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上又敕谕湖广巡抚丁思孔曰:“楚省督标裁兵煽乱,无知兵民,或被迫胁,或为招诱,一时仓猝入其夥党。官兵一到,若不分别加诛,朕心深为不忍。应速行开示。此等乱兵,原系食粮营卒,各有室家,均属朝廷赤子。乃为一二倡乱奸徒煽惑,自新无路,情属可悯。今特开一面以广好生。如有悔罪投归,即行免罪。仍准安插,务令得所。果能将倡乱贼首,擒献军前,或杀贼来归者,仍与论功叙录。毋得心怀疑畏,自失事机,致罹大法。尔奉敕谕,即刊刻告示,通行晓谕,务令翻然悔悟,争先投首。早平鼓噪夥党,奠安民生,副朕宽大矜全至意。”
六月十四日,湖广提督徐治都带领官兵于应城县地方,遇彭蟠贼众二千余人。官军奋力攻击,阵斩伪副将二员、守备三员、把总一员、杀获甚众。随驻师应城县内。嗣于十七八等日,贼首彭蟠率贼兵万余围攻应城。官军内外夹击,大败之。贼奔德安。提督徐治都,请敕调南阳总兵出师安陆以资防守。得圣上嘉奖,下部议叙。
南阳总兵官史孔华疏报:“七月初十日,臣率师自云梦起行,进讨夏逆。贼据汉阳府城。我师破门直入。贼遁走武昌。十八日,恢复汉阳。”得圣上嘉奖,下部议叙。
湖广提督徐治都疏报:“七月十五日、逆贼彭蟠亲率贼众驾舟至鲤鱼潦地方,近岸驻扎。臣随遣参将郑兴等奋力剿杀,枪炮并发。贼船尽遭焚毁。余贼来犯大营者,官兵击走之。贼被阵斩及溺水死者四千余人。生擒伪总兵一员,副将、参将、都司、千总、把总、二十余员,伪兵三百余人。贼首彭蟠仅以身免。”得圣上嘉奖,下部议叙。
徐治都又疏报:“七月十八日,武昌城内伪总兵胡耀乾及伪文武官弁等,献城投降。差人赍献伪军师妖僧大原首级,并大元帅伪印一颗,总督巡抚参将关防三颗。口称逆首彭蟠战败之后,带领余贼数百,逃回武昌。在城伪官弁等,闭门不纳。彭贼复行逃窜。其妻子家口、俱已收系城内。臣于十九日,带领官兵入武昌府,安抚军民。”
又二十二日,振武将军瓦岱移文,内称:“我师至武昌县,贼众闻风逃遁。我师追剿至黄州府。伪总兵赵得等于二十日献城投降。有黄冈县生员宜畏生等,擒献贼首彭蟠。磔斩军前。武昌、黄州等府、俱已恢复。谨密疏奏闻。”得圣上嘉奖,下部议叙。
八月甲午,上谕内阁:“顷驿站笔帖式等所报,我兵近抵武昌,贼渠以三人遁去。武昌城中民羁贼渠妻子,献城降。由此观之,城中贼皆已降。余贼略尽。地方提督总兵绿旗官兵,自可追擒抚辑。江宁、京口、荆州、诸路兵,仍赴武昌,则转输供应,民力维艰。满洲、汉军及调集绿旗兵,皆令各归本汛。又遇难官民之妻子,或恐株累,可令其地巡抚察明奏闻。”
八月壬寅,谕大学士等:“徐治都标兵屡次大战,受伤阵亡者必多,且系各营镇调集之人。若待回汛察核,又需日月。今应遣户兵二部贤能司官,会同提督巡抚,即于武昌给赏。则穷兵得沾实惠,而日后无浮冒缺少迟延时日之弊矣。令司官殷达礼、温保,驰驿速往。”
八月癸卯,上驻跸巴颜沟地方。是日,上行围,射殪一虎。
八月丁未,湖广粮储道叶映榴遗疏至北京。遗疏言:“康熙二十七年五月初九日,臣署理湖北布政使印务。忽于本月二十二日,督标裁兵彭蟠等倡乱,闭城造反,劫夺抚臣敕印。分兵围臣衙署,百计胁从。臣幼读诗书,粗知节义,虽白刃当前,岂肯丧耻苟生。臣此时微服匿影,或可幸免以图后效。伏念臣守土之官也。城存与存,城亡与亡,义所当然。臣于本月二十六日,朝服向阙九叩谢恩毕,随升臣衙门公座,骂贼自刎,勉尽一死,以报国恩。”
圣上览毕,集诸王大臣等谕曰:“凡地方官,城存与存,城亡与亡者,乃人臣之分。近者武昌兵乱,叶映榴守义不屈,骂贼自刎。朕阅其遗奏,五内伤悼。王大臣等其共听之。”因令展读奏疏,闻者莫不感泣。随谕吏、礼二部曰:“叶映榴值裁兵鼓噪,抗志不屈,捐生殉难,忠节可嘉。今览遗疏,情词惨烈,朕心深为恻然,不忍披阅。应从优赐恤、以表忠贞。”
吏部题:“殉难原任湖广粮储道叶映榴,请加赠通政使司通政使,荫一子入监读书。”得上谕曰:“叶映榴,应予旌表,著赠工部右侍郎。余依议。”
吏部题:“原任枝江县知县赵嘉星,系论绞监候之犯。于楚兵变动时,胁逼不从,奔投前来,愿伏国法。请令巡抚察明再议。”上曰:“赵嘉星虽系重犯,兵变之日胁逼不从,奔投愿受国法。情属可矜,其免之。”
武昌兵变,湖广总督笔帖式克锡类探知贼有犯荆州之意自城沟内遁出,报荆州将军噶尔汉,令豫为防守。乃驰归京师。上以克锡类捐弃妻子,遁归报信,甚嘉矜之。令兵部议叙。至是议:“克锡类,应遇升缺,即行擢用。”圣上允之。
圣上赠殉难湖广掌印都司宣德仁,副将职衔,予祭葬。荫子弟一人,以守备用。
上谕兵部:“彝陵总兵官严弘,年纪衰迈。闻武昌兵丁鼓噪时,乘轿而往。著原品休致。其员缺以辰州副将郭忠孝升补。”
九月庚午朔,圣上驻跸爱里昂阿地方。癸巳,吏部尚书阿兰泰、兵部尚书纪尔他布、工部尚书苏赫等奏:“湖广地方辽阔,统制兵马,应复设总督,于地方有益。”报可。丁已,兵部题:“湖广省复设总督、应并设中营副将一员、左右营游击二员、守备三员、千总六员、把总十二员、兵二千名。”圣上允之。
九月癸巳,复设湖广总督,以丁思孔为之。冬十月癸卯,移杨素蕴为湖广巡抚。乙卯,上大行太皇太后尊谥曰孝庄文皇后。辛酉,升附太庙,颁诏中外。
十一月,兵部议覆:“湖广总督丁思孔疏言,武昌兵变,地方官员有逃避及授伪职者,请查明分别具题,尽行拏问。应如所请。”得上谕曰:“授伪职官员,著革职拏问,余从宽免。”
兵部议:“原任荆州将军噶尔汉、副都统郗佛,于武昌兵变时,率师进剿,不能即行扑灭。藉称战船未备,粮饷不给,自行退回。应将将军噶尔汉革职鞭责,籍没。荆州副都统郗佛,革职鞭责。”上曰:“噶尔汉,著革职,鞭一百,不准折赎,免其籍没。郗佛,著革职免其鞭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