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伊夫堡,大仲马联想到当年曾在这里关押过的铁面人、萨德侯爵和法里亚神甫。法里亚神甫确有其人:他原是葡萄牙神甫,早年来到法国,曾投身法国大革命的战斗。后来,他被以信仰空想社会主义的罪名,长期囚禁在伊夫堡的地牢里。他于一八一三年出狱后,到巴黎开了一家催眠诊所;作家夏多布里昂就曾亲眼见过他用催眠术杀死一只黄雀。但他的所作所为被教会视为异端,最终死于贫病交加之中。大仲马决定把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移植到小说中去。于是,唐泰斯在地牢中遇到了这位掘通地道和他相见的法里亚神甫。但在大仲马笔下的法里亚,已经变成一位集人类智慧于一身、为祖国统一而奋斗的意大利神甫,而且,他掌握着一个天方夜谭式的宝窟的秘密。也是这个法里亚,把唐泰斯造就成了一个知识渊博、无所不能的奇人,并且让他得到了基督山岛上的宝藏,成了家赀巨万的基督山伯爵。
皮科的故事纯粹是个复仇故事。大仲马笔下的基督山伯爵,却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俨然是正义的化身。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于是唐泰斯出狱后首先报恩,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旧时的邻居卡德鲁斯一开始良心未泯,对唐泰斯的老父有所照顾,后来因为贪得无厌而谋财害命,甚至潜入基督山家中行窃并企图行凶,所以基督山对他是报恩于前,惩罚于后,赏罚极为分明。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个仇人的复仇,大仲马用浓墨泼洒,细笔描绘,把他写故事的本领发挥得淋漓尽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小说在报纸上断断续续地连载了一百三十六期,历时近一年半。《基督山伯爵》成了马赛人的骄傲。马赛城有了基督山街、爱德蒙·唐泰斯街;伊夫堡和基督山岛亦成了旅游胜地。
三
从一个简单的故事框架出发,写出一本洋洋洒洒一百多万字的小说,并且在一个多世纪来风靡无数的读者,始终有其经久不衰的魅力,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中的奥秘自然也是值得探索一番的。
首先,大仲马是编故事的高手,有着一套布局谋篇的高招。看来,就像写诗要有“诗眼”一样,大仲马在构思整部小说时,也先顺着情节发展的脉络,安排下一连串最精彩、最捉搦读者的心的情节,作为整个故事的“眼”,亦即高潮。譬如说,下半部写基督山分别对三个仇人报仇的故事时,大仲马就极尽其设计情节的能事,把“戏”做足,使情节的展开高潮迭起,精彩纷呈。对莫尔塞夫,大仲马特意把他发迹的背景放在希腊,这样,作者的那支生花妙笔就不仅能放手去写美丽的希腊姑娘海黛,去重彩渲染迷人的东方情调,而且也安下了海黛与莫尔塞夫当场对质的这个“眼”。对维尔福的复仇,沿着两条情节线展开,一条是维尔福夫人的一次次下毒,另一条是贝内代托的行迹,大仲马先安下一个惊险、恐怖的“眼”,就是维尔福夫人深夜对瓦朗蒂娜下毒,继而又安下一个惊心动魄的“眼”,就是贝内代托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是维尔福的私生子。唐格拉尔银行的破产、女儿的出逃以及自己落进意大利强盗的手里,也都是一些扣人心弦的“眼”。
