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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野象小姐(2)

这样,野象第二次拥抱了我。我没有闪躲,而是任她近乎夸张地勒着我。她硕大的、柔软的乳房顶着我的胸脯,让我的眼眶不禁潮湿起来。

“你是个好人。”她在我耳畔嘀咕道,“哎,为什么好人总是多灾多难?”

从那以后,她到我们病房跑得更勤。当然,她很少空手来。我们很快吃到了野象腌制的萝卜条,爆炒的绝辣海螺蛳,新煮的玉米洋芋,以及形形色色从来没有吃过的大餐。比如有次她端了个塑料盒,里面盛着奶嘴般的红色食物。我们的筷子在手里摆弄几个来回,谁都不敢第一个品尝。还是华妃忍不住问:“这是什么?”

野象得意地说:“保密。你们尝了就知道了。”

我们就更不敢吃了。野象用筷子夹了一块,强行塞进我嘴里:“吃吧。这是我从荷花坑早市买的猪乳头。老中医不是说过么,吃啥补啥。”

我们都沉默了。最后安姐说:“难得野象有这份心,你们还愣着干吗?哎哟,味道还真不赖,你们尝尝!尝尝!”华妃瞅我一眼,也夹了一箸子,吧唧吧唧地嚼。安姐说:“你慢点吃。还人民教师呢,坐没个坐相,吃没个吃相。”

我们都知道安姐最近心情不好。她儿子快两个月没来医院,电话也极少打。

她的头发也全掉光了。我们病房真成尼姑庵了。

安姐儿子终于来了。这是个安静的小伙,见人三分笑,个子纤细,有点驼背。医生来时他点头弯腰,说:“您辛苦了,请多关照我妈妈。”护士来时他点头弯腰,说:“您辛苦了,请多关照我妈妈。”野象来时他点头弯腰,说:“您辛苦了,请多关照我妈妈。”野象就问:“你谁啊?”他眯缝着眼说:“您辛苦了,我是安长河。”

安长河手脚勤快,将安姐的桌子擦了,又将我们的桌子全擦了。我们不让他擦,他就尴尬地看着我们笑,我们只好让他用干净的白纱布来来回回蹭着脱皮的破桌面。当他干完这些,他瞅了眼安姐。安姐绷着脸没言语,他就开始擦玻璃窗。我怀疑那几扇玻璃从建院以来就没有擦过。他忙活个把小时,才将玻璃擦得晃人眼。他叉腰站在那里,望着窗外说:“妈,我明天还要去深圳出差。上午十点的飞机。”

“你有事就回去吧,”安姐说,“千万别耽搁了工作。你现在还是部门副经理吗?”

他扭过头看着安姐,半晌没有说话。

下午他说出去买矿泉水,结果半天没回。安姐有些坐卧不安。华妃说:“你呀,一辈子瞎操心,二十多的大小伙子,膀大腰圆,能出什么事?”安姐说:“你不知道,这孩子胆小如鼠,八岁了看到螳螂还吓得直哭,真随了他那没出息的爸。”华妃说:“再没出息,人家现在也是北京人,当了部门经理,出差都坐飞机,你还想怎样?”安姐这才有点笑模样,说:“他学习确实不错,当年可是咱们市的理科状元。”

安长河回来了,窄仄的怀里搂着十来瓶矿泉水。瓶子像金字塔般搭垒得齐整稳当,最上面的瓶口紧紧抵住他的尖下巴。白色衬衣全湿透了,两根肩胛骨突兀地支出来。“我想买些冰镇水,可楼下没有,去了商店,竟比超市贵一毛钱。没想到超市那么远,”他羞怯地笑着,“幸亏我是飞毛腿。”说完他就腾出只手去擦汗,结果在我们的哎呀声中,怀里的矿泉水噼里啪啦地全掉下来,有几瓶甚至滚到了门外。

“你个傻子!没出息的傻子!”安姐突然咆哮起来,“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超市的水再便宜,总共便宜不了一块钱!你腿脚再快,有车快吗?你就不会打辆出租?!”

我们都愣住了。我们从来没见过安姐发脾气。她说话向来滴水不漏,做事总是先考虑别人。谁都没敢吭声,全直勾勾盯着安长河。多年后我还会记得当时的情形:安长河突然跪下了。他跪得那么突兀,似乎有双无形的手在他麻秆般的细腰上猛击了一拳。他跪着蹭到安姐床边,将头埋在安姐两腿中间抽泣着说:“妈,我没用!没让您过好日子,还天天惹您生气操心!”他狠狠扇了自己俩耳光,“我是个没用的东西!我是个没用的东西!”

