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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开场及次开场

1

你不是一直这样吗,只要是书就看不进去。你男朋友的书不读还过意不去,装模作样拿来翻翻,比吃药还快,书名五个字儿你读仨就能睡着。你问我写这么多累不累呀,读着都犯困。我说又不是字帖,俩字儿的书你买呀?你说给我讲讲得了。我挺心寒的,TATA。我并没指望你对我的书有多大的兴趣,但也不希望你把文学看成特没劲的一件事,我生命中七成的欢乐与痛苦都源自我的和别人的书。不过我还是问你想听哪本,我给你读。你继续奇怪怎么有闲心写那么多本。这不他妈废话吗,就写一本你养我呀?

你吃软了,意识到这可能会刺痛我,你软软地问,那为什么杂志随手翻哪都能看,书就不行呢,读哪哪烦,你说你没见哪个咖啡馆不放杂志放书的。我今天再告诉你一次,TATA,杂志浅,把理说前面,看不懂,后面再跟你扯十来个真事假事,漏掉哪个问题哪个事不耽误你理解;按理我该在分号后工整地说一句:书深,但这个人人都知道,就是没几个人相信。我说书整,没那么碎,从头到尾就讲一个事,写第一章的时候就已经想好第十一章怎么写,所以不从第一页仔细读你进不去。

那读进去有什么乐趣呢?

简单点的乐趣就是你在第十五章看见有人把衣服挂墙上,重新过一下你会想起钉子是第三章敲进去的,这是种难以言喻的快感。说大了,就是悟理,杂志是硬跟你说理,书是你悟到了一个理。

直接说出来不更省事吗?

一是有些理不好说,说出来你也不明白,借故事就好表达了;再就是故事带着理感染了你效果会更好。

现在还有人傻成那样,花钱买本书,还得找个清静地方,一脸虔诚地听你说故事吗?

这是你说的,TATA。谈话到此结束。

我跟你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在因为这句话恨你,要是无稽之谈早就一笑而过了。但是这句话太真实了,就像站前的大钟每到整点就敲打我一回。你走后一年多我什么小说也写不成,我一遍遍地写开头,每写到几万字就撕掉重来。我观察我的每个朋友,那么多,几乎全部都是那种不看书的主儿。我的出版人同学天天都在预测我何时能畅销,名声大噪。虽然我真诚地认为名利无法解决我的痛苦,但是畅销会令我拥有众多虔诚的读者,他们将会留意我在文本中的暗示、隐喻、双关等等,并从中寻到乐趣。

我把我写废的所有的开场都编上号码留下来。我老惦记你说人家不傻,又有那么多事要忙,前两页没意思就放架上算了,浪费一本书钱也没什么。

编号45开场我特意讲了个笑话放在首页:

小白熊问小白兔:“你怕脏不?”“不怕!”“你怕臭不?”“不怕!”“那你掉毛不?”“不掉!”于是小白熊抓起小白兔就擦屁股。

接着我再挺酸地感叹这就是我,几乎没缺点,不怕脏累,不辞辛劳,没人愿意干的事儿只好让我干了。

编号67开场我上来就说隔壁老王死了,然后问读者你猜是谁杀的,你猜,你再猜。其实我也不知道。老王不是这本书里的。

编号89开场我写连锁诅咒信,我说如果你读完前两页还没有立即买七本送给你认识的人,那么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你要小心行事,噩运会在这168个小时内随时降临你的头顶。我没恶意,我以为挺好玩的,还是你爱买不买,可是我的出版人同学担心那会使我的书跟邪教读物一同被锁进书店的地下仓库。

到现在为止,我最满意的是上一个,开场99,也不是很满意,不然我不写这个。在那个第一行我恭敬地写道:你太牛了,那么大一书店,居然把这本书找出来了。的确,我的书一直都特难找。

TATA,你肯定又骂我矫情了。再给次机会吧,让我最后再把自己比成牧师,我走进教堂,站在布道台,翻开《新约》,清清嗓子,抬头往下一看,Oh my god,全他妈异教徒。可是,可是你们来这儿干吗呢?后脊骨发凉,在台上想了十分钟也找不到好的开场。我失语了。

你猜这个是第几号开场,你猜,你再猜。

2

听你的,这本书事儿多,按杂志的写法,先说哪儿都成。从二〇〇五年讲吧,我之前在上海待一年,做出版,没我的编制,没三险一金,所以叫特约编辑,意思是一有活儿就约我。可是白天黑夜都有活儿,仿佛上半年的北极和下半年的南极拼在一起,一年四季的极昼。我打算不干了,去长沙。MSN签名是老子要闪了,请我吃饭的以后算利息还。于是张珏来了,他没钱,还特想送我。我朋友都是又穷又仗义。我请他吧。这名字是不是得加重,好像是你和我之外上来的第一个角色,又进入了小说的模式,我真不适合写杂志。

跟他一起来的是他痛苦的失恋的过渡期的女友,头冠三个定语的女孩长得又高又瘦,我没记住名字,好像他们也没处多久。第三个出场的是我当时的女友郑婷婷,她读书,走不了,我也没打算带她走。我没跟你讲过她,我没跟你讲过任何一个女友,我没讲我是从哪儿来,到哪儿去,讲这些没意思。我以为我已经用行动表明我此刻正在这儿,就在你旁边。你呢,是不是感觉不讲这些就没什么好聊的了?从初恋到初吻,从初夜到初次怀孕,你能在不用任何提示的情况下一口气讲出俩足球队,而且是带观众的比赛。你知道吗?我当时喜欢你,内心催促自己尽快爱上你,我闭眼俯身吻你,一抬头就看见工人体育场坐满了我的前辈们。

