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森生得非常漂亮,显得才华横溢,他在斯大林格勒受过伤。后来,在罗马尼亚他同其他肢体残缺的老兵们一起被人从一列开动着的火车上推了下来。显然因为他是犹太人。埃森两只脚冻伤了,他的脚踝被截去了。“啊,他们喝醉啦。”他在海法说,“他们是很好的人——那些塔瓦里希[20]。可你知道,俄国人喝了几杯伏特加以后是什么样的人哪。”他对赛姆勒嘻嘻笑着。乌黑的卷发,一只漂亮的罗马鼻子,闪闪发光的、尖利的、毫无意思的沾着唾沫的牙齿。问题是苏拉—斯拉娃常常挨他的拳打脚踢,即使在他们新婚时期也是如此。老赛姆勒在海法的这套拥挤的、散发着石头气味的、粉刷过的公寓里,思量着窗外那些生活在温暖、清新的气氛里的棕榈树。苏拉按照一本墨西哥菜谱正在给他们做巧克力辣酱,把椰子磨碎撒在鸡脯上,一面抱怨在海法买不到酸辣调味品。“我给扔下火车的时候,”埃森兴致勃勃地说,“我想跑去见教皇。我拄了一根手杖走到了意大利。手杖就是我的拐杖,你知道。”
“我知道。”
“我走到卡斯特尔·甘多尔福。教皇待我们挺好。”
三天后,赛姆勒明白他应该把女儿带走。
他不能在以色列久留。他不愿意花费伊利亚·格鲁纳的钱。但是他到底游览了拿撒勒[21],而且既然他已经近在咫尺,出于对历史的兴趣,还雇了一辆出租汽车去了加利利[22]。在一条铺着沙子的路上,他碰见了一个南美洲草原上的牧人。一顶大浅盘草帽系在大下颏下面,一条阿根廷灯笼裤塞在长筒靴里,一部道格拉斯·范朋克式[23]的胡髭,他正在给小动物拌食,那些小动物围在镀锌金属丝织成的网里,在他身边穿过来跑过去。水从一根水管里流出来,在阳光下显得清冽而欢快,流在黄色的粗谷粉或谷糠煮成的饲料上,就变成像橘子般的颜色了。那些小动物虽然胖嘟嘟的,动作却轻盈灵活,它们长得挺结实,皮毛闪闪发光,丰满而茂密。这些小动物是海狸鼠。寒冷地带的人把它们的毛皮做成帽子戴,做成妇女穿的外套。赛姆勒先生在加利利的阳光照射下,感到面孔发红了。他向这个人发问,用他那种像一个显贵旅客的低沉声调——一支纸烟夹在他那毛茸茸的指关节中间,袅袅烟缕飘过他那毛茸茸的耳际——他向那个牧人动问。这个人不懂希伯来语,也不懂耶稣的语言。赛姆勒只得求助于意大利语,这个在阿根廷饲养海狸鼠的牧人懂意大利语。他那结实英俊的面孔在看着他脚边贪吃的畜生。他是比萨拉比亚—叙利亚—南美洲人——一个来自南美洲大草原的讲西班牙语的以色列牛仔。
他亲自宰这些小动物吗?赛姆勒想知道。他的意大利语从来就不高明。“杀?宰?”[24]那个草原牧人明白了。到一定时候,他自己动手杀死它们。他用一根棍子打它们的脑袋。
这样对待自己饲养的一群小畜生,他一点都不在意吗?他不是从它们很小的时候就熟悉它们的吗——对其中个别的都没有怜惜之心吗——中间没有他特别喜爱的吗?牧人一概否认。他摇着他那漂亮的头。他说这些海狸鼠都很笨。
“它们很笨[25]。”
“再见[26]。”赛姆勒说。
“再会[27],一路平安[28]。”
出租汽车把赛姆勒先生送到了卡波诺姆,耶稣曾经在这里的会堂布道过。他从远处眺望了皮蒂杜德斯山。假若用两只眼睛来凝视那山色的浓郁和匀净,也许会感到很不相宜,几叶渔船好不容易才把浓郁而匀净的山色劈开——湛蓝的海水,显得异常浓郁而凝重,仿佛沉落在叙利亚童山濯濯的高冈之下。当赛姆勒伫立在矮矮的、绿叶招展的香蕉树下时,他百感交集,感慨万千。
在那邈古的时代
人们的脚步就登临……[29]
然而,那是英国葱绿的群山。而对面的这些群山,却像光溜溜的蛇似的蜿蜒逶迤,没有一丝儿绿意。它们微微发红,点缀着烟雾缭绕的洞穴和那由非凡的天工创造的奇景在上空熠熠闪光。
