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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可我不是在做梦呀。有时候,不经意间,我听见自己在大街上说这句话,可声音却像是从别人的嘴里发出来的。有些失真的声音。一些名字重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一些面孔,一些细节。再也找不到什么人来叙说。想必还剩下两三个依然活着的见证人。可他们恐怕早就把所有那一切全都忘得一干二净。而且,末了我总会在心里头问自己是不是真的有人见证过那一切。

是真的,我不是在做梦。我留下来的一个黑面记事本便是铁证,里面记满了笔记。迷雾重重,我需要一些意义明确的词句,便在词典里查询。笔记:为了备忘而记录下来的简要文字。记事本的内页洋洋洒洒地记录了人名、电话号码、约会日期,还有一些也许与文学沾点儿边的短文。可是,把它们归到哪个类别呢?私密日记?记忆片段?里面还摘抄了数百条在报纸上登载的小启事。寻狗启事。带家具出租的公寓。求职和招聘广告。占卜通灵信息。

这些笔记林林总总,其中一些所产生的回声比其他的更为强烈。尤其是在没有任何东西来袭扰宁静的时候。已经很久没听到任何电话铃声。往后也没有任何人会跑来敲门。他们一定以为我已经驾鹤西去。你独自一人,凝神静气,仿佛想截获一位陌生的发报员从遥远的他乡给你发过来的一些摩尔斯电码。当然啦,大多数电码信号都受到了干扰,你把耳朵伸得再长也是枉然,它们已经彻底消失,无迹可寻。可是,有一些名字在寂静中,在白纸上一目了然地显现出来……

丹妮,保尔·夏斯达尼埃,阿加穆里,杜威尔兹,杰拉尔·马西亚诺,“乔治”,尤尼克酒店,蒙帕纳斯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那个街区时,我向来都很警觉。那一天,我碰巧从该街区经过。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感觉奇怪的不是岁月去无痕,而是另外一个我,一个孪生兄弟依然在那里,在附近地区,没有垂垂老去,却依旧循着那些小得不能再小的生活细节,继续过着我从前在这里短暂度过的那种日子,直到时间的尽头。

从前,是什么事情总让我感到惴惴不安?是因为这几条笼罩在一座火车站和一座公墓的阴影下的街道吗?这些街道在我眼里突然显得微不足道了。房屋临街的一面颜色换了。更加明亮了。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一个中性地区。我留下的一个替身依旧在那里重复我过去的每一个动作,永无止境地按我以前走过的线路往前行进,真的有这种可能吗?不可能,我们在这里留下的踪迹早已荡然无存。时间已经荡涤了一切。街区焕然一新,变得整洁干净,仿佛在一座不卫生的小岛原址上重建过。大多数楼房还是原来的建筑,你在那些楼房前伫立,就好比站在一条被制成标本的狗前面,一条曾经属于你、它活着的时候你对它宠爱有加的狗。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在漫步途中,我绞尽脑汁地回想着那本黑色记事本里所记录的内容,很后悔没把它装进衣服口袋。和丹妮约会的时刻。尤尼克酒店的电话号码。我在尤尼克酒店遇到的那些人的名字。夏斯达尼埃,杜威尔兹,杰拉尔·马西亚诺。阿加穆里在大学城摩洛哥留学生楼的电话号码。对这个街区不同地段简明扼要的描述,我本打算将此地命名为“后蒙帕纳斯”,但三十年后我才发现,这个名字已经被一个名叫奥泽·华沙[2]的人使用过了。

十月里的一个周日,黄昏时分,我的脚步把我带到了这片区域,要是在一周的其他日子,我十有八九会绕道而行。不是的,真的不是去那里缅怀什么。可逢到星期天,尤其是黄昏时分,再加上倘若你是一个人踽踽独行,时间的长河便会打开一个豁口。只需从那里钻进去。一条在它活着的时候让你宠爱有加的、制成了标本的狗。我从敖德萨街11号——我走的是对过的人行道,右边的那条——那幢不清爽的米白色高楼前经过时,有一种豁然大悟的感觉,每次时间长河打开一个豁口之时都能让你感受到那种轻微的晕乎乎的感觉。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端详着那一栋把小院子围在中间的大楼的正面和侧面墙壁。保尔·夏斯达尼埃在蒙帕纳斯街的尤尼克酒店下榻时,总把他的汽车停在那里。一天晚上,我问他为什么不把汽车停在酒店前面。他尴尬地笑了笑,一面耸耸肩膀,一面回答说:“为慎重起见……”

