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罗金翰,堂堂的斯丹宁菲尔德伯爵,此刻却在发呆。他十分担心刚刚出了洋相,还是在一位年轻的女士面前。这可不像他一贯的风格。不过内心有个隐秘的念头在提醒着他,除了十七岁那年与莫妮可的一场风流。
他把这个想法放在一边。这事说来话长了,而且一切已成定局。今天,他应该把精力放在当前的问题上,何况还非常棘手。
既然手头已无事分心,之前的问题又浮现在脑海,他不由得咕哝了一声。
他决定再次将这些想法置之脑后,这很容易。因为衣服已经湿透了,靴子大概也灌满了水,挤压着他的脚趾,嘎吱作响,让他十分难受。
他的靴子沾满了污泥。要是男仆看到这情形,一定会大为光火。而且他能料到,约翰逊即使一言不发,也能很有效地表达他对自己的不赞同。
但是,尽管他真的出了大丑,他也认为是值得的。他离开家的时候脾气是那么的暴躁。为了给西奥多找到合适的家庭教师,他一早上都在翻阅那些申请资料,这简直可以让任何人抓狂绝望。
这些人选,无一例外,都很可怕。他绝对不想在自己的家里看到这样的女人。她们会把一个活泼可爱、偶尔倔强的女孩,变成一个中规中矩、无聊透顶的社交名媛,除了天气,不会聊别的话题。他知道,要消气,最好的方法就是纵马痛痛快快地跑上一场。这马一定要是一匹好马。撒迪尔斯是他所有的马中的佼佼者。但是,他在那条路上跑得那么快,实在太不明智了。若在田野上策马奔腾该好许多。
好吧,无论怎样,为时已晚,木已成舟。而且……即使能够改变过去,他会愿意么?
那个女孩很漂亮。而且,她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美貌。他太过沉浸于自己的思绪里,完全心不在焉,看到她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躲让了。
要不是他骑马过桥时腿被撞了一下,并且随后就听到一声尖叫,看到了巨大的水花,他甚至可能还注意不到她。那一瞬间,他完全不知道他把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撞进了施普林河。事实上,那只可能是人。除了人,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发出那样的尖叫。因为自己的心不在焉而导致别人在河水中挣扎,他过意不去。于是他勒住了撒迪尔斯(这多少违背了撒迪尔斯的意愿!)掉过头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从水里拽出来的竟是一个美妙的惊喜。那是一个女孩,更准确地说,一位年轻的女士。她的身材因不幸湿透的礼服显露无遗,白皙的脸庞被水浸湿,湛蓝的眼睛炯炯有神却惊恐万分,湿透的头发似乎是金棕色的,因为沾上污泥而难以分辨。他搂住她,等着她自己站稳。此时,她的脸唰地红了,样子娇羞迷人。
她表现得矜持有礼,显然是名门之后,或至少受过一点儿教育。然而她的礼服却很有些年头,单看衣服浸水后的样子就知道了。衣服的料子曾经是上好的,但是褶边已经开过缝,布料也因为磨损而变得单薄。他却深深感激这单薄,因为这样河水才能将衣服弄得几近透明。他费尽力气不让自己的眼睛盯着她的胸部,将视线移到她的脸上。
除了湿透的礼服,以及因此而显露出的曼妙身姿,她身上还有其他东西让他第一眼看到就几乎被夺走了呼吸。
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意识到,尽管浑身湿透,她的身材,她脸颊的弧度,她散开的头发,无一不让他想起莫妮可,虽然只在刹那间。他将这一念头放在一边,专注于欣赏眼前的美人。
做了多年的花花公子,一旦有机会欣赏女人的身体,他是不会放过的。然而,他的技艺似乎已经荒疏了。
看见了她的身体,他便不能正常而有条理地讲话。他让自己出了大丑,有那么多可聊的话题,他却偏偏絮絮叨叨地跟她聊马。根据他以往的经验,女人对于马的话题毫无兴趣。马,只要把她们送到想去的地方就够了。他沮丧地认为要是当时多考虑一下,也不至于出这么大的洋相。
更糟糕的是,他还把她送回家了。可是,作为绅士,他还能做什么呢?他当然不能丢下她,让她穿着湿透的裙子走四英里的路回家。更别说她已经冷得瑟瑟发抖了!万一在路上碰到了想要占她便宜的流氓村夫可怎么办?你不也想这样做吗,他内心那个隐秘的声音说。她是教区学校的女教师。五十年来,正是他的家族资助着这个学校,方便家族的租户和村民们。他想象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女人更不适合他想入非非了。
而那个家庭教师的难题还毫无进展。
他一如既往地沮丧起来,只是现在,这沮丧完全变了方式,而且他身上还湿着呢。他长叹一声,鼓起勇气。华服已被他糟蹋得不成样子,他得去应付约翰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