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睡懒觉,相信在夜生活十分丰富的现代社会,什么逛街、泡吧、K歌、打个小牌在所难免,这睡懒觉显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我来到这里的古人们可不这么认为,女人起得晚会被人说闲话的。
估计是昨天劳了神,这一觉便睡到上午十一点多,现在应该称午时。若不是青青进来唤醒我,说不定我能睡到未时,也就是下午一点。
青青早上来探了几次,看我还在睡,没敢叫醒我。虽也有点儿怕我,但到了午时,还不见我醒,以为我生病了,就由害怕转为了担心,急急地叫着王妃娘娘。看到我没事一样,才稍微松口气。
这小丫头还真是可爱!
“青青,以后你就称我为小姐吧,别叫王妃,让人听了怪不舒服的。”我走的什么狗屎运,何德何能二次投胎投成一个王妃,想想鸡皮疙瘩就落一地。
“王妃娘娘,这怎么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阿紫不是一直这样叫着么。”
青青想了想,便改了口:“是,小姐。”
青青帮我穿上这里三层外三层的华衣,费了好些工夫。二月初的天气,虽不见雪,但很寒,穿成这样也就算了,若是到了六七月还这样,不疯才怪。赶明儿找人按现代装做两套便装,这样也不用这小丫头伺候着更衣,搞得自己跟残废人一样。
我被推坐在梳妆镜前,青青开始帮我梳头。我突然想到画中古代仕女图中的发式,便问:“青青,你准备给我梳什么发式?!”假若真的那么复杂,再插上这个钗、那个步摇,要不了多久,我便要得颈椎病了。
“堕马髻,但青青会为小姐留一束发落于肩,这样不失优雅,配小姐的脸会更显得妩媚。”
“堕马髻?!等等!”还好不是飞仙髻,不然弄成米老鼠造型,Hold不住呀。我拿起一个金步摇问她,“青青,这个是什么做的?”
“小姐,是黄金啊。”
“有多重?”
“约莫二三两吧。”
“这个呢?不,是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不管什么做的,你告诉我一共加起来有多重。”我又指了指她要给我安在头上的那些簪啊钗的。
“呃……有一斤多重吧。”青青犯疑地望着我。
“一斤多?哦,你也知道有一斤多,那不就是等于把一个炒菜锅顶在我的头上,我怎么走路啊?时间长了还不得颈椎病?!”
“小姐,这个……那个……但阿紫姐说,这些个都是你喜欢的东西啊。”
“好了,今后不用这么麻烦了,全都收起来。这些全送给你,收好,别弄丢了。”我从首饰盒里捧了一把黄金制品送给青青。
“小姐,这个……你真的要送给青青?!”小丫头咽了好几口口水。
“当然了!”我肯定地说。
其实我很财迷,也很市侩,是人没有不爱黄金的。如果在现代,这些不知道翻了多少倍的黄金我才舍不得送人呢,但是我现在身在这个鬼地方,就算能回去,这些东西就一定能带走么?再则在这里,我是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比黄金好上几百倍几千倍的都有人抢着送,我干吗要留着这些沉重的黄金呢,还不如送人,收买人心,一举两得。
“谢谢小姐!谢谢小姐!”青青傻傻地把这些东西抱在怀里,那想蹦想叫却又不敢的表情可爱死了,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小姐,你的头发……”
“算了,我自己来吧!”我照着镜子顺了顺头发,从左右两边各挑了一束发,扭了几下,挑了根和衣服相配的淡金色丝带绑好束在脑后,前后用了不到两分钟,要是在现代会更方便,仅用一只小发夹便可搞定。
我对着镜子照了照,发型简单又整齐,再审视我这套月牙白色的衣裙,袖口和裙摆都是以金线绣的简单花纹,稍稍抖动,漂亮的花纹若隐若现。我十分满意。
青青却很不赞同:“小姐,你这样的头发……”
我问:“怎么?”
