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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个美丽的夏夜,一伙人正在牧场上看守马匹。他们看着看着,就打起了瞌睡。趁着他们睡觉,仙子们纷纷从云端飞下来,和马儿玩耍起来。仙子总喜欢做这类事情。每位仙子抓住一匹马并骑上去,用金色的头发抽打着马背,驾着马在落满露水的牧场上一圈一圈地奔跑。
她们中有一位年纪尚轻且身材娇小的仙子,名叫卷毛。那晚她第一次从云端来到地面。
卷毛很享受如旋风般在夜色中驰骋的感觉。而她又碰巧选到了一匹最欢实的马——他叫小黑,虽然还很小,但性如烈火。小黑和其他的马一起飞奔了一圈又一圈,他是其中最快的。不一会儿,他便跑得浑身汗沫。
然而卷毛想让他跑得更快。她弯下腰,掐了一下小黑的右耳朵。马受惊了,仰起前蹄,一下子蹿了出去,把马群、牧场和一切都甩在身后,他像一阵风,带着卷毛飞到了宽广的世界。
卷毛全身心地沉浸在这风驰电掣的旅程里。风一般的小黑穿过田野,跨过河流,越过草原和峻岭,越过山谷和丘陵。“天哪,这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卷毛望着眼前的美景,开心地想道。而最让她感到惊艳的是,他们途经一个国家,群山被壮丽的森林覆盖着,山脚下有两片金色的田野,好像两块巨大的金手帕,田野之间坐落着两座白色的村庄,恰似两只白鸽,更远的地方有一片广阔的水域。
但小黑没有停下脚步。他并未在任何地方驻足,而是像着了魔一样,不断向前奔驰。
他驮着卷毛越跑越远,最后来到一个寒风呼啸的平原。小黑冲进平原,平原上寸草不生,只有黄沙。接着,他们又来到一大片荒地,这里更加寒冷了。我无法告诉你平原有多么广阔,因为没有人可以活着走出来。
小黑带着卷毛跑了七天七夜。第七天,在日出之前,他们到达了平原的中心。在这里他们发现了霜冻之城的残垣断壁。这是一座宏伟得有些瘆人的城市,常年冰冷刺骨。
小黑冲向霜冻之城的古老城门,卷毛将她的魔法面纱抛到墙上,抓住了墙。小黑在她的身下疾驰而过,继续着他野蛮的狂奔。若不是最终发现了北部的城门,他或许要在霜冻之城的城墙之间来回驰骋,直至老死。他再次冲进了平原。上帝才知道他要奔向何处!
卷毛从城墙上下来,开始在城中闲逛,这里真的好冷!她将魔法面纱缠在肩膀上,要是把它弄丢了,她就没法再飞到云端,所以一定要妥善保存。卷毛在霜冻之城里走呀走,她觉得自己一定要在城中遇到什么美妙的东西,伟大而充满奇迹。可是目光所及只有摇摇欲坠的城墙,耳中时不时传来的只有岩石被冻裂的噼啪声。
卷毛来到最大的一面城墙的拐角,这时她忽然看到墙脚下有一个巨大的男人正在熟睡。这个男人比最大的树林中最大的橡树还要大。他穿着粗糙亚麻制成的巨大斗篷,充当腰带的皮条有三十英尺长。他的头和最大的木桶一般大,他的胡子如同一堆蓬乱的玉米须。这个男人实在太大了,让人以为是倒在墙边的教堂塔楼。
这个巨人名叫雷格克,他住在霜冻之城。他的工作就是清点霜冻之城的石头。顶着一颗像木桶那样笨重的脑袋,他根本不可能数清石头的数目。可他坚持不懈地数呀数——数了一千年,总算清点了其中的三十堵墙和五扇城门。
卷毛攥紧拳头偷偷看着雷格克,感到很奇怪。她从未想过世上竟会有如此庞大的生物。
于是卷毛在雷格克的耳边坐下(雷格克的耳朵大到可以容下整个卷毛),冲着他的耳朵喊道:“大叔,你不冷吗?”
雷格克醒了过来,哈哈大笑地望着卷毛。
“冷?我应该感到过寒冷。”雷格克答道,他的声音像远方的雷鸣一般低沉。雷格克的大鼻子被冻得通红,他的头发和胡子上结着厚厚的白霜。
“天啊!”卷毛说,“你真是个大家伙,不给自己建个小屋暖和暖和吗?”
