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最初的一切,还都要从男孩遇见野玫瑰开始讲起。
正如那首歌里在唱着的,少年看见红玫瑰,原野上的玫瑰,多么娇嫩多么美,少年说我摘你回去,原野上的玫瑰,玫瑰说我刺痛你,使你永远不忘记,我决不会答应你。
那是在十二年前的夏季,当时只有十四岁的沈南晞在日后称呼那一天为黑色星期五。
五六点钟的傍晚,天气十分应景的雷声滚滚,滂沱大雨使得周遭显得格外沉默,沈南晞就是在那一天来到了程家。
陌生而空旷的别墅中,她局促的站在铺着外国进口地毯的玄关处,身边放着两个帆布制的箱子,破旧球鞋上的泥泞染脏了地毯的洁净,惹来经过于此的佣人唐妈投以嫌恶的轻蔑视线。
那眼神就好像把她看成是了一只臭虫,沈南晞不由地低下头去,她感觉自己的衣服都要被那样刻薄的目光给冷酷的扒个精光。
“哎,这边。”直到客厅里传来了他的声音,沈南晞立刻抬头,看到身穿警服的他走过来提起她的两个箱子,对她带有一丝歉意地笑笑:“让你等久了,快进来吧。用不着拘束,从今以后你就要住在这里了。”
她便老老实实的跟在他身后,有点担心自己衣服上的水迹掉落在地板上,所以步子不敢迈太大,就算他要她别拘束,她全身仍旧是蹦得紧紧的。
他带她去了二楼,一路上,沈南晞偷偷的打量着身处的这栋大房子。这里是富丽堂皇的程家,偌大的宅邸,被擦拭的亮晶晶的楼梯扶手,华丽丽的水晶般的吊灯,是如云端一样的瑰丽世界。
可是对于沈南晞而言,这不过是个陌生的黄金屋,没有半点人情味,她还记得程太太在楼下注视着她跟随他上楼时的表情。不屑,锐利,审视,排斥,以及转头离去的那份宁愿视而不见的冷漠。沈南晞因此而觉得环绕在自己身旁的空气中充满了异样的病菌。
只因她是贩毒家庭的孩子。
只因她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向不明。
只因她相依为命的母亲在今天被交警大队抓捕入狱。
她没了家,即便那个家总是脏乱又破败,可是当她看着瘦削的母亲被一群身穿警服的男子用手铐拷走时,她顷刻间便觉得天塌了。
仅仅是几个小时之中的变故,令她成了孤儿。
警方知道她无依无靠,便将她在三个小时内辗转各个住所。但她十四岁了,年纪对孤儿院来说偏大,那里不收留她;收容所的住客们又都是残疾人士居多,她健全的很,在那里总会显得格格不入。
交警大队一筹莫展之际,是一位随之出行任务的年轻警察起了同情之心。他与上级协商后,决定暂时性的将她带回自己家中。
从理论上来讲,他这样的人简直就像是现世的救世主,心地善良的世间少有。他甚至还信誓旦旦的同上级保证:“生活上的事我会照顾她的,我也可以供她继续完成学业,高中,大学,哪怕是她想去读研,只要她考得上,我就不会有半句不同意。”
队长觉得他有点热心过头了,与之沟通良久都没能改变他的想法,反而适得其反的令他更加希望帮助沈南晞。
“算了,随你吧。”队长在最终不忘暗示他,“不过小程啊,你可要清醒一些看事。这是现实社会,不是理想国度,我知道你刚刚大学毕业,又是初来乍到,一腔热血只盼望向失足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可你家里毕竟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更何况,龙生龙,凤生凤,不是队长我阶级歧视,而是毒贩子的种儿,几乎都是些忘恩负义的例子啊。”
人人都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走私不法买卖的人,根本也不会有什么好心地。那是融进血统和骨子里了的,传给下一代,下一代的下一代,以至于在祖上随便找找,就可以揪出一大把投机取巧的无耻之徒。
可他偏偏不信那些邪,不如说,他压根儿就没去那样思考问题。
到了此时此刻,他也只是邻家大哥哥般的揉了揉她的头,诚恳的许诺:“你放心,有我在的地方,你就有家。”他怕她会在这个家中感到放不开,就连他自己,有时都会觉得不属于这里。
而对于一个已经一无所有的十四岁少女来说,这句话,如同救命灵丹。
沈南晞微微转头,看了看自己身后的房间,整洁干净,有着她梦寐以求的双人天鹅绒床。然后她回过脸,盯着他的眼睛,黑亮的瞳孔中闪动感激的粼光。
“我叫做沈南晞。”她很认真的对他说,“淮南生橘的南,白露未晞的晞,还有……我妈习惯叫我阿南。”
他怔了怔,这才恍然大悟,他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只听队长说过她母亲的代号,但关于她的事情,除了那可怜的幼小年纪之外,其他的,他全然不知。
细想之下,这竟是他们两人之间初次正式的自我介绍。
“阿南,听着有点像男孩子的乳名。”他玩笑般的弯过眼,然后把手伸向她,“我姓程,程聆以,我大你八岁,你要是不嫌弃我老的话,往后就叫我声哥吧。”
沈南晞斟酌着这个字所带来的心理上的希望与精神上的寄托,接着以一种虽迟疑但却肯定的口吻叫了声:“聆以哥。”
程聆以点头含笑,“阿南真乖。”
那笑容明亮落拓,像是日出时分的第一道曙光,笔直的照射进了沈南晞灰蒙的世界里,洒落进片片粼光闪闪的光晕,以及那温柔至极的呼唤。
阿南,阿南。
“阿南,醒醒。”
沈南晞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缓慢的从沙发上直起身形,一边揉着眉心一边撑开眼皮看向面前的程聆以:“哎呀,我睡着了啊?刚刚还梦见你了。”
“梦见我什么?”
