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看成与众不同,事实却是与众不同的落魄。
清晰记得小时侯志气昂扬的我听到有钱人,我便对自己说我会比他还有钱,同样桀傲不逊的我看到别人美贤的夫人,我便说其实我的夫人会更贤惠。只是许久过后,我所遐想的一切都给我说着再见。
而我总是这样安慰着自己。“哎呀!没什么的,只能说那些是不实际的东西,象我这样的人才是不能与常人相提并论的,所以我干的事业也是别人不能相比的。放心,我是一鸣惊人的类型!”
然而,我还是我,还是落魄着的我。“每天坚持一点点,成功就近点点”,这些话一直都很有道理,没道理的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谓的成功到底有多远,因为那不是百米赛跑,3000米赛跑,是马拉松也无所谓拉,至少脑子里明确那个地方在那里,还剩多远。
所以事业这个东西是不可明确的,坚定着自己的那颗炽热的心固然好,只怕变成固执那就夸张了!
记得有段时间,我是比较疯狂的。我总是日夜颠覆,颠覆到天亮说晚安,黄昏说早安。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体验生活,体验那种欲死将死的生活。我很偏激,我总是这么认为的,一个人如果没吃过垃圾桶里的食物,就不懂鲍鱼的美味。然而经常吃鲍鱼的人,吃着鲍鱼就象在吃卤肉片。
今年春节算是我最深刻的节日。我看着密密麻麻的人们拖着沉重的行李包,象赶死一样的涌向远方,让我难以决折,我很不明了他们是在干什么?是在求生存?还是在求发展?如果是为了生存的话,在家种田照样不会饿死。如果是求发展用得着常年往返么?不过我还是比较为自己难过的,因为我不知道我是被大家遗失了,还是我遗失了大家。其实我也比较鄙视自己的,因为我都没能够让自己生存,我便夸张的想到了发展,好象有点越级吧!
爱情应该是神圣的,我也总是这般认为,如果两个人没共同经历过人生的最低谷,不说是算不上比翼双fei,至少不是绝伦的。
而我也搀杂在别人爱情里过,只是我扮演着常规的过客。实际的永远是现实,那些仰慕的童话是每个人想追求的,也是现实所摧残的对象。
不记得那算不算爱情,因为我至今都不明了爱情的真谛。有人说爱情是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然后经过现实的风化,那就另当别论了。那时,我还是把爱情看得传统一点,以为只要真心了,什么就不怕了,然后得到的结论并非如此,原来爱情更多的是要经济进行包装。
言归正传。
年初,我的心情和那时的雨一样稠密。喧嚣的世界剩下孤寂的我时,我开始忙碌反复的哆嗦城乡之间寻求一丝商机。只是我看到的商机一点也不符合我,因为那些商机是奢华的,而我是比较寒蝉的。
无聊时,我也总是猜想着自己的宿命,只是我猜想的宿命一直都是千篇一律的华丽。和现实格格不入的是最终还是没我选择的余地。
那些时日我很固执,也异常的勤快。勤快到我既然没有日夜颠覆,天还不大亮,我便开始打扫房间。
而父母总是满目忧伤的说:”人是不应该这样急的,任何东西都是需要过程的!“
我却总是嬉皮笑脸的说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父母对我的看法总是满心惭愧,他们总觉得没能给我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他们表现得再多,在我眼力除了慈祥,我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
小时,我是很优异的,总拿着各异的奖状贴满大半个早已消失的木墙,那时父母的笑容是清晰的。后来,我叛逆了!父母收到的总是一些赔偿,笑容没消失,只是变得有点模糊,但毅然对我唠叨着说:”别人欺负你,你作为男子汉,不做懦夫是正确的!“然后楞上半晌,语调降低一个层次说:”其实忍也是不错的选择。“
我很清楚他们的心思,他们从不责怪我,因为在他们眼力我永远是一个乖巧的孩子,只是人大了些被别人渲染了些许不良的习性。只是这些习性被我迁就了很多年,直到他们彻底的明白我不再是乖巧的孩子,因为那些年我总是每年败光他们的年收入不说,还总是从存款里支出。
再后来,我步入社会吃了不少的哑巴亏。然后深思,然后崛起。那时我听到别人一句”没有手机和没朋友是一个道理“时,我既然七百的工资,每个月攒下至少六百,四个多月买下一台比说话那人好几倍的诺基亚。
然后我拼命的工作,每次在月表彰第一名上挂上我的名字。只是每次晋升时投票的除了我的好友,没一个人投我。后来我毅然的选择了离开。
离开时经理和我谈了几大箩筐,而我能记住的就那么一句话。
”你是个优秀的人,只是你不明白你这样拼命的优秀,只能得到上层管理的信赖,而基层的员工都是为自己的利益作想的,他们总是想着你这般的处事,让他们没油水可捞,所以他们不敢投票给你!“
