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六点,方琼准时站在广场的塑胶跑道上等着丁琳,早起健身的人们,大多是中老年人,段震杰曾经说过,她穿运动装最显气质,在偌大的广场上,她搭配的纯白色运动裤,红色运动外套,像是一道格外亮丽的风景。
丁琳从远处挥着手跑了过来,方琼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表:“你迟到了快十分钟了,一次比一次慢。刚才你也好意思打电话嘱咐我别迟到了,我怀疑你是不是打电话的时候还在被窝里。”
丁琳丝毫没有在意她的情绪,似乎已经习惯了方琼的唠叨。更何况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守时的人,她已经习惯了约会迟到,每次都让男朋友伫立在刺骨的风中像个傻子一样一等半个小时,也许,这就是她之所以交了三个男友都吹灯拔蜡的原因吧。
丁琳的脸上带着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我刚打电话说十五分钟内准到,这不还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嘛?”
方琼咬牙切齿地说:“你来得太早了!多早啊!你没让我等上半个小时我谢谢你。”
她们慢跑了三圈,丁琳一直苦撑着,终于一屁股坐在地上,说什么都不想跑了,再来两个方琼都拉不起来她,方琼又跑了一圈,也停下了,心情不好,体力也受到了影响,两人走进了广场对面的星巴克咖啡厅,要了两杯廉价咖啡,在外面的长藤椅上坐下来,方琼对着丁琳发起了牢骚,她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昨晚和段震杰闹矛盾的前因后果,中间还穿插了对于婚姻的深刻思考,丁林戴了一副无框近视眼镜,盯着方琼的脸,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她说:“你别胡思乱想了,亏你还是知识女性,最起码先抓着足够的证据...”话说了一半,她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一下来电,接了起来。
“喂,哦,我在外面呢,和小方在一起,好啊。”丁琳看了一眼方琼,见她没有出声,说,“哦,是吗?呵呵,在星巴克呢。”
方琼问:“这一大早谁这么勤快给你打电话啊?”
丁琳把手机装进上衣口袋里:“丛总,他也在这跑步呢,刚刚看到咱们,说找不到咱们了,问在哪,这就过来,咱们丛总最近总向我打听你的私事呢,没办法,你魅力就是大啊。”
丛阳是公司的执行总编,也是方琼和丁琳的上司,很多饭局,丛阳喜欢让方琼作陪,因为她总是给人一种干练,沉稳的气质,话不多,但说的话却句句到位,让他很有面子,无论是从思想,谈吐,处世原则上,在他的眼里,都是丁琳不能比及的,尽管丁琳心里同样有自己的小算盘,但总是合不上他的拍子。最近,丛阳却总会时不时找丁琳聊聊,但每次聊的几乎都是方琼,这让她心里很不舒服,她很想知道这个老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很明显,丛阳很喜欢方琼,她只能得出这样一个肤浅的定论。
方琼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我晕,谁叫你让他过来的!”
“废话,我敢不让他来吗?他都看见咱俩了。”
丛阳端了一杯咖啡,挨着丁琳坐了下来,阳光斜斜地照射在他的脸上,在清晨淡淡的阳光映衬下,显得格外年轻,下巴的胡须刮得干干净净,看上去很干练,当然也仅仅是看上去,加上那一身白色运动装,令他那张习惯了严肃紧绷的面孔可爱了许多。
丁琳有些受宠若惊,她大叫一声:“丛总,早上好。”
丛阳的视线一直停留在方琼的脸上:“你们也有晨练的习惯吗?我以为你们会利用美好的周末睡懒觉。”
丁琳抢着答道:“我们每天都来这跑步,已经习惯了,嘿嘿。”
方琼不想丛阳了解她的生活习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这个女人,感情细腻的程度,就像一张光滑的纸张上,布满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针眼。她趁丛阳低下头喝咖啡的空当,狠狠地瞪了一眼丁琳,在心里骂她笨蛋。赶紧补充说:“不,丛总,不是每天都来,偶尔来跑两圈,像抽风一样,哪像丛总这样勤快,呵呵。”丁琳自觉说错了话,聪明的是并没有辩解,而是微微笑了一下,一带而过。
丛阳爽朗地笑着说:“哈哈,我也是一时兴起才来跑步的,生活太单调乏味了,你们聊着,我进去拿包糖。”他推开门,走进店里,这时,他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小小的金属躯壳嗡嗡地震动,响了半天,见对方没有挂断的意思,一旁的丁琳拿起手机,看了一眼,脸上立刻显出疑惑的表情,脱口而出:“咦?”
她将手机屏幕转向方琼,一瞬间,空气彷佛突然凝固了,画面定格住了,她看到一闪一闪的手机屏幕上清楚地写着来电人:李娜!两人同时诧异地望着对方,都想说话,却都像被人打懵了一样,愣在那里,方琼喃喃地说道:“不会吧!”
丁琳毕竟是局外人,很快回过神来,挥了挥手:“哎,醒醒!先把电话号码记下来再说,跟你家段震杰手机上的号码对一下不就知道了。”
手机安静了下来,方琼迅速拿出随身携带的笔和本子,将号码记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