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客厅里,步格刚准备进房间,突然就瞄到了饮水机旁边放着的一张照片。
嗯?
步格走过去拿起那张照片一看,啊哦,居然是沈亦晨的那张死人脸照片,也就是小卖血给她看过的那一张。
再看一遍,这张照片上的沈亦晨还真是跟她见的真人一样,一眼过去就是一副臭脸,金色的头发如此的耀眼,不过最吸引人的,却还是那双微压沉的双眼。
即使步格对沈亦晨没有什么好感,也不得不承认,这双眼睛很漂亮。
这张照片,应该是小卖血故意放在她这里的吧?
步格挑了下眉,刚想将照片飞进垃圾桶,不过想了想之后,还是没有飞出去,而是将沈亦晨的这张照片直接贴在了飞镖的靶子盘上。
咻——
步格拿起一支飞镖,直接命中照片上沈亦晨的嘴巴。
完美收场,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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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亦晨真的来电话了,只是说让她带着身份证去哪里哪里就挂了电话。
步格穿了一身休闲装,习惯的大背包,嚼着口香糖步行而去。
虽然有摩托车,但她却是习惯了步行,从小到大,只要是三个小时之内的路程,不急的话,她都是步行,不喜欢骑车。
一路上,沈亦晨的电话响个不停。不过步格都没有接,猜想得出,应该是沈亦晨那家伙嫌她慢了吧,所以,她也懒得接了。
她说过,他不能改变她的生活习惯,抽烟是,走路也是。
等步格去到沈亦晨说的地方时,已是两个钟之后了。
终于看到了步格的身影,沈亦里是说不出的恼火,走到步格的面前:“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别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我的脾气。”
从她的家到这里来,打的士也只是半个钟不到的时间而已,可是她却用了两个钟的时间才到这里,而他,也站在这里足足的等了两个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