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其文化发达的程度,一般总是用有多少杰出人物令别的国家、别的民族承认为标志的,也就是说,需要“墙里开花墙外香”方能“为国争光”。体育是最超越意识形态的,所以在国际大赛中获取金牌的体育明星的知名度一般来说最高;其次是影视歌界的明星、作家和画家,以及科学技术界有发明创造的人物。我们国家中即使最淡泊名利、最自认是马克思主义者、最反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人,似乎也不反对中国优秀运动员的名字传扬四海。近年来我们的报纸新闻中,还不断报道某某界某某人被西方一本何等权威的《世界名人录》收录于其中,某某人的某创作或研究成果在西方某国际性展览中、比赛中、会议上被颁了奖、受到好评、引起震动……说到底,世界上不管哪个国家、民族,总希望自己当中有人能名扬于国外、族外,誉满全球,任何一届中国政府和任何一茬中国人,都不例外。
有人说,中国净是些个“墙里开花墙外香”的事,有些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倒是先引起外国人重视,然后“出口转内销”,那名声才反馈到中国。
先扬名海外再扬名国内,乃至在扬名国外却仍在国内受压抑,反得不到应有之名。这类情况当然是有的。不过是否为中国所独有,也仍然未必。1984年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法国作家克洛德·西蒙,消息见报后,巴黎街头就有人面面相觑地对问:“他是谁?”因为在法国,所谓“新小说派”的代表人物,人们会认为是罗伯·格里耶、马格丽特·杜拉斯等人,克洛德·西蒙在该流派中并非带头人,也非最知名者,何况还有另外许多其他流派的大作家存在,所以,克洛德·西蒙的获诺贝尔文学奖,也属“墙内开花墙外香”之一例。
“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因素很复杂。往往主要是因为墙内墙外的价值标准不同,或衡量方式不同。中国过去大体是一种封闭的状态,而在封闭的空间内,又过分强调个体的无价值,不但要“斗私批修”,还要“灵魂深处爆发革命”,乃至“狠斗私字一闪念”,因此抑制了花开,也就湮灭了花香,墙内无花香,也就不足为奇了,偶有花开,香气从墙缝溢出了国门,受到墙外人赞肯,便成为一桩大事,或“转内销”后使墙内花得以“明正身”,获开花放香的特许,或竟导致大祸从天而降,几至于花落人亡——前者的例子,是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时,提及了中国科学工作者陈景润在研究“哥德巴赫猜想”方面的成就,导致了陈景润处境的一路好转,并跃入到国内最知名的人物行列中;后者的例子,是天津一位用世界语创作的诗人苏阿芒,当时有人告发了西方世界语组织的刊物上登了他投寄的诗,并且在那组织的建筑物中还给他塑了胸像,于是他以“里通外国”罪被捕坐牢,直到粉碎“四人帮”后才被无罪释放,那时一检验他的诗,才发现里面不但绝无半点国家机密,更无半句卖国辱国之辞,而且几乎完全是颂赞长城一类的弘扬中华之光的爱国诗歌,呜呼,“墙内开花墙外香”竟酿成一件冤案,这样的例子,他国他民族怕就实在不多见了——愿在我国亦属一时的偶例吧,叹叹!
让墙内百花盛开吧!为香溢墙外而自豪吧!也让墙外的花香飘进来吧!