一辆红色的蓝旗亚。它有可能吸引别人的视线。可是,若想掩人耳目,他怎么会有如此古怪的念头,选了一辆这种牌子和颜色的汽车……过后,他跟我解释说,他的一位朋友住在敖德萨街的这栋大楼里,他经常把车借给那位朋友。是的,这便是他总把汽车停到那里的缘由。

“为慎重起见。”他说。我随即就想明白了,这个四十岁左右、总穿着灰色服装和海蓝色外套、仪表堂堂的棕发男子,并没有正儿八经的职业。我听见他在尤尼克酒店打电话,但墙壁太厚,我听不清谈话内容。只能听见隔墙传过来的声音,话音低沉,有时还会变得斩钉截铁。长时间的沉默。这个夏斯达尼埃,我是在尤尼克酒店里认识的,同时在那里认识的还有杰拉尔·马西亚诺、杜威尔兹,我忘记杜威尔兹姓什么了……时光荏苒,他们的身影渐渐变得模糊不清,他们的声音也听不见了。由于颜色的缘故,保尔·夏斯达尼埃显得更清晰一些:漆黑的头发,海蓝色的外套,红色的汽车。我猜测他蹲过几年牢房,跟杜威尔兹、马西亚诺一样。他是他们当中年纪最大的,一定已经不在人世了。他每天都起得很晚,把约会定在很偏远的南城,那个环绕火车货站的内陆地区,那些名叫法尔基艾尔、阿勒雷的地方我也非常熟悉,甚至还可以走到更远的地方,直至宠妃街……一些僻静冷清的咖啡馆,他有时把我带到那里,兴许心里盘算着谁也不可能在那种地方把他找到。虽然我常常有这种念头,但我一直没敢问他,是不是他被剥夺了在这里的居留权。可是,那他为什么又将红色汽车停在咖啡馆前面?徒步前往对他来说不是更谨慎一些吗?慎之又慎岂不更好?那个时候,我总在这片开始拆除的街区漫步,沿着那些空地、窗户砌死的小楼、像是遭受过轰炸的瓦砾堆中的一段段街道前行。而那辆停在那里的红色汽车,汽车散发出的皮革味,它那鲜艳的色块,好在有这种鲜艳的色块,往事重新在脑海中浮现……往事?不。在这个周日晚上,我终于让自己相信时光是凝滞不动的,倘若我当真钻进时间长河的豁口,就会把所有的一切重新找回,而且那一切全都完好无损,原封未动。首先是那辆红色轿车。我决定一直走到旺达姆街。那里有一家咖啡馆,保尔·夏斯达尼埃带我进去过,我们在那里的谈话开始触及个人的私事。我甚至感觉到他要跟我掏心掏肺了。他含蓄地建议我为他“做事”。我支吾搪塞了一阵。他就没再坚持。我那时特别年轻,但也特别多疑。后来,我和丹妮一起也到过这家咖啡馆。

这个星期天,当走到曼恩大街时,天差不多黑下来了,我沿着那些新建的高楼大厦往前,走在双牌号的那一边。这些高楼形成了一个笔直的立面。窗户上没透出一丝一缕的灯光。是真的,我不是在做梦。旺达姆街差不多就是在这附近通向曼恩大街,但那天晚上楼房的立面看上去既平滑又密实,没有一丝一毫的间隙。我理当屈服于这么一个事实:旺达姆街已经不复存在。

我穿过其中一栋大楼下的玻璃门,我们大约就是在那个位置进入旺达姆街。一缕霓虹灯的灯光。一条又长又宽的过道,过道边镶着玻璃幕墙,玻璃后面是鳞次栉比的写字台。兴许旺达姆街的一段路被新建的楼群包围着,依然存在。想到这里,我神经质地笑了笑。我继续顺着这条两边全是玻璃门的过道前行。我看不到过道的尽头,因为霓虹灯的关系,我眯起了双眼。我思忖,这条走道只是规规矩矩地沿用了旺达姆街原来的路线。我闭上眼睛。那家咖啡馆在街道的尽头,这条街道的延长部分是一条撞在铁路工场围墙上的断头路。保尔·夏斯达尼埃把他的红色轿车停在那条断头路上,那堵黑黢黢的围墙前面。咖啡馆楼上是一家旅馆——佩塞瓦尔宾馆,宾馆的名字源于一条同名街道,那条街也在新建的楼群下消失不见了。我把所有这一切都记在了那个黑色记事本上。