“真是随了那个老不死的!唉,怪谁呢,蛤蟆的儿子不长毛。”

野象不晓得何时进的屋。她张着大嘴看看安姐,又看看安长河,这才迈着粗腿咚咚咚咚地挪过去,一只手揪住安长河的衣领,轻轻松松就将他拎起来,摸了摸他头发,盯着安姐说:“蛤蟆的儿子不长毛,怎么能怪孩子爸呢?”

“那怪谁呢?”

“怪你呗。”

“怎么就怪我了?我在地毯厂干了三十年,年年是先进工作者!还当过市里的劳动模范!”

野象淡淡地扫我们一眼说:“怎么不怪你?你摸摸自己的脑袋就知道了。”

安姐狐疑着摸了摸头,扑哧笑出声。我们也都笑了。可不是,她头上可是一根发丝都没有。

“儿子大老远地来看你,摆着张臭脸给谁看?”野象嬉皮笑脸地说,“难道我们还不知道吗,你心里其实美滋滋的。”

安长河是晚上走的。走时他挨个向我们鞠躬,让我们多照顾安姐。那是个伤感的傍晚。窗外的晚霞余光斜射而进,让我们的脸颊都抹了层绯红的光晕。我紧紧攥着宁蒙的手。他粗大的骨节扎疼了我的掌心。

回家时,我让他从书房搬到卧室。那天晚上,我们做了很久。他没有像往常那样亲吻我的乳房,他的糙手只是犹豫着在那里碰了下就果断挪开。我为他的犹豫有点难过。

更让我难过的事,发生在几天后。

宁蒙请了几个哥们儿到家里吃饭。他和那个女人聊天的事,他们全知晓了,半荤半素地在我面前数落起宁蒙的不是。宁蒙垂着头,一副追悔莫及的神态。他总是忍不住将自己的糗事告诉朋友,仿佛只有如此,才能让他的心里干净。那帮酒鬼早早喝醉,不到八点就散了场。我带着儿子去街上溜达,宁蒙在家里洗碗。等回来时他正在上网,见到我时他的瞳孔忽就放大了。我说你跟谁聊天呢?他说没什么,有个老顾客问我们还有没有剩货,想抽空挑件衣服。我二话没说将他从椅子上拽起来。“你陪儿子睡觉去吧,”我虎着脸说,“这里没你什么事了。”

他杵我身边,一动不动。

他果然是在跟老顾客聊天。这个顾客我认识,是政府公务员,以前来宁蒙店里买衣服时低眉耷眼的。她丈夫是我们这里最大建筑公司的董事长。他做梦都不会想到,娇小娴静的妻子是如何跟野男人调情的。

“多长时间了?看样子是老情人了。”

“你胡扯什么?人家可是良家妇女。”

“良家妇女?这样,我约她晚上过来。她要是来了,我就杀了你。”

他结巴着说:“我,我,我……”

我用宁蒙的口吻继续跟她聊天。我说:“你嫂子还在医院化疗,晚上有空过来坐坐?我酱了牛肉,可以喝点日本清酒。”女人很快回信,说:“等我半个小时,我先洗个澡。”

我关了电脑。宁蒙坐在阳台上闷闷地吸烟。半个小时后门铃响了。你能想象到她看到我时的表情:嘴张得比河马的嘴还大。“嫂子回来了?我跟宁蒙约好挑几件衣裳,”她反应倒是很快,“你的病如何了?”

我笑着将她请到客厅,然后告诉她,约她出来的不是宁蒙,而是我。她的眼睛就直了,蜷坐在布沙发里,手神经质地揪着丝袜的一根跳线。我说:“你没有必要解释什么,我都清楚。怪只怪我生了病,糟钱糟物,他心情不好是难免的。多谢你这段时间陪他说说体己话,让他缓解缓解压力。你看,我头发全掉光了,命不好,可我谁都不怪。”

她哽咽着辩解说,他们什么都没有。虽然什么都没有,可还是为自己有过这样的想法感到羞愧。她以后不会再跟宁蒙联系了。她希望我不要将这件事告诉她的丈夫。最后她抱住我的肩头小声抽泣起来。

“不会的。”我递给她张湿纸巾,“擦擦眼泪吧。假睫毛都掉果盘里了。”

野象问:“宁蒙怎么没陪你来?”

