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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关于主人公简短和必要的介绍

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长到大,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还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的学校到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小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摊,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放了学,书包背在肩上,她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伸头向杂货店的柜台里仔细看,有没有新到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包装袋里夹着塑料恐龙的粟米脆啦,编十字架的空心玻璃绳啦,最热门的动画片人物玩具啦。无论店主多么漫不经心地把这些东西放在多么不起眼的旮旯里,金铃总能一眼将它们寻找出来,掏钱买上一个,或者仅仅让老板拿出来给她摸一摸再放回去。

然后她去小吃摊找她的老朋友——一只浑身脏兮兮的虎皮花纹的小黄猫。她熟门熟路地穿堂入室,一直钻进店老板的卧室里,从人家的床上把小黄猫抱出来,搂在臂弯里亲热一阵子,拍拍它的脑袋放它走路。要是不认识金铃的人,准会把她当这家小吃摊的孩子。

再然后,她从美发店门口扬长而过——她对美容美发这一类的事情不感兴趣——径直走到修自行车摊前,蹲下来看修车的老爷爷如何操作,有一句没一句地说些闲话。这时候她忽然一抬头,妈妈已经在不远处的阳台上扬眉毛瞪眼睛地对她作威胁状了。她赶忙站起来,跟老爷爷说了再见,稍稍加快脚步上楼回家。

就这样,从学校到家不足200米的路程,她至少走半个钟头的时间。

有一次,她在路边碰到一对推车的青年男女,不知怎么就跟他们搭上了话。那两个人一高兴,居然请她坐到自行车的后座上,推送到楼梯口。

回家她跟妈妈说这事,妈妈吓得脸都白了,连声喊:“真是不得了!如果碰上两个人贩子怎么办?”

金铃嘴一撇说:“我有那么幼稚吗?人家劫持我,我不会喊救命?”

妈妈反驳她:“如果你是说着笑着不知不觉被他们拐走的呢?如果他们用麻醉剂迷惑了你呢?”

金铃嘟囔说:“我这么胖,哪家会要我?不怕我吃穷了他?”

不管怎么样,妈妈还是对金铃进行了一番不准跟陌生人接触的教育,比如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那里面很可能有安眠药;看见对方拿出小瓶子之类的东西要赶紧躲开——喷雾式的迷魂药就是装在这里的;千万不能接受邀请跨进出租车——绑架事件总是发生在出租车上。

金铃听得捂起了耳朵:“好了好了,我已经不是二年级的小孩子了!”

关于金铃的学习成绩,情况是这样的:

语文还可以,尤其在回答一些难度较高、需要课外阅读知识作补充的题目上,她总是能出奇制胜。

作文比较难说,碰到对胃口的题目,她兴致勃发激情喷涌时,能写得酣畅淋漓妙语连珠,令老师击掌赞叹。

遗憾之处在于这样的时候不是太多。老师把大部分的题目出得苍白拘谨,诸如《我的老师》《我的同桌》《记一次游园活动》《参观×××有感》等等。这些题目都是要写眼前发生的事,不能瞎编,万一编得太精彩了,老师在班里当范文一读,不就要露馅了吗?金铃胆小,不敢做这样偷天换日的事,因此大部分的作文也就是拿个80来分。

最要命的是金铃粗心,错别字多得离奇,“既”写成了“即”啦,“再”和“在”不分啦,“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啦。其实她也不是不会,只是写的时候一不小心就随手用了另一个字,结果吃一个大大的叉。一篇作文,即使写得不错,被一二十个错别字一扣,分数也就可想而知了。

大致说起来,语文成绩在85分左右徘徊,高也高不过90,低也低不过80。

数学就不那么妙了。数学是金铃最不喜欢的功课,尤其是四则混合运算,里面夹着小数和分数的,她一看就头疼,稀里糊涂算下来,10题起码错6题。她从小到大,妈妈一直为她的数学担心,晚上的时间大半都花在辅导她做数学作业上了,可就是总不见数学成绩上去。

老师当然也为她着急。老师说:“小升初考试,最能拿分的就是数学。数学很要紧。”

妈妈也说:“不光小升初,将来中考、高考,哪一回少得了数学?你数学不好那就要命了。”

金铃偏偏就是数学不好。

金铃妈妈掐着指头算来算去,死活不明白这孩子从哪儿继承了数学不好的基因:丈夫学的是工科,数学当然没话说;自己虽是学文科的,可中学数学一直出类拔萃,考大学就因为数学比别人好,总分才得了高分;娘家人中,弟弟妹妹都是工科毕业;婆家人里,四个倒有三个当着会计师……简直找不出一点点可抱怨的根据!

