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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丢了幸福的猪

丢了幸福的猪

夏天快要过去,媚已经在家里呆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对于她来说,是很漫长的一个月。媚和她的手机一样,进入了二十四小时严密的监控之中。

手机的铃声一响,明便会第一个拿起手机来翻看。发现是天气预报或是话费提醒,便罢了。若是某个人发的短信,他一定会问个清楚,这个人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不仅如此,每天还会查看来电去电显示。为了避免麻烦,媚删去了好多朋友,那些都是她的铁哥们。

有一次,媚正躺在沙发上看书。明拿着手机气势汹汹地走到她面前,狠狠地吼一声,“告诉我这是谁?这是谁发的?”那一声吼,使媚心里揪起来,心快速地跳着。胸口有一股气充盈着,堵,但却出不来。那一刻,媚觉得自己心脏出了毛病。她想,若是这样的吼声再多上几嗓子的话,她是活不了多久的。稍微平息了一下自己的呼吸,媚接过手机,只见上面写着:“吴老师,我想你了,能不能找你去玩。”后面的署名是:小昕。媚冷冷地把手机甩到沙发上,“是我的学生,跟我学三年琴了。是个小女孩,放心吧。”“那谁是不放心的人呢?你们关系发展到了哪一步?”明用手揪着媚的睡裙前襟,把眼睛逼进媚。媚扭过脸去,并不理他。

媚已经很讨厌他这样了,以前的感觉再也找不到了。媚很麻木,她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彼此失去了信任,失去了最最珍贵的东西,更多的是失去了幸福。

一个月了,媚没有回家了。她多么想去看看爸爸妈妈,还有生病的弟弟。媚轻轻地说:“我回家一趟行吗?我想妈妈了?”说着说着,媚的眼中又充满了泪。明狠狠地说:“我又没说不让你去,想去就去呗。”“我自己去就行了,我不想让父母知道那件事。好吗?”明愤愤地说:“你也知道难看呀,反正现在我不说,不能保证将来我不说。”小人,真的是小人。媚看着明的那张脸,此刻是多么地狰狞可怕。自己一直都不懂他,不懂他。

媚匆匆收拾好自己的小包,洗了把脸。已经有一个月了,头发没有梳过,那些出门的裙子也好久不曾穿过,在家里只是简单地穿个吊带。媚拿出她心爱的碎花裙,换好衣服,把脸仔细地化了淡妆。当她往嘴唇上抹唇彩的时候,明一把夺过来。“抹那么亮干嘛,小心招蜂引蝶。”连看都没看他,媚拿起包,推起自行车便出去了。

媚的家在马路街,街上有些脏乱。下了楼,右走三十米,便来到街口。那卖馍的大妈戴着白色的卫生帽,正捏着铁夹子夹馍。“闺女,这么多天儿没见你了,又变白了。”媚朝她轻轻点头,八年了,大妈每次总会同媚打招呼。在这冷漠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总被一种莫名的陌生感所阻挡,但大妈不,大妈所给人的感觉是亲切。街口所有的邻居都喜欢她,喜欢同她说话。儿子小时候,总会“馍奶奶,馍奶奶”地喊她。每天,她的馍不用吆喝,便能卖得干干净净。馍摊旁边,是一家小餐馆,每天早晨,会卖些汤和包子,价钱便宜,所以生意也很好。只是,小街道的下水道不是很通畅,每到下雨的日子,满街里都是泥水,黑压压地满处流着。早市上菜贩留下的剩菜叶,吃早点的人们扔的塑料袋和纸筷纸巾,也在街道两旁躺着。闻着葱油味,踩着脚下的垃圾,会使人想尽快离开这里。城管的人只是收钱的时候偶尔来看看,大部分时候,小街上总摆满了各种地摊儿。喇叭里的喊叫声,人们的嘈杂声,还有那一条条觅食的狗,使得小街拥挤又热闹。

媚出了马路街,便来到了全市最宽的主干道:阳光大道。阳光大道穿过整个城市,连接着南北。在这条大道上,有着美丽的花坛,每个路口都会有美丽的站牌。站牌下等车的人来往不断,那站台上宽宽的雨搭也可以挡住火热的太阳。若是下雨天,媚也会站在那里等公交。在阳光大道的两旁,有全市最高的建筑,有最大的超市,最美的绿地,也是店铺和银行最多的地方。尤其是穿过城北的那段路旁,房产商不停地进行圈地,把许多的农田变成了小区住房。许多有钱的市民纷纷去那里购房,每天看房的、买房的络绎不绝。而媚与老公也早已想在那买一个两室二厅的房子。但那每平米2600元的价格,使得人望而却步呀。如今,两个人之间又闹了矛盾,所以,房子也不常去看了。如果是以往,他们会三天两头的往每个小区跑,恨不得把售楼处踏破。往右看了几眼,媚开始小心地穿过斑马线,向南行驶。一直往南走,经过火车站,再走二百米的一条小道,便会来到妈妈家。

