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我们之所以会下山经历这一场旅行,都是因为松鼠。虽然不好意思承认,但事情就是这样。
我从水泵站的工作岗位上溜掉了。林卡斯对我这么做不太满意,但是因为喜欢我(这种喜欢还没强烈到让我感觉麻烦,就像喜欢泡满蜂蜜的橡子蛋糕,或喜欢一个风趣幽默的朋友那样),所以他没什么怨言,愿意帮我保密。他知道我喜欢和阿杜雷耗在一起,也知道这样的时间过一天少一点,还招来一些不相干的人看不惯。
阿杜雷在水泵站见到我时,显得喜不自禁,活像个身怀天大秘密的孩子,连平时拼命摆出来的一副沉稳坚忍的大人样都抛到脑后,又变成我打小熟悉的那个小阿杜,我就喜欢看到他这个样子。我们打小就认识!谁能有这样从出生就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真不明白为什么别人会觉得我们不该老凑在一起。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我问了好多次,阿杜雷就是不告诉我。他哄我说:“到时候就知道了,我们就快到了。”
“那里。”他指着一棵树说道。这棵树普普通通,不比别的树更大,也说不上哪里更美。或许是他大惊小怪吧。
“呵呵呵,别逗了,这就是棵树而已,阿杜。”我说道。无论他是在开玩笑,还是真的看到这棵树觉得开心,都是件滑稽的事。
他翻了个白眼:“走近点看,看那下面,就在那儿。”他凑近树干,在一个小树洞前蹲下身。
我一边朝里瞄,一边寻思着能从这里寻到什么宝贝。难道是先人的金银珠宝?无人知晓(或重见天日)的神秘生物?或者是通往异世界的大门?
结果只看到一堆橡子。
“好极了,阿杜。你要是想吃点心的话,这倒是送上门来的。”
阿杜雷伸手抓起一颗橡子,凑到我眼前:“你看这个。”
我缓缓转动这个橡子,细细端详着。突然间,我愣住了,使劲眨了眨眼。橡子的一侧居然工工整整地刻着“艾瑟琳”一行字。
我不禁问道:“为什么这棵树的橡子上会有我的名字?”
阿杜雷说:“再看看别个。”我照做了,另一个橡子上也有我的名字。这一堆橡子里,居然每一个上面都标着“艾瑟琳”。
“我真不明白——”
“嘘,别出声!”阿杜雷把我从树边拉到附近的灌木丛里。“你看那儿。”他小声说。
一只松鼠从林地里嗖地蹿过,带来了更多的标着“艾瑟琳”的橡子。它把这些宝贝堆到树洞里,一忽溜儿跑去搜寻更多橡子。
“怎么会……”我瞠目结舌。松鼠怎么会把我的名字写在坚果上?真是匪夷所思。
“到这儿来,我带你看!”阿杜雷喊道,直接冲下山去。
山下,是我们的禁地。
可我不得不跟着。
山上的空气比山下稀薄。
人人都这么说。可是我只呼吸过山上的空气,又没体验过什么是浓厚的空气,哪里知道空气是薄还是厚?说不定就像是穿过一汪清水,会感到阵阵波澜的推阻,只是不会被打湿?
我一边这么胡思乱想,一边奋力追赶阿杜雷。我发誓,这小子在松林里疯跑起来活像超狮兽一样快。
可是我,凡是在要跑、要钻、要躲、要跳的时候,就只是个没出息的书呆子而已。
“要拉你一把吗?”阿杜雷回头喊着,朝我咧嘴笑,“就帮你一小会儿?”他就喜欢戳我的痛处,我有多爱护短,他就有多爱揭短。
“我上次来抽查,你的拉丁语时态还是一团糟呢。看来你偶尔也有帮得上忙的时候。”我奋力跨过一截倒下的树木,喘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究竟干吗要穿这一身鼓囊囊的皮大衣?之前明明觉得天气凉飕飕,这下却热得仿佛泡在岩浆里,要被滚烫的余烬吞没了似的。我确实需要帮助,但就是嘴硬不愿意承认。
“你要是没穿那身皮大衣就好了。我知道,你这会儿一定后悔得要命!”阿杜雷又一次看穿了我的想法。或者应该说,就是因为我太若无其事地拼命擦掉滑入眼睛的汗珠,被他看到了才猜中我心事的。
“凡事准备周全一些总是没有错。我爸预想天气很快就会转冷的。这种事说来就来。”
“你爸想得真多。”
“我爸做得更多。”
我和阿杜雷像往常一样你一言我一语地斗着嘴。这个场景,就像妈妈每夜睡前为我掖好羊毛毯一样亲切,已经整整十七年了啊(因为我们只有这么大岁数)。
我挺喜欢和他这样伶牙俐齿地打嘴仗,但是出于各种理由,就是不愿意承认。
山势渐渐往下。我从来没下山走这么远过,心里一阵阵发慌。
早知道刚才就不提爸爸了。现在种种规矩禁令和不听话的后果一股脑儿都蹦了出来。一想到可能被捉个正着,我那热得不能再热的脸就更加滚烫了。
“你觉得大家会来找我们吗?”