“原来我崇拜名人,可是现在我感觉受到名人的压抑!”年轻朋友对我说。
他的感觉我可以理解。已经出名的人,既可能成为未出名而想出名的人的引路人,也可能成为未出名而想出名的人的挡路石,在后一种情况下,原来对他崇拜的未出名者而产生压抑感,是必然的合理反应。
一个社会,倘若它的名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居然没有流动和增添,那么,它一定是缺乏活力了。正常的状况,是名人有一个良性的流动、更迭、增添过程,换句话说,就是社会知名度应有一种正常的递换,大体而言,正常的递换律为:
(1)群体的递换,从老年人递换到中年人和青年人。
(2)从创造力相对衰竭的人递换到创造力大爆发的人。
(3)从以传统模式创造的人递换到以创新精神发展传统乃至突破传统而架构出新模式的人。
(4)从整体创造状态平稳的人递换到因其创造状态特异而引出争论乃至惹出风波的人。
已经出名的人,很容易产生一种保名的心理,这一心理的健康机制为:
(1)焕发更大的创造力,从量上扩大已有的成就;(2)突破自己,因而在新的高度上创造出新的名声;(3)无论在量上、质上都似乎不可能再有大的突破,则“爱惜自己的羽毛”,宁愿名气渐衰渐隐,也不做非创造性的无聊甚至有害的事;(4)甘当“人梯”,以自己现有的才华和水平,奋力推出新的名人。
但这一心理也有可能产生不健康的机制,往往表现为:
(1)嫉恨比自己年龄轻、资历浅或原来比自己名气小的同辈人追赶上来,认为“还轮不到他们”,总是想方设法忽略、冷淡、贬抑、否定他们的创造成果;
(2)不承认自己的无为与创造力的衰竭,对他人创造力的旺盛抱怀疑和否定的态度,不是认为他人狂妄,就是指责他人不肖;(3)对他人特别是年轻人对传统的挑战和突破不分青红皂白地感到惊惶和愤慨,尤其是当年轻人的锋芒指向自己或涉及自己时,易激怒而绝不宽容,恨不能踏平而扫荡,以除抢名之患;
(4)不承认自己的平稳状态其实倒体现着社会对自己的稳定尊重,反而对一些新冒出来的人物引出的争论、惹出的风波也抱嫉恨的心理,轻率地斥人家为“投机”“无耻”“无聊”,总企图把社会上对有关争议关注的“热点”,转移到自己这固有的符号位置上来。
社会生活仿佛一条大河,封冻期死气沉沉,谁也别想出名,但一旦春暖花开,冰河解冻,则大小冰块一齐向下流出海口涌去,这时候,倘有大冰块堵住河口,那么,许许多多的小冰块便会潴留堆积而无法前进。已经出了名的人,可别充当那堵住河口的大冰块啊。
说了半天名,没有谈到利,更没谈到权,为的是讨论问题方便。
名——利——权,确实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名利思想”“名利双收”“争名夺利”“名缰利锁”“名利两空”……从这些语汇上看,名与利不啻是一对双胞胎,至少是一对“隐形伴侣”,常常是“一荣俱荣,一枯俱枯”的;而权位又往往是名之母、利之父,“一朝权在手,便把名来行”,那“名”是既可扬自己之名,也可收自己之利的。
但也还毕竟不能把名、利、权等同起来。权欲熏心的人,连贾宝玉都斥之为“国贼禄蠹”,不足与论。利欲熏心之人,即便他是在法律容许的范围之内敛财发迹,也终究一身铜臭气,俗不可耐。以上两种人,也可能同时要名,但一为欺世盗名,一为附庸风雅,都足令人鄙薄。有没有淡薄权力和财富,一心只想靠自己的才华和努力,并通过对社会、集体、他人有益的创造性劳动,获得名气,以满足自我的人呢?我认为确实是有的。这样的人,我认为可尊敬,可鼓励,倘若他获得成功,则可祝贺,可庆幸。
“话虽这么说,可是,在咱们中国,一个文化界、科技界出了名的人,不管他自己想不想要,那政治上的头衔不就送上去了吗?有时不也就真去当官了吗?生活待遇自然也就提高了,利也相随而至了。所以,我才不相信有人真是只为名不为权和利哩!”青年朋友对我嗔怪起来。
我只好微笑。
这不好做什么争论。但我相信,不图权、利,而只渴望以自己的才华和成就出名,确是一种实存的心态。
有没有那样一种人呢?他很有才华,很能为社会、群体、他人做出杰出的贡献,但他不仅绝对不向往权利和财富,而且绝对不愿出名呢?当然有的!
那是人类中最高尚的人。但也许他会很不幸——因为一旦他有着杰出的贡献或高于众人的德行,他终究也还是要显名的——没有办法,因为人类的认知不能不借助于一个符号,而他的名字,便不可避免地要成为一个最合适最简捷的符号,以显示那贡献或德行本身,如“爱因斯坦相对论”和“雷锋精神”都是如此。
当然,世界上、人生中,更有极大数量的“庸常之辈”,所谓“芸芸众生”。他们既不渴求权利,也不奢望发财,更不企盼出名,他们宁愿或安于过一种诚实工作、按劳取酬、不犯法不受罚、平平凡凡、恬恬淡淡、稳稳当当、安安全全的小康生活,他们也会知道一些“名人”,喜欢一些“名人”,佩服乃至崇拜一些“名人”,但他们从根本上觉得出名是“名人”的事,他们并不幻想进入“名人”世界,他们也绝不欢迎“名人”干扰他们平静安适的生活。
对他们,该怎么看呢?
