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类推荐
空间灵泉之田园医女
本文为1V1宠文,种田养包子你值得拥有。※※※她只是想去见识一下那些刚出土的古老农具,谁知道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么一个穷困的地方。家徒四壁不说,还有一大群亲戚忙着搬家里仅剩下的一点东西,说是已经给她找好了人家,让她赶紧改嫁。反正相公已经战死了,赶紧拿着抚恤费走人,家里这两个嗷嗷待哺的奶娃娃就交给瘦弱的小叔子照看。苍天啊,这都是些什么极品啊。好在她那个没见过面的相公给她留下了一个祖传的玉镯,竟然可以开启神秘的药师空间。灵泉、医术传承以及萌宠,看她如何利用这些发家致富,完虐极品亲戚,在古代过的风生水起。卖山货,做美食,养包子。买田地,雇长工,建庄园。开店铺,修航道,通海运。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不过,她那个传说已经死了的相公怎么又出现了呢?※※※精彩片段一:"晴晴,为夫回来了。"一个满脸胡须的人穿着盔甲一脸兴奋的走回家,"咦?这还是我们家吗?变化好大啊。""娘亲,你快来看啊,家里来了一个怪蜀黍,宝宝好害怕。"小萝莉睁着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人,一副被吓坏了的模样。一个小正太挺起小胸脯,将其护在身后,冷静的说道"妹妹不要怕,哥哥会保护你的。"秦晴晴杀气腾腾的从厨房里拿把刀出来,道"我倒要看看,谁那么大胆,敢动我的娃。额,这位大叔,请问你是哪位"※※※傍上萌妻,老公很傲娇
【温馨暖宠文,坑品有保证!】沈珂敏与丈夫离婚后包.养了前夫的哥哥……苏堇奂。外人道苏家二少爷苏堇奂温润如玉,淡雅如风,可是沈珂敏却觉得这货傲娇的像只发了情的贵宾犬。沈珂敏觉得两次栽在苏家男人的笑容中虽然有点可耻,且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党,但是既然载了就努力的走出个结果吧。直到事情的真相一点点的浮现,她才意识到,其实她就是只猴子,装被苏家人逗。她说:“苏堇奂,我一直以为你弟是个猹,现在才恍然大悟你TM竟然是比猹还血腥的钢叉!”那么问题来了,闰土爱的究竟是猹还是钢叉?!*【本文1V1,男女主身心健康,时而调皮抽风没节操无下限】【宠为主调,小虐怡情,作者新人玻璃心吐槽请委婉温柔点】*苏堇奂:“我们重新认识一次吧,这次我一定坦诚相待。你好,我叫苏堇奂,长的帅气上的了厨房下的了厅堂,暖的了被窝卖的了萌的帅气小白脸,我极度求包.养。”
热门推荐
试婚宠妃很狂傲
★她腹黑强大,张狂自信,重情重义,有仇必报,杀人不眨眼。她从神魔传奇时期而来,身上有着毁灭这个世界的力量。如此强大的人,穿越成一小国公主,竟被送到别国试婚!★他是这个世界公认的第一美男,有着天仙般的美貌,待人温柔有礼,几乎无所不能,是完美化身,是她的夫君,也是她的爱情俘虏。他处事谨慎,步步为营,她的出现却打乱了他的步伐。◆她武功了得,善用毒,会通灵术、道术以及各种你想像不到的能力,还有强大的夫君在背后撑腰,她杀小人,惩贱人,一步一步扶正,斜睨天下!他们在一起,创造了许多的辉煌和神话。【片段一】“王爷!三皇子送给您的舞姬被鸾妃拿去喂蟒蛇啦!”下人脸色惊恐来报。在书房里看兵书的琉王瞪了该下人一眼,“你敢直称它为蟒蛇?你不怕鸾妃抓你去喂它吗!”小厮脸色苍白,哆哆嗦嗦地跪下,“王、王爷,是、是青龙!那舞姬被送去喂青龙了。”某王爷抿了一口茶,依旧专心地看着兵书,道:“青龙饭后需要什么?”小厮才恍然大悟起来,“是、是甜点!奴才立即命厨房准备!”说着,赶紧退下了。某王爷心中牢记着宠妃法则之一:不仅要宠爱妃,还要宠爱妃的宠物。【片段二】“王爷!鸾妃她出门了!”某王爷正埋头处理事物,感觉到了小厮慌张的口气,头也没抬地问道:“女扮男装?去了青楼还是丐帮?”“不、是、是去了域剑将军那儿。”小厮硬着头皮说道。风一吹,哪还有某王的身影。竟敢偷偷跑出去见那个男人?他一定要把她拎回来!某王爷心中牢记守妃法则之一:要守住爱妃的心,必要将所有婚外恋的种子扼杀在摇篮里。还有诱妃法则、哄妃法则,骗妃法则,更多请点击阅读!名人背后的悬案(学生最想知道的未解之谜)
人们不断窥探着名人,也窥探着他们背后的历史。走进他们的世界,了解他们身上发生的种种传奇的故事,继而开启整个历史文明的大门。只要你用心,就会发现若干年前的未解谜团、故事背后的故事将指引着我们不断探求历史的真相。《学生最想知道的未解之谜:名人背后的悬案》分别从帝王元首、将相名流、艺苑文界、逸事传说、遗迹寻觅五个视角,阐述名人背后未解的谜题。探索未知,寻求历史的真相。只要我们秉承着不断探索的信念,那么层层历史的面纱将被揭开。还原历史,解读历史真实人物的是非曲折,从《学生最想知道的未解之谜:名人背后的悬案》开始……狐妃当道:王爷,请还礼
“好冷啊……”辛九薇在昏暗的地方被冻醒,挣扎着半眯着眼睛,环顾四周,这里竟是一个幽暗的地牢,微微低头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只毛绒绒的爪子,她霎时来了精神,猛然睁开眼睛,回首看着自己浑身白色的绒毛、轻摇的尾巴,什么情况!?被打回原形了!?疑惑的看了看自己的摇曳地狐尾,咦,不对劲!瞪大眼睛数了数,一,二,三……八……只有八条!!怎么回事,怎么会少一尾?!是谁“偷”了我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