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期待着晚自习结束,到小屋去。只要小树在,我们总是迫不及待地钻到被窝里,小树小小的黝黑身体里,藏着巨大的声音。听到窗外小巷有人走过,我就赶紧捂住她的嘴巴。小树的身体里,还藏着丰沛的汁液,本来潮湿的被褥,总会更加潮湿。吃点儿东西,往往还要再来一次,两次。最多的时候,一夜六次。后来,这数字让我们回忆起来都难以相信。
我常担心夏老师会不会知道,但她很久没出现了。
我给小树画过一张画,裸体的。她靠着窗户那边的床头坐着,右腿伸直,左腿蜷曲着,露出两腿间并不丰茂的毛丛。我毫无保留地把这一切画出来。小树看看,并不惊讶,只乜了我一眼。我想听她说两句什么。她什么也没说。那天,我们做得格外尽兴,她悠长的叫唤很像我在纪录片里听到过的猿啼。
“我喜欢你把我画成那样。”
“怎样?”
“特别……淫荡……”
后来,我不再画画。一直没再画。
父母想要小树考音乐学院,民歌专业,她不想唱民歌。她说,读不读音乐学院无所谓,再说,她也考不上。我问她想做什么,她说,想弄个乐队。她做主唱,可以兼架子鼓,我做主音吉他。还得找个贝斯手和键盘手。要聚齐这么多人,在我们那偏僻的小县城并非易事。但小树一直没放弃。
小树问我会弹什么曲子。我弹《爱的罗曼史》。我以为小树会惊讶的。这是我那时候唯一有信心的曲子。小树走来走去,两只手甩来甩去。她对一件事不耐烦时,总这样。
“你怎么喜欢这么老套的东西?”
“什么不老套?流行歌曲?”
“你平时听什么?”
“刘德华,周华健……”
“老套……”小树撇撇嘴,翻个白眼。
那天,我第一次听小树谈论她的音乐偶像:崔健、许巍、郑钧、窦唯、何勇、张楚、黑豹乐队、唐朝乐队、超载乐队、面孔乐队……我连名字都没听过几个,更别说他们的歌。
这天是周末,校园里静悄悄的,盛夏的落日余晖流动在窗外的小巷里,窗户的毛玻璃透着朦胧的橘红。小树跳上床,赤裸身子,唱许巍的《树》:我站在夏日的黄昏,身体迎着风飞舞,一双鸟踩着我的肩,我听见,她在歌唱着明天。我想问,这世界,是否遥远又无限……她的乳房颤动着,她唱:我身上结满了果实,可里面,长的全都是欲望。每一天,每一年,悄然生长的夜晚,让我沉重又茫然。重复的每一天,每一年,我带着所有幻想和期盼,在遥远的天边,我看见,阳光带走衰老的今天……
我看到一个崭新的世界。
这是一段迷途,但我不知返。
我和小树一起唱歌,一起弹吉他,一起怀揣组建乐队的梦想。
大概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吧?
逃课越来越多,成绩越来越差,经常被班主任找去谈话。在同学和老师心目中,我渐渐变成“坏学生”了。有一次和初中同学小聚,有个女生说,你完全变了。我变了吗?我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她又说,如果高中同学认识初中的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我并不想让谁吃一惊,我只是想做些别人不会做的事儿。
乐队组起来是一年后。
小树告诉我,她偶然和县城某琴行老板刘冬聊天,说到组建乐队的事。刘冬说他可以做贝斯手,很快找来石哥,说键盘就交给他了。石哥是前任琴行老板。几个人喊我过去一聊,我说可以做吉他手,也可以唱歌。又过两天,刘冬又介绍个人,玩架子鼓的女孩儿吴春春。
我们在县城边儿的农家乐庆祝,点了烧烤,啤酒。
没人会想到,这是我第一次喝酒。爸爸一再跟我说,烟酒不是好东西,且举例说明:哪个病人是抽烟得的肺癌,哪个病人是喝酒猝死的。
他们频频举杯,我也装作毫不介意的样子,虽然啤酒有股怪味。气氛很快就活络了。
“你喜欢音乐,我看得出……但你得帮我个忙。”刘冬满脸酡红,朝我点着指头。
“什么?”我咽下一大口冒泡的啤酒。
“乐队得有地方排练吧?总不能去你们学校篮球场,或者去大马路吧?”
“我和小树有个小屋……”
“得了吧!那小屋我去过……”刘冬停了一下,一挥手,脑袋凑近我,“哥们儿我直说啊,你要是能把琴行接手了,排练不就有地方了?我不是做生意的料,但我觉得你可以,我跟着你混口饭吃就行。价格嘛,好说!”
小树和石哥都说,这主意不错。吴春春不说话,低头喝酒。
第二天醒来,我躺在县城一家小宾馆的床上,身边是小树。我怎么会躺这儿?昨晚的印象乱糟糟的,后来大伙儿一起唱歌,记得最后唱的许巍《我的秋天》:幸福如此遥远,我无法看见,这秋天的夜晚,让我感到茫然,总在每个深夜,听到你在哭泣。你幻想的魅力,我从没能给你……别的几乎不记得了。小树看我醒来,撇了撇嘴,说你昨晚喝多了。
“我答应刘冬了吗?”
“答应了啊。”小树说,“你高兴得小孩儿似的。”
我蒙了半晌。只能回家和爸爸妈妈商量。爸爸坚决不同意,是妈妈私底下给我六万块钱,五万是转让费,一万用来交接下来几个月的房租。
就这样,我当上琴行老板,顺利组建起乐队。
我给乐队起名:秋天乐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