后来,丹妮在尤尼克酒店——正如夏斯达尼埃所言——感觉不是很自在了,所以她在佩塞瓦尔宾馆要了一个房间。她想从此避开其他人,但我并不清楚她特别不想见到的人是谁,是夏斯达尼埃、杜威尔兹,还是杰拉尔·马西亚诺?现在,我越往深里想越发觉得,从我发现在酒店大堂前台后面的那名男子后,她总是心事重重的。夏斯达尼埃告诉我那人是尤尼克酒店的经理,此人的名字现在还列在我的记事本上:拉克达尔;后面还跟着另外一个名字:达文,但这个名字加上了双引号。

*

那个时候我经常躲进大学城,就是在大学城的自助餐厅里与她相识的。她在美国留学生楼里有一个房间,让我纳闷的是,她凭的什么拿到那个房间,因为她既不是大学生,也不是美国人。我们俩认识后,她没在那里待太久。就十来天吧。此刻我在犹豫要不要把她的姓氏全称一目了然地写出来,初次见面时,我在记事本上如此记载:丹妮·R.,美国留学生楼,尤尔丹林荫大道15号。也许,现如今——在使用过形形色色的其他名字之后——她用回了这个名字,万一她依然活着居住在某个地方,我可不想把别人的注意力往她身上引。然而,要是她看到了印在书上的这个名字,也许会回想起自己曾在某个时期使用过,我也有可能得到她的音讯。哦不,对此我不抱什么幻想。

我们认识的那一天,我在记事本上写的是“丹尼”。可她用我的钢笔,把她名字的正确写法亲自重写了一遍:丹妮。后来,我发现“丹妮”是我那个时候心仪的一位作家的一首诗作的名字。我有时会看见这位作家从圣日耳曼大道上的塔拉纳酒店走出来。有时还真是无巧不成书。

搬离美国留学生楼的那个星期天晚上,她叫我去大学城接她。她在留学生楼门口等我,拎着两个旅行袋。她跟我说,她在蒙帕纳斯的一家酒店订了一个房间。我提议步行前往。两只袋子不是很沉。

我们走的是曼恩大街。街上冷冷清清,跟前一次一样,那一次也是在星期天晚上,在同一个时间。大学城的一位摩洛哥朋友跟她说起过有这么一家饭店,就是我们第一次在自助餐厅见面时她向我介绍的那个人,此人名叫阿加穆里。

我们在沿着墓地往前伸展的一条小街旁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她在两只旅行袋里翻寻,检查有没有东西遗漏。然后,我们继续赶路。她跟我解释说,阿加穆里在那家酒店有一个房间,因为有一个酒店老板是摩洛哥人。可是,那他为什么又住在大学城里?因为他是留学生。而且,他在巴黎还有一处住所。那么,她也是大学生吗?阿加穆里可能会帮她在桑西埃学院[3]注册。从她的神情看,注册的事情好像不太靠谱,所以那句话她说得有些轻描淡写。然而,我还记得,有天晚上,我陪她乘地铁去了桑西埃学院,那是一条从杜洛克开往蒙日的直达线路。天空中飘着绵绵细雨,但对我们没什么大碍。阿加穆里告诉过她要顺着蒙日街直走,最后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一片平坦空地,或者不如说是一片荒地,周围全是低矮房屋的残垣断壁。地面踩踏得很结实,我们必须在昏暗中避开水洼。在最里头,一幢现代化的建筑,肯定是刚刚竣工的,因为脚手架还未拆除……阿加穆里在大门口迎候我们,大厅的灯光照亮了他的身影。他的目光在我看来没有平日里的那种焦虑,仿佛站在桑西埃学院前面让他心里变踏实了,尽管那还只是一片荒地,而且还是在下雨天。所有这些细节一幕一幕地、乱麻似的在我的脑际萦回,光线常常在这个时候变得黯淡朦胧了。此情此景与留在那个记事本上的精确笔记形成鲜明反差。这些笔记对我有用,可以使那些都快把电影胶片震断的动荡画面稍稍协调连贯一些。奇怪的是,我在同一时期所作的研究笔记在我看来显得更加清晰,研究的那些事件并非发生在我生活的那个时代,而要追溯到19世纪乃至18世纪。还有那些与事件牵扯在一起的名字,其中就有布兰奇女男爵[4],特里斯丹·科比埃尔[5],让娜·杜瓦尔[6],另外还有1794年7月26日在二十一岁时被送上断头台的玛丽-安娜·勒鲁瓦[7]。这些名字的回声在我耳畔响起,比我记录的那些当代人的名字显得更亲切,更熟悉。