“那我可不能告诉你。”沈南晞伸个懒腰,吐糟起自己的大大咧咧,“真是的,你看我这人,总是没这样神经,竟然跑到别人家里肆无忌惮的呼呼大睡,什么时候才能长点儿心啊。”
程聆以穿着一身藏蓝格子的短袖睡衣,三十几岁的人了还梳着小学生的寸头,看上去倒还真显嫩,如果熟人不戳穿,指不定真的会有女高中来当街对他搭讪。
“你这几天奔波劳碌的累心累力,缺觉是正常的。我叫醒你可没别的意思,是想告诉你要睡就好好的进屋里去睡,睡在沙发上面不解乏。”程聆以端着威士忌抿了一小口,又递给沈南晞。
沈南晞很自然的接了过来,豪迈的一饮而尽,打了个不雅的酒嗝后,她笑嘻嘻的对他比出老土的剪刀手,没心没肺的说:“嘿嘿,心情好啊,我今天离婚了嘛。”
“还好意思嘿嘿呢,嘿嘿你个头。”程聆以的脾气算不上多么好,见她这种样子,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的皱起眉,“程小二那天生的冷血机器不懂事,你怎么也跟着他一起犯混帐?你们两个都二十几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为什么不为懂懂想一想?”
沈南晞作势要反驳,房间里的梁细蒙立刻推门探出头来,腾出手来将手指压在嘴唇前面“嘘”了声,比着口型说:“我才把懂懂哄睡下,你们两个小点声。”
还是这句话管用,沈南晞和程聆以两人都乖乖听话的闭了嘴,梁细蒙便满意的转回身去继续给懂懂唱着摇篮曲。
“她可真过分,竟然嫌我们吵,那把房门关上不就好啦。”沈南晞嘀嘀咕咕的小声抱怨。
程聆以丢给她一个白眼,也压低了音量,“我老婆可是在帮你哄孩子,你有什么资格不爽?”
“我第一次当妈妈,当然不懂该怎么哄啊。”
“谬论。细蒙还从来没生过孩子呢。”
沈南晞坏坏一笑,“那是,天资聪颖、冰雪貌美的嫂子比我还要小四岁呢,当然无师自通啦。再说你老牛吃嫩草不容易,怎么也要多过几年二人世界才舍得为人父母嘛。”
“嘴贫。”程聆以末了叹口气,坐到她身旁问:“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她故意装傻:“什么怎么办?”
“你不要明知故问。”
“反正走一步算一步呗。”她爽快的打个响指,“我啊,别看我这副模样,我也是很有实力的。好歹在工作单位里也是个主管,我都计划好了,等懂懂再长大一点,我可不能让她受到其他小朋友的欺负。新闻里每天都在报道,国内对单亲儿童的歧视多严重啊,我要申请移民,我要让懂懂成为国外的社会精英。”
程聆以戏弄似的嗤了嗤,“你是打算让懂懂变成下一届的美国总统之女版奥巴马吧?”
