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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桀骜不驯

我不否认自己有多幸运——至少在那两年看来,我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别人挤破头也进不去的某著名大学校门,我只拿自己的成功作品当敲门砖,轻松一磕就开了。

事实上,我可是正儿八经参加了当年的高考,成绩也合格了。不过在旁人看来,程序并不重要,只不过是走走形式罢了,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你就是‘酸辣糖’吗?能不能帮我签个名,我很喜欢你写的小说。”

面前的男生毕恭毕敬,双手递过来一本《蜜糖和小辣椒》。

说实在的,我并不喜欢在签名售书以外的地方看到自己的书,感觉有些莫名尴尬。不过,身为畅销书作者,读者就是上帝,我迅速扫了那封皮一眼:正版书,保存完好,没有理由不签。

我大笔一挥,签上了我的笔名,“酸辣糖”——不要问我当初为什么起这么个怪名字,青春期时的想法大多让人难以解释。起初,这名字代表了一种我所向往的生活状态,绝不能像白开水一样平淡,而是要色彩斑斓,五味杂陈。不过,早知道后来我得签这么多书,我没准会选个比划少的笔名,比如“小二”之类的。小三就算了,小四也……

“谢谢。”

“以后大家都是同学了,不必客气!”

我冲他灿烂一笑,就差把“请慢走”仨字说出口了。

那男生却不走,站在原地继续傻呵呵地笑。

“你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切,我管你呢?不过看在他花钱买我书的份儿上,我还是耐着性子回问了一句。

“我没想到你个子这么高,还这么……潇洒。”老兄,你何必笑得这么猥琐呢?“看你写的故事,以为你是跟女主人公一样,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孩。”

哎哟喂,这位兄台,您就买了我一本书而已,不带捎带着意淫作者的吧?

“是吗?呵呵呵……”我干笑了几声,目测了一下对方的身高,一脸诚恳地对他说:“其实我个子也不高,跟你差不多吧!”

必须得承认,说话直率(或曰“损”)是我的坏毛病。可是,和我的众多优点相比,这个缺点实在太微不足道,所以我的朋友们都对此很宽容。

我很清楚自己是来这学校干嘛的。我不想自己变成一块风光无限的猪肉,脑门上盖着“畅销书作家”的蓝戳儿供万人瞻仰。

可惜,事与愿违,因为那部电影票房太火爆,我成了当年入校新生中的“明星”,连专业课的教授们都知道我的大名,对我格外关注,一逮着机会就向我提问,让我发表看法,把我的习作念给大家听——然后,他们就会东拉西扯,进行一番高深莫测的批判,其中至少一半的句子都晦涩得令人难以理解。

“咦?她写的东西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地方嘛……居然连《穆兰赫道》都没看过……看来是媒体炒作出来的,言过其实了……”

我不否认自己的“一夜成名”有运气的成分。谁没个时运不济的时候呢?就像给我们上剧作课的**丝讲师,直到现在都没有写出一部观众叫得出名字的影视作品,那也肯定不是他的水平有问题,而是凡人无法左右运气,是吧?

可是,我真的很讨厌他在对我的剧本习作进行点评时,那股由内而外散发出的优越感,以及不加掩饰的轻蔑。

“……这种处理是最差劲、最滥俗的一种写法。如果你们不想一辈子做网络写手,还是认认真真看几本书,看几部经典电影再写作吧!不是会写字就能写剧本的……”

他居然在课堂上大放阙词,就差指名道姓说我了。

我冷冷地看着这个人,突然觉得很可笑——费了半天劲儿来上大学,难道就是要在课堂上听这种Loser指教?

“哎呀,学校那些老师讲的课,你随便听听就行啦。”杉叔宽慰我道,“你现在名气在这儿,读者就认你写的东西,甭管学校这帮人说啥,事实胜于雄辩!现在可是市场经济,只要大家喜欢你的书,肯出钱买你的书,就是对你的认可。再说了,你写的是流行读物,本来就不是给这些人看的,何必在乎他们说什么呢?”

杉叔是我的出版商,多年前也曾是红极一时的网络写手。在靠写作赚了第一桶金之后,他便转向利润更为丰厚的出版业,在图书市场摸爬滚打多年,商业嗅觉敏锐,对学院派嗤之以鼻。

我非常尊敬杉叔,因为当初就是他慧眼识珠,成为我的伯乐,并把我打造成了“新生代”畅销书作家,那一年我还未满18岁。而且他很尊重我的个人意愿,因为我讨厌抛头露面,所以他从没有在我的新书宣传名头前加“美少女、高中生作者”之类的话,尽管有编辑这么提议过。

“出名要趁早”,是杉叔最常对我说的话。我们的合作十分愉快,让彼此都赚了很多钱,因此关系就更加融洽。

在他的鼓励下,我在初入大学的大半年时间里,又写了《蜜糖和小辣椒》的第二部、第三部。虽然这两部书的整体评价不如第一部,不过托第一部的福,广大读者为了看到这个故事的最后结局,依然惯性买书,我们都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我必须得承认,在写到第三部最后的时候,我有一种才思枯竭的感觉,故事陷入了某种重复和套路,有些牵强附会。写作对我而言,第一次变得不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了,那感觉如同便秘。

于是,在把第三部搞定以后,我对写作这一类型的畅销青春小说也感到厌倦,向杉叔郑重宣布,“这个系列故事我打算就此封笔,再也不想多写一个字了。”

杉叔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近乎悲悯的眼神瞪着我,说:“你确定?”