我们抵达尤尼克酒店的那个星期天晚上,阿加穆里在酒店的大堂里恭候丹妮,跟他一起坐在大堂里的,还有杜威尔兹和杰拉尔·马西亚诺。就是在那天晚上,我认识了后面的那两位。他们想叫我们俩去参观酒店后面放着两张有遮阳伞桌子的花园。“你房间的窗户就朝向这一边。”阿加穆里说道,但丹妮好像满不在乎。杜威尔兹。马西亚诺。我绞尽脑汁,想给他们添加一些让他们看起来显得比较真实的信息,我寻找着能让他们在我的眼皮底下复活的东西,在过了那么长时间之后,要全靠那些我才有可能感知他们的存在。我不知道,我,一缕香气……杜威尔兹总是摆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派头:金色胡须,领带,灰色西服套装,身上总散发出一股香水味,许多年后因为有人在酒店的房间里落下一瓶香水,使我得以找到那种香水的牌子:卑奴苏佛士打[8]。几秒钟的时间,卑奴苏佛士打的香味让我回想起一个沿着蒙帕纳斯街下行的背影,一个步履沉重的金发男子:杜威尔兹。过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就像那些一觉醒来时只留下朦胧影像并在白天里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梦。杰拉尔·马西亚诺,他呢,长着一头棕发,皮肤白皙,身材略显矮小,目光老盯着你,但对你视而不见。我对阿加穆里了解得更深入,因为他在桑西埃上完课后,我约他在蒙日广场的一家咖啡馆里见过好几次。每一次,我都感觉到他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向我禀报,否则的话他不会叫我到那里与他见面,两人单独见面,避开其他人。冬天,夜幕降临后,这家咖啡馆静悄悄的,在大厅的最里头只有我们俩,位置很隐蔽。一只黑色的鬈毛狗把下巴搁在软垫长椅上,眯起双眼注视着我们。在回首我一生中的某些时刻之时,总有一些诗句涌上心头,我常常在想它们的作者叫什么名字。在我看来,蒙日广场的那家咖啡馆在晚上适用于这样的诗句:“一条鬈毛狗的利爪敲击着夜里的石板……”

我们一直走到蒙帕纳斯。在行进途中,阿加穆里跟我透露了一些关于他本人的不太多的小事情。他刚刚被人从大学城摩洛哥留学生楼的那个房间里给撵了出来,但我一直没弄明白是因为政治原因,还是有别的原委。他住在十六区广播电台附近别人借给他的一套小公寓里。但他更喜欢尤尼克酒店里的那个房间,他拿到那个房间多亏了酒店经理,“一位摩洛哥友人”。那为什么还留着十六区的那套公寓呢?“我妻子住在那里。是的,我结婚了。”我感觉在这件事情上他不会向我吐露更多的情况。而且,他从不回答别人的提问。他向我吐露这些隐情——可是说实在话能用“隐情”这个词吗?——是在从蒙日广场前往蒙帕纳斯的途中,在长时间默默不语的间隙里脱口说出来的,仿佛行走鼓起了他说话的勇气。

