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能量总会守恒,
幸福也是守恒的,
有一个人要获得快乐,
总有一个人要背负悲伤,
我不知道是时间改变了谁,
还是谁默默改变了时间,
还是在未来尚未开始之前,
过去就已塑成型。
这只是我们的过去,那片璀璨的年华。
Ⅰ
两个多月的实习君总算是圆满归天,季秋晨开车把我送回学校。
由于还有几个月就毕业,学校给我们安排的宿舍也都是临时的。当然,这除了把我们从原本还算宽敞的四人间直接轰到了比四人间还小的混乱八人间以外,其他也没什么特别的。
原来早就听干事们检查卫生的时候说过F大的八人间比四人间还要小好多,因为八人间和四人间的收费是有差距的。学校给大家安排的都是默认的四人间,但每学期总会有一些同学自愿放弃入住四人间的权力,而要求搬到八人间。道理很简单,因为不是每个人生下来都拥有一个可以毫无顾虑大摇大摆地入住四人间的老爹。我觉得这很是神奇,八个人怎么能比四个人的宿舍要小呢,甚至觉得这可能是有同学对我们学校后勤的不满所散布的谣言,况且口说无凭的,光是听听也就罢了。
但我今天确是用眼睛证实了这个谣言的真实性,果然比四人间还要小好多——因为厕所和浴室全都没有了,变成了一个楼层共用一个。
一个室友是数学系的,她本着学以受用的态度认真地算了下,一个楼层一共有18间宿舍,如果这18间宿舍全部住满人的话,那么一共是144个人。也就是说,在春天和夏天来临的情况下,这144个人将要共用一个浴室和一个厕所。虽然每个浴室和厕所各有7个位置,但如果有一半人同时要上厕所,那在这种假设成立的情况下,另一半人就只能提着裤子唉声叹气地跺脚了。如果按概率来算的话,这事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另一个室友感慨道:“学校为了我们可谓是用心良苦啊,咱是否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呢。”
“感个屁恩啊?”
“你想想,我们都要毕业工作了,学校这么做一定是为了锻炼我们的憋尿能力好在以后工作时少跑厕所提高做事效率啊。”
这姐们想象力也太伟大了,几个人忍不住哈哈地大笑了起来。
后来我知道了这个说感恩的姑娘是学哲学的,叫温妮。她最崇拜的偶像,就是那个自诩太阳的尼老头。她还有一个最大的心愿,就是要转行当幼师,然后把全世界的小朋友都教得无比善良,教成无限放光的太阳。听了半天,我算是明白了,温尼姐姐那是要把我们穷凶极恶的现实社会整成一纯真烂漫的童话王国。
可以见得,当时她说那感恩什么的话并非开的玩笑,而是本着十二分认真的态度从脑袋瓜里琢磨出来的。
在回学校的这天,我还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是娜娜打电话告诉我的,她说上回卢孟杉把捡到的那一百块钱交给公安后,警察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地方,缴获了一个传销团伙。那三个被绑架的人,其中一个竟然是刘喷喷,另外两个是高中生。而那个丢笔的人因为企图逃走而被绑匪弄死了,然后伪装成自杀从窗户扔了下去。一具尸体躺在地上竟然没人发现,直到后来警察来了才被移走。幸好刘喷喷和另外一个人已经被安全地解救出来了,在他们心有余悸的状态下,也对那个死去的孩子充满了感激。
他们会对那个死去的孩子充满了感激其实也是理所当然的,这就好比是革命,你看那些冲在前锋的总是肉垫子,但如若无人冲锋,必然全盘都会成为肉垫子。所以对于那些逝去的革命先锋,总会给后人们留以永恒的敬意。才会有那句“即便是肉体死了,灵魂也永在”的真理。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赞同“爱情诚可贵,性命价更高,若为自由顾,两者兼可抛”的价值抉择。但往往做出这种抉择的人,就是可贵的。
这让我回想起实习公司的那帮员工,人人嚷嚷着希望老板涨工资。但九成的人都只是在老板不在的时候嚷,只有一成人跑去老板家要求涨工资。结果据说是工资倒是涨了不少,但是是给没嚷的那九成人涨的,因为那一成跑去老板家闹事的人第二天就给打上冠堂皇的理由炒掉了。因为公司不缺人,他们每年总会从各个学校招到刚毕业的廉价实习生。
Riddle说这些人其实不够睿智,公司怎么会缺人呢,他们当然不会缺人,但倘若这十成人一起心平气和地找老板按照合法的权益要求涨工资的话,这个公司总不会把全公司的员工都炒掉吧?
这次我觉得Riddle说的是有理的。但这种事情真正实施起来的效率是很低的。不仅是因为那九成人胆小怕事,那一成闹的人恐怕也仅仅是局限地考虑到了个人的权利吧。结果反倒便宜了那些没嚷的人。
我回学校的第二天,陶莱也从E城回来了。
中午我们一大帮人聚在F城的一家饭店里,季秋晨提议晚上大家出去唱K,几个人都说好,我当然也没什么意见。陶莱低着头吃菜,她还是沉默得没有话说,我知道他不是对唱歌有意见,可能只是对季秋晨有意见。
我坐在陶莱旁边,推推她的手臂。陶莱回头看了一眼我跟季秋晨,点了点头。
正当我对着夹到碗里的菜大嚼特嚼的时候,有人包里的手机振了起来。我正想问谁的电话啊怎么不接呐,马上发现原来是我自己的。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010……,从北京打过来的。
我一个疑虑,这个号码就变成了未接来电。没过几秒手机又响了起来,还是那个号码打来的。
房间里比较吵,于是我跑到门外去接电话。
“喂。您好。”
“林蔓……是我。”
我惊愕了一下,虽然电话那头传过来的声音比五年前我印象中的要成熟很多,但我还是隐隐约约地听出来了。
我试探地问了一句:“你是……南洋?”
岑南洋。
“哈哈,原来你还没忘了我的声音啊。”
“其实我也是胡猜的……对了,你不是去新加坡了吗?”
“我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已经提前修完所有课程,就回来了。”
“哦,那你现在在哪里?”
“北京机场,马上转机到E城。你要不要来接我哈?”
“我现在还在F大,没回E城。”
“哦,这样啊……你……还好吗?”
我正要说话,一转头,看到季秋晨不知道何时站立在了门口,于是匆忙地对着电话说:“就先这样了啊,我正在跟一大帮人吃饭,很吵,改天再聊。”说完我迫不及待地挂掉了电话。
其实我还是因为怕季秋晨会误会点什么出来,虽然好像也没什么可以让他产生误会的,但误会这东西,也许说来就来了,怎么也说不清楚的。
等我走进房间,大家也都闹的差不多了,只有赵小焰独自一人端着装了玛瑙色红酒的酒杯。今天是周末,这丫头不上班就不要命,她已连续放倒了前来送死的三个男生,正兴致勃勃地拉着余下几个七七歪歪的弱残之士继续进攻。
赵小焰一脚跨在椅子上,见个人就喝。我不禁捏了一把冷汗,幸亏逃得快,几个月没聚,这死丫头酒量不减反增,大有穆桂英战场挂帅之势了。
我坐到边上吃了点水果,就和陶莱先行撤离。
本来季秋晨要送我们回去,但被几个还在兴头上的朋友拉住了。
我说:“没事,我跟陶莱打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