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高原,这种雨是很随意的,两朵云飘过来,想下它们就碰撞,不想下就绕开飘走。
虽然这些天的路途让我的精神很疲惫,我本应该呼呼大睡,但我的胃有点不舒服,可能是有点水土不服,午睡并没有困着,侧躺了半个小时,大概中午一点左右,我轻轻推门出去了,林大哥倒是困的很香,他这两天一直在用WORD文档写他的报告,我是很羡慕他这种工作状态,因为做的事情很多,不会胡思乱想。
外面还在下雨,我就蹲在屋檐下看着雨滴随风飘落,过了一会儿,我腿都蹲麻了,天空中出现了一个我从没有见过的场面。
雨停了,乌云被风吹走,从我们这座山丘飘向另一座山丘,我走了出去,抬头望向天空,可以清楚地看见我头顶上,那里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而远处那座山丘的天空,正乌云密闭,那里在狂风怒号,我顶着彩虹望着远处有些阴森的天空,那一闪而过的闪电,在一瞬间照亮我眼中那黑漆漆的天空,而后雷鸣震耳欲聋,我就这样站在院子里,吹着大自然的冷风,望着这独特的天空,我的世界里,一半是下雨、一半是晴天,我站在中间,抬头看是光、远望是暗,原来真的可以欣赏这种景象,我的整个感官也好像被这闪电劈成了两半。
如果用上帝视角来欣赏这场景象,又会是怎样的震撼呢?我不知道,以前我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种感受,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奇景,但是这样的视角就足够让我感到震撼,更不要提上帝视角了。
我们人类是可以直接感受到三维世界,但当我们窥到四维、五维世界的一角时,就会感受到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东西,但总会有超脱出来的人,他们独一无二,可以直观的感受并欣赏,让我感到脑壳疼的是,有些人把自己的收获写成公式或者定律,记录在化学与物理的书籍上去留给后人继续探索,而我当年不喜欢学习,化学和物理更是让我绞尽脑汁也不会的东西。
根据上古奇书《来自起源》中所记载:人类生无感维,而其本存度,过数阡陌,探至三维,更有甚者入四维,造物者叹为观止,觉其非止步于此也。
那么,为什么莫因斯坦丁可以率先发现了‘元素可变’,创立了元素爆炸理论,为什么Z国累计了数百年的科研成果,数十年就可被西方国家超越,这直接暴露了Z国发展模式更替速度的缓慢,从而造成了相应的弊端,这种弊端阻碍了Z国科技的进步。
万年前曾存在诸子百术,那时的思想不断碰撞,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一段岁月啊,无数的统治模式、管理模式、经营模式的理论被发明创造出来。
可惜的是,当时的统治者为了个人私欲,梵烧历代贤者的书籍,那时候没有网络,没有很好的储存工具,烧掉了就是烧掉了,梵书那可真的是让Z国累计多年的思想文化断空了。
后来为了统治者统治又罢黜百家,独尊一种有利于自己统治的术,从而限制了人们思想的碰撞。
林才厚被一个电话吵醒了,他随手一接:“喂,你好。”
电话那头的男子单手开车:“林工啊,我们这就过去接你。”
林才厚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立马清醒了:“是朱总啊,你们都过来吗?”
“我和老房一起的,听说你弟弟来玩了?”
“是的,他正好放假,没事干,让他过来旅旅游。”
“啊,那挺好,行,到了再说。”
“好的。”
林才厚打完电话后,连忙穿衣服起身,这才发现杂人不在床上了,叹了口气,真羡慕年轻人,都是这么有活力的。
林才厚掀开门口的帘子,看到杂人站在院子里看着天空发呆:“杂人快过来。”
杂人听到声音转头:“哦,林大哥你起来了,刚才有彩虹哎,可惜你没看到。”
林大哥的声音传来,我应了一声,走了过去,收起了我的思绪,整天胡思乱想有个屁用。
林才厚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是吗?这个地方经常会看见彩虹的。”
杂人说道:“这样啊。”
林才厚跃上了花台,摆弄起他种的小葱:“你先进屋准备一下,换个衣服,今晚我们出去吃饭。”
杂人:“去饭店吃?什么时候。”
林才厚头也不抬:“恩,五六分钟吧。”
我进屋去了,将我刚才穿的橘黄色休闲装换了个黑色、庄重点的外套,我又想起刚才的天空,林大哥见多了觉得不稀奇,可我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它使我的思绪变得很空灵。
当由自然景象接触到四维世界的时候,应该马上调动全部的感官,争取激发最空灵的第九感,四维世界就一种内心的世界,简单来说就是自我的感受,但它本身是不存在,必须由外界事物来引导,本身的思想,那并不是四维世界,当清楚的感受四维世界存在之时,时间会变得很短暂,在这一瞬间思绪会分裂,会出现无数种想法,记住当时的想法,才能尝试再次进入那种状态,因为只有身处四维世界的时候,才会激发内心最空灵的第九感。
第九感是最空灵的一种状态,它可以打破思想的禁锢,创造出独一无二的灵感,冲破事物的瓶颈,在人生的困惑中,当无法做出选择时,第九感会提供一个清晰的判断,会引导你做出你内心最想要的选择。
当你觉得思想被禁锢了、没有灵感了、面对选择而无法做出选择的时候,寻找进入这种状态的机遇,并不断延长身处这种状态的时间,可以更快的解决这些问题,因为在第九感状态下,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
院子里传来熄火的声音,我从床边坐起来,两个青壮年男子推门进来了,两个人体型很相像,都很高大魁梧,一个身穿褐色皮衣,手里拿着一个类似马鞭的东西,他的肚子有点大,一看就是个能喝酒的好汉,另一个穿着黑色的大衣,没有肚子,两个人站在一起,显得他只是壮,林大哥跟在后面:“这就是我弟弟,你还不叫哥,这俩都是你哥。”
“是吗,他多大,哦比我们小个六、七岁啊。”
杂人开口:“哥。”
两人一齐答应:“恩。”
房小雷特别随意,进屋四处张望:“小伙子很帅啊,这个地方是小了点,是不是不习惯,要不我给你换个地方,跟我住市里去?”
林才厚忙说道:“他不用。”
房小雷打断他:“哎呀,你别管了,好不容易来玩,跟你住这破地方干什么。”
杂人挠了挠头:“还行吧,这里挺好的,我还是跟林大哥住这吧。”
“看人家不稀罕,先别说了,咱们先去山上接赵工吧。”朱佳驿转头又对杂人说:“走吧,出去上车带你逛逛。”
他们三人先后出门,杂人跟在他们后面,锁上了门:“好的。”
我坐在车上玩着手机,听着他们闲谈,突然刷到了朋友发的一个动态,大概是说他最近总是间接性踌躇满志,却持续性混吃等死,我看了有些汗然,我也不知道说什么,这种生活状态我也经历过,我本来想评论什么,但还是没有打出来,我相信他终究会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一把握住,就像我一样,为了生活跟着林大哥来到了这里,因为这很可能关系到我以后早饭在哪个地方吃韭菜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