有些事情让我觉得蹊跷。他真的是大学生吗?我询问他多大年龄的时候,他回答说三十岁。说完他好像很后悔把年龄告诉了我。三十岁还能做大学生吗?我不敢跟他提这个问题,怕伤了他的自尊心。那丹妮呢?为什么她也想做大学生?在桑西埃学院就那么容易,想什么时候注册就能注册吗?我在尤尼克酒店观察她和他的时候,他们看上去真的不像大学生,而那边,靠近蒙日的地方,在那片空地的尽头,建到半拉子的学院大楼突然让我觉得它属于另一座城市,另一个国度,另一种生活。是因为保尔·夏斯达尼埃、杜威尔兹、马西亚诺以及我在尤尼克酒店大堂见到的那些人吗?可是,置身蒙帕纳斯街区,我总有一种不爽的感觉。是的,是真的,那里的大街小巷并不是那么令人赏心悦目。在我的记忆中,那里经常淫雨霏霏,而当我想象巴黎的其他街区时,总看见它们夏日里的景象。我觉得蒙帕纳斯在战后便黯淡了。再往下去的林荫大道上,“穹顶”[9]和“菁英”[10]还有零星灯火在闪烁,但这片街区已经丢失了自己的灵魂,不复当年的才情和热情。

一个周日的下午,我单独和丹妮在一起,待在敖德萨街地势最低的地方。天空中飘起了雨,我们躲进蒙帕纳斯电影院的大厅。我们坐在放映大厅的最里头。正值幕间休息,我们并不清楚电影的名字。这家宽敞破烂的电影院就像这个街区的街道一样,叫我心里很不舒服。里面飘荡着一股臭氧味,跟你从地铁通风栅栏上面经过时闻到的气味一样。在一排排观众当中,夹杂着几名休假的军人。夜幕降临时,他们就会乘坐开往布列塔尼的火车,去布雷斯特或者洛里昂。在一些隐蔽的角落里暗藏着一些萍水相逢的野鸳鸯,他们可能没在看电影。在电影放映期间,他们的呻吟、喘息声都听得见,座椅在他们的身子底下发出的嘎吱声越来越响……我问丹妮是不是打算在这个街区长久待下去。不,不会太长久。她更乐意住在十六区的一个大房子里。那里的环境非常幽静,可以隐姓埋名。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找到你。“为什么?你非得躲起来吗?”“不。哪至于呢。那你呢,你喜欢这个街区吗?”

很显然,这个令人尴尬的问题,她想避而不答。而我,叫我怎么回答她呢?我喜欢还是不喜欢这个街区根本就无关紧要。如今,我仿佛觉得那个时候,我在我的日常生活之中过的是另一种生活。或者,更确切地说,好像那另一种生活与每一天的灰暗生活息息相关,给它们平添一种其本身实际上并没有的磷光和神秘。于是乎,那些你熟悉的、许多年后在梦中流连忘返的地点便被披上了奇异的面纱,就像这条死气沉沉的敖德萨街和这家散发着地铁气味的蒙帕纳斯电影院。

那个星期天,我还是把她一直送到了尤尼克酒店。她和阿加穆里有约。“你认识他妻子吗?”我问她。她显得很吃惊:我居然知道他妻子的存在。“不认识,”她对我说,“他几乎从不去看她。他们聚少离多。”能把这句话在这里准确无误地重新写出来,这没我什么功劳,因为它就写在我的记事本当中的某一页的下方,紧跟在“阿加穆里”这个名字后边。在记事本的同一页,还记了许多其他笔记,跟这个凄凉的蒙帕纳斯街区,跟丹妮、保尔·夏斯达尼埃以及阿加穆里都没有任何关系,但牵涉到诗人特里斯丹·科比埃尔和波德莱尔的情妇让娜·杜瓦尔。我早些时候发现了他们的住址,在记事本上是这样写的:科比埃尔,弗洛肖街10号;杜瓦尔,索福洛瓦街17号(1878年前后)。再往后面,好多页纸满满当当地记录的都是跟他们俩相关的信息,也许是为了证明他们在我心中所占的位置,与我在这个时代所碰到的大多数活着的人相比,他们两个要重要得多。

