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取名《人的哲学镜像》,先来谈“人”。本书的研究对象是“人”,在逻辑层构上对人做兽性、人性和神性三分,从人的原始性进而谈人的进化性,再进至人的崇高性,希冀通过由低到高的位阶,而分析出人的成像架构。
再来谈“哲学”。需要说的是什么是“哲学”,可以说这个问题是没有定式答案的,同时也不能、不应有静态的答案,因为在思想之域中,凡有所“程式”就会有所“制限”,而有所“制限”就自然有所束缚,即使思想能在辽阔的草原上带着缰绳奔跑,也不如在自由的境界中天马行空。如果偏要对“哲学”做一定义的理解的话,哲学姑可理解为对根本问题的根本思考。而须说明的是,这两处的“根本”是绝无纯态、客观的标准来规定什么是“根本”的,不能妄自划条人为之界来说这个问题是“根本”、那个问题是“枝叶”或这个向度是“哲”思、那个向度是“假”想,恐怕都不能这么说。应该认为,哲学研究的精致与否绝非看僵死教条的遵循与否,而应是看思想旨归的恰确与否。哲学,应走出对问题深入深出、空泛无归和名词堆砌的学究进路,而应达致对问题深入浅出、求真务实和返本开新的思想建构。哲学诚然不能浅薄化,但也不能僵式化,不能在概念的重重叠构中使人望而却步、在逻辑的步步阻隔中使人止步不前。哲学还是应以“问题”为导向、以“底里”为归处的,既可以有世界视野的宏泛,也可以是一家之言的秉持;既可以显逻辑乐音的韵律,也可以是天马行空的跃迁,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僵式可言,只要是对某一问题做一求真的“反思”,都可称为哲学的视域。
进而谈“镜像”。之所以取名为“镜像”,是希望本书能像一面镜子,通过对“人”的解读,映现出人性的全貌和人生的全景,在阐述人性的本然是什么的基础上阐明人生的期然在何处,因为只有心灵有所依归,人生才算完整,才能进而看到人心山水的清明之景。而正如古人在述《儒林外史》一书时言到,“读之者无论是何人品,无不可取以自镜”[1],都可以拿来反躬自省。本书亦期望如此,能帮助人实现从观书“自镜”到扪心“自警”的升华。当然客观上可能距此目标还较远,但主观上愿为此目标而努力,我们共勉。
而在关乎本书上,还须着重说明如下几方面:
1.在问题缘起上,需要先述的是,我们之所以对人进行一种追问,是因为这是我们人类对万物的第一原初力、第一金手指到底是什么这样根本问题的追问所引出的问题,同时对“人”本身的追问也是鞭策人类要向往崇高而不是自私沉沦的一个关键的向度。
应该说,我们人类生存于宇宙中,其宏广无边、博大精深而无穷,一切都那么有秩序、有条理,虽然也有陨石碰撞、恒星塌缩等现象出现,但其中亦有自身待解的规律,而宇宙的这种规律性也就自然会让人们去思考宇宙自身有无生命的问题。而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先做一种假设,也就是先假设宇宙没有生命,如此久远的万物运化都只是偶然下的缘生之物,人类也只是偶存于其中,随时都面临灭绝的危险。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思考下一个问题,也就是如何通过我们人类后天的努力来使万物更相和谐、共存更长远、更对得起我们来之不易的此下生命,进而通过有限的生命来实现文明的永恒。须注意到的一点是,现今科学也已证明了,人的念力也就是精神是可以影响物质的。念力有能量,源头为自身,发出也会回到源头。念头善,万物将回以欢喜;念头恶,对方亦会回以冷绝。因此,如何实现人性的升华而不是沉沦来确保人们的心念是正的而不是邪的,是在宇宙没有生命这一预设下我们应思考的重要问题。
但是,应当说的是,宇宙是必有其自身的生命的,因为没有生命的死寂不可能蕴蓄那么多的生机,地球上的生命体也极少可能以纯偶然的概率而生存于其中那么久。仅从此一点来看,宇宙自身在可能性占比上即是有其生命的。既然认定了宇宙有其生命,那么就自然引申出了下一个问题,即人的出现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人,究竟是在宇宙生命中由偶然交织成的产物,还是在某种意志下所必然演化出的存在呢?若是前者,我们追求“崇高”,正如我们假设宇宙没有生命那般,那将是我们对自身生命的尊重;而如果是后者,有某种我们至今还不能完全解证的神圣力量存在,那么通过如此多年人类发展中的大善与大恶、大是与大非,那种神圣的力量也一定想让我们能明白些什么,而我们也更应在神圣意志的指引下,向往崇高而不是流于恶俗,广爱于物而不是堕于自私。
所以,由此也就不难看出,无论做何假设,也无论宇宙实相为何,人都应自觉地净化、深化和转化自己的生命。当然,对以上问题的不同看法也就造成了“有神”和“无神”的基本分野,但我们需要看到的是,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无利于世界人心的道德拔节,也无利于矛盾冲突的消融化解,我们要思考有没有一个能使“相对性”与“绝对性”并存的更为平和的态度。对此,应该说是有的,一个更合理的态度就是我们不去执着这个问题,只是单纯反求诸己,无论宇宙的实相为何,人类都应将反躬自省作为此下生命的关注点,况且宇宙是必有其自身的生命的,人类不应无知、无耻到妄自尊大的程度,由此即需要我们对“人”的一种觉醒和一种反思。
2.在基本态度上,须阐明的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是兽性、人性和神性共存的存在,即集善恶共存的存在。但我们看恶,并不是为了仅在客观上去描述恶,而是为了能将人类导以善;我们虽然将“恶”称为“兽性”,但却绝没有贬低动物的意思,只是在将人的那种原始野性统称为“兽”。同时之所以不称其为“魔”,是因为“兽”是可以驯顺的,而“魔”是不能感化的;“兽”是可通人情的,而“魔”是难以拔节的。由此,我们坚信人是可以变得更好的,所以就用“兽”字指代人的狂野欲。而从严格的意义上看,还须进一步澄明的是,动物与人类不同,在动物的世界中,是不能以是非善恶的标准来简单评判其所为的,因为动物无自觉,而人类则不同,人类有良知,道德的视域可着眼于人类但不能强加于动物,道德的期许可寄托于社会但不能强加于自然,“动物”和“自然”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无善无恶乃至于可说是超越善恶的。而也正是由此,我们须看到冯友兰先生所提出的“人生四境界说”[2]是有须澄清的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