“何必呢?”雷格克说着,又笑了起来,“过会儿太阳就出来了呢。”
雷格克撑起身子坐正。他用右手拍了拍左肩,又用左手拍了拍右肩,掸去白霜。白霜像房顶的积雪那样从他的肩膀飘落。
“当心!当心!小心点大叔,你要把我埋起来啦。”卷毛喊道。但雷格克几乎没听到,因为他坐起来以后实在太高,卷毛离他的耳朵太远了。
雷格克拎起卷毛,放到肩膀上,向她报上了姓名和活计,卷毛也告诉了雷格克自己是怎么来的。
“太阳出来了。”雷格克说,并指给卷毛看。
卷毛看到了日出,可阳光苍白而微弱,根本没法取暖。
“啊,你真是个傻瓜呀,雷格克!”卷毛说,“你待在霜冻之城,花上一辈子清点那些无趣的石头,真是太傻了。跟我走吧,雷格克,去看看这世界有多美,去找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做。”
此前,雷格克从没想过去为自己找一个比霜冻之城更好的家,也没想过这世上还有比清点石头更好的工作。雷格克总是以为,“我注定就是要在霜冻之城数石头的。”他从没有要求过什么更好的东西。
而卷毛虽然搅乱了他平静的生活,却也说服了他跟她一起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要带你去一个美丽的国度,”卷毛说,“那里有古老的森林,森林旁边有两片金色的田野。”
卷毛滔滔不绝地说了好久。老雷格克从没有人聊天解闷,也自然无法抵抗劝诱。
“好吧,我们走!”他说。
卷毛大喜过望。
但他们要先做点东西,才能让雷格克驮着卷毛走,因为雷格克一无所有。
于是卷毛从胸前的衣袋中掏出一小袋珍珠。卷毛临行前,是妈妈一定要她带上这些珍珠的,并且告诉她说:“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就拿出一颗珍珠扔在地上,它就会变成你想要的东西。但切记不要乱用珍珠,因为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你待的越久,想要的就会越多。”
卷毛拿出一颗小珍珠,扔在地上。瞧呀,他们眼前出现了一个和卷毛差不多大的小篮子,篮子上拴着一个圆环,刚好能挂在雷格克的耳朵上。
卷毛跳进篮子;雷格克提起篮子,像戴耳环那样将它挂在了耳朵上。
每当雷格克大笑、打喷嚏或是摇头晃脑,篮子就会带着卷毛像荡秋千一样摇来摇去;她想,旅行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雷格克准备出发,刚刚迈出十码的一大步,卷毛就让他停下,并央求道:
“我们能不能去地下面走呢,亲爱的雷格克?这样我就能看看地下是什么样子了。”
“为什么不呢?”雷格克答道;反正进入地下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只是他脑子里从没有过看看地下世界的想法。
但卷毛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于是他们商定好,一路钻地洞,直到到达金色麦田边的大森林,再爬出来。
打定主意后,雷格克就开始挖洞了。他抬起大脚,一脚跺向地面,整个霜冻之城都随之摇晃,很多城墙被震塌了。雷格克又跺了一脚,整个大平原都震动了。雷格克跺了第三脚,看呀,半个世界都在颤抖,雷格克脚下的坚实的大地裂开了大缝,雷格克和卷毛都掉进洞里,进入地下。
着地后,他们发现这里被各个方向柱子和通道围成了蜂窝状,只有上天才知道这些通道通向哪里。他们可以听到湍急的水声和风的低鸣。
他们沿着一条通道前进,一开始,还能看到从他们跌落的洞口照射进来的光亮。但越走越黑——漆黑一片,这里是地下深处,什么也没有。
雷格克在用大手摸索着一根根柱子,迈着沉重的步子,在黑暗中镇定地走着。
而卷毛却被黑暗吓坏了。
她抱紧雷格克的耳朵喊道:“这里真黑啊,亲爱的雷格克!”
“是啊,怎么会不黑呢?”雷格克答道,“不是黑暗来找我们,是我们不请自来的。”
卷毛被惹火了。她本来对这个巨人期望很高,而雷格克却处处漫不经心。
“要不是我带了珍珠,我们可就惨了!”卷毛生气地说。
她又抛下一颗珍珠,一盏小灯笼出现在她手中,明亮得好像是金子在发光。黑暗蜷缩回地下,灯光照亮了整个地下通道。
卷毛十分开心,有了灯笼,她就可以在这里看到埋藏在地下的远古奇迹。在一处,她看到了威严的城堡,城堡的门窗镀金,嵌在红色的大理石外框中。在另一处遗迹,她又发现了战士的武器,枪管细长的滑膛枪,饰有珠宝异石的沉重弯刀。在第三处遗迹,她看到了埋藏许久的宝藏,金盘子,银杯子,里面装满了金币,还有最纯净的黄金打造的王冠。所有这一切财宝,都在神的意志下被大地吞没,只有神才明白,为什么它们要不受搅扰地沉睡在此。
卷毛为眼前的景象所倾倒。她没有像刚才说好的那样直接前进,而是央求雷格克将她放下来。她要玩一会儿,欣赏这些珍稀物品,凝视这些神创造的秘密奇迹。
于是雷格克将她放了下来。卷毛举着小灯笼跑向城堡,还参观了武器堆和埋有宝藏的地窖。她怕游玩的时候把小袋弄丢,就把它放在一根柱子旁边。