我点点头。我知道,只要我愿意写,杉叔可以帮我运作到第八部,而且保证本本赚钱。但我对杉叔说,自己要好好念书,不能再涸泽而渔,以游戏的心态去进行“神圣的创作”。当然,我是开玩笑的。

杉叔哈哈大笑。他是个事业有成的大好人,而且幽默感一向不错。

“好吧,孩子,想读书就去读吧,反正也没什么坏处。”他耸耸肩,“祝你好运!”

杉叔并不像普通商人那样见利忘义,还告诉我如果有新的写作计划,可以随时跟他联系——怎么说呢,我觉得像他这种大肚能容天下事的胖子,真是想不成功都难啊!

可是,不再写小说并没有让我对大学的功课产生一点兴趣——因为20岁这年,我就靠版税挣到了自己半辈子(在当时看来)都花不完的钱。

“出名要趁早”,但是我想说这件事带给我的不仅仅是财富,而是另一种滋味更美好的东西——自由。没有人能督促我应该做什么,因为我已经得到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那些自命清高的教授们,别看说话时多么冠冕堂皇,不也在为之苦苦奋斗么?而我名利双收,他们只有在一旁羡慕嫉妒恨的份儿。

那时的我,也只想让自己听从内心的声音:什么也不干。

我有我的理由。大学里的各种课程都很无聊,理论落伍,纸上谈兵,在写作实践中根本派不上多大用场。学生怀着现实功利的目的,请客送礼,拍教授马屁,而后者自己若真有两把刷子,又何必站在教室里年复一年重复同样的授课,为了评个职称明争暗斗,还高高在上地指责学生写得有多差劲?

我不再介意那些教授们如何评价我的习作,因为我压根就不想写一个字,每次布置的任务总是应付了事。结果,他们在讲台上含沙射影地批评我,眼神里又有一丝傲慢的释然:本来嘛,这丫头就是徒有其名,靠媒体炒作起来的知名度!

而我则面不改色地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嚼口香糖,脸上永远挂着迷人的微笑,显得桀骜不驯,孺子不可教也!久而久之,他们都不再管我了。

无所谓,我的写作水平就只到这个程度,那又怎么样?至少我的书卖得好,我写的故事拍成了电影,我的笔名被读者认可——谢天谢地,现在是市场经济,我写书给读者看,而不是用来孤芳自赏。

现在想来,或许我那时仍在经历叛逆期,只是不想承认自己江郎才尽,才用一种戏谑的态度对待批评,不管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可是,装作不在乎久了,也就变成了真的不在乎。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花花跟我同时考上了这所大学。不过她所在的系里美女如云,竞争惨烈,心中的失落感比我有过之无不及。好在我们俩平时还可以互相做伴,凑在一起发发牢骚。

“罗捷,我觉得待学校里真的特没劲……”

“那就别上课了。走,咱们‘体验生活’去吧!我请客。”

当编剧就是这点好,什么事情都可以讲成是在“体验生活”。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尝试抽烟,学会喝酒、打牌,和一大帮狐朋狗友一起蹦迪,泡吧,过上了路人侧目、夜夜笙歌的腐朽生活……

“罗同学,你已经有三次夜不归宿的记录了,再这样下去,按学校规定可是要受处分的哦。”

“是吗?”我点点头,“那我搬出去住好了。”

第二天,我便在学校附近租了两室一厅,精装修,家电家具齐全。钱不是万能的,可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还真称不上是问题。

可是即使如此,我却还是觉得不快乐,经常心慌气短,睡不着觉,食欲不振,浑身乏力。一天从KTV刷夜回来,我冲进浴室冲澡,突然觉得胸闷得喘不过气,差点一头栽倒在地板上,还是花花听到动静,才赶紧进来把我掺扶出去的。

“你说,我这到底是怎么了?”我倒在床上,可怜兮兮地向花花问道:“难道天妒英才,老天爷看我现在过得太舒坦,想让我不久于人世了吗?”

“呸呸呸!大早上的说什么傻话?”

花花打了个呵欠。自从我从宿舍搬出来,花花一到周末或没课就跑来和我厮混,我也乐得有人作伴,免得一个人住太过寂寞,万一哪天暴毙都没人知道。这时,她的手机响了一声,她马上撇下我跑去看短信,一看就笑得花枝乱颤。

“嘿,我都快不行了,你还跑去看什么短信!”我咆哮道,“真是重色轻友!”

虽说我不知道是谁给她发短信,不过看她脸上那种暧昧的笑容,对方铁定是个男生无疑,而且看上去她也颇有好感。

花花满不在乎,一边回短信一边说:“我看你压根就没病,只不过阴阳失调,缺爷们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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