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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芭蕾舞者

莫可欣是一个芭蕾舞演员。

她具备一切舞蹈表演的必备因素,完美的五官,颀长的身材,水蛇腰,修长的手指,当然最重要的是她拥有最娴熟的舞技还有一颗谦逊而坚韧的心,教练讲的一个动作,有时候她会独自练上几十遍甚至是上百遍,从不懈怠。当然,她在舞蹈方面的天赋也是超群出众的。

胡月是和她同一个组的,小气的家伙,她对莫可欣一直都看不顺眼,那种感觉大概是嫉妒,她嫉妒莫可欣的完美,常常想,上天真是不公平,竟然将所有的外形优点都赐给了她。演出的时候她永远都是莫可欣的配角,这是她最不能够忍受的。有一次,那是唯一的一次,莫可欣因为生病而缺席,那时候刚好要准备一场演出,主角已经确定是胡月了,于是她为那场演出苦炼了两个星期,可恨的是在演出的倒数第二天,莫可欣回来了,她一回来就吸引了所有的目光,而且教练又将主角改为莫可欣了,因为她每次都能将表演演绎的淋漓尽致,她的表演永远都会凯旋,很多老观众几乎都是冲着她来的,舞台上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和其他的演员几乎都成了她的背景。她就好象是兴奋剂,总是能够轻而易举的调动起所有观众的热情和尖叫声。胡月那时候简直恨不得杀了她,自己唯一的一次主角梦竟然被莫可欣给‘抢’了!

练习课。

教练庄重严肃的说;‘大家以后应该多向莫可欣学习如何游刃有余的表现舞蹈的美和表演的心态。她的动作是非常到位的,而且表演起来也浑然天成,这是需要一定的积累的。’大家听了都纷纷向莫可欣投去了羡慕的眼光,要知道严苛的教练从来都不会给予别人如此高的赞誉的,不过莫可欣仍然面无表情,这样的赞美她也不是第一次听,并且她一开始听了也飘飘然的不能自我,可是后来教练对她说;‘莫可欣,不能因为一点小成绩就沾沾自喜,你要记住要不断的进步不断的超越自我,那样才能成为芭蕾界最耀眼的明星。’从那时起她对于那些甜美的赞誉也就不以为然了,仍然每天有规律的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当然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当一个明星什么的,曾经也有人喊她舞蹈家或是表演家什么的,但是她更喜欢别人叫她芭蕾舞者。舞者,即是跳舞的人,可以很纯粹,很自然,不带任何的功利性。她更希望自己是那样的演员,而且她认为那也是表演的最高境界。当然她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表演献身什么的,她热爱表演,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会了表演而放弃爱情,她甚至很渴望能够好象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可以邂逅一位威风凛凛的白马王子什么的。

‘可欣,明天周末有空吗?’说话的人是曾明朗,22岁,长的不高不矮,不肥不瘦,不丑不帅,他是她的邻居和很好的朋友,他也是她们组唯一的一个男性演员,是的,他喜欢她,他已经对她表白过了,可是白表,她只是把他当成好朋友,好伙伴和好邻居,除此以外没有半点的暧昧。

不过,他仍然默默的喜欢着她,那种成分比较杂,有爱,有欣赏,有崇拜。他觉得即使静静的呆在她的身边也是一种幸福,‘可欣,明天周末有空吗?’这句话几乎成了他星期五对她的问候语,可是她每次都会回答;‘没空。’可是他仍然毫不厌倦的用这句话‘问候’她,但是她却也不觉得厌烦,可能已经习以为常了。

但是这次他却没有罢休,继续说道;‘可是我已经买了两张演唱会的门票。’她说;‘演唱会太吵了。不如你约胡月去吧!她也许有空。’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她无意中听见胡月说喜欢看演唱会,她还称赞过他的舞蹈很优美,她称赞他的时候脸上洋溢着耀眼的光芒,那大概就是爱吧!那些都是她在吃饭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和看见的,莫可欣是一个耳朵长舌头短的人。她还听别人说胡月喜欢他。那也是事实,但是他的心里都只有莫可欣,就算没有莫可欣他也不会喜欢上胡月的,因为她太小气了,有一次大伙一起去秋游,有一个叫刘雨伙伴堵车迟到了半个小时,她于是就对刘雨埋怨不已,还生气生气的说;‘刘雨,你竟然又迟到了,以后再也不跟你一起秋游了!’她的确是经常迟到,但是每一次都是有原因的,第一次是因为忘了拿钱包了,第二次是因为忘了拿鸭舌帽了,她每次出门都必须带上她的宝贝鸭舌帽的。

