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明天就要走了。”
“……”
“去别的城市演出。我们是在各地巡演维生的。”
千依低下了头。
“明天晚上就不在这里演出了。”
“这样啊。”
“你还不回去吗?”
“马上回了。”
“家远吗?”
“不远。”
他微笑了,轻轻地摸了摸她蓬松的头发。
“女孩子少听这样的音乐。你应该多听听流行歌曲,那更适合你。”
“我喜欢朋克,还有重金属。”
男孩微笑着摇摇头。
“总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一个摇滚歌手的。我会有自己的乐队,到时候,你来当我的鼓手,好吗?”
千依对着十七说。十七楞了一下,但还是笑着点了点头。
“我走了。”
他临走前又摸了摸千依的脑袋。
千依回到家便钻进了被窝,她睡不着。
半夜又有人在门外叫骂敲门。她看到坐在台灯前写作业的千南颤抖了一下。她用被子保护好自己。
名叫十七的男孩第二天就在这座城市里消失了。千依的爱情从来没有来临过,所以也无所谓结束不结束。可是,十七岁的鼓手,千依多想和他说出那些她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起过的话。她多想告诉他,每次她被敲门声从睡梦中吵醒的时候,她是多么的害怕。那些守在门口的人,是鬼怪,是野兽。她多想真的有一个人,能够把她带到一个更加温暖,哪怕是一点点的地方。从那时候起,她就坚定了一个信念,她一定要成为一个让十七刮目相看的摇滚女歌手。她要组建一支全中国最好的金属乐队。
夜深了。千南和千依都小心翼翼地藏在被子里。那些夜晚宛如白昼一样让人无法躲藏。
“爸爸到底去哪里了?”
千南问又回到家里来看孩子的母亲。
“……我不知道……”
母亲吱吱呜呜地回答着。
“我听说,爸爸死了。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啊。”
母亲哭了起来。千南含着眼泪回到了房间。
从那以后,她时不时地就会去车站等父亲。有时候她会遇见千依,有时候会遇见母亲,有时候,也会遇见外婆。
直到中考前一学期,千南才突然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不想让自己在家庭的悲哀中沦陷。她没有别的什么特殊才能,连做苦工都不能胜任,除了好好念书她还能干什么呢。
她想不出别的可以离开的方法,唯有读书。她如果能考上个好一点的高中,说不定就能考上远方的大学,这样她就能借此逃跑了,只是这需要付出一些时间和精力。可是现在她已经不在乎了,只要能走,只要最终能走,怎么样她都行。
她开始找出那些厚厚的参考书课本和习题册。把她心爱的小说,漫画,CD全都锁在了一个大木箱里,只把日记本留下了。把钥匙扔到再也找不到得地方。她开始尽自己一切的努力复习功课,每天都到深夜两点。下午饭后的休息时间,她总是坐在周琳的旁边和她一起做习题。周琳的数学比她好一点,有时候可以给她讲题,但是她的文科却平平,千南经常给她讲解英文语法。班里的同学们从进入初三开始,就都渐渐的知道着急了,下午饭后很少有人回家,都是几个人坐在一起做作业,小声地讨论。每晚都学习到深夜,孩子们都累得够呛。一下课,就都乖乖地趴在课桌上小睡,教室里鸦雀无声。
考试的压力让大家都变得焦虑和忧郁,全都变成了老孩子。
中考越来越近,千南焦虑到几近疯狂。她在日记本里字迹越写越大,越写越重,以此来发泄她的愁绪,她一直写着,直到笔尖在纸上划出长长的一道口子。虽然如此,但她还是天天坚持,不敢有一点懈怠。同样面临考试的千依却完全不管不顾,每晚呼呼大睡。有时候千南看着她,会觉得很羡慕,睡眠对毕业班的同学来说,成了最奢侈的事情。周琳也说过,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一连两天都能睡个饱觉。
中考的那两天,母亲和大多数家长一样,全程等在校门口。看见她挤在别的考生中间出来了,就焦急地问她考得怎么样,饿不饿。
最后考完的是化学,回家的路上,千南一直沉默不语。只说了一句,我尽力了。母亲给她煮了一碗香菇猪肉面,她捧着碗坐在阳台上吃,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这面有这么好吃呢,香菇的味道把她的心暖得热热的。身边的蔓生植物快要渡过花期,稀稀疏疏的几支花,一副颓败的景象。阳光洒在阳台上,她的衣服被烤得暖烘烘的。
考试结束后第二天中午她接到了一个班里的男生打来的电话。
打电话过来的男生刘逸之,曾经多次邀请千南一起吃晚饭,或者一起回家。多数时候都被千南拒绝了。男生约她出去走走,反正考试都结束了,在家也没事可以干。
男生推着一辆黄颜色的折叠自行车,早早地等在那里了。千南穿了一条表姐穿旧了送给她的白色及膝裙。
中考正好赶上端午,好在花市还没有散去。他们穿过长满梧桐的街道,去看花市。亮闪闪的光斑点缀着梧桐的阴影,掠过头发和衣服。空气里是夏日的焦躁气味。