那天晚上,我只把她送到酒店的门口。我看见阿加穆里站在大堂中央等她。他穿着一件米色大衣。这副打扮,我也在记事本中做了记录:“阿加穆里,米色大衣。”也许,是为了今后有一个坐标——跟我这一生中的那个短暂而又动荡不安时期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尽可能最微小的细节。“你认识他妻子吗?”“不认识,他几乎从不去看她。他们聚少离多。”当在大街上与两个正在交谈的人擦肩而过时,你无意之中听到那些语句,而且永远也不知道他们所谈论的是何方神圣。一列火车快速过站,快得让你没法看清写在站牌上的城市名。于是,你把脑门贴在车窗玻璃上,记下了一些细节:“经过一条河流,一座村庄的钟楼,一头远离牛群在树下做梦的黑色奶牛。”你希望能在下一站看清一个名字并且终于知道你到了哪个地区。名字写在这个黑色记事本上的那些人,我后来再也没有见到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他们的存在如昙花一现,他们的名字我甚至都有可能忘记。只是萍水相逢,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缘巧合。一生当中有一段时期就为了这种相逢,那时你置身十字路口,犹豫着到底该走哪一条路。那是邂逅的年代,就像我在塞纳河畔的旧书摊上找到的一本书印在封面上的书名一样。说来也巧,我把丹妮留下来跟阿加穆里在一起的那个周日夜晚,恰恰是沿着圣米歇尔滨河路漫步,却不知为什么要那么走。我踏上那一条跟蒙帕纳斯一样凄凉的林荫大道,也许是因为没有平日里的那种摩肩接踵的人群,楼房立面上的灯光没有亮起来。最上面,亲王殿下街的出口处,台阶和铁扶手的后面,一面被灯光照亮的大玻璃,是一家咖啡馆的后间,而咖啡馆的露台朝向卢森堡公园的围栏。咖啡馆的整个大厅黑灯瞎火的,只有那面玻璃被照亮,玻璃后面,一个圆弧形的吧台前通常站着一些顾客,直至深夜。那天晚上,我打那里经过时,在那些客人当中认出了两个人:一个是阿加穆里,站在那里,因为他穿着那件米色大衣,还有一个人是丹妮,坐在他旁边的一张高脚圆凳上。

我走到近处。我原本可以推开那扇玻璃门,然后走到他们中间。但我打住了脚步,因为我担心自己成了不速之客。那个时候,我不总是像那样缩在后面当观众吗?我简直就像人们所说的那种“夜间的观察家”,这位我非常喜欢的十八世纪作家[11],他的名字连同笔记好几次在我的黑色记事本里出现。有一天,我们一起到了法尔基艾尔街或宠妃街,保尔·夏斯达尼埃对我说:“真奇怪……你专心致志地听别人说话……但你又心不在焉……”玻璃后面,在过于强烈的霓虹灯下,丹妮的头发从栗色变成了金色,皮肤比平时还要苍白,奶油似的,上面还长了一些雀斑。那些人当中唯独她坐在高脚圆凳上。站在她和阿加穆里后面的三四个人组成的一伙,手里端着酒杯。阿加穆里朝她俯下身子,凑到她耳边跟她说话。他亲了一下她的脖子。她哈哈大笑,喝了一大口酒,从酒的颜色就可以断定是君度酒[12],我们每次进咖啡馆,她都点这种酒。

我寻思着第二天要不要跟她这么说:昨天夜里我看见你和阿加穆里在卢森堡咖啡馆。我还不清楚他们俩到底是什么关系。反正,他们在尤尼克酒店住的不是同一个房间。我极力想弄明白是什么纽带把这个小群体绑在一起。从表面上看,杰拉尔·马西亚诺是阿加穆里的老朋友,阿加穆里和丹妮住在大学城时,把马西亚诺介绍给了丹妮。保尔·夏斯达尼埃和马西亚诺彼此都用“你”称呼,尽管他们有年龄上的悬殊,还有杜威尔兹也一样。但是,在丹妮住进尤尼克酒店之前,不管是夏斯达尼埃还是杜威尔兹,都没见过她。最后,阿加穆里和酒店的经理、那个名叫拉克达尔的人关系非常密切,经理隔一天都会在收银台后面的办公室出现。他来的时候总有一个名叫“达文”的人陪同。这两个人好像老早就认识了保尔·夏斯达尼埃、马西亚诺和杜威尔兹。一天下午,在等丹妮的时候,我把所有这一切都记到了黑色记事本上,就像别人为消磨时光做填字游戏或者在纸上乱涂乱画一样。