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主体。
他们是承载“名人”之舟的汪洋大海。
他们是最可尊敬的。他们合成一个整体后,任何一位“名人”在他们面前都会显得渺小。
真正有水平的名人,名实相符的名人,也许会同其他的名人产生矛盾,也许会鄙薄、蔑视其他的某些名人,却都能最清楚地意识到,他们必须尊重乃至于讨好这些“芸芸众生”——无论是知名的政治家,还是著名的文学艺术家,还是科学家发明家,还是企业家、银行家,乃至于体育明星和杂技明星,都该懂得这一点。日本的商业界最早提出来“顾客是上帝”,可见深得其中三昧,政府不是上帝,商业部不是上帝,商业学权威不是上帝,其他商界巨头更不是上帝,一切“名人”都不是上帝,而那不知名不知姓的广大顾客,才是自己的上帝。这种“上帝崇拜意识”,想出名的人要有,已出名的更要有。
当今的世界是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几乎每一分钟世界上都有新的论文产生,都有新的书籍在出版,都有新的视听文化节目在播出,都有新的名字在传播媒介中出现,因此,在这样排山倒海的信息潮流中脱颖而出,获得最强烈、最充分、最圆满、最持久的符号价值,就越来越难了。而且当今世界的科技发展,使得人类的行业分工越来越细密,互相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已不可能再出现诸如16世纪意大利达·芬奇那样的全面发展的巨人;他既是伟大的画家和雕塑家,又是了不起的建筑工程师和兵器设计家,又是最早进行人体和动物解剖并做出研究的生理学家,还最早提出了直升机的飞行原理并制作了模型进行了实验,还是地质学家、化学家、植物学家,还试验了新型颜料,改进了纺织机械,在冶金学和冶炼工业方面也有独创性发现和发明,并且他本人又善弹奏竖琴,能写漂亮的文章,有绘画和色彩学方面的专著……我说了这么多都还并没有说完,你看他的名涉及多少个方面,而且都属一流层次。现在世上名人的名分流了,年年在颁发诺贝尔物理奖、化学奖、生物学奖……年年报纸都登出获奖人的名字和有关他们的研究成果的介绍,我们中国毫不例外,但不仅再没有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乃至于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式的轰动,那些获奖者的名字除了跟他或她在一个小学科中是同行的人记得住外,甚至于同一个大行业的人也都不能记住乃至于懒得记住,因为他们的成就大都仅是在前人众多的贡献基础上,将那一个科学之细微分枝又有所推进而已——理解他们那贡献的重要意义,已非只有一般常识的人所能。
又由于当代社会文化层面的拉开,社会中的人们已并不共享提供于社会的共用符号了,例如文学艺术中,高档的东西,像探索性文学作品啦,古典音乐啦,意大利美声唱法的演唱啦,中国古典音乐的原器、原谱演奏啦等等,都不一定能使在那些方面有才能有成就的人物充分地在社会上出名,相反,一些通俗的东西,像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啦,流行音乐啦,霹雳舞啦,迪斯科啦……却使一些这方面的幸运儿名声大噪,他们的知名度,不仅大大高于上者,而且连不欣赏不喜欢他们的人也不得不下意识地记住他们的名字——因为在那几乎无处不在、无法躲闪开的传播媒体中,特别是家中电视和街头广告里,你总能遇上他或她。
在近二十年的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同美国等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到“四人帮”倒台,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向中国社会提供了使一大批人出名的机会,许多小说家、诗人、画家、发明家、企业家……得以成为新的名人;而80年代中期由于中国实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开放政策,中西文化开始发生更大规模更大程度也更坦率和直接的碰撞,这就又构成了第二个成批出名的机会,例如造型艺术界的几次展览,使一些在以往划为禁区的创作领域(如裸体画)和创作方法(如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和“超级现实主义”)中有所突破的作品及其作者,引发了轰动效应,从而大大提升了一批人的名气,或使他们一举成名。
这里不探讨这两次机会中出名的人“该不该出名”或“出名者是否名实相符”以及“出名后他们表现如何”“如何对待他们的出名”等等问题。我只想指出:个人的成名、才能和努力固然是主观方面的条件,社会容纳和接受的可能固然是客观方面的条件,但更有一个使主客观相激相荡、相辅相成、相生相长的机遇因素。
在人的一生中,大的社会机遇往往只能遭遇一回。中等的社会机遇很难遭遇三回。小的社会机遇顶多也不过五六回,七八回,绝不要妄想有十回以上的运气。因此,你想出名(这里指的当然是走正道出名),就必须善于抓住机会。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