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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男女关系(9)

【同居时代】

黄舒骏有一首歌叫《谈恋爱》,阐述现代理想爱情观:“我们要天天思念,但不要天天相见,只需要悱恻缠绵,绝不要柴米油盐,有共同生活经验,绝不用共同的房间……”其核心意思就是:一切爱情都是短期行为,为了尽量延长那种甜蜜的感觉,必须想尽方法避免对对方生厌。记得以前有一次在杂志上看到,外国的文明夫妇为了保持婚姻的新鲜感,还特意夫妻分房,只有在须行夫妻之礼的时候才到一个房间集合,共襄盛举,完事后互道晚安各回各房。我们当时看了这则新闻,心中只有一个感叹:“洋人的住房可真宽裕啊。”那时候中国的小两口,不跟外人合住就不错了,还夫妻分房呢,这不是得瑟么。

后来见多识广了,才知道洋人也不是家家都三间大瓦房,坚持分房睡的夫妻凤毛麟角,弄不好还是老年人受不了彼此的作息时间或呼噜声。真不知是哪个不负责任的人写的混账文章。不过我们明白他的意思:男女之间最好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坚持把这漫长无味的一生走下去。

以现在中国的现状,夫妻分房而居还是有点奢侈,最多俩人不做连体婴,今天你和哥们出去喝酒,明天我约闺蜜一起逛街。最理想是隔三差五地出个短差,等于奉旨去散心,顺便体验一下牵肠挂肚的感觉,小别胜新婚。倒不必拘泥于晚间是否睡在一个床上,反正睡着以后什么也不知道了——真的厌倦起来,看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也觉得面目可憎。

已婚夫妇是没有办法,为了不浪费资源只好住在一起。情人是否应该同居呢?

——首先要看什么叫做同居。十年前,这个词的全称叫做“非法同居”,涵义等同于“不正当性关系”。那时候没结婚就敢明目张胆住在一起的简直就是男女流氓。小情人为了在一起,要像现在搞婚外情一样,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进行间谍与反间谍活动,那时候经常接到朋友的叮嘱电话:“要是我妈打电话来,今天我在你家住啊。”没头没脑,但是一点就透,不做贼也心虚,所以人人都有一面挡箭牌。

谢谢天现在的情侣已经不必受这种折辱,光明正大的,想亲热就亲热,那大家为什么还要同居呢?果真是情热如火,一时半刻都撕扯不开么?我倒希望是。如果一对热恋情人,情不自禁地痴缠在一起,醒着睡着都不愿分开,那么即使日后翻脸、渐渐生厌、丑陋地分开……都没有关系。也许日后想起来会觉得不值,也许散伙的时候要搬家、分东西、心灵受伤之外还有种种琐碎,好在当初也痛痛快快享受过,还有什么可遗憾的?

可是我猜很多时候,同居不过是为了图方便。其实你有没有想过,谈恋爱的成本是很大的。不要说追求期间的送花送礼,就算两人已经正式开始交往,每天到哪里去约会呢?这要是在以前的偏远小山村倒好,田间村口小河边,哪里都是调情的好地方。现代大都市里,车如流水马如龙,总不能坐在马路牙子上谈情说爱吧?总得去个地方,吃饭逛街看电影,哪个不需要花钱呢?约会晚了,男方还得千里迢迢送到家门口,然后不辞劳苦地折回去——现在汽油什么价钱?路上的时间也不是玩儿的。往往回家路上就开始短信传情,睡觉前还要煲电话粥……电信局可赚了大钱了。

不愿意每天这么奔波,又不到结婚那个地步,就只好同居了。搬到一起住省去了好些麻烦,不必出门买票,搂在一起坐沙发上看电视也一样温馨甜蜜。这种如释重负终成眷属的感觉骗过了自己,大家都误以为这种渴望是出于激情。当然你愿意每天都见到她,但你确认你任何时候都想见到她?早上没洗脸眼角还有眼屎的时候、他穿着脏球鞋坐在电脑前打游戏的时候、她晚上花三个钟头在浴室的时候、俩人谁也不愿意去刷碗的时候……

这些琐事婚后反正也一定会有,但是人人都知道婚姻不是童话故事,忍无可忍也只好从头再忍。但是同居是为了浪漫甜蜜呀,只有婚姻的琐碎郁闷,却没有婚姻的承诺和保障(虽然婚姻也不包到老),那岂非两头够不着,不分手才怪。

同居实在比婚姻更需要真爱。

【EX档案】

现代人的感情生活丰富刺激,“与初恋情人白头偕老”这种又闷又甜蜜的故事已经鲜有发生了。真命天子不肯按时驾到,我们只好和先和各种青蛙谈恋爱。于是我们的这一生中,不止一次要面对情人的前女友,也总有一日,会成为某某人的前女友。