*

后来,有人向我查问他们的情况。我收到一个名叫朗格勒的人的传唤。上午十点钟光景,我在杰斯福尔滨河路一栋大楼的一间办公室里已经等候多时。透过窗户,我凝望着鲜花市场和主宫医院的黑色立面。塞纳河畔一个阳光明媚的秋日早上,朗格勒——一个中等身材的褐发男子走进办公室,我觉得他有些冷淡,尽管他长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他甚至都没跟我说声早上好,就开始向我提问题,语气有些严厉。现在想来,因为我表现得很平静,他的语气也温和了,明白我确确实实并没有被牵扯到所有那一切当中去。我心想,在那里,在他的办公室里,我十有八九置身于杰拉尔·德·奈瓦尔自缢身亡的确切地点。要是走进这栋大楼的地下室,就有可能在其中一间屋子的尽头发现老灯笼街的一段路。对于这个名叫朗格勒的人的问题,我没能以非常明确的方式进行回答。他列出了保尔·夏斯达尼埃、杰拉尔·马西亚诺、杜威尔兹和阿加穆里的名字,想要我明确告诉他,我跟这些人是什么关系。那个时候,我心里有数,他们在我的生活中并没有起特别大的作用,这是显而易见的。一些无关紧要的人物。我一直在想奈瓦尔和已经在旧址上面建起了一栋大楼的老灯笼街,我们就在大楼里面。他知道吗?我差点就问了他这个问题。在这次讯问期间,他好几次提到一个名叫米海依·桑比里、“可能经常出没于”尤尼克酒店的女子,但我并不认识此人。“你确信从未碰到过她?”这个名字让我想不起任何事情。他一定明白了我并未撒谎,所以也没有再追问下去。那天晚上,我在黑色记事本上记下了“米海依·桑比里”几个字,然后在同一页纸的底部还有这样一些文字:“杰斯福尔滨河路14号。朗格勒。奈瓦尔。老灯笼街。”我很纳闷,因为他对丹妮只字未提,没做任何暗示。相信她没在他们的卡片上留下任何痕迹。按照通常的说法,她是成功逃脱的漏网之鱼,逃走后就杳无音信不知所终。对她来说那可是天大的好事。我撞见她和阿加穆里在卢森堡咖啡馆的吧台喝酒的那天夜晚,在过于强烈、过于苍白的氖灯下面,我最后终于分辨不出她的面孔。她变得只剩下一块明亮的光斑,没有立体感,好似在一张曝光过度的照片上。一个白块。没准她也是通过这种方式躲过了这个朗格勒的盘查。可我想错了。接下去的那个星期,第二次审问我的时候,我发现他了解丹妮的底细。

一天夜里,当时她还住在大学城,我陪她一直走到卢森堡地铁站。她不想一个人回那边的美国留学生楼,要我陪她一起乘地铁。当我们走下台阶抵达站台的时候,最后一班地铁刚刚驶离。我们可以安步当车,但一想到要经过那一条漫无尽头的桑代街,沿着桑代监狱然后还有圣安娜医院的围墙赶路,在那么个时间段,还是让我心里发憷。她带着我走到亲王殿下街的入口,我们一起去了那个圆弧形的吧台,待在那天晚上她和阿加穆里待过的同样的位置。她坐在那张高脚圆凳上,我呢,站着。我们俩紧紧地挨在一起,因为有好多顾客都挤在吧台边。灯光太强烈,我只得眯起眼睛,而且我们也没办法交谈,因为周围的喧哗声太大。过后,他们一拨接一拨地离开了咖啡馆。最里面,只剩下一名顾客了,这名顾客倒在吧台上,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仅仅睡着了。灯光还是那么白,那么强烈,但我感觉光域变窄了,照在我们身上的只有一盏聚光灯。当我们走到室外时,反差特别大,所有的一切都浸没在灯火管制般的黑暗中。我倒吸了一口气,俨然一只躲过了灯火的引诱和灼烧的飞蛾。