一部长篇小说中,有了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必然会有节奏相对舒缓,主要起交代情节、连缀故事作用的所谓“弄堂书”。这些段落,如果让读者走了神,整部小说也还是得砸。大仲马在这一点上很显功力,他或是安排悬念,设置伏笔,仍把读者的胃口吊足(如写卡德鲁斯的撬锁夜盗),或是大故事套小故事,从故事篓子里拣精彩的小故事来连缀大故事的情节(如由贝尔图乔叙述贝内代托的身世),或是笔端透出幽默风趣的韵致,让读者调剂一下情绪,不致感到沉闷(如写基督山买通急报站的发报员,又如写罗马强盗榨干唐格拉尔的财产等等)。
此外,整部小说充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罗马的狂欢节,基督山岛的地下宫殿,强盗万帕的洞穴,都写得色彩斑斓,各具特色,把全书的氛围烘托得美妙而壮观。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
说到人物性格的描写,恐怕很难说那是本书故事成功的重要原因。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提及。但整部小说中塑造了几十个人物形象,它们毕竟还是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随着情节的展开,每个人物形象还是都有其轨迹可寻,或者按黑格尔的说法,都是有其各异的“情志”的。我国读者在读大部头的外国文学作品时,有时会在看了好些篇幅以后还弄不清那些长长的人名,或者把它们混淆起来。在看《基督山伯爵》时,恐怕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这或许也可以作为小说人物形象鲜明而各异的一个佐证吧。
这部小说中,大约有一半篇幅是对话。这在大仲马是很自然的,因为写剧本可以说是他的看家本领。他笔下的人物对话,或是充满激情,以澎湃的热情来感染读者,打动他们的心,或是充满机锋,简洁明快而又丝丝入扣。大段的独白可以长达几页、几十页,但看了不致叫人生厌;最短的对话可以短到只有一两个字(例如瘫痪的老人诺瓦蒂埃用目光所作的回答),但由于往往出现在要紧关头,所以仍显得独特而精彩。顺便说一下,诺瓦蒂埃的这个特点,使人很容易想起大仲马在《三个火枪手》里塑造的格力磨的形象。当初的格力磨,确实是大仲马应付出版商按行数付稿酬的办法的一个对策,不过,看过《三个火枪手》的读者,想必还是会觉得格力磨这个人物既生动又别致。这大概也正是大仲马的高明之处吧。《基督山伯爵》问世后的第三年,大仲马又把小说改编成剧本在巴黎上演,第一晚从傍晚六点演到半夜,演到爱德蒙·唐泰斯越狱为止,第二晚演完全剧。大仲马笔下精彩的对话,居然使这种马拉松式的演出紧紧地攫住了观众的心,让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毫无倦意。
大仲马凭他高超的写作技巧,写出了一个奇特新颖、引人入胜的报恩复仇的故事,让人读来回肠荡气,觉得痛快淋漓。高尔基称赞这部小说是“令人精神焕发的读物”,恐怕也是指这方面而言的。但是,大仲马在这里所写的,毕竟只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靠金钱来伸张社会正义的一种幻想,这一点,我们今天的读者是不难看清楚的。
四
大仲马生活和写作的时代,是法国文学史上一个群星璀璨的时代。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福楼拜、左拉等人,都可以说是他的同时代人。如果要把大仲马跟这些我们熟悉的十九世纪法国文学巨匠作个比较的话,也许可以说,大仲马是最擅长编故事的,他的那些情节扣人心弦、充满传奇色彩的小说,就可读性和通俗性而言是无人可以比拟的。但若要说小说的文学价值,作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恐怕大仲马就难以与他们抗衡了。为什么情况会是这样的呢?