没别的,还是金铃自己太不用功,得过且过。这样的孩子真是烂泥巴扶不上墙。

英语成绩也只能说是马马虎虎,一般90来分。

比如说吧,规定40分钟做一张英语卷子,金铃不到10分钟就做完交上去了。老师拿到手里一看,不是句首第一个字母没有大写,就是音标有错,再不然就是字母写得歪歪扭扭叫人难以辨认。英语老师是很喜欢金铃的,因为她读音漂亮,听力也很棒,听她读课文或者跟她练会话都是很愉快的事。可是金铃这么潦潦草草把卷子交上来了,老师有什么办法?总不能当堂指出:“你错了不少,拿去改正吧!”那不是明显的袒护?现在的孩子对这些事情敏感得很呢。

有一回英语期中测验,金铃难得拿了99分的高分,妈妈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不久到校开家长会才知道,那次测验有20多个人拿的是满分。

金铃就是这么一个孩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活得快快乐乐轻轻松松,让人气也不是恨也不是。

金铃妈妈不服气自己的孩子是这么个情况,追究一切原因,后悔是自己让她上学太早了。一般的孩子是6周岁上学,金铃妈妈望女成才心切,不到6岁就替她报了名。金铃本来是9月份生日,派出所的户籍警把“9”字上面的圆圈写扁了,这就使金铃妈妈有了可乘之机,提笔将扁圆描得粗了些,改成一个“7”字,报名时鱼目混珠过了关。可是金铃妈妈后来一打听,同事中也有替孩子改户口笔迹托关系提早上学的。人家的孩子怎么都那么成熟稳当呢?可见年龄大小并不是成绩好坏的主要原因。

金铃外婆对金铃妈妈说:“要怪只能怪你,从小没上好规矩。”

这个分析基本上切中要害。金铃妈妈是学中文出身,年轻时思想颇为洋化,崇尚欧美教育方法,从女儿会爬会说开始就鼓励她一切自由,自由想象自由行动,愿走就走愿躺就躺,不教认字不教数数,而是塞给她大量童话神话故事,领着她出入于恐龙时代和太空时代,结果是想象能力极大地丰富,动手能力飞快地下降,行为散漫随便,为人不拘小节。

举金铃刚上小学时的几个例子。

金铃的书包一向被妈妈称作“垃圾袋”,里面要多乱就有多乱。一天上课,老师临时要布置作业,叫小朋友拿笔出来记。金铃慌慌忙忙低头到书包里掏铅笔盒,掏出来一看是空的,笔呀尺的早溜到书包各个角落去了。她就伸手在书包里摸,摸出一支,秃得没法写;再摸一支,铅断了。这时老师已经在上面报题目,金铃急得不行,拎出书包往旁边地上一倒,哗的一声,铅笔橡皮小刀本子五颜六色摊了一片。前后左右的同学都伸脑袋去看,全班秩序大乱。老师喝令金铃罚站了一节课。金铃终于没能记下作业题,第二天又被罚抄书。

一年级的语文老师是市优秀教师,三天两头要在班上开“公开课”。有一回正上着课,金铃觉得鞋紧,脚不舒服,就悄悄在课桌下把鞋脱了。过一会儿,老师问一个关于近义词的问题,金铃积极举手。老师认为金铃回答这个问题很有把握,就点了她的名。金铃起身站立的瞬间才意识到自己是光着脚的,赶忙低头到课桌下找鞋。找也找不到,原来鞋被她自己踢到前面同学的座位下去了。要知道教室里当时坐着二三十个听课的外校老师呢!金铃的语文老师气得面红耳赤,鼻子都歪到了旁边。

老师后来向金铃妈妈告状,说:“赤脚就赤脚呗,她要不找鞋,哪会出这种洋相。”

金铃妈妈心里说,6岁的小孩子哪能有这样的应变能力?

因为金铃的书包太乱,所以她总是丢东西。橡皮平均两天丢一块。金铃妈妈买得烦了,索性抱回家一大盒,但没过多少时间金铃又要橡皮。

妈妈说:“橡皮呢?”

金铃很无辜地回答:“用光了呀。”

妈妈跑去看,盒子里果然空空如也。

妈妈这回真气了,捉住金铃按在床上打了一顿,宣布说:“明天回家先检查橡皮,丢了就不准吃饭。”

第二天金铃放学回来,妈妈堵在门口问:“橡皮在哪儿?”金铃急忙申明:“今天没丢。”然后赶忙到书包里找。

却是哪儿都找不到。大口袋、小口袋、铅笔盒、书包夹层,哪儿也不见橡皮的踪影。妈妈拉下脸,扬手做打人状:真是太不像话了!家里纵有黄金万两,也吃不住这样丢三落四。

千钧一发之际,金铃蓦地一声尖叫:“橡皮在这儿!”

摊开手心,湿漉漉的一块橡皮直冒热气。原来她放学前始终记着橡皮,干脆把橡皮攥在了手心里回家,一路走一路东张西望,竟把手里的橡皮走忘了!

看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金铃。你说她好笑还是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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