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出自劳伦斯1926年写下的关于故乡的一封信:
如果你再到那边去,就去看看伊斯特伍德吧,我在那里出生,长到二十一岁。去看看沃克街,站在第三座房子前向左边远眺克里契,向前方展望安德伍德,向右首遥望高地公园和安斯里山。我在那座房子里从六岁住到十八岁,走遍天下,对那片风景最是了如指掌……那是我心灵的故乡。(《劳伦斯书信集》,第3904封,剑桥大学出版社,2002年。)
心灵的故乡,这是劳伦斯浪迹天涯,对故乡发出的爱恨交织的肺腑之言。
2000年10月26、27和28号,一连三天,在劳伦斯的故乡伊斯特伍德镇由美国的序曲剧团(Prelude Productions)推出并首演表现劳伦斯生平的轻歌剧《心灵的故乡》(The Country of My Heart),剧名出自劳伦斯本人的这封信,表达了他身在异国走向黄泉之际,心系故土的拳拳之恋。演出阵容强大,场场爆满,观众来自诺丁汉附近的城乡各地,成为当地的一大盛事。
“心灵的故乡”作为副歌的结束句在劳伦斯的故乡上空久久回荡,和着秋雨。但愿劳伦斯遗落在世界某个角落的灵魂听到了这一切,乘着歌声的翅膀梦回故乡!
他的故乡——英国中部诺丁汉西北九英里处的伊斯特伍德城乡在他离开这个世界七十年后的今天,街景如初,乡景如故。不同的是店铺和房屋经过修缮变得现代化了一些,有了超市;当年的煤矿都停产了,巷道都填平了,恢复了开采之前的山林和草地,俨然又是山清水秀、古朴悠然了。
从诺丁汉开往伊斯特伍德的一路公共汽车是用劳伦斯的著名小说《虹》命名的,“彩虹一路车”在霏霏细雨中翻山越岭,走过一座座娇小的英国集镇,穿过一壑壑翠谷、一片片绿野,起伏之间,风景如画。
这条路就是当年通向诺丁汉的有轨电车车道(1913-1932),那时坐电车上趟诺丁汉要叮叮当当走上一个多小时。这里的古屋保存得完好无缺,依旧是百年前的模样,这样的街景就需要有轨电车来配套才对。流水般的现代汽车穿行其间倒让人觉得有点虚假,衬得两边的街景像为拍电影搭的布景似的。
多年浸淫在劳伦斯以故乡为背景创作的小说和散文中一字一句地翻译,几乎与这里的地名朝夕相见,此次真的来到这里,倒像阔别70年归乡一样。伊斯特伍德,它是劳伦斯心灵的故乡,分明也在我心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看到它不像多年前劳伦斯描述的那样阴郁,看到它终于变得繁荣美丽而又不失20世纪初的淳朴,我真是打心里为它高兴,每个劳伦斯学者都会有如是的感情。相信劳伦斯看到它的今天也会欣慰的。
离小镇几英里开始,大路边就出现了路牌——劳伦斯故乡,到处是劳伦斯小说中原型的解说牌。这个曾经极力排斥甚至仇视劳伦斯的小镇,如今不仅原谅了劳伦斯当年的偏激,而且早就开始将劳伦斯引以为自豪了。连小孩都会操着浓重的乡音对我说:“I nau ya coom for Lawrensh!”(你是冲劳伦斯来的)劳伦斯真该瞑目了,你有这么好的小老乡。
劳伦斯目光炯炯的头像旗帜在小镇上空迎风招展,向世人宣告着,这是一个天才的故乡。
我行走在劳伦斯的故乡:他的出生地伊斯特伍德镇,劳伦斯最为珍爱的镇外乡村一带和史诗般的长篇小说《虹》的原型地考索村一带,构思着一部“行走文学”,试图以劳伦斯的成长生活地为线索,散点透视劳伦斯的少年和青年时代,描述他二十六岁前在这里走过的痛苦的生命历程和备受挫折的性爱历程,并昭示他如何采借真实生活原型使之成为虚构的有机成分从而具有超越真实的形而上意义——文学。
镇上劳伦斯住过的五处旧居依然风貌如故,其出生地那个家已经开辟为劳伦斯诞辰纪念馆,这里保存了劳伦斯家的生活实景,更是那个时代矿工之家生活方式的再现。三处仍住着居民,一处变成了小旅舍,里面一楼客厅里陈列着劳伦斯少年时代的用品和全家福照片招徕游客。他与德国女人私奔前断情的未婚妻露易·布罗斯家的村舍在伊斯特伍德几英里开外,是小说《虹》的原型,同名电影在那里拍摄,鸟语花香,景色如初。那房子连带那个村庄和附近的运河都被列入“劳伦斯故乡”的版图成为观光胜地。最近BBC电视台和《诺丁汉晚报》报道了小楼的内景和历史,小楼又一次转手标价出售,房价达十五万英镑,是同样村舍的两倍多。
