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太阳早已由东边的天空那头升起,却无论如何也穿透不了覆盖平原的那层浓雾面纱。十月中旬的时节,秋日的阳光薄弱,更没有一丝的风。帕尔斯气候中罕见的浓雾丝毫没有准备散去的意思。
帕尔斯国王安德拉寇拉斯三世之子亚尔斯兰用手掌轻拍自己略显不安的坐骑。他即将面临自己的初战,内心相当不安,然而,若不设法让马儿安定下来,不论战斗还是其他任何事,他什么都做不成。
话虽如此,这场雾又是怎么回事?无论缓慢起伏又连绵不断的平原,还是耸立在遥远北方的常年积雪的山脉,都在浓雾的笼罩之下看不见了。
亚尔斯兰右侧的方向传来马蹄声,一名全副武装的老骑士随之出现。他是帕尔斯王国的大将军巴夫利斯,虽然已经六十五岁了,然而,靠常年征战和狩猎、骑马锻炼出来的躯体仍然十分强健。
“王太子殿下,您在这里啊?请不要离国王陛下的本阵太远,这么浓的雾,万一迷路就糟了。”
“巴夫利斯,这场雾是不是对我方很不利?”
亚尔斯兰向老骑士问道。甲胄之下,可以看见他那双色泽犹如晴朗夜空的眼睛正闪闪发亮。
“不论是浓雾还是黑夜……”
巴夫利斯咧开嘴笑了。
“或者是下雪,都无法阻止帕尔斯骑兵队的前进。请不要担心,自从殿下的父王安德拉寇拉斯王即位起,帕尔斯军便是常胜之军。”
对于老人的这种自信,十四岁的王子并未全盘接受。老人刚才还说,万一在浓雾之中迷失方向就不得了了,亚尔斯兰的坐骑也受浓雾影响而显得不安。若是因为浓雾而使得行动速度下降,骑兵队的优势也就无从发挥了。
“唉哟,殿下比我这把老骨头还爱瞎操心呐!帕尔斯有八万五千名骑兵,全都对亚特罗帕提尼的地形了若指掌。相对的,鲁西达尼亚的那些蛮族刚刚行进了四百法尔桑(约二千公里)的距离,不可能熟悉这里的地形。那些蛮族根本是千里迢迢跑到异国自掘坟墓来了。”
亚尔斯兰抚弄着悬挂在右边腰间的短剑剑柄,随后,他停止了这个动作,转而问道:“就在不久之前,马尔亚姆王国才被鲁西达尼亚人灭了。对于鲁西达尼亚人来说,马尔亚姆也算遥远的异国啊。”
老人正准备回答这个大道理多多的王子时,另一位骑士穿过浓雾,并向老人大叫:“巴夫利斯大人,请快到本阵去!”
“是准备出征了吗,卡兰大人?”
中年骑士用力摇着他那缀着红色穗子的头盔。
“不是出征,是您的侄子有麻烦了。”
“达龙?”
出声询问的是亚尔斯兰,老人则用手指捻起自己如万年积雪般洁白的胡须,略略皱起眉头,一言不发。
“是、是的,殿下。国王陛下大发雷霆,说要削了达龙万骑长的职位。达龙可是帕尔斯排名前五的勇者……”
“是战士中的战士,我知道。”
“大战之前出这种事,会让全军士气动摇。大将军,请快到本阵去劝说陛下。”
“真让人伤脑筋啊,达龙这家伙。”
尽管愤怒,但老人的口吻却隐藏不住对侄子的爱怜之意。在卡兰的带领下,亚尔斯兰和巴夫利斯在雾气笼罩的草原上策马奔驰,一路赶往安德拉寇拉斯王所在的本阵。
帕尔斯国王安德拉寇拉斯三世时年四十四岁,蓄着浓黑色的胡须,眼光犀利,即位十六年来从未打过一次败仗,充满以此而自傲的武将风范。他人高马大,虎背熊腰,十三岁即打败狮子,获得“狮子猎人”的称号;十四岁踏上战场,获得战士的资格,是个完全有资格指挥帕尔斯全军——十二万五千名骑兵和三十万名步兵——的男人。
然而此刻,这位国王却在位于本阵的豪华的绢质营帐中气得浑身发抖。国王的面前跪着一名全身武装的青年,他便是大将军巴夫利斯的侄子,帕尔斯全军中仅有的十二名万骑长中最年轻、今年二十七岁的达龙。
所谓万骑长,顾名思义就是统领一万名骑兵的将军。帕尔斯在传统上重骑兵而轻步兵,骑兵中的军官是骑士,士兵是平民;而步兵中的军官是平民,士兵则是奴隶。只要做到万骑长,在军队中的地位便仅次于王族。
达龙以二十七岁的年龄成为万骑长,足以让人想象得出他有多么勇猛。
“达龙,我真是看错你了!”
国王大声怒吼,同时用手中的马鞭猛力抽打营帐的柱子。在其威势之下,近处的所有人全都浑身一抖。
“威名远震特兰和密斯鲁的你,什么时候被懦夫的幽灵附身了?我竟然从你口中听到了‘退却’这样的字眼,还是在战斗开始之前……”
“陛下,臣并非因为懦弱才说出这番话的。”
达龙这时才第一次开口说话。他周身着黑,从头盔到胸甲再到军靴,全是清一色的漆黑,只有披风里侧一抹仿佛染上了夕阳般的赤红。达龙那张被阳光晒黑的年轻面庞绷得紧紧的,算得上是一名美男子,但比起丝绢和宝石镶嵌的礼服,一身甲胄更适合他。
“身为战士却要逃避打仗,不是懦弱又是什么!”
“陛下,请您仔细想想。帕尔斯军的骑兵有多强悍,在诸国之间人尽皆知。既然如此,为何鲁西达尼亚军要特意挑选对骑兵战有利的平原布阵,等待迎战我军呢?”
“……”
“臣认为,其中一定有什么陷阱。更何况在这样的浓雾之中,连我军同僚的行动都无法全盘掌握。臣的意思是,暂且让我军撤退至后方,在王都叶克巴达那前方重新布阵,您为何认为这是一种懦弱的行为呢?”
安德拉寇拉斯王刻意露出重伤他人内心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