生命中遭遇的许多经历和印象,似乎不再在各自特定的空间循序出现,也失去了它们各自可以辨认的某种宗教或美学的重要意义,但是人类忍受着种种毫没来由的屈辱,各式各样的屈辱,一个漫长的生命包含着几个生命的屈辱。事实上,人类的全部经验现在正把每个生命都包纳在它的洪流之中。把历史的所有时代都变作同时存在,强迫那脆弱的人去接受,去记住这一切。而由于数量浩瀚,剥夺了他把心头的意图向别人倾吐的力量。
唔,这就是赛姆勒第一次到圣地去的情况。十年以后,为了另一个目的,他又去了一次。
苏拉跟着赛姆勒回到了美国。她从埃森手里被拯救了出来。埃森常要揍她,他说因为她上天主教神父那儿去,因为她爱说谎(说谎骗人惹得他生气,据赛姆勒推断,患偏执狂的人要求绝对真实比其他疯子更强烈),苏拉—斯拉娃开始在纽约持家,也就是说在这个新世界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堆积乱七八糟东西的中心。赛姆勒先生,一只彬彬有礼的瘦猴儿(这是格鲁纳博士给他起的绰号),一位体贴的父亲,每当一件废物拿到他面前的时候,他都低声细语地表示赞赏。但在某些心情之下,他却是个火爆性子,要是谁惹恼了他,他比别的人更狂暴。事实上,他之所以向波恩政府要求赔偿,除了因为他们使他的眼睛失明以外,还因为他的神经系统所受的损伤。狂怒发作,尽管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却是挺伤身体的,会使他因周期性偏头痛而卧床不起,处于癫痫症愈后的状态。这时他就得在一间黑屋子里直挺挺地躺上四五天,两只手握得紧紧地搁在胸前,精神上创伤累累,痛苦不堪,别人对他说话,他一句也回答不出来。跟苏拉—斯拉娃在一起的时候,曾经出现过一连串这样的旧病发作。首先,他受不了格鲁纳让他们住进来的这座大楼,墙壁弯弯曲曲地倒向一边,他也受不了要走进附近中国人开的洗衣店的那道地下室楼梯。门厅也使他恶心,瓷砖地板像发黄的牙齿嵌在污垢里,还有那发臭的电梯通道。在浴室里苏拉养了一只从克雷斯格公司买来的供复活节用的小鸡,小鸡已经长成一只老母鸡,栖立在澡盆边上咯咯直叫。一直挂到春天还在的圣诞节的彩纸。这些房间本身就像沾满灰尘的红纸做的圣诞节的铃铛,折了一层又一层。那只黄脚母鸡有一天甚至闯进他的卧室,踩到他的文件和书籍上面去了。他知道阳光灿烂,天空一片蔚蓝,但是公寓人声鼎沸的巨浪,那沉重的、像大花瓶似的巴洛克式建筑,使他感到这间在十二层楼的房间像一只瓷器橱,自己就关在这只橱里,而那只魔鬼似的母鸡,发皱的黄脚竟然抓起他的文件,逼得他忍不住尖声叫了出来。
苏拉—斯拉娃这才同意他应该搬家。她见人就说她的父亲毕生最重要的事业是写一部赫·乔·威尔斯的回忆录,这项重要的事业弄得他精神紧张,使你没有法子跟他在一起过活了。她时刻想着威尔斯,一个罕见的伟大人物。威尔斯是她所认识的一个最令人尊敬的人。当赛姆勒一家住在布鲁姆兹伯里[30]的沃朋广场的时候,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儿,可是凭着她那份孩子特有的天资,她准确地看出了她父母亲的激情——他们因为有高贵的亲戚而流露的骄傲,他们的谄上傲下的行为,他们跟英国最优秀的文人学士交往显得多么志得意满。老赛姆勒想起战前住在布鲁姆兹伯里的那些日子里,他领会他的妻子那种用手向下一挥的悄无声息的亲密的动作表达的含义,动作做得那么微妙,你必须是深知其人才能认出那是一种吹嘘自己的手势:我们跟英国最精粹的人物有着最亲密的关系。一个小小的缺点——几乎是一种营养品,消化剂——使安托尼娜的脸颊更柔润,头发更光溜,色彩更浓艳。假如区区一点儿仰攀显贵就能使她变得更漂亮一些(两腿之间变得更丰满一些——这种思想一冒出来,赛姆勒就不想去阻止这些内心的激流了),这中间自有为女性辩护的正当理由。爱情是最有效验的化妆品,但是还有别的东西。而这个小女孩儿实际上可能已经看到,只要一提到威尔斯的名字,在她母亲的身上就会产生一种社交和色情相连的影响。