火车站,人来人往。拿着包裹远行的,提着皮箱回家的,一辆辆出租车在站台前的大广场上排着队,等待上车的客人。也不知什么时候,兴起了电动三轮。他们要价便宜,随处都可以停,所以很受市民们的欢迎。那些机动三轮或是脚力三轮,已经不怎么吃香了。但大家仍然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从站台上走来的人,“坐车吗?”“城北去不去,捎你,便宜。”车主们热情地打招呼。

媚穿过火车站,来到离家很近的那条小道上。路边长着很多的榕树,红色的绒花像一把把精致的小折扇,在阳光里露着笑脸。路边有几个小孩子在玩耍,一对青年男女说笑着从自己身边走过,看到他们,媚不禁想起明来。以前,在这条小道,她和明也是说笑着经过的。这里,留下了她与明太多的欢笑声。从自己上班起,每天,明都会送她回家。每次经过这条小道,明都会讲一些笑话,把媚逗笑。“有一头猪,往前走着走着,嘭的一声撞住了墙,你说为什么?”明给媚出脑筋急转弯。“因为你不会脑筋急转弯呗,”媚早已听过了,想骗她是不容易的。明故意晃起车子,“猪不但不会脑筋急转弯,还不会骑车子了。”媚赶紧搂紧明的腰,“好了好了,向你承认错误,好好骑车吧。”那时候日子多简单呀。后来,媚结了婚,每个星期六,明也一样会与她一起去看妈妈。再后来,有了儿子之后,他们已经很少一起在这条路上走了。

日子久了,生活终要归于平淡,而现在,连平淡都没了,现在面临的是冷冷的悬崖。媚一边想,一边把车子骑到了自家的小弄里。妈妈的摊子已经被城管给拆了,现在妈妈在家里一边帮人做些散活,一边照看弟弟。

“姐,这么久都没来啦,小欢呢?”刚走到家门口,弟弟小光便看到了媚。“最近有些忙,所以没来。小欢在他奶奶家住着呢,你怎么样了?看起来不错。”光笑起来,“好多了,现在已经不打针了,只吃药。药也减量了。”光的声音有些粗重,可能是因为药物的原因。媚耐心地听完,把车子停在小院子里。她们家还是那种老式的平房,如果是二十年前,这算得上是好房子了。但现在,在这个城市里,它已经是需要拆迁的对象了。“妈呢?”“去拿手套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你先坐会儿呗。”小光去了自己的小房间,不一会儿便拿出一本书来。“姐,你看看,这本《水浒传》我已经看完了。里面的人物,我都认识。”“哦,那我可要考考你喽。”“问吧,难不倒我。”“林冲,是谁呀?”“林冲,我知道。原来是八十万禁军的教头,人家都叫他林教头。后来,杀了人,去了梁山,是梁山好汉之一。”“呵,不错。那梁山有多少好汉哪?”“一百零八位。”光越回答越快乐,媚也很开心。其实媚知道,只有她和家里的人能耐心地听弟弟讲话,邻居们是不会听的。弟弟说话的速度特别快,吐字也不清晰,若是一个陌生人听他说话,会什么也听不懂。所以,弟弟只有家里人陪伴,没有朋友,没有伙伴,非常孤独。他已经在家里呆了两年,但病依然没能完全康复。

两姐弟正愉快地说着话,媚的妈妈回来到。她五十岁了,身体很硬朗。一件淡紫色的短袖褂,一条黑色的七分裤,也许妈妈走路劲太大,所以裤脚随着风不停地摆动。妈妈手里拿着一个鼓囊囊的蓝布口袋,看到媚回来了,脸上的皱纹笑开了花。

妈妈把袋子放到椅子上,跑到水笼头前洗了把脸,从墙上的长钉上扯下毛巾,一边擦脸一边向媚走来。“一个月了没有来,家里没啥事儿吧?”“没,怎么会有事呢?不想在琴行呆了,想换个工作。这不,一直在找工作吗?”媚笑着回答。

“琴行也不错了,那又不累,咋不干了呢?现在的工作那么难找。”妈妈有些叹气,她很喜欢媚弹琴的样子。她觉得有一个会弹钢琴的女儿,那是多么高雅,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呀。所以,当年妈妈听说媚考上幼师,可以学钢琴时,非常支持媚。那时候,媚考上的是高价生,要花七千元的学费。在当时那个年代,媚的爸爸一个月工资才二百八十元。那么多钱,是要全家人勒紧裤腰带,不吃不花,攒两三年才能凑齐的钱数呀。