时间大约是在凌晨两三点钟。她告诉我说,她经常在卢森堡地铁站错过最后一班地铁,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她找到了这家被她称为“66号”的咖啡馆,这个街区唯一通宵开门的咖啡馆。被那个名叫朗格勒的人讯问后不久,夜阑人静的时候,我朝着圣米歇尔林荫大道上面走去,远远地看见一辆囚车停在人行道上,挡住了“66号”那块被照得特别亮堂的玻璃。有人正在把顾客往车上赶。没错,这就是我和丹妮一起待在吧台前喝酒时我已经感觉到的事情。一些在灯火中被迷惑、被诱入圈套的飞蛾,处在大逮捕的前夜。我甚至相信自己当时凑到她耳朵边说过“大逮捕”三个字,她听罢莞尔一笑。

那个时候,在巴黎,入夜后,有一些过于明亮的地点是用来做陷阱的,我总是避之唯恐不及。当不知不觉到了那里,出现在那些奇奇怪怪的顾客中间时,我总是警惕着,甚至想方设法寻找逃生的安全出口。“你以为自己在皮嘉尔[13]吧。”她对我说道。听到“皮嘉尔”三个字随随便便就从她的嘴里脱口而出,我大吃一惊。到了外面,我们沿着卢森堡公园的栅栏往前走。我重复着“皮嘉尔”三个字,哈哈大笑起来。她也一样。在我们周围,万籁俱寂。树木的簌簌声透过栅栏,传到我们的耳畔。卢森堡地铁站关闭了,要乘坐第一班地铁可能要等到早晨六点钟。那边,“66号”的灯已经熄掉了。我们可以徒步返回,我已经准备好和她一起面对那条漫无尽头、阴森可怖的桑代街。

途中,我们一直想抄近道,后来我们在圣宠谷[14]附近迷失了方向。寂静更加深沉,我们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我寻思着我们是不是到了一个离巴黎不远的外省城市:昂热[15],旺多姆[16],索米尔[17]。这些我不熟悉的城市的名字,这些城市里的静谧的街道就好像圣宠谷街。街道的尽头有一道栅栏保护着一座花园。

她挽着我的胳膊。远远望去,可以看到一缕比“66号”要暗得多的灯光,在一幢楼房的底楼闪烁。

一座宾馆。玻璃门开着,灯光来自过道,一条狗睡在过道的中央,下巴搁在石板地面上。最里头,总台的后边,夜间值班员——一个秃头的男子——在浏览一本杂志。那一刻,在人行道上,我感到自己已经没有勇气再沿着监狱和医院的围墙,顺着桑代街往前走了,在茫茫黑夜里,那条街望不到尽头。

我不知道我们俩谁领着另一个进去的。在过道里,我们从那条狗身上跨过,没有把它弄醒。5号房空着。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数字,虽然我总忘记宾馆的房号,总忘记房间墙壁、家具和窗帘的颜色,仿佛我那一时期的生活渐渐风流云散于我而言是好事。然而,5号房的墙壁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记忆之中,窗帘也一样,还有印着淡蓝色图案的墙纸,而那种黑色的窗帘我后来才知道它们始于战争年代,依照所谓的“居民防空”命令,它们可以不让室内的任何光线穿透到外面。

那天夜里的晚些时候,我感觉到她想向我吐露什么事情,但她一直在犹豫。怎么会住在大学城,美国留学生楼,而她既不是大学生,又不是美国人?可是,无论如何,真正的邂逅是两个彼此一无所知的人之间的邂逅,即使是在夜里,在一个宾馆房间里。“先前,他们有些怪里怪气的,”我对她说道,“‘66号’的那些顾客。幸好没碰上大逮捕。”是的,那些人,拥在我们周围,在白色的灯光下大声喧哗,他们为何那么晚还待在这个外省的拉丁区?“你提的问题太多。”她低声对我说。一座钟每隔十五分钟响一次。过道里的那条狗叫了起来。又一次,我觉得自己离巴黎天遥地远。就在天亮之前,我甚至好像听见了一阵木屐远去的声音。是在索米尔吗?许多年之后的一天下午,我在圣宠谷附近地区漫步,试图找到那家宾馆。先前我在那个黑色记事本上既没有记下宾馆的名字,也没有记下地址,就好比我们总是避免把过于私密的生活细节记录下来一样,担心它们一旦凝固在纸页上,就不再属于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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