我徜徉在这绮丽的乡间风景中,着着实实地感受着那浸透了劳伦斯精血的“地之灵”。这样的灵气,让劳伦斯一个人吸收了去,成就了那些不朽的文字,这个过程是怎样的迷人!在这里我感到了劳伦斯强大的生命活力——从这些方圆几英里随处可见的“劳伦斯遗产”解说牌上和实物上。一个从小身体羸弱的苍白男孩子,天生来就是要用自己的双脚丈量这片土地,用心眼记录这片土地上的人情风物,从此让这个地方获得永生。伊斯特伍德在我的眼中恰似文学的伯利恒——天降劳伦斯于此,受尽磨难,造就一个文学的圣子。走在这片浸透了劳伦斯灵魂的土地上,我确实感到我是在朝圣。写作很像宗教,不能没有一个你崇拜的前辈灵魂引领你。
青少年时代的劳伦斯面对工业化(主要是煤矿业)糟践了的青山绿水,面对为养家糊口而下井挖煤从而沦落为肮脏丑陋的贱民的父老乡亲,面对家乡小镇的寒碜和小镇人的愚昧下作,他对故乡充满了悲悯和厌恶。只有远离矿区的乡村还保存着农业英国的秀美与纯真,劳伦斯在乡村里度过了不少美好的时光,和乡民们一起收获干草,干庄稼活,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的恩赐——清澈的溪水,纯净的天空,庄稼的醇香和农民的质朴感情。他曾感叹:“在我眼中,它过去是、现在依然是美丽至极的山乡。”(拙译《纯净集》,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9年,第35页。)这一带就是劳伦斯站在丑陋的工业小镇极目远眺的那一片田园风光(就是他那封著名的书信里所描述的那一带山水),他青少年时代的生命与这里的一草一木息息相关,这是他借以逃离工业文明初期丑陋卑贱的小镇的一处世外桃源。他满怀深情地称之为“我心灵的故乡”。他的作品为他赢得了“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位作家”(福克斯:《小说与人民》,北京:作家出版社,1957年,第105页。)的盛誉。
劳伦斯就在这种美与丑的鲜明对比中长大成人,带着以故乡生活为背景写下的文学作品,走出了故乡,以一个矿工儿子的身份,以质朴纯良血气方刚又略带寒酸的文学天才面目出现在伦敦的文学沙龙里。他以伊斯特伍德——诺丁汉一带城乡为背景写下了一系列文学作品,从小处着眼触及到了一个特定时代的本质并像预言家一样触及了未来人性共通的问题,仅《虹》《恋爱中的女人》《儿子与情人》《白孔雀》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五本小说就足以称得上气势恢宏,是对这一带城乡人民生活和心灵熨帖入微的记录。说是一长列文学里程碑并不过分。
故乡为劳伦斯的创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创作原料:生长在与乡村一水之隔的小镇上,过着产业工人之家生活的同时能交上真正的农民朋友,又能进一步体验诺丁汉这样初步现代文明起来的城市生活。所以他能够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游刃有余地表现他的任何文学主题,从运河两岸几代农民的生活变迁到矿工的家庭悲剧;从矿业主的奢华生活到中原地区豪绅的乡间别墅;从小镇才子才女的布尔乔亚情调到伦敦波西米亚艺术家们的放浪生活,写得真切自然,留给后人的是一笔丰厚的财富。如果没有劳伦斯以史家的笔法给中部地区的生活做真实的记录,那段历史就出现了空白。只有他这样出身于底层但又冲破了底层的偏见,以描述为主而不是主观批判为旨的作家作品,才具有真正的文学与历史遗产的意义。
劳伦斯忠实地描写工人阶级的生活环境,写他们在高贵者看来没有灵魂的痛苦心灵,也写他们不可救药的鼠目寸光,他在踏踏实实地讲故事,刻画人物,描述环境对人心灵的影响,总之是为他的故乡转灵——metempsychosis。于是这个似乎可以明辨原型但又似是而非的小说化了的真实之地,因为经过了劳伦斯灵魂的过滤而成为更为接近真实的真实,从而比多少数字和档案照片组成的历史都更有说服力地向世人展示其真实。这个真实远远大于故乡物质和地域的存在,因为它是故乡灵魂再生的源泉。小说并非真实,但它常常可以比仅仅罗列事实而更接近真实。