媚的姑姑在农村,家里喂了两头猪,当听说媚考上了学拿不出学费时,把两头猪全卖了。姑姑的两千,舅舅三千,左邻右舍以及爸爸的朋友一起伸手,算是把七千元钱凑齐了。妈妈拿着那厚厚的一匝钱,满含泪水的对媚说:“好好学吧,妮儿,这琴咱一定要弹好。”妈并不知道幼师是什么,听人家说可以学琴,她以为只要弹好就行了。正是那时起,媚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要挣更多的钱来偿还父母。

但,父母的恩情真的能偿还吗?不,永远不能。

上学时,无法偿还,媚只能拿着比赛得来的证书或是成绩单来让父母开心。

而结婚了,更难。媚也只是每个星期回一次家,捎些肉菜一类的东西。那一匝,应该是厚厚的一匝钱恩情,媚永远还不起。

即使在弟弟病得最重的时候,媚全部的积蓄也不过是三千元。而当时,明的姐姐小娟考上了研究生,拿走了一千。媚只把剩下的两千元给了父母,区区两千元,到了医院里,那不就是小石头到了大海吗?

从那以后,媚知道了。永远不要说将来要回报,有时候,那沉甸甸的爱,真的是回报不起呀。

妈妈的厨房,就搭在院子的东南角。在那墙角上蓬上几块石棉瓦,两根木棍撑着。墙角已经被熏黑,石棉瓦上的灰嘟噜也很长很长了。妈妈来到蓬下,把煤火的椎子拔开,赶紧从墙边的砖台上拿起锅去接水。

“饿了吧,今天吃啥饭,我给你做。”妈妈眯着眼问媚。妈妈总是这样,从小到大,做饭前总先询问媚要吃什么。她虽然已经知道媚长大了,但还是禁不住会这样。每次媚回家,她总舍不得她来做什么,还像小时候一样,把饭做好,端到媚的面前。吃完饭,也不舍得让媚去刷锅刷碗。平时不觉得什么,而今天,当妈妈再次问媚的时候,媚的眼泪差一点没有流下来。

足足一个月了,每天每天,媚都浸在极其痛苦之中。她的忠诚换来的是猜忌,她的善良换来的辱骂,每天不知道是如何睡着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醒来。为了消除老公心中的怒火,媚总是先要走到厨房忙东忙西。而今天,在妈妈这里,终于不用再去做饭。但,那需要回报的应该是妈妈,自已应该端给妈妈饭的呀。怎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怎么在家里端给明吃,而出来却要妈妈端给自己吃?媚想让妈妈坐下来,想去帮妈妈做些什么,但妈妈怎么会让她去做呢?媚永远从妈妈手里抢不到活做。在妈妈跟前,自己永远是个孩子,永远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这感觉是多么的幸福,多么的温馨。

媚只好坐到门旁,从妈妈拿回来的蓝布袋里拿出手套和剪刀,帮妈妈剪手套。那些手套,其实是成品手套里的里衬,只是被缝纫机砸成手形,线头以及布边没有剪,显得有些毛糙。妈妈的任务便是把这些毛糙的边边和线剪去,一把有四十双,剪好后可以挣得七毛五分钱。妈妈除去做家务外的时间外,一天可以剪五、六把。

妈妈的剪刀把儿用黑色的绒布条缠着,那样可以使手不至于磨破。媚解开一把,拿起剪刀剪起来,小光坐在一旁,陪着媚说话。

妈妈除了手套外,有时还会帮人捆卫生筷。把那些筷子摆整齐,再用塑料袋装起来,然后,用细皮筋捆起来。正是那时候,媚才知道,卫生筷并不卫生。这些都是小活,一天挣不了几个钱。因为弟弟每天都要有人看守着,所以妈妈也没办法出去做工,只好用这种方式来挣些零花钱。

“妈,我爸今天怎么还不回来?”媚朝妈妈喊起来。

妈妈一边切菜,一边说:“他们单位的李叔叔儿子要结婚,他去喝喜酒去了。”

“哦。”“哎,对啦,我听你爸说,你李叔叔的儿子在一家西餐厅当副理,要不然你去找找他,看看能不能找个工作来做做?”

