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
鲁迅
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腊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胡蝶确乎没有;蜜蜂是否来采山茶花和梅花的蜜,我可记不真切了。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
孩子们呵着冻得通红,像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七八个一齐来塑雪罗汉。因为不成功,谁的父亲也来帮忙了。罗汉就塑得比孩子们高得多,虽然不过是上小下大的一堆,终于分不清是壶卢还是罗汉;然而很洁白,很明艳,以自身的滋润相粘结,整个地闪闪地生光。孩子们用龙眼核给他做眼珠,又从谁的母亲的脂粉奁中偷得胭脂来涂在嘴唇上。这回确是一个大阿罗汉了。他也就目光灼灼地嘴唇通红地坐在雪地里。
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自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尽了。
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在无边的旷野上,在凛冽的天宇下,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和教育家,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也是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他曾东渡日本学医,受当时社会环境影响,弃医从文,希望以笔为刀,改变国民之精神。代表作品有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热风》《华盖集》等。
朗读指导
《雪》是选自鲁迅《野草》的一篇散文。1901年,鲁迅从矿路学堂毕业,怀着救国救民的信念去日本仙台医学专业学校学医。在那里,鲁迅因中国人的身份,受到很多不公正的待遇,而当时中国人对国家飘零、民族受辱的麻木,让鲁迅感悟到人身体的病是次要的,思想里的麻木不仁更急需医治,所以他决定弃医从文,以笔当刀,用文字唤醒沉睡中的国人。
这篇文章作于1925年,当时南方革命形势正好,身处北方的鲁迅写下这首《雪》以唱和南方的大好形势。这首散文诗写出了江南的雪的滋润、健康,给人一种活力十足的感觉。在大雪纷飞的周末或者冬夜,给孩子朗读这篇散文,然后,带着孩子出去踏雪、堆雪人,感受冬之韵味。
仇猫(节选)
鲁迅
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十岁上下的时候了。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使我非常惊喜了。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
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朗读指导
这篇文章节选自散文《狗·猫·鼠》,在文章的前面作者交代了不喜欢猫的原因:1.玩弄猎物。2.与虎豹同宗,但是却有媚态。3.吃了自己的小隐鼠。最后一个理由是鲁迅十岁时对猫的误会。小时候误解猫吃了自己的小鼠,自此便与猫结下了仇怨。虽然后来误会解除了,但是,不喜欢猫的梁子已经结下,自己不喜欢猫的名声也传了出去。无论鲁迅如何解释,自己不喜欢猫是事实了。
对于动物的态度,我们有自己的选择,有的人不喜欢狗,有的人讨厌老鼠,还有人看到蛇就感觉恶心不已。对于自己不喜欢的动物,敬而远之即可,若是跟鲁迅一样,因为不喜欢猫,就搅得四周的猫咪不得安生就不好了。
朗读这篇文章后,可以引导孩子说出他们喜欢或不喜欢什么动物,再解释一下为什么会喜欢它或讨厌它。
英国人和猫狗
老舍
英国人的爱动物,真可以说是普遍的。有人说,这是英国人的海贼本性还没有蜕净,所以总拿狗马当作朋友似的对待。据我看,这点贼性倒怪可爱;至少狗马是可以同情这句话的。无事可作的小姐与老太婆自然要弄条小狗玩玩了——对于这种小狗,无论它长得多么不顺眼,你可就是别说不可爱呀!——就是卖煤的煤黑子,与送牛奶的人,也都非常爱惜他们的马。你想不到拉煤车的马会那么驯顺、体面、干净。煤黑子本人远不如他的马漂亮,他好像是以他的马当作他的光荣。煤车被叫住了,无论是老幼男女,跟煤黑子耍过几句话,差不多总是以这匹马作中心。有的过去拍拍马脖子,有的过去吻一下,有的给拿出根胡萝卜来给它吃。他们看见一匹马就仿佛外婆看见外孙子似的,眼中能笑出一朵花儿来。英国人平常总是拉着长脸,像顶着一脑门子官司,假若你打算看看他们也有个善心,也和蔼可爱,请你注意当他们立在一匹马或拉着条狗的时候。每到春天,这些拉车的马也有比赛的机会。看吧,煤黑子弄了瓶擦铜油,一边走一边擦马身上的铜活呀。马鬃上也挂上彩子或用各色的绳儿梳上辫子,真是体面!这么看重他们的马,当然的在平日是不会给气受的,而且载重也有一定的限度,即便有狠心的人,法律也不许他任意欺侮牲口。想起北平的煤车,当雨天陷在泥中,煤黑子用支车棍往马身上楞,真令人喊“生在礼教之邦的马哟!”
猫在动物里算是最富独立性的了,它高兴呢就来趴在你怀中,罗哩罗嗦的不知道念着什么。它要是不高兴,任凭你说什么,它也不答理。可是,英国人家里的猫并不因此而少受一些优待。早晚他们还是给它鱼吃,牛奶喝,到家主旅行去的时候,还要把它寄放到“托猫所”去,花不少的钱去喂养着;赶到旅行回来,便急忙把猫接回来,乖乖宝贝的叫着。及至老猫不吃饭,或把小猫摔了腿,便找医生去拔牙、接腿,一家子都忙乱着,仿佛有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狗呢,就更不用说,天生来的会讨人喜欢,作走狗,自然会吃好的喝好的。小哈吧狗们,在冬天,得穿上背心;出门时,得抱着;临睡的时候,还得吃块糖。电影院、戏馆,禁止狗们出入,可是这种小狗会“走私”,趴在老太婆的袖里或衣中,便也去看电影听戏,有时候一高兴便叫几声,招得老太婆头上冒汗。大狗虽不这么娇,可也很过得去。脚上偶一不慎粘上一点路上的柏油,便立刻到狗医院去给套上一只小靴子,伤风咳嗽也须吃药,事儿多了去啦。可是,它们也真是可爱,有的会送小儿去上学,有的会给主人叼着东西,有的会耍几套玩艺,白天不咬人,晚上可挺厉害。你得听英国人们去说狗的故事,那比人类的历史还热闹有趣。人家、猎户、军队、警察所、牧羊人,都养狗,都爱狗。狗种也真多,大的、小的、宽的、细的、长毛的、短毛的,每种都有一定的尺寸,一定的长度,买来的时候还带着家谱,理直气壮,一点不含糊!那真正入谱的,身价往往值一千镑钱!
作者简介
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出生于北京。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是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老舍的文学语言通俗易懂,朴实无华,并且具有一定的幽默诙谐色彩。代表作品有《茶馆》《骆驼祥子》《赶集》等。1966年,老舍不堪暴力批斗,投湖自尽。
朗读指导
英国人爱动物,总拿狗马当朋友一样对待。这篇散文是以一个外国人的角度描写了英国人对动物的别样情怀。现在,我们身边的宠物们也能得到同样的待遇,被当作人们的伙伴,穿着特制的衣物,有自己专属的空间和用具。但是,这些描述对于50年前的中国读者来说是极其新奇的,人们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无法想象有人如此对待猫狗。
喜欢小动物是孩子的天性,只要有小动物出现,就会吸引他们的目光。日本漫画家柴门文说:因为小孩矮,离地面近,他们会觉得跟小动物是一家子。所以小孩子与小动物之间显得格外亲近,更容易进行互动。
朗读这篇文章,可以让孩子了解喜欢动物是全人类的传统,还可以跟孩子一起探讨人类与动物的渊源,比如什么时候开始征服了马,如何驯养了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