阿杜雷(有些维里塔斯的野丫头叫他“爱——地——雷”每次都把我气得半死)摇摇头。我担心成这样,但是他却一声都懒得吭。
“我们乱跑到这里来,要是被捉住了,可是要动用法典……”被驱逐出境的。我怕得说不出口。
我是脑子进水了吗?为什么不在吉斯好好待着,偏要跟着阿杜雷私自下山,跑到这里来?驱逐出境的事情虽然少,但确实是发生过的。
“哎哟,拜托!他们才不会驱逐你呢。到时候我们就说实话,都是我逼你下山的,这样他们只会怪罪我。”他这么说,是想让我好受些吧?但是没有阿杜雷,哪怕留在吉斯,日子也过得没意思。
山下这地方,就连树都长得不一样。我发誓,刚刚看到了一颗熊果树,这个样子的树我只在书里读到过。谁都知道,只有山上的熊果树长得矮。真不该到这样的地方来。
“反正都怪我,是我把橡子到处丢,藏到树洞里,还写上了你的名字……”就是嘛,阿杜雷,这还差不多。
“嘿,那是一棵熊果树,对不对?”我故作镇定。但是阿杜雷太了解我了。他笑嘻嘻地斜靠着那棵油光水亮的红色大树,总是这么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好像看到一棵熊果树没什么大不了似的。至少我们还没走到云线下面去。
“我本来想看看,在山上藏宝的那些松鼠是不是要下山来采坚果,你猜怎么着?结果还真是!”
好极了,阿杜。松鼠下山采坚果。冒着被驱逐出境的风险,就为了证明自己心中所想是正确的,真是再值得也没有了。
“少来这套故弄玄虚的把戏了。我也可以在橡子上面留个信,丢在这里,让人带上山,就像先人的邮政系统一样,只不过靠的是松鼠,不是人类。”的确,这样看来,确实是聪明的伎俩。我的意思是,至少还挺有意思的。
“不管怎样,我们走了多远啦?”
阿杜雷说:“哎哟,你还相信那些老掉牙的神话故事吗?”我分不清他有没有在开玩笑,也不知道他懂不懂这些故事,我想他对这些事情毫不上心,至少不如我在意。
“这不是古老的神话故事,是历史好吗!这个区别,你学也学不进去,分也分不清楚,怪不得这么无所谓。”
阿杜雷毫不在意的从熊果树上撸了一把嫩叶,塞到嘴里嚼了起来。但对我来说,这棵树代表着恐惧,预示着毁灭人类的死亡威胁。阿杜雷“呸”地吐出叶渣,说道:“口渴的时候,这些叶子可是天赐的好东西。我们明明可以走出去,自己去创造历史,为什么还要成天埋头研究别人的历史呢?”
他向前跑去。我猜他觉得我只要这样就好。有时候,我会禁不住觉得他天生就是用另一种材料做成的。我只有鼓囊囊、蓬松松、热乎乎的寻常血肉,而他却能忽悠悠、轻飘飘地飘浮滑翔,仿佛再容易不过。我刚刚才知道,鸟儿是因为有了中空轻盈的骨骼,才能展翅飞翔,我猜阿杜雷也是这样。但是我的骨子里却密密实实的,填的全是石头、金属之类沉重的东西。
“我已经见识过那些橡子了,为什么我们还要下山?”我跟在他后面,简直精疲力竭。
“噢,反正你都到这里来了,再看看这个也没关系嘛。”
“看什么?”
他转过头盯着我:“艾瑟琳,我在说什么,你懂的。”
我恨不得自己不懂。
“你亲眼看到了?不是图片,不是插画……阿杜,你真的看到了?这怎么可能?”