媚当初因为冲动辞了工作,现在已经在家里呆了这么久。虽然琴行老板待她不错,但她越来越觉得自已的辞职是对的。这样便不会与阳有任何瓜葛,明也不会再说什么了。现在,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工作,自己必须去工作,才能排解心里的压抑。但去哪儿呢?她也说不准。听妈妈说完,媚只是随口应了一句:“人家才不会那么多事呢,算了,还是我自己去找吧。”

在妈妈那里吃过午饭,媚和妈妈一起剪手套。媚喜欢与妈妈说话,喜欢坐在自家的小凳子上,喜欢家里的摆设。家里的每一种味道,都令她着迷。只要是回到了家里,她便感到全身心都会放松,没有任何压力,没有任何压抑。这里是空灵的,这里是自己灵魂的静憩处。她仿佛成了那美丽的轻纱,轻飘地,轻飘地飞在空中,安睡在家的港湾里。

就这样,一直呆到了天要黑了,媚才推车回家。她不知道,女人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家,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去生活。为什么生活了那么多年,要改巢呢?为什么男人不会呢?想着这些问题,媚已经又来到了那条林**上了。

此时,天已经变成了蓝色,太阳也从一排排民房的房顶滑下。媚的车子骑得很慢很慢,在这静寂的小路上,只有偶尔过往的车辆会发出“叮铃铃”的响铃声,汽车是很少见的。因为,这里算得上是个贫民区了。如果自己不曾长大,如果弟弟还是从前的弟弟,那该多好啊。以前,也正是这个时候,媚与弟弟总会偷偷地从家里溜出来,去西街口买羊肉串。那时,媚刚刚上班,弟弟还在上小学。媚已经有了零花钱,他们姐弟两个刚一跑出家门,便会一边蹦一边笑,“姐,今天给我买四串。”“呵,胃口挺大,不行,只能给你买两串。”“两串?真小气。三串吧,姐,好姐——”弟弟一边说,一边抱着媚的胳膊直摇晃。他知道,媚是最看不得谁求她了,就这样三晃两晃,媚一定会答应的。“好吧,哼,今天买了,明天就不来了。”那时候的西街口没有这么多的招牌,也没有这么多的饭店和夜市。许多地方都变了,但那家烤羊肉串的摊子却仍在那。他家的羊肉不搀假,烤出来的味道很香很香,大人小孩都喜欢吃。如果今天,还能和弟弟一起去吃羊肉串,那该多好呀。

哎,不能了,一切都回不去了。

伴着阵阵凉风,媚知道天要黑了。但有一种很强烈的念头,那就是再去买些羊肉串。想想儿子已经好久没有回家了,一直在婆婆那住着。今天,买些羊肉串给儿子送去吧。儿子和弟弟小光一样,都很喜欢吃羊肉串。

西街口的那家羊肉摊已经开始营业了,那黑黑的长长的烤箱已经点着了炭火。烤肉的大叔戴着他的那顶漂亮的新疆帽,一手抓着羊肉串在火上翻,一手拿着扇子在煽火。别看他做的是辛苦活,但他的那顶帽子却总是那么的干净。长长的鹰钩鼻子,深深的眼窝,典型的新疆回回。“有一段时间不见你了,今儿个来买羊肉串?”那大叔和媚已经很熟悉,看到媚他特别高兴,因为媚是她今天的第一位客人。“嗯,大叔。给我烤二十块钱的,烤熟些,多放些孜然。”大叔家串好的羊肉串整齐地摆在冰箱里。每一次去拿羊肉串的时候,他总是很讲究,手上戴上手套,并且还会用夹子来夹。烤好的羊肉串,也会小心地放进纸袋子里。“你弟弟怎么样了?好些了吧?”“嗯,现在好多了。”

媚坐在小凳子上,一边等羊肉烤熟,一边与大叔说话。

街上下班的人群和车辆越来越多,一辆辆汽车拥挤着,车喇叭“嘟嘟——”地叫个不停。那车,白色与黑色成了主色儿,中间也混杂着红、黄、蓝。如果汽车算是彩色的大鱼的话,那么那些电动车和摩托车、自行车就算是小虾了。这个城市就是这样,每到夜晚,便是最热闹的时候。不但街上车多人多,连路边的小吃和夜市也满是人。有的是携家带口,有的是几个年轻男女,几桶扎啤,几样小菜,伴着那些露天的炒锅“刺啦啦”的翻炒声,他们一起喝着吃着谈论着。

媚把烤好的羊肉串放进车篮子里,也加入了那拥挤的车流。

婆婆家住在市中心,那里的房子正在翻修。已经有好多家迁走了,而婆婆家仍没有动静,他们在等着折迁时赔了钱再去买新房。因为明还有一个弟弟小坤,今年暑假刚刚毕业。谈了一个女朋友,现在正四处找房子。有他们年轻人去看好了,公公婆婆只想到时候拿钱就行了。