当时我们四个坐在古北路一地摊喝酒。我知道你又要说什么——原来你丫前两年就是大排档德行。来世吧,下辈子我也学前辈们卖大米、挖煤、倒假烟。古小说常有一词儿叫酒过三巡,下句接什么都行,我们是上厕所。大排档哪儿有这个呀,我俩穿过一条街,找个黑点儿的地方,只要不抬头的那种,张珏低头问我提分手了没,郑婷婷怎么办。他说不管到哪儿,从百度,从出版社,从朋友那儿找我并不难。

“至少也能找着你爸妈。”他一定觉得这玩笑特逗,自己咯咯笑个不停,好半天才意识到我没笑,他大笑转而苦笑:“帮你说点什么吧,打个预防针。”

回来后又是酒过三巡,他光夹肉,就是不提这茬儿,还时不时问郑婷婷我走了她怎么办。郑婷婷就捅着我说你问他你问他。老板打烊催账,看我不掏钱张珏着急了,慌忙把他女友的手握紧,以呼唤的声调喊她的名字。那女孩叫什么来着?

“亲爱的,亲爱的,”他开始了,“我们一定要记得二〇〇五年的春天我们正在相爱,即使你五分钟后就跟我提分手。”他好像真醉了,说了个即使,后面没跟也。

接下来的话很重要,是我跟你讲这一段的原因,他说希望百年以后,他的墓碑正面刻着张珏,大大的红字,宋体字,孤独而血红的两个字,背面刻着生前爱过的所有女孩的名字。

她把手抽出来,感动而不解:“干吗讲这个?”

“我是说,我是说,”他又要深情了,“我终于确定墓碑背面要有你的名字,我刚刚发现,”他停下来,深吸一口气——虽然我们都知道他接下要说的那三个字,但我们也知道他在把感情酝酿足——“我爱你。”

“能刻得下吗?”郑婷婷问,“那么,那么多。”

“刻小点,”我说,“我去那儿卖放大镜。”

“等会儿,”那姑娘站起来,指着张珏,“我都让你搞十几次了,你才发现你爱我?”

就卡在这儿吧,黑屏,一声耳光的清脆。屏幕重新亮起后是我悲伤的脸,我说那一年我二十二岁,我还心高气傲地觉得青春太漫长,爱情太短暂。离开上海我又与陈静馨、刘妍相恋,之前是笑笑,后来是你,咱们也完了,就是现在的SASA,我也有些失落地明白她肯定不是我墓边躺着的那个。就在上个月,一个雪后的下午,我站在阳台往外看,恍惚中我的墓碑孤零零的,跟插在白米饭里的筷子似的立在荒野上,嗯,可悲斯基,旁边真有一租放大镜的老头。

我今年二十四,刚过完第二个本命年的生日。没告诉什么人,几个陌生号码发短信祝我生日快乐,估计是不忙的,还有闲心看我书的读者。那些曾经爱过我又恨过我的女孩们没一个发短信来。反倒是刘宝算朋友,前两天忽然约我吃法国菜,快吃完时他问我带钱了没有,因为他过生日。既然我付账,我们干脆又要了瓶红酒,把我生日也补了。就我们两个人,我给他过,他给我过。

我以为我到二十四岁会有相当的文学造诣,可是十四个月以来我一本书也没写成,想把写废的文字编成《开场集》却没有人肯出。躺在床上我整夜地思考我满腹的才华该如何释放。我翻身、踢被子、失眠、数绵羊可以一直数到北京城装不下。我用锡纸把窗户贴上,堵住每一束阳光才能勉强入梦。醒来后我便目光呆滞地躺倒在沙发上仔细检查,有没有曾经的爱遗落在屋子里。

我越来越肥,现在看上去就像是刚吃掉以前的我。刘宝分析在石油耗光的年代我这种超标的人会与不好吃的动物一起被生抓进铁锅炼石油,我的灵魂将烧成汽车尾气在这个城市轻舞飞扬直到被粘在臭氧层。悲伤的夜里我梦见自己一点点徒手挖土把自己深埋地下,更悲伤的夜里我梦见自己又不安地从地底爬出来,绕着我的墓碑顺时针走一百四十六圈,又逆时针绕六十七圈,然后问自己这到底算二百三十三圈还是五十九圈。

我快要疯了,TATA,我艰难进食却止不住地呕吐,我试图入睡却整夜整夜地制造绵羊,我打开冰箱把里面所有包装袋撕开洒在地上让豆豆吃掉。仰望夜空我对豆豆讲我们的灵魂最终都将依附在那里,一种黑色的售价四块五的97号灵魂。我看见有人在我的墓碑后面刻字,我所有的爱,所有的名字,那么那么多,动不动就写错,我一遍一遍地下山上山背石板刻墓碑,然后把名字写错。你的位置我也想好了,第二排左数第三个,SASA的右边,点点的下面,你的上下左右都是爱。

注意了你,TATA,你被点名了。不管你将来是否愿意来我的安息之所放束花叹口气,但你要清楚你已被刻在这里,铭记在我生命的最深处:不管你此时怎么不待见我,怎么讨厌我,你必须得承认一年前我们曾那么相爱,那么难舍,你肯定也和我一样,痛苦地熬着那个干燥的冬天以及形单影只的平安夜。扉页的短信留到现在真不是准备寒碜你的,毕竟你不能否认你曾对这本书的作者动过那么一点点情,而且他真的是在以此为傲,永志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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