花市里人山人海,从各地赶来的商人热火朝天地在专门为花市的举办所搭建起来的小棚子里推销他们的商品。衣服,床单,日用品。各种奶酪,糕点,麻辣烫,珍珠奶茶,油炸臭豆腐。男生带着她费力地挤出商业区的人流,去看花展。千南用手紧紧拉着他自行车的坐垫,以免走散了。
他们穿过卖中草药的街区,一股舒服的药香扑面而来。这条街人不是很多,药材商人坐在租来的小棚子里,从深山里赶来的少数民族小商贩租不起棚子,蹲在各自的地摊前。男人用烟管吸着草烟,女人一边看着草药一边纳一个花花绿绿的鞋垫。带着银项圈的是苗族,听说他们一年才洗一次脚,用自己的老婆和女儿的身体招待远至的客人。草鬼婆在罐子里养了蛊,那些邪恶的诅咒只能施放,不能收回,否则自己就得死。穿着最花哨的是傈僳族,他们赤着脚在烧红的碳上跳舞,爬上刀做的山,随身佩戴着长刀,因为买不起酒,大碗大碗的喝酒精。白族姑娘的衣服最漂亮,头饰上有长长的白色穗子,衣服总是干净整洁。还有彝族,傣族。
整个花市最清净的就是花展的街。大家都挤在热闹的商业街区买东西,看马戏团展览双头的姑娘。只有卖花的街道上人烟稀少,花香漾满整条街。
卖花的人在自家租的棚子里打牌斗地主。一盆盆叶片被洗得干干净净的花草冷冷地摆着各种婀娜的姿势,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来往观看的客人。
很多卖家都是经营苗圃的老板,他们来参加花市不仅为了卖花,更多的是为了炫耀那些获过奖的盆景。那些精致的盆景上挂着大红色的绶带,上面写着各自荣获的奖项。省级一等奖的松树被栽在一个奢华的青花瓷的花盆里,张扬又不失典雅。除去这些昂贵的盆景,剩下的就是便宜的可以出售的花了。茉莉,栀子,仙客来,夜来香,杜鹃,秋海棠,可以养在鱼缸里的小荷花,小小的米兰,君子兰,蝴蝶兰,还有水仙一类的水生植物的球茎,还有小桃树,小李树,小杏树,连泥土一起装在袋子里的刚刚发了个芽的葡萄树。这个省份因为花卉四季不败而出名,一株四十厘米高的茉莉连花盆才三块钱,买回家去浇点水,就能开出一树洁白的花来,满屋清香。仙人掌仙人球随随便便地堆放在各种花卉旁边,一块钱就能带走一个。摆地摊的少数民族从山里带来了兰花。兰城因为兰花得名。多少人徒步往深山里去,就因为想采一株兰花。一般人们只能采到不值钱的草兰,真正好的兰花只长在连路都没有的高山上。
千南却不喜欢兰城的兰花。兰花本身是可爱的,可是在这座城市,它的光芒完全被它的价格掩盖了。兰花炒作的最厉害的时候,一盆荷瓣,能卖500万。兰花成了行贿的好媒介。没有明着送钱,可是送一盆兰花给人,得了花的那人又转手卖了,能赚几百万。那个年代兰城总是有很多靠兰花发财的暴发户,他们在院子里摆满各种兰花,把院子用铁丝网封住,以免被盗窃。在这个以兰花命名的小城市里,兰花被金钱污染了。
天光渐暗,西边的天空出现了橘红色的火烧云,一缕一缕,由西边的天空朝各个方向扩散开来,像一只涅槃的凤凰。看来明天也会是个晴天。
男孩从一个卖风车的老人那里买来了一个用半透明的彩色糖纸做的风车,递到千南手里。风车被带着栀子花香味的风吹得呼呼直转,这个画面,为什么这么熟悉?小棚子里都一一地亮起灯来。卖花的棚子用的是彩色的灯,绿色黄色蓝色,照得棚子里的海棠愈发妖艳。彩色的小金鱼在装满人造水草的精致鱼缸里安静地游荡,街边卖各种会发出光亮的小玩具的摊子顿时热闹了起来。人们买来荧光棒握在手里,小孩子把它弯成项链戴在脖子上。各种会发光的皇冠,牛角,还有街边彩色的灯光,整条街都成了流动的霓虹。男孩子没和她说太多的话,千南还是拉着他自行车的坐垫慢慢地走。他没有发现她已经淹没在这个流光溢彩的梦里了。
逛完了花市,男孩让千南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送她回家。他们穿过黑漆漆的巷子,因为刚从璀璨的花市回来,巷子黑得可怕。
男孩跳下单车问道:“你每天下自习都要往这里走吗?你不害怕?”
“习惯了就不怕了,其实没什么的,这里又没有坏人。而且很多时候我妈妈都会在巷子口接我的。”
“哦,你妈妈真好。”
“是啊。”
“莫千南,我想,你看我们都毕业了,我觉得,有时候你可以出来找我一起玩的。”
“哦。”
“我觉得你总是不喜欢和别人在一起,不管什么时候,你都几乎是一个人。初一的时候,我就发现放学后你经常一个人去中医院。总觉得你孤单得让人心疼。你以后跟着我去玩,我带你去好玩的地方,你可以看我打篮球,或者我们吃烧烤。你喜欢逛街对吧?以后我陪你去逛街吧,好吗。”
“……”
“其实,你应该不知道吧,我从初一起就喜欢你了。好几次我想跟你说,只是你总是独来独往,感觉很不容易让人接近——你不要误会,我不是说你性格不好,我只是觉得你和其他女生不一样,不那么热衷于打扮和谈论男生,你看起来很高贵。”
高贵。千南笑了,很心酸地笑了。
“我这个人也没什么优点,成绩一般般,长的不高,也不帅,但是我是个很专一的人,我跟你说这些,是认真的,你能不能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