媚来婆婆家的楼洞前,爬上二楼,轻轻按了门铃。“谁呀?”婆婆来开门了。“妈,是我。”“哎哟哟,咋这时候来了。小欢今天正唠叨你呢。”婆婆笑着接过媚买来的羊肉串。

“妈!我还不想回去呢,我要和叔叔玩儿。”小光接过奶奶递过来的羊肉串,一边吃一边大喊。“是呀,嫂子,我们玩得正高兴呢。等开学了再来接,不是还有两个星期吗?”媚笑了笑,只要儿子高兴就行了,她只是想看看儿子。

“来,小宝贝,让妈妈抱抱。你的美术和英语学得怎么样呢?让我来考考你吧。”“什么?妈,让我也歇会儿吧。天天都是ABC,你烦不烦嘛。”小欢悄悄趴到媚的耳朵旁,轻轻地说:“妈,我看见我坤叔叔亲他女朋友了,你别告诉他。”这声音在小欢看来是小,但其实坐在旁边的坤是听得一清二楚。

“你这家伙,瞎说啥呀?”坤揪起小欢的胳膊就去咯吱他,虽然笑着喊着,但那脸却红起来。

“去去,别咯吱他了,你看妈都端来饭了,快吃饭吧。你也是,与小霞那么亲热干吗?也不背背小欢。”媚笑着说。“嘘——小声点,别让咱爸咱妈听见了。”坤朝媚使了一个眼色。公公用一个馍盘,把那些羊肉串放进去。

“好吃,真好吃。”小欢吃着赞着,媚拿出纸巾擦了擦儿子嘴角的孜然。“今天,不跟我回去吗?”“不回去,让爷爷送我去幼儿园,让爷爷送我去画画。是吗?爷爷。”

“大清早,他爷儿俩都是去吃狗不理,小日子自在着呢。”婆婆拿着筷子点着小欢和公公。

从婆婆家出来,天已经黑透了。路灯亮了,一盏盏车灯飞驰而过,路边松树上的彩灯已经亮起来,红红绿绿地闪着彩光。

“求你别再说我太残酷谁能甘心认输把自己的爱丢到了别处谁能体会这撕心的苦如果爱情的路还可以再铺我不会让你再为我哭如今剩一个没用到不可原谅丢了自己的幸福的猪——”伤感的歌从街边的小店里传出来,此时,媚觉得这歌就像是在唱自己。媚抬头看着那布满星星的夜空,禁不住又流下泪来。自己真的是那又蠢又笨的猪吗?丢了幸福,丢了爱,不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出路。媚一边流泪,一边大声唱着这首歌。“如今剩一个没用到不可原谅,丢了自己的幸福的猪。”那歌声断断续续、悲悲泣泣。晚风轻轻吹着,吹着媚的伤心,弥散在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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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意外而荒唐的午夜缠绵,她却从不知那晚的男人竟然是……*黎皓远,34岁,香江最炙手可热的钻石单身权贵,名下产业数以亿万计。家族企业濒临破产,安妮无计可施不得已利用了一下高冷矜贵的黎大公子。却被他暧昧地抵进女洗手间,“一回生二回熟,我很期待你今晚的表现。”躲开男人灼烫的气息,她心虚不已,“黎总,我很抱歉造成您家人的误会——”可是黎先生说,“我需要一个妻子。”而年仅22岁就被迫扛起沉重家业的唐安妮,更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支撑。*各取所需的婚姻。她选择埋葬掉那段楔入骨髓的青春疼痛,努力扮演好黎太太的角色。直至那晚,他解开腰间的皮带,冷笑着拍上她的小脸,“小丫子片子,我还不信治不了你了!”她大惊失色,“黎皓远,你别乱来!婚内强……也是犯罪!”男人凉薄的唇却将她最后的一丝抵抗也狠狠碾压掉,“你以为我还有退路吗?对你,我早已经罪孽深重……”*全香江都知道,黎皓远的心里住了一个女人。一个让他甘愿放逐自己,十年空窗仍相思刻骨的心尖宠。可是,最后他却出人意料地将唐安妮纳入了他殷厚的胸膛里,不但许了唐氏一个辉煌前程,也许了她万千宠爱。
  • 罂粟的咒

    罂粟的咒

    孙频,女,1983年出生于山西交城,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现任杂志编辑。至今在各文学期刊发表中短篇小说一百余万字,代表作有中篇小说《同屋记》、《醉长安》、《玻璃唇》、《隐形的女人》、《凌波渡》、《菩提阱》、《铅笔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