在对待EX(前任)的态度上,女生远比男生更敏感更纠结。再小气的男生,顶多也就是在床上嘀咕一句:“我好还是他好?”女生却像个私家侦探一样活在前女友的阴影里,带着点自虐的快感去钻研:她好看吗?她温柔吗?她性感吗?你喜欢她什么?又为什么和她分手?你爱她多还是爱我多……

也难怪我们疑神疑鬼,因为女人喜欢塑造男人,企图从各个方面改变他,带他理发、替他拣衫。前女友人虽然过气了,她的品味却仍活在他身上,看上去分外刺眼,非得亲手一样一样改过来不可。

男女熟到一定程度,总免不了提及过去的恋情,聪明的男人就该守口如瓶,免得被对方抓住把柄——女人善变,但不健忘,我朋友的妈年过半百了,还时常拿老伴的初恋情人磨牙呢:“咦,她不是在国外发达了吗?怎么也不回来看看你?”前女友是永恒的假想敌,闲时用来打牙磕嘴倒不失为一种调剂,真带到生活中短兵相接就不必了。不过也有人喜欢合家欢,前任女友和现任女友互敬互爱,还互赠礼品——两位小姐掐起来固然难看得很,但结成联盟就更令人吃不消。想想看,两个熟知你隐私的人相互切磋,无异于把你剥得一干二净放上解剖台,想想都凉飕飕。

女人对男友的旧情人,尤其是曾抛弃男友的旧情人,有一种很复杂矛盾的感情。一方面觉得人弃我用,怪不服气的。另一方面出于好奇想笼络,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其实,你究竟想从前女友那里知道些什么呢?感情需要天时、地利、人和,除非你的男友是连环杀手,否则他们的经验教训未必能够帮到你。接收男朋友,要是像买二手车那样简单就好了,手续文件、保险记录,交接得一清二楚。不放心还可请专业人士来验收,喏,这里弄坏了,麻烦你修修好。

在其位才需要谋其政,按理说前女友应该长舒一口气,无官一身轻。但女人是感情动物,一份工打了10年还依依不舍,何况对男人。我有一位同事,刚出道的时候做过几年销售,每天跑零售店巡视货架,现在已经位及市场总监了,每次逛超市,都忍不住手帮人把货码码整齐。有些女人也是这样,喜欢和前男友保持若即若离的联系,偶尔吃饭、见面、MSN……有时还调笑几句:交了新女友,要给我过目哦——这么多话说,当初就不应当分手。

女人有时候真的很强大,可以一边和现任男友如胶似漆,一边腾出时间来和前男友谈心。男人多半不行。分手后他仍肯敞开心扉和你聊,只因为他还没有爱上别人——女人是深深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半得意半仗义地扮演救世主:看,他还一直忘不了我,我又怎么能伤他的心。

这种暧昧关系是恰到好处的调情,虽然隔靴搔痒,但自有它的迷人之处:轻车熟路,安全可靠。已经做过情人,爱过恨过伤害过,还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呢?卸掉了爱情的压力和责任,对方的优点还是优点,缺点则与你无关。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们虽然分手了,但我永远是他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是,直到他找到下一个。

我宁愿理解女人的这种虚荣心,也不愿听见她们说:“我们在一起XX年,虽然不爱了,但他在我心中就像家人一样……”真有这种感觉,不如去结婚,哪至于分手。我不得不阴暗地揣测,她们还是喜欢做阴魂不散的丽贝卡,最好有机会亲热地挽着新人的手,以过来人的身份说:“我告诉你,他呀……”像个资深的老行尊。其实这道理再浅显不过了:你若玩得转,你还是前任?

【一起放松或一起演戏】

想必每个人刚遇到心仪的异性之际都有点不自然,或高谈阔论或柔声细语,或静如处子或动如脱兔,无非都是在落力展出自己最好那一面,或扮演成对方喜欢的样子。一切坏习惯都不翼而飞,说话几乎没开始用文言文。等两人真正成为恋人之后,却有两种姿态:一种人就长舒一口气,逐渐向对方露出了本来面目:妆面一丝不苟的美女可能会在家蓬头垢面一边摸脚一边上网,而成熟稳重风度翩翩的商业精英可能会喝啤酒骂街或者倒在怀里跟你耍赖撒娇。这些真面目有时可爱有时惊悚,真相逐渐揭幕之后你终究也会接受他,反而像是从天上走下人间,虽然没有那么完美,但两个人在一起相依为命的感觉更真实。每天在外面跟老板跟客户已经在兢兢业业地演戏,回家以后难道还不能卸妆下场吗?对很多人来说,找到真爱的定义就是俩人能够一起打嗝放屁说粗口,做一切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