赛姆勒从不评论威尔斯的短长,他始终怀着尊敬回忆威尔斯,他知道他一向是一个像迷宫般异乎寻常的耽于声色的好色之徒。作为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一个关心权力与世界设计,也就是关心一种世界秩序的形成的社会思想家,作为一个向有教养的群众提供解释和看法的人物——作为这一切,他看来需要大量的风流瓜葛。如今,赛姆勒回想起威尔斯,会把他当做一个渺小的下层阶级的英国佬,一个才能和吸引力日益减退的衰老的家伙。在怀着苦痛向朱唇、酥胸和女人们珍贵的性的分泌液诀别之际,可怜的威尔斯,这位自然的导师,性的解放者,解释者,人类仁慈的祝福者,到头来只能攻击和诅咒一切人。当然,这些东西是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使他极度沮丧,他在最后生病时刻写的。
苏拉—斯拉娃说了些什么话,很有趣地又通过安吉拉·格鲁纳传给了赛姆勒。苏拉上东第六十街去看望安吉拉,她的表姊在这里拥有那些美丽、自由、富有的年轻妇女所理想的那种纽约的公寓。苏拉赞美这种公寓,表面看来没有一丝儿嫉妒,也没有一丝儿忸怩。苏拉,戴着假发,拎着购物袋,白皙的脸庞由于连续不断的激动(接收和传播言过其实的消息)而皱拢着,尽可能别扭地坐在安吉拉室内弄得过于舒适的软靠椅上,把瓷杯和叉子都沾上了斑斑点点的唇膏。按照苏拉的说法,她的父亲跟赫·乔·威尔斯交谈的时间长达几年之久。一九三九年他把笔记本都带到波兰,打算利用空余的时间写回忆录。正巧这当儿,波兰爆炸了。爸爸的笔记本卷进喷得一两英里高的火柱里去了。可是他(凭他那样的记性!)全都记在心里,你只消提出问题:威尔斯对列宁、斯大林、墨索里尼、希特勒、世界和平、原子能、公开的阴谋、星球的殖民等等说过些什么,爸爸都整段整段地记得起来。当然,他必须集中注意力。就这样,她反复思考了他搬到玛戈特那里去住的问题,最后变成了她自己的主意。他为了更好地集中注意力才搬走的。他说他留下的时间不多了。但是显然他说得太夸张了。他脸色那么好。
他就是这样一个美男子。上了年纪的寡妇总是向她问起他。拉比伊普希摩的母亲,很可能是拉比伊普希摩的奶奶。总之(安吉拉继续报告说),威尔斯曾经给赛姆勒谈起过一些事情,今天世界上还没有人知道。等这些谈话都发表了,准会使每个人都大吃一惊。这本书准备采用对话的形式,就像赛姆勒非常赞赏的怀特海[31]的那种对话录一样。
声音低沉,沙哑,带着一丝儿开玩笑的厚颜无耻的腔调,安吉拉(一个美丽的女人,就只有这方面粗俗)说,“她每天口不离威尔斯。您是不是跟赫·乔那么亲密,叔叔?”
“我们是很熟的朋友。”
“是密友吗?你们是知心的伙伴?”
“啊,我亲爱的姑娘,虽说我这么大年纪,我可是个现代人。这年头你找不到大卫和约拿单[32]、罗兰和奥利弗[33]那样的知心伙伴了。跟威尔斯交朋友是愉快的。他似乎也喜欢跟我交谈。至于说他的见解,他本人简直就是集智慧之大成。他尽可能把他那么多的见解都表达出来,而且一贯如此。我发现,凡是他讲过的,最后他都形之于文字。他像伏尔泰一样是个书写狂。他的思想非常活跃,他认为他应该解释一切,有些话他也确实说得非常好。像‘科学是种族的意志’。确实如此,你知道。强调这一点比强调其他集体的现象如疾病或罪恶好。当我看到一架飞机的机翼时,我看到的不仅仅是金属,而且看到这是由许多懂得压力、速度和重量的人齐心协力锻造出来的,他们在计算尺上计算数据,不论他们是印度人还是中国人,从刚果来的还是从巴西来的。但是,总的说来,他是一个明白事理的聪明人,在很多问题上他肯定是站在正确的一边的。”
“而您过去一向是对他感兴趣的吧?”
“是的,我过去一向对他感兴趣。”
“可她说,您这部伟大著作一分钟能写一英里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