“只怕不合礼数……”青青以蚊子哼的声音道。
“礼数?呵!你看我夏之洛什么时候遵守过礼数?只怕是一个女人应有的矜持、礼数,全部都在遇到‘上官寻’这三个字,就全丢到淮河里去了。礼数?嗤!”我不以为然。
“小姐……”
“好了,被监禁两日,终于可以出去放风了。走!”心情放飞,无比愉悦。我终于可以自由活动了。
走到室外,呼吸新鲜的空气,感觉生命是如此的可贵,活着真好。瑞王府不愧是王府,府邸建筑庄严又不失风格,亭台轩阁曲折变幻,幽静秀丽,尤其是花园里那道长长的紫藤萝花架,长达十多米,虽不见枝叶花开,但我可以想象春天的时候,紫藤花开的时候,像一道瀑布一样倾泻下来,会有多美。
感叹古人对建筑园林的造诣。瑞王府若是放在现代,一定是非常著名的公园景点,美不胜收。
索性,我就当逛公园免费把这瑞王府逛个遍。
几日逛下来,发现风景最美的全府只有两处:
一处是种满荷花的人造浅湖,也就是我现下住的莲轩,位于全府的西南角。想要进入莲轩,必先经过那浅湖。而今算来只是阴历二月初,那一湖春水,碧波荡漾,让人心情无比舒畅。青青说盛夏时满湖面是碧绿的荷叶和粉琢的荷花。我开始幻想,是不是如宋朝杨万里所作诗词一般:“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而莲轩这个名字取意恰到好处,穿过那一湖春水,便是我的住处莲轩,简单而小巧。这一切正合了我的心意,且不说其他,对于居住环境,夏之洛这个女人还挺有品位的。
另一处,则是上官寻所住的离轩。离轩位于全府的东南角,其实按理来说,一个男人居住的地方,不该是我所认为的“美”字来形容,且离轩这个名字与屋前那片梅树林的景更加名不符实。可当一大片梅花映入眼帘,时有花瓣随风徐徐而落,淡淡的梅香迎风扑鼻,是多让人惊艳。虽和家乡的梅花山无法相比,但眼前的美景足以让人陶醉不已。
我闭上双眼深呼吸,用手去感受下这淡淡的香气,随口念出以前学过的诗句: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谁准许你进来的?!”熟悉而又冰冷的声音传来。
我睁开眼,是上官寻。这一看,却让我看呆了半晌。
他站在不远处的一树红梅下,手中把玩着一枝新折下的梅枝。依然皓衣如雪,但今日的长衫,衣袖和衣摆处绣着淡金线的花纹,阳光下,轻风浮动,那些精致的花纹若隐若现。
我惊讶地低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裙,我晕!一模一样,简直就是情侣装。脑中也顺势突然跳出一段记忆,几乎只要是上官寻的衣衫,夏之洛都会命人做了一批和他同款的女装,而我现在穿的正是其中一套。
啧啧啧,我不禁感叹,夏之洛这个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痴情。
上官寻的脸上依旧挂着那副冰冷如霜的表情,如星的双眸,英挺的鼻梁,还有诱人的薄唇,现实生活中从来没有看过如此出色的男子,当然明星除外。
蓦地,我的心跳开始加速,体内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躁动,仿佛要我扑向他,耳边不停地有人唆使着:“快!走近他,最好能抱住他……”
“看够了没有?谁准你进来的?”冰冷的声音唤回我飞走的魂魄。
“呼……”我暗暗地深呼吸一口气,还好,回神了。幸好他及时开口惊醒我,否则,我真的不能确定是否会扑向他。方才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女人长期欲求不满,好容易见到一个男人,便要扑上去。这种感觉太糟了。
我在心中暗暗骂道:夏之洛,如果你还活着,就当我拜托你,矜持些吧。
我知道从这片梅林开始,便是禁止夏之洛进入离轩范围内的禁地,防止她进入离轩骚扰上官寻。
我扯了一抹难看的笑容,小心翼翼地说道:“对不起,一路逛着,只顾着看风景,把这事给忘了。我只想欣赏一下难得一见的梅景,不会做任何他想,请你放心,欣赏完我就会离开。不会给你造成困扰。”
“出去。”
“我真的只是来赏梅的。”
“出去。不要我说第三次。”上官寻依旧是副生人勿近的态度,口气也冷了几分。
我撇了撇嘴,只好转身离开,可心却不甘。抬眸又瞄了几眼这美景,唉,真是可惜了这美景,可惜了这美景下的美男。
我走出十几步远,顿住。
不对呀,好歹我在名义上也算是他老婆,这宅子内的每寸土、每片瓦、每块砖按法律来讲,有一半也是属于我的。就算是他爹皇帝赐的府邸,属婚前财产,产权不归我,但好歹使用权我是有的。只是赏梅而已,我又不是见不得人,干吗自我贬低,他说不能赏梅就不能赏梅了么?
我转过身看向他,他依然还是先前一副冷冰冰的模样,神情带着一丝异样,深蹙着眉心注视我。
我走向他,对他道:“上官寻,见过小气的,就是没见过像你这么小气的。”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他的眉心蹙得更紧。
我挑高下颌,说:“不过是赏梅而已,又不是要你身上的一块肉。还是你怕我?怕我把你吃了不成?”话刚落音,一个不明之物从我的耳边擦过,削落了几根耳边碎发。
他手中的梅枝只剩下半截,不用回头看也能猜到方才那支暗器是另半截梅枝。
我心头一颤,那半截树枝要是稍稍偏离一点儿,只怕我现在就一命呜呼了。心中虽然害怕,双腿也有些发软,但是,这个时候我绝对不认输。我不会像前几日一样委曲求全,出了那屋,天大地大,你耐我何?我就不信他还真能当众把我绑起来不成?!