所以,另外一类人就遭到了大家的鄙视:那些人誓要把恋爱谈得像偶像剧,除了一年几次重要日子必须惊喜浪漫,平日里也都把姿态端得高高儿的,女孩子不化好妆不见人,男的无时不刻不表现出自己英明神武。这一对有时会装到令周遭人感到不适的地步。极品的例子是《欲望都市》里凯瑞和她的艺术家老男友。米兰达律师被他二人的活话剧雷得几次要崩溃:“还不光是他做作,她在他旁边也做作得不行,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干嘛那么爱演呢?有可能是爱情小说中毒,或者极度没有安全感,一切都要做到最完美,才相信有可能天长地久。

有人说,当你交了一个男朋友以后,大家都跟你渐行渐远,多半你交的这个男朋友就是一个混蛋——可不一定都是他的错,很可能是你们谈恋爱的架势令人不忍围观。但是话说回来,恋爱终究也不是谈给外人看的,太在乎别人怎么看,本身就有演戏的成分了。有人故意大大咧咧,做一对游戏人间的神仙眷侣状,也是演技的一种。浪漫到不可救药又有什么错呢?就像喜欢粉红蕾丝的女孩子被人嘲笑恶品味一样,也不过是大家的一种歧视。你不许人家就ENJOY这种戏剧性,这种角色扮演啊?生活已经够无趣,难看的嘴脸很多,平凡蚁民没有惊心动魄的生活,只有恋爱时才能假装自己宇宙最大。

你现在又要说我:正反都让你说遍,到底哪一种姿态才对呢?朋友,床上都有24式,为什么恋爱要有一个正确套路呢?依我看哪一种都满有趣,你不用羡慕那些可以互穿对方衣服,趿着拖鞋一起去街市买菜的情侣,也不必为那些惺惺作态的情侣感到肉麻,谁是真心谁自己才可以分辨。PLUS,一起假装完美也没什么不好吧,也许努力装着装着,就真变得完美了呢?

【恩爱秀不秀也是要死的】

在情场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周公子迅又恋爱了,并且再一次大大方方地在狗仔爆料之前选择社交媒体昭告天下。其实在这位姐身上,就没有爆料这一说……每次恋爱,不管对象是高帅富还是穷屌丝,前途大好还是俩眼一摸黑,全都一视同仁、童叟无欺地挎在胳膊上拿出来见人。也说不好到底是情不自禁还是宣传伎俩,是缺心眼还是情商高。看客有弹有赞,有人认为这种大无畏的精神特别帅,心理阴暗的人则幸灾乐祸地在一边等看笑话——俗话说,秀恩爱,死得快。尤其是娱乐圈,众目睽睽之下,就不信你不跌跟头。

其实“秀恩爱死得快”这句话,是没有什么科学根据的。世事多变,感情尤其没谱,谁也没办法担保自己有个好结局。谈恋爱无非两种结果,一种天长地久,一种半途而废;而处理感情的态度,无论是名人还是百姓,无非也是两种方式,一种低调一种高调。从概率上来讲,恩爱秀不秀都有可能死的,也并没有什么快慢之分。只不过高调谈情,分手也更容易被人关注,多少地下情悄么声地胎死腹中,其中辛酸不足为外人道。就像“红颜薄命”一样,长得不好看的姑娘只有命更苦,只不过得不到大家的同情而已。

秀恩爱的危险,不在于它会死,而在于死了之后有多难看——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心理素质。历来去得越高,跌得越惨,甜蜜时越令人艳羡,分手的时候就越伤心,旁边的人看到这种落差,善良的替你唏嘘,心黑的还不知道说什么呢。可是别人说得再刻毒,也架不住你不往心里去啊。

感情是私人事,愿不愿意跟人分享,完全是一个世界观的问题。选择把私人恋情昭告天下的人,也许是爱得太浓烈,小心窝里都盛不下了;也许是想给对方一个认证……但总的来说,都是笃信“事无不可对人言”党,这种人就算摔得多难看,也不会怕人嘲笑的。你不信,等你朝井里扔石块的时候,她也能梗着脖子说:有什么了不起?这世界老娘来过爱过,这一身的伤闪着人性的光!那些杀不死我的只能令我更坚强!反过来那些怕人在后面指指点点的,谈个恋爱比克格勃还神秘。所以不要再拿“秀恩爱死得快”来吓人了,出来混,就得有个没皮没脸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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