启蒙了各个不同时代的中国读者,功勋卓著。虽然当初最早读这本小说读的是英文版,但真正让我读得酣畅的还是饶先生的译本。因为在八十年代曾忘我地恶补了一阵子郁达夫等中国现代作家的文学作品,所以对饶先生译文之明显的三十年代白话文体并不感到隔阂,甚至觉得三十年代作家文雅的散文语言风格应该得到后人的传承。因此我很是服膺饶先生精湛的文字造诣,也艳羡饶先生对英国人生活了解的透彻,这体现在其译文遣词造句的细微处,若非劳伦斯的同时代人并体验过真正的英式生活,是不会用词如此准确的。我为我们国家在劳伦斯谢世不久就出版了这样的优秀译文感到骄傲。从当年的译者前言看,饶先生是在北京翻译的这本书。但愿他也是住在南城的某个胡同里,如西砖胡同或南半截胡同,或许也经常在我家附近的绍兴会馆、湖南会馆及法源寺门前散步遛早儿吧。但愿我的想象与现实吻合。我一直想法子寻找饶先生在北京的萍踪,但未果。我真的为此遗憾,这样一个有着特殊禀赋的文化人,怎么就在祖国的大地上蒸发了呢?怎么连他的后人都无影无踪了呢?我真想找到他的后人,甚至写一本他的传记。我在等待上天的恩赐,把他和他后人的消息赐给我,让我开始做一件特别有意义的工作吧,苍天助我!在我找不到他之前,我只能凭着想象把他虚构进我最新的长篇小说中去,或许这是身为小说作者的特权。
饶先生优秀的译本滋养了我们,为后来的译者整体把握这小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怎样感谢他都不过分。这么多年,我们与其是生活在劳伦斯的英文作品中,不如说是生活在饶先生的译本中。查泰莱夫人和麦勒斯一直是在对我说着中文,其实。
2000~2001年我去英国的诺丁汉大学拜师世界上唯一的“劳伦斯学教授”沃森,跟随他带的博士班和硕士班听课。本来是准备仅仅以此为副业,借此机会系统“再熟悉”并“巩固”一遍劳伦斯学方面的知识,而大量的时间准备游遍英伦三岛,写一本关于英国的见闻录,并利用这一年的空闲完成自己的新长篇小说的。但沃森的课堂教学以其特殊的魅力吸引了我,让我欲罢不能,认真地跟下了所有的课程。在这之前读过他的书,但听他的讨论课感受则更加强烈,感觉那是林语堂提倡的希腊式的“漫步”(peripatetic)讲学:聊天,聚餐,包括在劳伦斯故乡的游历闲谈,这次我读的是所谓未见之书,听的是寻常之语,感受反倒更深刻。沃森对我影响之一,就是颠覆了我以前对这本小说之“语调”的认识。至今对沃森教授用十分戏剧性的语调朗读本书开篇一段的情景仍记忆犹新,虽然没有录音(万分后悔,不曾向先生提出录音的要求),但他的表情和语调永远准确地刻录在我记忆的磁带上了。那是一种十分反讽的语调,而在这之前我受了郁达夫的影响,一直认为那第一段是正剧笔调,认为应该用苍凉的笔调翻译它,所以这之前我的一些论文或随笔中谈到《查》引用其第一段时,我都是用很沉郁苍凉的语调翻译的,力图说明大战后劳伦斯站在精神的废墟上的昂扬。是沃森教授的话改变了我的认识。因此我庆幸自己是在赴英伦“取经”后才领命翻译,否则认识上的差异会导致译本风格的偏差。我希望我用中文忠实地传达出了沃森教授启发我理解的劳伦斯风格——当然我相信那就是劳伦斯原著的风格。所以我翻译第一段时就感到掌握住了劳伦斯的“语调”:
我们这个时代根本是场悲剧,所以我们就不拿它当悲剧了(so we refuse to take it tragically)。大灾大难已经发生,我们身陷废墟,开始在瓦砾中搭建自己新的小窝儿,给自己一点新的小小期盼。这可是一项艰苦的工作:没有坦途通向未来,但我们东绕西绕,或者越过障碍前行,不管天塌下几重,我们还得活下去才是。
翻译和出版一部大的名著,有时是很奢侈的事,是不能计算成本的:要走那么远,要经历那么多年的阅读和反刍,要有那么多的其他作品的翻译经验做准备,要有那么恰当的“情势”,有那么多的天时地利人和。
而我翻译《查泰莱》就恰恰经历了所有这一切,因此我的感觉就是奢侈二字。
在劳伦斯故乡一年的逗留,使我在感性上深刻体验了英国特别是英国中部地区的生活和风物人情,对我翻译这部扎根于此的生命之书无疑是一种必须。比如,我针对中国读者可能的阅读障碍增加了一些译者注解,这些译注得益于我多年来对劳伦斯的研究,亦得益于我在劳伦斯故乡的生活常识——我愿意把我读书得来的和在英国生活中得来的与本书有关的知识都通过做注来与读者分享,帮助读者贴近作品,这些是原著的注释所不能提供的。我曾说过,我研究劳伦斯的路数实在是过于奢侈了。但严格地说,翻译研究一个外国作家,如果有条件,确实需要亲历他的故乡,最好是能够追随他的脚步将他走过的路亲自走上一遍。只从书斋到书斋,翻译和写出的文字总嫌虚幻无根,读者可能感觉不出,但译者方寸间的隔膜自知薄厚。因此我庆幸自己有过那么好的机会,去了劳伦斯去过的很多地方:英国,意大利,德国和澳洲。这样一来,每每翻译或评论他的作品时,我的眼前总是有一幅幅灵动的风景浮现,总有房屋、森林、街道让我触摸,总有风有雨有山光水影幻化身边。因此我感到我笔下的翻译和研究文字就有了生命质感和张力。我庆幸我的奢侈,我庆幸能做这样的外国文学译者和研究者。
(本文收入《译书记》,金城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