逝世七十年后,劳伦斯成了本地的骄傲,伊斯特伍德成了英国的一个文化景点,声誉紧逼莎士比亚在爱汶河畔斯塔福德镇的故居。人杰自然地灵,再也没有谁像当年一样以“把劳伦斯轰出伊斯特伍德、轰出英国”为荣了(We've kicked him out of East-wood; we've kicked him out of England!)。当地政府开始大力保护小镇风貌,以求整体保护这里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小镇风貌。翻开诺丁汉郡旅游手册,第一页上就是劳伦斯目光炯炯的巨照,连拜伦这样的大诗人都要位居其后,因为拜伦一直激情澎湃地献身于解放希腊的事业,其作品与他的故乡诺丁汉无甚大关系。劳伦斯没有拜伦那么大的野心和激情,他只会一头扎在故乡的风土人情中痛苦地写故事,却不期然享誉全球,家乡也跟着沾光。这等功夫似乎仅次于福克纳。福克纳一生也是专注于写故乡“约克纳帕塔法”,甚至专心写那里的黑奴和傻子,竟写出了国际意义,因此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如果劳伦斯生活在这个越来越宽容的时代,或许也有得这个奖的希望。
劳伦斯在这里出生,在矿区恶劣的环境中长大,刻骨铭心地熬着社会底层人的生活,同时他也体悟到了底层人的善良和美,这种善和美同样浸透了他的精血。在这里,他经历了美好的初恋,与两个女人有染,与一个女人订了婚,但最终还是被一个有夫之妇的德国女人吸引了去。这二十六年与故乡血肉相连的生活是他丰沛的创作源泉,以后的日子里,无论是在伦敦和康沃尔偃蹇,还是浪迹澳洲和美洲,他似乎更多的时间里是在反思这二十六年的生活对自己的意义,最初通过文学作品挖掘和表现这种意义,最终导致更高层次上的复归——通过那五部长篇代表作(劳伦斯还著有另外七部长篇小说,其中《迷途女人》和《亚伦的神杖》特别是前一部亦以故乡为背景),一系列中短篇和戏剧,还有部分散文和诗歌。由此我们发现,作为一个作家,这二十六年的生死爱恨和彻底离别后的反观,是劳伦斯成功的两个关键。没有与故乡血肉相连的体验和对故乡切肤的情仇,劳伦斯就不是劳伦斯;而离开后如果不是将故乡作为自己的文学源泉,劳伦斯也不能成为劳伦斯。
故乡,他的根深深地扎在那里的泥土里,即使远走他乡,那根须依旧在故乡的泥土里伸延,在故乡的大地上发芽抽枝,开花结果。这些灵魂之树,心灵之花,以自己固有的语言召唤着劳伦斯,像欲望拖曳着他灵魂的双腿转向故乡,唱出不朽的歌谣。这就是故乡的魔力:无论是恨还是爱,还是爱恨交织,它特有的节奏锁定在了他的心律中,驱使着他不得不把心目永久地投向它,情不自禁地呢喃:这是我的,我心灵的故乡!
在《儿子与情人》中,它是贝斯特伍德,在《白孔雀》中,它是伊伯维契,在《亚伦的神杖》中,它是贝多弗,在《迷途女人》中,它是伍德豪斯,在《虹》和《恋爱中的女人》里,它和附近的山村分别是贝多弗和威利·格林,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它是特瓦萧。
他发现山坡上的镇子并没有向四周蔓延,而似乎被矿工住宅区边上的街道围了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方块,这令他想起耶路撒冷。(《恋爱中的女人》第十九章)
远处,贝多弗闪烁着微黄的灯光,万家灯火在那面黑暗的山坡上铺出一条厚厚的光带。但他和她则在与世隔绝的黑暗中行走着。(《恋爱中的女人》第二十四章)
我走在伊斯特伍德,重新体验着多年前一字一句翻译过的劳伦斯对这小镇的描述,身临其境,自然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尤其是晚上走在镇外的黑暗中,眺望山上小镇那片银河星海时,那种归乡的渴望会油然而生。少年劳伦斯满心里为爱的甜蜜所充盈着从初恋女友杰茜家回来时,走的就是这条路,看到的就是这同样的万家灯火,这幅景色百年来依然没变。因为小镇的边界没有扩大,没有盖高楼大厦,街道格局依旧,多数老房子依旧。我正走在从杰茜家通往小镇的这条乡村小路上。这样百年不变的乡景是多么迷人,如果我们都有这样的故乡该是多么幸福。
幸哉,劳伦斯。幸哉,劳伦斯研究者。幸哉,这古朴美丽的劳伦斯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