沈南晞狠狠瞪他,“胡说,我们家懂懂的肤色才没那么黑。”
程聆以只觉得全身无力,他无可奈何的看着坐在自己身侧的这个女子。
她的面容已经从青涩蜕化出了成熟的轮廓,她长的很美,是那种会令男人感到惊艳的美,尖瘦的下巴,黑眸如星,可他心中记得的,却永远都是她十四岁时的模样。
那个时候,她瘦小,根本不像现在这样充满自信,眼神中还蕴藏着慢慢的惊慌与闪躲,或许到了如今,她也没有达到她所希望的那种不卑不亢,她只是学会了将自己巧妙的伪装。
或许,和她的自我怀疑有关。
或许,和他的撒手不管有关。
他没能遵守对她许下的承诺,他没做到一直保护她、呵护她,没能亲眼看着她从幼芽长大成娇艳的花朵,他本应该信守诺言,陪伴于她身侧。
“阿南。”他在这时怅然的唤她,“如果说,爱对你而言已经成了斗兽场式的追逐与杀戮,我不想看到你把别人的错误都怪罪在自己的头上。”
沈南晞顿时哈哈大笑几声,用力的锤了他几下,说他矫情,装什么文艺青年,酸死人啦!
可接下来袭向两人的是难熬的沉默。
她就慢慢的收起了做给人看的夸张笑容,眼神开始变得呆滞,望着半掩的房门中,抱着懂懂满眼母爱的梁细蒙,她竟觉得羡慕。
梁细蒙是幸福的。
因为她深爱程聆以,为他不顾一切义无反顾,甚至可以忽略他曾经深爱着她的亲生母亲。
沈南晞自嘲般的扯了扯嘴角,言语之中满是自作孽不可活的无力挽回,她说:“他留,我愿在他左右,他走,我也愿送他走。我不怪他,因为,都已经不值得了。”
程聆以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他不再多说,只是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起身时留下一句:“今晚在我家过夜吧,等会儿我和细蒙去买点菜回来,做你喜欢吃的糖醋排骨。”
沈南晞没说谢谢,她和程聆以之间,一直都是这样随意的相处模式。
在她看来,他像父亲,像兄长,像朋友,他曾是她唯一的活下去的理由。
她知道程聆以担心她,想要让她开心起来,当然她更希望自己能够表现出期望中的那般快乐。
可是吃过了欢闹的晚餐,沈南晞躺在程聆以家的客房里却严重失眠。
翻来覆去都睡不着,她在最终放弃挣扎,决定去外面遛一遛。反正大晚上的,偶尔去外面散个步就当活动下筋骨了。
凌晨两点,市中心最为繁华的地段仍旧是车水马龙,生生不息。夜风渗透着微微的凉意,她顺着江边的大桥一直往前走,往前走,越走越远,竟毫不自觉的一路走到了俞洛佳的地盘上。
那里是奢华的别墅区,清一色的三层高洋房,连成一片,如万家灯火,光亮四溢。她走到其中一栋别墅下,仰头望着那扇红棂窗,心想着他会不会就在里面。
下一秒,她蓦地一怔。
他的身影如剪纸般投映在窗上,即便一晃而过,她还是看的清晰。
果然会是这样。
她就知道,此时此刻,他一定会在俞洛佳的身边,一如九年前那般。
原来有些事早就是已经注定了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即便不相配的人走到过一起,还是迟到要分道扬镳。这么想着,沈南晞就笑了,极为苦涩又讽刺的笑,携满了凉薄。
她黯然且决绝的转过身去,却不曾知道她离开的背影一直存进了他的眼底。他站在窗帘后,望着她的目光是恋恋不舍的挽留。可他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是俞洛佳。
她站在逆光处,面容依旧憔悴,有点神经质的问:“微枳,你在那里看什么呢?”
他随即转过身来,不动声色的轻摇了摇头,“没什么,夜深了,你快睡吧。”
“我总觉得屋子里有声音……微枳,你不来陪我的话,我睡不着,我怕。”
他眼中的光始终黯着,在片刻的停顿后,他对她说“好,我陪你”,只是那声音,淡漠如月,没有温度,像是在重复着枯燥无味的工作的机械。
前方的路是狭窄的,双脚如同踏在荆棘之上。在这一刻,他走向另一个她的距离艰难而遥远,因他脑中的记忆墙壁上写满了来自过去的点滴与碎片,一幕接连一幕,枯荣岁月,遍地光屑。
唯独她的名字,始终都是他心底里的柔软。
淮南生橘,白露未晞。
她是他的野玫瑰。
玫瑰,玫瑰,红玫瑰,原野上的玫瑰,粗暴少年动手摘,玫瑰刺痛他的手,悲伤叹息没有用,只得任他来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