再后来,我重新开始,我吸取了先前的教训,却正在晋升时,突遇经济风暴,公司倒闭。然后我继续游荡在逆风的巷头。直至身无分文,我居然发现我还有那么一个稍微能避风的窝,而且一窝就是半载。
有太多事,是用照相机定格不了的。用胶卷剪切的前程,不过是断断续续。
期间谈了些许关于合作的项目,只是总到最后时刻截然而止。近乎颓废崩溃时,小鱼出现在我家门前。
关于小鱼的记忆是从幼儿园开始,然后小学初中,约计9年。说句比较搞笑的话,懵懂时我们还共同追求过一个女孩。这种感情是只可铭记,而无法形容的。
别离多年突然的出现,异常的惊喜。然后各自阐述各自这几年的故事。我从而也得知他原来消失的这些日子里学出了理发的艺技,似乎他这些年的路也坎坷着。相比起来,我所学的技术比他还是稍多,2005年时我学了厨师,再则我又学了驾驶。
小鱼说:”听说你回家大半年了,怎么还一直呆在家里,难道不觉得闷吗?“
我习惯性的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当然也会给他甩上一支,然后玩笑着说:”闷?未曾察觉,我只是觉得难得这样的深思过,检讨过。我认为我所做的并不是在浪费光阴,只是有点糟蹋时间罢了!“
他显现出久违的微笑:”不是一个道理吗?为何不找点事做,边做事,边掂量自己的前程?“
关于这一点,我还是比较清晰的。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描述一下关于我们这小县城的大概情况。
这个县城很大,大到城东摔跤,城西捡帽。而且主要街道以我正常速度我可以半小时穿梭完毕。所以这个城市基本没有流动人口,说到这里也便是做生意的一个弊处,这里没什么成型的产业,完全内销。谈到员工待遇,说着我便头大,工资就那么8百左右,而且没吃没住,完全是为县城里面的人提供上班岗位罢了。所以像我这样的乡下人好似没立足之地,按照预算每天一包烟,一日三餐,加住房,根本只会倒贴。所以我一直都没太刻意的想这个问题,我总觉得人辛苦了,反而没钱可赚,还不如呆在家里。
只是传统的村庄概念总认为一个年轻人在家里呆着就是没出息的表现,这让我父母听着有点心酸,也让我比较触心。
我哼笑几声说:”会的,只是我没找到稍让我满意一点的事做!“
当天我们便开着我读完驾校,便于练手的蛤蟆车驶向了半小时就可以用步子穿梭完毕的大城市。
在县城玩了也就那么一天便消费了几大百,这使我想起一个朋友对我说的一句话:”一个不会花钱的人,他永远都不会赚钱!“
我一直认为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例如我想买个什么东西,那么我才会拼命的去赚钱把它买下。当然,如果你想去五星级酒店潇洒一晚,你也得先下功夫把这笔钱赚到手吧。
回家那天是个深夜,天空突袭骤雨,哗啦啦的撒满一地。
其实我很喜欢雨,喜欢披上单薄的雨衣站在廖无人烟的地方听雨的破灭声,同时深思着各种揪心的问题,那是件很美妙的事!
只是那时的天气不允许,如果硬要坚持的话,可能需要住院打吊针一个礼拜才能缓解身上的阳气。如果不是因为我现在翻着那时的笔记,似乎我连自己都不能清晰的记得当时的情形。
日记如下:
”那是个雨夜,滂沱大雨,以至于坐在车里连心都湿了。
抑或受到空气的影响,在凌晨一点摇曳着充满吱嘎声的蛤蟆车,去划破那片黑色。
迈克儿杰克逊的《地狱之歌》充斥着唯一被我用空调强行打暖的狭小空间。我依稀懂了杰克逊的悲伤。不过我没让他的凄美旋律淹没雨滴。因为我喜欢同时聆听雨滴死亡的惨叫,塞上一只香烟。这样才能达到深思的效果。
记不清多少支香烟被我无情的扼杀,多少里路被车轮疯狂的压轧。唯一能感受到的是一路颠簸。可笑的是我们选择了回家的路,而背驰了那个被人们向往,满满霓红的城市。许久过后,晓鱼对我说:“其实,我们很年轻,这是我们的资本,我们不应该那么迫切。”
可能他没看清我被模糊着的脸,的确这是我们的资本,仅有的资本。我咧开嘴,形成一个没有灵魂的笑,空洞的笑。如果这仅有的资本被无情的挥霍掉,会有怎样的效果?我并没有回答他,反而问道:“你觉得在这样的夜里,睡在雨里,倾听雨的述说,怎么样?”
“那是找死!”晓鱼冷不丁的飘出一句。
晓鱼是与我有着七年半的同学史,几年不见,我感觉他蜕变了许多,变得不再像以前那般稚嫰。索性依旧那般亲切。其实我很喜欢这种场景,在雨里沉睡的感觉,最好一觉不醒。或许晓鱼真怕我一觉不醒,所以坚决反对我这一爱好。他也没撒谎,果真躺在他家床上能听到雨滴破碎的声音,而且响得更有雌性。
第二天清晨,并没有彩虹,依旧没有阳光,仍是滂沱大雨。饭间,晓鱼的爷爷好像深思了一番对我说:“看来就你脚踏实地一点,都已经开小车了!”我挤出一个没有色彩的笑,并没有回答。懂车的人都知道,我那辆破车根本不值钱,况且我也并非想买它,只是出了驾校练手罢了。而又有几个人知道我其实喜欢的是豪华的宝马越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