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黑夜了,坐了四个小时的飞机,大家着实累得不行,集体决定今夜先放下所有的工作,好好休息一夜。
八点的时候就倒头睡了,起床后才知张扬已经离开了,他只留下了一张纸条,说是让我们好好玩玩,别想工作的事情,他会办好一切,到时候我们直接拿货也就好了。
美国的早餐点是面包牛奶,我实在是吃不惯,就简单地对付了几口,我、娇娇和童争三个人就结伴去逛街了。
旧金山,是美国的硅谷,是科技的前沿,整个城市的建设也充满了成就感,高耸林立的大厦,尖尖地峰顶,犹如矗立在喜马拉雅的小山峰,给人一种傲视的感觉,整个旧金山,似乎在俯瞰整个世界,站在世界的顶端,接受各地地朝拜洗礼。
“哇,旧金山,我来了,哈哈。”走在旧金山的街道上,我兴奋地大叫,异域的都市让我这个初临宝地地丫头充满了好奇。对我来说,这座城市是神秘的,先行的高科技让整座城市披上了一层高傲的外衣,古朴的建筑却为这座城市妆点了些许的悠远气息,仿佛一座历史久远的庄园,经历了一场风雨的洗礼。
“好了琳琳,别大喊大叫了,大家都在看你呢,瞧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跟村姑有什么区别。”娇娇还是很别扭我这样疯子一样地喊叫,她红着脸拉拉我的衣袖,想让我安静下来,眼睛却不时地扫视着四周,生怕有谁注意到这里。
她就是这个样子,还是要把自己包裹起来,妆点地纤尘不染,有时候我都想和她谈谈,但毕竟是她的心结,只有她自己想明白了才行,否则谁说都不管用,而我于她而言,是五十步笑百步。
“行了娇娇,知道你要保持形象,我离你远点还不行吗!”说着我退开了她的身边,走到了旁边的一家饰品店,不得不说,真的是让人眼球一亮。
繁华地街市,琳琅满目地精致饰品,应接不暇,让人眼花缭乱。
“娇娇,这个好漂亮啊,你看你看,这个多可爱啊,呆头呆脑的。”我手里摆弄着一个胖乎乎的瓷器娃娃,让娇娇看,她的眼睛也只是一瞬间的晶亮,却瞬间掩饰了。
“这种没品的东西,我才不会喜欢,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儿,我这么高贵典雅的人,才不会看上这种泥巴。”她的高傲让她无法亲近这些世俗但高雅的艺术品,或许在她心里,昂贵代表了高贵,我无可奈何,却无能为力。
激昂的心绪也只是刚开始的时候,玩了一会儿便没有了那份闲情逸致,刚开始的时候还没有注意,现在细细地看了一圈,突然想逃避。
我一直以为,美国人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站在了与世人不同的层面,无论从人自身、国家的高度,还是过去、未来,美国都有他独特的韵味。
高高坚挺的鼻梁,诱惑地蓝色眼睛,洁白如雪的肤色,厚重的声音,还有高高挺拔的个子,站在我的面前仿佛一座高山,令人仰止。
娇娇牵着我的手,穿梭在行人之中,我原本不到一米七的个子,在这里显得那么渺小,就像一只匍匐前行的蚂蚁,在沧海忙忙中寻找可以依靠的枝杈。
此时此刻因为心绪的变化,这里很热闹,咿哩哇啦地英文让我头疼。
“娇娇,我们换个地方吧,这逛街实在是痛苦,我觉得我在他们面前就是一傻子,除了howmuch,whatisit,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和这里有代沟,我不想逛了。”
我提出离开闹市,娇娇明显地松了一口气,我是玩累了,她却是想玩不能玩,喜欢不能说喜欢,拼命地抑制自己的真情实感,这样别扭地逛街,人累,心更累,那是煎熬。
找了一间看起来还不错的咖啡馆,坐在窗子边上,静静地品茗。
秋天的旧金山,天色灰蒙蒙地,犹如蒙上了一层湿润润地雾气,遮去了骄阳的烘烤,也为天下撑起一片温润的天。
隔着窗子,看着旧金山来来往往的美国人,时而自嘲。
对面的娇娇和童争,让我羡慕又迷惑,他们说是恋人,却看似很疏离,若说他们不是情人,但他们确实很亲近,他们对彼此的好,尤其是童争看娇娇的眼神,那么怜爱,那么心疼,那么火热。
我搞不懂,既然爱,为什么童争要看着娇娇活在过去的影子下,而不去劝说,只是陪在她身边,看着她不舍地拒绝喜欢的东西,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我一直很迷惑。
相处了这么多天,他每天都会来我家看娇娇,不管娇娇晚上是不是住在我家,都会风雨无阻地来看看她,他的话很少,大部分的时间,我只看到他在微笑,若不是知道他会说话,我一度认为他是哑巴。
娇娇隐藏过去的那种痛苦,生活的那么压抑,我很难过,人生就应该是肆意的,想哭就嚎啕大哭,想笑就哈哈大笑。
我最羡慕美国人,因为他们远比其他所有人活的自在。在我的认知里,美国人是霸道的,也是强势的,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是褒亦是贬,他们的那种永远高扬的气势,是我们所有人都望其项背的,然而,也正因为他们的强悍,却给别人带来了许多痛苦,但不知为何,我很羡慕他们,或许他们有不对,但能够像他们一样活的那么自我,也算是一种成功。
对于我来说,肆意是一种奢望,对娇娇而言,放浪形骸却是一种煎熬,她羡慕那些恣意的人,却极度的压抑着自己,她在用华丽的外衣,遮掩过去的晦涩,她始终活在编织的梦幻里。
她就像是一只丑小鸭蜕变的白天鹅,活在当下,却无法摆脱过往。我亦然,只是我活在醉梦中,仍未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