我暗暗吸了一口气,壮了壮胆,微微抬起嘴角,笑道:“动气了?被我说中了?”我要笑脸如沐春风,我就不信他伸手还打笑脸人。
“滚!不要逼我出手打女人。”他怒道。
“不好意思,自我出生至今,我爹就没教过我怎么滚,只教我怎么昂首挺胸地向前走。”我说着,便挺身站在他的面前,抬头望向他愤怒的双眸,和他对视,用我坚定的目光告诉他,我今天就是不走,你咬我?!
“敬酒不吃吃罚酒。”他一把抓住我的左手腕,力道之大。
我挣扎了几下,想挣脱出他的手掌,但无论我怎么使力,根本挣脱不出。
痛!好痛!但女人的骄傲,不允许我喊痛。
我怒瞪着他,道:“哼!你什么时候给我吃过敬酒?”啊!手腕上的力道又加重了,这个浑蛋!
我用力地咬住下唇,然后吼道:“上官寻,你这个小心眼的男人,除了欺负女人,还是会欺负女人。哼!我今天就是不走,你能奈我何?”我怒瞪着他,恨不能我的目光此刻能杀人。
“爷,请手下留情!”这时,一直守在他身后的童武好心地开口。
蓦地,青青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着头求道:“王爷,请您饶了王妃吧。”
“青青,你起来,干吗向他磕头求饶?你起来呀。”我心疼这呆丫头,干什么随便乱跪人,“青青,你给我起来,我不许你给任何人磕头!你起来啊。”
“王爷,请您饶了王妃娘娘吧。”傻丫头又咚咚磕了几个响头。
“走不走?”上官寻看着我,手腕上的力道再次加重,这次痛得我眼泪差点滚落出来。
“不……走!”我咬着嘴唇,尝到了血的味道。这个杀千刀的男人!
“爷……”童武上前恳求。
“王爷……”青青跪着挪向我,哭道,“小姐,我们走吧,千万不要伤了自己啊,小姐……”
我忍着痛说:“青青,我跟你说过,女儿膝下也有黄金,除了菩萨和你爹娘,谁都不许跪。你给我起来!”
“走……不……走?”上官寻仍是只问我这句。
我气得骂了开来,“上官寻,你个浑蛋!你个该死的杀千刀的!你以为你是男人,力气比我大就了不起吗?有本事你今天就捏断我的手,让整个金碧皇朝的百姓都知道你把自己老婆弄残废了!有种的你就捏!啊……”
说捏,他真的捏了。这次的力道让我再也无法承受住,噙满眼眶的泪水禁不住地滑落下来。我也将我的愤怒转化为暴力,不甘示弱地往他的手上狠狠地咬去,“上官寻,我咬死你!”
倏地,他放手了,我的身体也因手腕的疼痛而坠了下去。
青青连忙扶助了我,“小姐!你没事吧。”
“没……没事……”吼!痛死我了,痛得我都快要说不出话来了,感觉骨头被捏断了,就跟小时候玩轮滑,将胳膊跌骨折了的感觉一样。我用右手拼命地擦拭眼泪,绝不能在他面前示弱。
这该死的上官寻,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每天诅咒你!
“寻!”陌生的脚步声向这边走过来。
我忍着那份痛,抬眸看看究竟是谁叫这个坏家伙叫得这么亲热。
竟然又是一个叫人看一眼就难以忘怀的帅哥。
花清晨,全京城最著名的花花公子。估计这天下除了夏之洛对他没兴趣之外,无论上至八十岁的老妪,还是下至八岁的幼女,只要是女人都喜欢与其搭讪。
“寻,什么事用得着发这么大的火气?”花清晨笑靥如花地走来,在见到狼狈不堪的我之后,惊声呼道,“你伤到她了!”
花清晨白皙的脸庞上嵌着一双会勾人的丹凤眼,绝色的外貎、高挑的身形,却有着一个与其作风完全不搭的官职——太医。他年纪轻轻便进了太医院。
花清晨行了礼,便恭敬地对我道:“瑞王妃,恕下官无礼,请让下官看看你的伤势。”
我看看他,再看看上官寻,上官寻别过脸转向别处,拳头紧握,余气未消。
我向青青招了招手:“青青,扶我起来。”
青青扶我站起来。我用没有被捏残的右手轻轻扑了扑身上沾的些许尘土,然后一把推开了挡在面前的花清晨,道:“让开!蛇鼠一窝,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青青,我们走!”
我右手托着左手,忍着痛,忍着眼泪,大踏步向前走,打算回我的莲轩。
这时,花清晨突然唤住我:“瑞王妃,请留步,最好让下官看看你的手。所谓医者父母心,有伤者在前,下官不能见死不救,这不是下官为医的医道。再则,你伤势不轻,难道还要强忍着,一直忍到青青再帮你找来大夫么?”
听到花清晨有话,我顿住脚步,但没有回头。
是呵,他是太医院的太医,一个现成的医生,技术又比一般大夫好,我为何要拒绝?难道真的要等青青帮我找来其他大夫么?就算找到,我也疼了好久了,我做什么要受那么久的罪呢?
“那就麻烦花太医了!”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挺直了胸膛继续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