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以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本为蓝本,适当参考《四库全书》本及坊刻本。
二、凡引用资料有错字者,分别将错字加上(),而在其下将正字加〔〕。
三、文义不明,或有异说,或漏字不可卒读者,均略加注释,以便浏览。
四、标点,以本书既成文义为准。凡未按原资料引用而做了较大改动者,均按重新连缀的文义标点。
五、书内正文下面的小字注解,均为原书所注,此次整理所加的注释,均放在每章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