而雷格克则在不远处坐下休息。
卷毛开始在宝藏中玩耍。她看到什么漂亮的物件就去翻弄观察。她用小手把金币弄乱了,又仔细把玩银子雕琢的杯子,还把几经提纯的黄金王冠戴在头上。她到处玩耍,左顾右盼,赞叹连连。最后,她发现了一根立在巨大柱子旁边的小象牙权杖。
然而恰恰是这跟细小的权杖使得巨大的柱子不致倒塌,因为水流已经把柱子冲刷成中空。因此神才让这根小权杖落在此处,撑住这根地底巨柱。
卷毛很是惊奇:
“这里怎么有一根小权杖呢?”于是她走上前,捡起权杖看了看。
可卷毛刚刚捡起权杖,地下通道中就回荡起恐怖的轰隆声。那根巨大的柱子在颤抖摇曳,大量泥土崩塌,陷入地下,挡住了雷格克与卷毛之间的路。他们看不到对方,听不见对方,也没法到达另一边。
可怜的小仙子卷毛就这样被困在了大地深处。她被活活埋进一座巨大的坟墓,她的目的地本是金色的田野,却可能再也看不到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没有径直前往,而是东游西逛,窥探神的秘密。
卷毛哭泣不止,她想去找雷格克,却发现无路可走,处境绝望。那袋本可救命的珍珠已然被塌方掩埋。
卷毛是个骄傲的人,因此意识到这一点,她就停止了哭泣,想道:“没救了,我一定会死的。雷格克不会来救我,因为他笨得自己都救不了,更别说顾及我。所以,全完了,我必死无疑。”
于是,她做好了死的准备。但考虑到人们可能会在墓中发现她的尸体,她希望人们知道她拥有皇家血统。于是她将纯金王冠戴在头上,将象牙权杖擎在手中,然后躺下,迎接死亡到来。陪在她身边的,只有一盏小灯笼,火光如金。卷毛渐渐冻僵了,灯笼的光也变得黯淡下来。
雷格克真是个老傻瓜。柱子的倒塌在他俩之间引发了剧烈的塌方,他却纹丝不动地继续在黑暗中呆坐着。他坐了很久,才想起该出发了,这时他才意识到该检查下发生了什么。
他在黑暗中摸索到卷毛曾在的地方,四处触摸,发现地面已经塌陷,道路被堵了个严实。
“呃,那边的道路已经被堵住了。”雷格克想道,但他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只是转过身,离开了塌陷的土堆,也离开了土堆另一端的卷毛。他沿着来时的路,走向霜冻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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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雷格克走过一个又一个柱子。他走了好一会儿,始终觉得有事情让他感到焦虑,却想不清到底是何事。
他整了整腰带——或许刚才系得太紧;伸了伸胳膊——或许胳膊有些发麻。但并不是因为这些,而是有其他的什么原因令他焦虑。雷格克想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他想着想着,就摇了摇头。
雷格克摇头晃脑之时,那个挂在他耳朵上小篮子也随之摆动起来。雷格克感觉到篮子很轻,卷毛并没有在里面,他的心中忽然一阵剧痛——他虽然是个傻瓜,但他明白自己现在的痛楚是因为他把卷毛弄丢了,他意识到他应该去救她。
雷格克花了很大功夫才把来龙去脉想清楚;恍然大悟后,他立即转身飞奔回塌方的地方,寻找土堆后面的卷毛。他一路狂跑,恰好及时赶到。雷格克用双手刨土,不一会儿就刨出一个大洞。他看到卷毛就躺在那边,头上带着纯金王冠。她的身体正在变凉发僵,身旁的灯笼火光微弱,像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萤火虫。
如果雷格克伤心痛哭,那么整个大地都会震颤,小灯笼也会彻底熄灭——那样卷毛身边的最后一丝萤火也将消逝。
然而痛苦梗住了雷格克的喉咙,使他哭也哭不出来。他用大手轻轻抱起浑身冰凉的卷毛,用两只巨手凹陷的掌心为她取暖,好像在挽救寒冬中又冻又饿的小鸟。看呀!不多久,卷毛的小脑袋动了一下,灯笼的光芒也变亮了一些;卷毛动了动胳膊,火光更加明亮。卷毛终于睁开眼睛,灯笼的火焰也如同纯金一般明亮了。
卷毛跳着站起来,抱住雷格克的胡子,两人喜极而泣。雷格克的眼泪大如鸭梨,卷毛的泪珠细如粟谷。尺寸是他们唯一的不同之处,从这一刻起,两人都深深喜欢上了对方。
哭完以后,卷毛找到了她的珍珠袋,于是他们继续前行。但他们再也不去触摸任何看到的地底奇观,无论是从海底陷入地下的装满宝藏的沉船,红色的珊瑚,还是地下石柱上交缠的黄色琥珀。他们什么也不碰,一直沿着通向金色田野道路走下去。
他们就这样走了很久,卷毛要雷格克把她举起。她在头顶上方抓下一把泥土。
她看着手中的泥土,里面有叶子和纤维。
“我们到了,大叔,在森林下面,金色的田野旁边,”卷毛说,“我们赶快上去吧。”
于是雷格克伸展身体,用头破土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