我说宁蒙的祖父生病了,他陪床呢。

野象说:“你怎么又瘦了?小脸还没巴掌大。我可得给你好好滋补一下。”

安姐这次没来,据说病情有些恶化,转到北京的医院去了。我们打她的手机,七嘴八舌地抢着跟她讲话。她的声音跟平时一样,淡淡的,说那里环境不错,等出院了就来看我们。她还特意叮嘱翠翠不要老欺负臭脚,叮嘱华妃不要总看电视。翠翠呢,照样整天腻着臭脚,如果说臭脚是匹瘦马,那么翠翠就是一只粘在马尾上的果蝇。华妃的《甄嬛传》已经看到第五遍。她换了顶假发。这次假发上戴了朵粉色蔷薇。“漂亮不?”她细细捻着绢布花瓣,“皇后这个歹毒的女人,怎有我这般天香国色?”

宁蒙是两天后来的。我看都没看他一眼。他买了我最爱吃的猕猴桃,剥后小心翼翼地递给我,我没接。他低着头自己吃了。他沉默的样子让我心疼。午饭后他说出去趟,我没吭声。这时野象来了,她大概刚扫完厕所,满头是汗。我说:“野象你有空吗?”她瓮声瓮气地说:“刚忙完,累劈了。”

我从楼上俯瞰着野象穿过停车场,朝医院门口缓缓走过去。我知道她肯定不是个好侦探,对于她的新职业,她似乎也并不热衷,很快我看到她挺着乳房折返回来,在楼下弯弯腰,扭扭屁股,开始做起广播体操。她的广播体操很惹人眼:除了常规动作,她还将一些奇妙的动作糅合进来,比如高抬腿——如果你看过大象表演,那么我可以说,她的动作比大象还要缓慢优雅;比如龟步,肥胖的双手一前一后地机械戳探,脖颈一伸一缩,同时粗腿弯曲着迈着碎步。很快她身旁就聚了群病人指指点点。她这才整理整理衬衫,将露出的肚脐盖好,一点一点朝传达室方向蹭去。等见到她时,她神神秘秘地将我拽到墙角说:

“我跟他走了两条街。”

“他去干吗了?”

“这傻小子,买了火腿肠和啤酒,喝得有滋有味。”

我点点头。她又说:“宁蒙这傻小子,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宁蒙是下午回来的。回来也没如何说话,分给臭脚一根香烟,两个人躲到阳台上去吸。

他们都睡着了,只有我睁着眼死盯着屋顶。屋顶除了几条蜿蜒成玫瑰状的裂缝,什么都没有。我以前常常恍惚看到传说中的那个无所不能的人剪影般贴在上面,他蜷缩在玛利亚的怀里,嘴唇贪婪地伸向她的乳房。而现在我什么都看不到了。我瞅瞅睡在简易床上的宁蒙,他的呼吸均匀安稳。我蹑手蹑脚地将毯子盖在他身上,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是野象。她压着嗓门说:“跟我出来趟。”

我狐疑地跟她出了病房。深夜的楼道里一个人都没有,但是我知道,肯定有无数的幽灵在这里飘荡徘徊。他们都是不甘心的灵魂。在医办室的电子秤前,她停住了脚步。

“看好了,我到底有多沉。”她眨了眨厚眼皮悄悄地说,“我要表演魔术了。”

“我眼睛又不近视,”我撇着嘴说,“一百零五公斤。”

她说:“过两分钟后你再瞅瞅,我到底有多沉。”

值班的医生趴在桌上睡了,墙上的钟滴答滴答地挥着表针。她轻轻咳嗽了一声,我又瞅了瞅电子秤,说:“一百零二点五公斤。”我有点不相信似的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秤,“你捣什么鬼?”

“我才没捣鬼。这是我的秘密。”她神秘兮兮地说,“小时候偶然发现的。”

我搀扶着她从电子秤上迈下来。她说:“你知道那五斤的重量跑哪儿去了吗?”

我摇摇头。她说:“那五斤,就是魂儿的重量。”

我哑然失笑。她翕动着硕大的鼻孔说:“真的。我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就是灵魂出窍的时候,体重就减轻五斤。”

我说:“胡扯。电视上说,人的灵魂是二十一克。”

“不管是五斤还是二十一克,说明人除了这身肉,还有点别的。”

“那倒没错。”我恍惚地看着她。

“也许,那点别的更重要。这身肉死了,烧了,变灰了,可魂儿还在。也许它一直待在墓地里,也许它随着风到处乱飘。知道不,那些郁郁寡欢的人,就是死后魂儿也整天绷着脸,不受待见;那些快活的人,死了也是快活的,它跳来跳去,在电线杆上跟麻雀唠嗑,在野地里跟田鼠抢麦穗,在马背上跟跳蚤讨论下届的美国总统是谁。”

我只是傻笑。笼罩在光晕下的庞大躯体仿佛不再是那个为了空瓶锱铢必较的人,而是一位肃穆布道的牧师。她的眼睛那么亮,仿佛有小小的火焰在瞳孔里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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