他又跑开了。
“忘了图片和插画吧,亲眼所见才是最好的。”他回过头,对我微微一笑,“反正,卡特兰蒂很喜欢下山看这里的风景。”
提卡特兰蒂做什么?他肯定知道我会纠结。是他真的不懂,还是故意要给我添堵?或者只是开朗到没心没肺?妈妈总说,阿杜雷生来眼里就闪动着一种异样的光华,无论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我最好都乖乖记着。
我假装对卡特兰蒂的事情毫不介怀,而且知道她肯定追不上阿杜雷的步伐。我一个科格内特人,对于身为维里塔斯人的卡特兰蒂,本不该心怀向往,也没什么好欣赏的,但是她那柔软轻盈的美腿和骨肉匀停的玉臂,很难令我不感到羡慕。无论多不应该,单凭她被许配给阿杜雷,我就已经觉得够嫉妒了。
为什么阿杜雷会和卡特兰蒂单独待在一块?他们明明只有十七岁!在他的婚约落地之前,我们还有好几年可以玩在一起。阿杜雷肯定知道,整天卿卿我我,情意绵绵,和先人的庸俗言情小说里那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角色一样,是件多么恶心的事。光是想象他们在林子里出双入对,嬉笑追逐,我就恶心得想吐。实在想不通,阿杜雷居然会做这种事情,我真想去死一死。
这种事情,就是太早了呀,我们只不过是孩子哪。
阿杜雷放慢了速度,在我忙着躲开矮树丛的枝枝杈杈,免得划伤皮肤的时候,乘机偷瞄了我几眼。
“上这儿来,艾瑟,我看到它了。”
我停下脚步,整个人僵住了。
“我们到底走了多远?”我问道,这下子终于知道,浓密的空气是怎么一回事了。就像整片天空朝我压下来,把我往下挤压,动弹不得。如果能把空气切成一片片,呼吸起来应该会更容易些。就像和我的鼻孔不登对似的,我感觉不到空气在往我的肺里钻。
阿杜雷转回来,握住了我的手。要不是被浓厚空气呛得手忙脚乱,我应该会觉察到的。我们很少触碰对方,因为这是不合规矩的。但是嘛,既然下山也是不合规矩的,我们这下可就完全进入阿杜雷无法无天的境界了。
不行,我要完蛋了。
“我们应该回头——”
“艾瑟!都走了这么远,没法回头了。来嘛。”他拉着我,力道之大,令我震惊。轻盈灵动,天然强悍,像只公牛一样强大,这就是阿杜雷。顺便说一下,公牛是一种强壮的哺乳动物,先人在耕田时用它来干活,然后杀了吃掉。这是我在贝鲁巴斯的藏书房里读到的。明明被吓坏了,脑子里还能胡想这些东西,是不是很神奇?
我们挤进一片浓密的灌木丛,阿杜雷突然停下了。
我不确定,他停下是因为这沉重的空气,这令人精疲力竭的一路,还是因为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惊,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喘不上气了。
第2节
尼可拉斯·波拉修斯从自己屋顶的露台上眺望着山顶界——这是波拉修斯塔的顶端,也是已知世界的最高点。
波拉修斯塔用磨光的岩石和手砍的松木搭建而成,位于萨维尔山之巅,是山顶界的中心。这座塔只有六十英尺【1】高,称之为“塔”,实在有点言过其实。但是其他称呼更不合适,这建筑称不上城堡、算不上要塞,更担不起宫殿的美名。
塔玛尔·波拉修斯是尼可拉斯·波拉修斯的曾祖父,曾经在八十七年前尝试建造一座真正的塔,足有两百英尺高,结果垮塌得一塌糊涂,废墟横跨了整片萨维尔山陡峭的北坡,这件事被称为“塔玛尔的六十英尺愚事”,六十英尺高,就已经是极限了。在这样松软的地面上,任何高耸的事物都会倒下。忘掉先人城市里随处可见的高楼、教堂和城堡吧。
遥想先人的发达文明,山顶界的生活只剩下头疼和羡慕。毕竟早已沧海桑田。过上先人的生活,在如今看来,就像在火星上生活,或者在海底下生活一样遥不可及。
比上不足,比下尚且有余。尼可拉斯转而把波拉修斯塔和山顶界的其他部分相比。尤其是东侧维里塔斯人的聚居地。维里塔斯人住在低矮破烂的圆顶屋里,在林子里、泥地上,东拼西凑地拢成一堆堆。有些科格内特人轻蔑地叫东面的那片地为“野镇子”,称那里的维里塔斯人为“野人”。
和野镇子一比,波拉修斯塔简直就成了宫殿。其实东面并没有那么破烂,维里塔斯人的手还是挺巧的,也曾在科格内特人的区域里建起各种各样的设施,甚至也有类似波拉修斯塔的建筑。但是维里塔斯人分到的土地较小,彼此靠得更近。他们只有木料、树叶、泥土之类的材料,就是没有石头。不过,这样才算公平。更多的维里塔斯人习惯了紧邻而居,不像科格内特人那样需要一方清静来思考和研究。科格内特人普遍身子骨较弱,无法应对深深渗入泥巴圆屋子墙里的严寒和酷热。
科格内特人住在一种称为“实验屋”的双层石头房子里,之所以这样命名,是为了向很久很久以前,居住在先人城市的先祖们遥致敬意,纪念他们专门用来实现伟大发现的建筑。这种“实验屋”建得像西式街道一样横平竖直,有棱有角,和野镇子里随性自然的风格形成鲜明对比。
尼可拉斯不赞成科格内特人称东面的那片地为“野镇子”,也不赞成管维里塔斯人叫“野人”,但是不能把这限制列入法典,因为这充其量只是一个温和的建议。然而他深知,长此以往,这种侮辱会毁掉整个吉斯。
“叫你去取水,还要磨蹭多久?要不然我自己去算了。”
尼可拉斯转过头看到妻子玛加一瘸一拐地向自己走来。她还穿着睡衣,太不体面了,要是有吉斯居民往上看的话,那可真是不像样。他赶快把妻子拦进卧室。
“亲爱的,阳光太烈了。你身体不好,要多休息。”
“我只要水。”
“我刚要出去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