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8点,作家协会门口集合,结队去安徽笔会。卡着8点整到的,上了大巴就开始一路颠颠倒倒地瞌睡,问我什么都言语错乱。
晚上到了目的地,上桌吃饭时,前辈们总算看到我神志开始清醒,于是问我究竟为何精神萎靡至此。我如实交代说,每天半夜两三点钟,都会被相公叫起来做宵夜,是以日日白天瞌睡如此。
一时间,饭桌上众声哗然。
资深的女作家们多半是女权主义者,纷纷为了我的悲惨境遇义愤填膺,提出严峻的问话,为什么他叫你做宵夜,你就做啦,你不会跟他说,太晚了,谁要吃谁自己做去?
答者一脸无辜,我愿意做呀。
鲁迅的作品里怎么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当时,我的女前辈们,就是用这种悲天悯人而又鄙夷的神情望着我,而且一定很愤怒,我这样一个唯唯诺诺的小女子,当初是怎么混进了作家协会这个神圣的革命队伍中,令得如今她们竟要降尊迂贵,与我同桌吃饭。
资深的男作家们则是好奇得象一群猫,甘冒身边女权主义者们的凛冽目光,纷纷问,宵夜做些什么吃呀?
答,相公嗜食炒螺丝,常常深夜哗哗炒螺丝,蛤蜊和蛏子他也喜爱,葱姜炒,也是常见菜,鸡胗,牛肉丝,鳝丝,总是几个小菜就着啤酒。有时食欲旺盛,准备炒饭,煎蛋,炸猪排。有时肠胃虚弱,就熬粥与他,皮蛋瘦肉,牛肉窝蛋,等等。
女作家们的神情更加鄙夷,她们懂得,螺丝蛤蜊什么,都要一早开始养,因此恼恨她们的队伍中,竟然出现一个如此窝囊的厨娘。
男作家,多半都是有些自恋的,做梦都想要一个似聊斋中千依百顺的狐仙。一时间,就有三五个自告奋勇,要求与我私奔。
脊背冷汗直流,原来男人就是这样的,不念及多年结发的好处种种,光是因为他们夜里饥寒时,被妻子斥责一声“睡着了就不饿了”,如此为了一顿宵夜,竟要私奔而走。
就此,笔会三个夜晚,夜夜有女前辈们劝说我重归正道——你这么为他做,他又为你做了什么?他让你半夜不睡,他就没有一点心疼你么?既然他不心疼你,你又何必顺着他意?
却夜夜有男前辈们,如好奇的猫一般,彻夜在我们房间屋檐上来回踱步,思忖一样娶了妻子,为什么别家相公半夜会有宵夜吃,一夜夜,想破了脑袋。
我家相公确实是个脾气怪异的家伙,睡得比一般人都晚,上网打游戏,或是看碟。若是在游戏,夜半电子音效一定满屋回荡,让人越听越振奋。若是看碟,那么同在卧室,我更不能幸免。
既然睡不着,不如起来做宵夜,比之辗转反侧,至少造福了人类中的一员。
我家相公喜好衣冠楚楚,衬衣长裤,必要求烫得整整齐齐,折痕全无。随着我家公寓的小区建设日渐完善,期盼已久的洗衣店终于开张了,于是我将衬衣长裤洗好了拿到店里熨,相公却甚为不喜。
他告诉我,当他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的时候,他就梦想有一个妻子,日日在房间里耐心地为他烫衬衣,而他可以天天欣赏她娴静劳作的背影,这就是他理想中的“贤惠”形象。
既然与一个男人的童年情结和远大理想有了关系,那就兹事体大了。从此,我回复了亲手熨衬衣的工作,不过把长裤都送到了洗衣店里——既然他的理想中没有长裤这个道具。
结婚5年,相公依然不知道厨房灯的开关在哪里,洗衣机的门是左边开,还是右边开。据我准确估计,再过50年,这还是他的认知盲点和我的知识产权。
了解我们的人都说,我相公的怪癖,一大半其实是我的功劳。我想想确实如此,是我宠坏了他。宠坏了,就宠坏了吧。
想想一个人来到世间,也不容易。从小开始,父亲母亲大人就教育“不得任性”,防微杜渐,抓细节促教育,内心中也不是不愿纵容孩子,只是怕他出社会后不懂人情世故,难免吃亏。
上学时,有老师和同学,上班了,更有老板、上司、同事和客户。事事人人都在教会一个人“不可任性”,否则就不是父母一声责骂这么简单的后果了。
可以任性,就如孩童般在自己的王国中优游,他就是国王,完全不用顾忌任何旁人的感受,也完全不需假装乖巧,这一刻,他应是真正快乐而满足的吧。
在这一辈子里,一个人,总需要一个天地,可以任他伸手踢腿,肆无忌惮。一个人,总需要另一个人,可以任他自由任性。那个男人既是我的相公,我便甘愿做那个由着他任性的人,不然还有谁?