还有一次,一个粗心的伙伴不小心将一杯红酒倒到了她的白裙子的裙脚上,虽然那是一个盛大的舞会,但是她的裙子只不过是被弄脏了巴掌大的位置罢了,她却大发雷霆的唬道;‘你瞎了吗?怎么笨手苯脚的?’她还硬要别人陪了100块才甘心。吓的对方几乎想哭。后来有人建议将弄脏的部分用剪刀剪掉了样子还是跟原来的那么好看,她则暗暗窃喜,心想100块原来那么好赚的。

刘易群是莫可欣的好朋友,也是一个自恋狂,的确,她长的挺漂亮的,瓜子脸,大眼睛,魔鬼般的身材,长睫毛。自恋狂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是喜欢照镜子,她就酷爱照镜子,她的家里到处都装了镜子,厨房,卧室,厕所,阳台。。。。她照镜子的时候的表情特别的认真出神,丝毫不亚于生物学家在用显微镜专心的观察细菌,她21岁,同样处于空窗期当中,她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比她漂亮,那个人就是莫可欣。她也目空一切,心比天高,但是她对莫可欣却尊敬有加,她也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莫可欣的芭蕾舞比她跳的好,莫可欣在她的心里就好象是一个天才和尤物。

周末她们通常都会呆在一起。一起练习舞蹈,一起逛街,或者是一起到图书馆阅读,她们都是书虫,都喜欢做白日梦,喜欢看电影。她们很喜欢一起讨论小说或者是电影里的角色,见解独到,而且常常会由此而碰撞出一些电光火石的灵感,刘易群还是一个业余写手,事实上她的文笔很烂,只是她认为做一个文人酷毙了,她也很崇拜徐志摩和普希金。她最喜欢那句‘再见吧!自由的元素!’因为那是开场白,而且是一句激情澎湃的开场白,事实上她的记性也很烂,这也是她的文笔那么烂的一个原因之一。她读了很多书,可是读完就忘了,她很享受那种阅读的过程,但是她从来都不会做笔记什么的。至于她写的东西,莫可欣实在是不敢恭维,她总是会兴致高昂的拿一篇刚刚写好的文章给莫可欣检阅,她只相信莫可欣,那是因为莫可欣的文学素养的确是胜人一筹的。她偶尔也会心血来潮就去投稿,但是结果全都被退回来了,有的是一天以后退回来的,有的是一个星期以后退回来的,有的是一个月以后退回来的,也有的是一年以后退回来的,但是她还是坚持去投稿,不知道那叫倔性还是韧性。莫可欣早就想跟她说;‘别瞎折腾了,你没有创作细胞。’但是每当看见她充满期待的样子却不忍心说出口,心想就让她折腾好了,既然她那么热爱的话,反正那也没有坏处,多读多写反而会令她更有气质,如果徒有华丽的外表而没有内在美,那叫做花瓶,只有两者兼具那才是真的美。

每次她都会高兴的说;‘可欣,我刚刚写了一篇文章,你帮我检查一下吧!’她所指的检查的意思就是指修改。

莫可欣总是慵懒的说;‘我明天在帮你检查行吗?’

‘不行,这是紧急文件啦,改好以后就得投稿了。’

莫可欣一听傻了眼,只好勉强的读起她的‘杰作’来了,有时候读着读着简直有一种想毁灭文章的地步,因为有时候她的文章简直是可以用颉屈敖牙来形容了,而且常常词不达意,漏洞百出。

读完以后,她说;‘所以你想写的是什么呢?’

‘啊!校运会啊!你没有看见题目叫做记一次校运会吗?’

‘可是你写的有点乱,一会儿写跳高,一会儿写1500米比赛,一会儿又写掷铅球。’

‘那是因为我想表现一次全方位的校运会,当然的写的全面一点啦!’

‘我晕,你这样写会显的泛泛而谈,抓不住重点,还不如抓住其中的一点进行深入的刻画。即采用特写的手法。’

‘她一听失望的说,你的意思是让我重写吗?’

‘是啊!你那么喜欢写那就当作是练笔好啦!’

‘既然你这么说,那么我只好重写了。哎!真是糟糕透顶!。’

‘现在知道写作不是想象当中那么酷的事情了吧!?既然只是兴趣你不写也可以啊!’

‘写!为什么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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