我们试举司汤达的《红与黑》、雨果的《悲惨世界》和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为例,来和《基督山伯爵》作个比较。这三部小说都是以真实事件作为基础,然后经作家加工创作成书的,发表的年代也和《基督山伯爵》大致相近。《红与黑》发表于一八三〇年,比《基督山伯爵》的问世早十五年。《包法利夫人》和《悲惨世界》分别发表于一八五六年和一八六二年,比《基督山伯爵》晚十一年和十七年;但雨果开始写作《悲惨世界》的时间是一八四五年,恰好是《基督山伯爵》开始在《辩论报》上连载的同一年。
《红与黑》虽然也取材于一个真实的案件,但司汤达抱定“小说应是一面镜子”的创作宗旨,从中照出了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提到了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的社会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高度。难怪高尔基要说,于连的形象是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中反叛资本主义社会的英雄人物的“始祖”。在人物的刻画上,司汤达倾心于“人的灵魂的辩证法”,他能把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得淋漓尽致,表现得惟妙惟肖,它们所留给读者的艺术上的享受,是令人经久难忘的。
雨果创作《悲惨世界》,也有一个小小的契机。据说有一次,雨果看到两个士兵挟着一个犯人在街上走,他原来是个农民,穿一双木鞋,脚上还在淌血,就因为偷了一只面包而被判去服五年苦役。正在犯人被押着往前走的时候,有一个雍容华贵的女人,坐在画着贵族纹章的马车里经过,囚犯用哀伤的目光望着马车里的贵妇人,她却对周围的这一切都仿佛视而不见。这个小小的场景,使雨果的内心大为震动,从而激发了他写《悲惨世界》的欲望。因此雨果一开始就把抗议和批判的主题思想赋予他的长篇小说,力图使他的小说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他以浪漫主义的写作手法,赋予人物一种震撼人心的精神力量和人格力量,使整部作品焕发出理想的激情和光辉。
福楼拜呢,他的父亲有个学生,是个乡村医生。医生的美貌的妻子有了外遇,结果把丈夫弄得倾家荡产,她自己也服毒自尽。福楼拜决定把这个普通的桃色事件写成一部充满人情味的小说。从一八五二年起,他花了约四年时间写成了《包法利夫人》。作者用他那支细腻而犀利的笔,刻意写出了社会是怎样把一个热情、浪漫的农村姑娘一步步地推向绝境,最后把她吞噬掉的。他满怀激情地说过:“包法利夫人就是我!”作为一个严格得近于苛刻的文体学家,他要求自己笔下的文字要像音乐那样抑扬顿挫,因此他的写作实在是一种惨淡经营的艰苦劳动。
司汤达也好,雨果也好,福楼拜也好,他们当然也都要写故事。故事是一部小说的骨架,或者按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的说法,是小说共有的“最大公约数”。如果故事的情节引人,角色动人,就能抓住读者的兴趣,攫住他们的心。然而我们可以看出,编情节写故事,决非他们创作的最终目的。他们只是把故事和情节作为一种载体,一种手段,他们的目的是要说明一个社会现象,反映一个社会侧面,揭示一个社会问题,他们有着一种更崇高的使命感,因此他们的作品就其广度、深度,特别是就其典型意义而言,跟单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是不能同日而语的。他们笔下的于连、让·瓦勒让和包法利夫人,达到了通过特殊的个体去显现它的一般意蕴的境界,因此他们都是反映现实生活本质的艺术形象,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可以看到他们的影子,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大仲马笔下的唐泰斯,却毕竟是个传奇式的英雄人物,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不够真实的形象。
形象的表现手法,是和作家的气质、趣味、个性以及感受生活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大仲马笔下的唐泰斯,一旦拥有基督山岛上的财富,仿佛顿时就变成了一个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超人”,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也有它揭示人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也从另一面反映了大仲马本人的“拜金主义”的思想观念。与他同时代的巴尔扎克,以他犀利的笔,写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罪恶,而在大仲马的笔下,却时时透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念。
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属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唯一的原则。”他之所以在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归根结底恐怕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五
最后,我们想谈谈这个译本的名字。
在我国,本书一向以《基度山伯爵》或《基度山恩仇记》的中文书名广为流传。这次我们把书名改译为《基督山伯爵》,是经过慎重考虑的。首先,原书名中的Monte-Cristo,本来是意大利的一座位于厄尔巴岛西南四十公里处的多山小岛的名称,它在意大利文中的意思是“基督山”。其次,纵观全书,主人公唐泰斯是靠了基督山岛上的宝藏才得以实现他报恩复仇的夙愿的,他在越狱后用这个岛名作为自己的名字,也正隐含了基督假他之手在人间扬善惩恶的意思。因此,我们斟酌再三,最后还是把译名定为《基督山伯爵》。
本书的第一章到第五十五章由韩沪麟译出,第五十六章到第一一七章由周克希译出。
译者
一九九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