事实上,宵夜也不是夜夜都有。我常外出云游,他便只能就着冰箱,吃我堆满在里面的方便盒饭。
缘分未可知,若有一天我们分离,他便也只能在楼下的快餐店里,寻求他肠胃的慰籍。若我先离开人世,不知他续弦的妻,会否在夜半厉声斥他,“睡着了就不饿了”。
可怜的人儿,我们便有一夕相处,就享受一顿丰盛宵夜吧。
只要我回到上海,安坐家中,我的相公这些天就不怎么上班了。晚上吆喝着要宵夜吃,一早又叫嚷着要在家午餐。我听他一本正经地在电话中说谎,面不改色——小陈啊,我在外面谈事,嗯,中午就不进办公室吃饭了,下午过来。或者——刘先生吗,我还有些事情要谈,中午不一起吃饭了,下午两点,到我办公室谈吧,好,就这样。
然后我睡眼惺忪,不及梳头洗脸,一头又扎进厨房的油烟中。
说真的,奉劝各位女性朋友,选择相公时,切勿选睡眠时间比自己短,而精力又比自己旺盛的。否则,就只能在“爱岗敬业”和“长命百岁”中,做一道单项选择题了。
有一凌晨,相公忽然福临心至,推醒我说,我明天要穿那条裤子——他不是指那一大堆烫好了挂在衣橱里的任意一条,而是指刚洗好还没晾干的那一条。
晨光熹微的6点,我起床搞定了那条长裤。太阳高挂的8点,他穿着那条长裤,出门去了。这个孩子,愈来愈猖狂了。
周六的下午,与文友一同饮茶于水杉树下。凌晨3点挂上MSN,他主动与我招呼,哈哈,原来你也睡不着。
我告诉他,我正奉相公之命做宵夜,等着饭菜蒸熟,所以上来消遣。言下之意,并非因为下午的长谈而失眠。
他问,宵夜做些什么?
我答,在广州新学的黄鳝红枣蒸饭,还有蚝油芥兰。
他说,我也饿了。
我道,没办法,要不你披衣打车来,我多做一份就是。
于是,他提出,与我私奔吧。
我问,就是为了有宵夜吃呀?
他忙撇清,我是舍不得你这么晚了还要做宵夜。
我心想,我相公结婚之前,豪言壮语比你说得漂亮得多,我的境遇尚且如此,就你一句,不舍得我做宵夜,估计私奔以后,我会更惨。
见他在MSN名字后挂起“要不,我们私奔?”
我便对应挂上,“不堪压迫,考虑私奔,怕只怕天下乌鸦一般黑!”然后,兀自看我的宵夜火候去了。
相公摸了摸我端上的蒸饭,不满意,道,太烫。
吃完了,还是不满意,黄鳝不好吃,没有油水。
我提醒他,那日里,你半夜吃肉,第二天不是拉肚子了吗?
他说,我想吃红烧狮子头。
我一叠声地应,好好好,明天吃吧,反正以后不做黄鳝蒸饭就是。
到厨房洗碗的时候,精神早已沉入昏睡中去。忽而想到,幸而作家协会的前辈们没有问我是何时写作的,因为这项神圣的工作,其实是用来填满了我等待做宵夜的那段时间。虽然夜色撩人,思想却常会从优雅的文字,开小差到今晚的菜肴中。若被她们知道,定会拿西红柿和鸡蛋,扔我一头。
还有一大庆幸,是我相公目前的怪癖还比较容易满足。我一直害怕,他在这辈子里,会再出什么偏题怪题。因他是念哲学的,只怕有一天,他会要求我将《大逻辑》和《小逻辑》从头至尾背诵下来。那一日,恐怕真的是我私奔的日子到了。
胡思乱想中,把同一只碗洗了两遍,同时发现凌晨的徐家汇,已经有人走动,想着要赶紧去睡,不然很快天亮了。睡意朦胧中,不由又想,噫,即使是这徐家汇满街的人来人往,又有几人懂得私奔,更有几人懂得宵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