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542300000148

第148章 152章:天明

银狐大喊一声后就想要转身,李浩忽然抓住她衣服猛然一撕,“嗤啦”一声裂帛响,银狐的外衣内衣被李浩同时撕碎,瞬间变成一个被剪了毛的小绵羊。

“啊——”银狐顿时惊声尖叫,双手本能地护在胸前。

李浩在她背后淡淡道:“对,就这样,别转身,别乱动,我不会偷看,除非你想转过身来让我看。”他这么做的用意很简单,让银狐别乱动,只是这个方法有点……极端。

“无耻!下流!卑鄙……”银狐气得大骂,双眼不知不觉就已泛红,泪水在眼眶中直打转。

一直守在账外的图兰朵闻声忙问:“李浩,你做了什么,你别乱来啊!”

“你放心。”李浩拿起干净的布在酒精中蘸湿,然后替银狐擦拭背部的血污,同时对着帐外说道,“我不是乘人之危的人,就算我瞧上了她,也要等到她伤愈再对她图谋不轨。”

“你这无耻之徒!”银狐强忍泪水,咬牙骂道,“我不要你替我医治了,把衣服还给我。”

“治好了再还给你。”李浩挑眉淡淡道,“图兰朵就在门外,她手里有新衣服,你那个衣服已经成布条了,不能穿了,当然了,如果你想穿着布条出去,我也没什么意见。”

说话间,他已经替银狐将背部擦拭干净,从酒精盆里掏出浸泡已久的针线和镊子。

银狐气哼哼道:“你最好别替我医治,让我死了算了,否则我一定杀了你!”

“你开心就好。”李浩满不在乎道,“别怪我没提醒你,现在咱们算是朋友,我对你态度还算可以,你要是来刺杀我,那就是敌人了,到时候你如果失手被我擒住,呵呵,我对待敌人的手段可是很残忍的,特别是女的。”

这话怎么听都觉得像是猥亵,银狐又被他言语上占了便宜,气得刚想再骂,忽觉背后一阵钻心疼痛,痛得她差点咬到舌头,哪里还有闲工夫去骂,咬紧牙关抵抗痛感。

“哟,挺硬气啊。”李浩见她居然一点都不喊疼,便道,“那我加快速度了。”说着两个镊子一上一下,扎、穿、挑、拔,这一系列的动作他已练过许多次,只不过这是第一次在活人身上用,感觉比用猪肉轻松,毕竟猪的内皮层太厚,扎针的时候可费力了。

伤口缝一半,李浩忽然停住,叫了声:“图兰朵,进来。”

图兰朵赶紧掀帘进来,当她看到银狐居然赤着上身,顿时掩口惊呼:“李浩,你怎么可以……”

“废话少说,擦汗。”李浩额头已经渗出了一层的汗,汗珠直往眼睛里流,这样可不行,会影响缝合的。

“哦。”图兰朵赶忙走上前去,抬起袖子替银狐擦汗。

“替我擦汗,不是她!”李浩真的感觉图兰朵的智商有点捉急。

“你不早说。”图兰朵又过来替他拭去满头汗水。

擦完汗后,李浩道:“退后一点,不要出声,不要影响我。”

“哦。”图兰朵抱着新衣裳乖乖地站到后方,望着李浩替银狐缝合。

过了一会儿,最大的那道伤口缝合成功,果然不流血了,李浩又替她缝合那个两寸长的伤口,期间图兰朵又上去替他擦了一次汗,当账外有人高呼“吃饭了”的时候,第二道伤口也缝合完毕。

银狐近乎虚脱,浑身都被汗水打湿,仿佛刚刚出浴一般,李浩问:“疼吗?”

银狐怎肯在他面前丢低,咬牙逞强道:“与刀剑比起来差远了。”

“哟,这么厉害呀。”李浩挑眉道,“还有几个一寸多长的伤口,也一并缝了吧。”他说着再次操起针线,又替她缝合起来,其实他也是为她好,一寸多长的伤口愈合之后还是很容易留下皮肉凸起的大疤痕的,对方毕竟是个女孩子,将来还要嫁人的,那样狰狞的疤痕最好还是别有。

银狐只道他是故意整自己,一声不吭地忍受,心里却将李浩骂了千万遍,然而她能怎么办,现在光着上身呢,难道转身跟他打一架?

李浩又替她将身上那些较长的伤口一并缝合了,最后替她上药包扎,她有些伤口在胳膊上,胸前还有一道,那个部位的伤口不大,上药包扎就让图兰朵帮忙了,图兰朵虽然笨手笨脚的,不过在李浩的指导下还是完成了。

包扎完成,李浩走出营帐,银狐穿上衣服后就下床追出营帐,口中大呼:“无耻之徒,我要杀了你!”

李浩指着她,道:“别乱动,小心伤口再崩裂,又要脱一次。”

银狐顿时不敢动了,咬牙气愤道:“待我痊愈后,定叫你死无全尸!”说完气哼哼地扭头就走。

李浩高声问:“喂,你去哪!别乱走啊,三天后要替你换药,若不换药,到时候病变了,所有伤口全都肿起来,腐烂,生蛆……”

银狐被他一阵恐吓,渐渐停下了脚步,图兰朵上前将她拉回来,道:“银狐女侠,你莫跟他置气,他这个人就那样,其实人挺好的。”

“好个屁!无耻之徒!登徒浪子!”银狐狠狠瞪了李浩一眼,兀自咒骂。

李浩挑了挑眉,当做没听见,然后低头看了看下半身撑得老高的小兄弟,喃喃道:“身材不错,虽然瘦,但胸挺大,C+杯。”他说完朝着医帐走去,既然军医不够用,他便去帮帮忙,受伤的可都是他最心爱的特种兵啊。

忙活了半宿,李浩连一口饭都没来得及吃,终于和众军医将所有人的伤都处理好了,有几个重伤员的伤口较大,而且已经出现感染症状,必须使用消炎药,然而李浩带来的消炎药全都被马贼劫走了,现在只能祈祷那些货物没有被大火吞没,不然这几个特种兵很有可能会因为伤口感染而死去。

太阳缓缓从东方天际升起,天亮了,李浩刚睡下半个时辰,彭海来报,城中大火已渐渐减小,李浩无奈,收起了自己的起床气,走到沙丘上用望远镜看了片刻,转身走下沙丘:“让右骁卫攻城,留下重要马贼头目,其他的全都杀了!”

“是!”彭海领命而去。

这时,鲁大毛走到李浩面前,尴尬地摸了摸光头,问:“大人,那个波斯人可不可以留给我。”

李浩疑惑问:“你要他作甚?”

鲁大毛指了指自己光秃秃的右耳,道:“割耳之仇。”

“可以。”李浩点头,“不过我要先问他一些事情,问完话后再交给你。”

“多谢大人!”鲁大毛激动行礼,乐颠颠地退下了。

“起拔,前往楼兰城!”李浩大声下令,接着便去自己的牙帐准备收拾自己的行囊。

刚掀开布帘,一柄唐刀便朝他迎头斩下,李浩大吃一惊,赶忙抽身后退,还好他闪得快,胸前衣服被刀尖划破,割开一个三寸长的口子,惊出他一身冷汗,他万万没想到还有人潜伏在自己的牙帐中刺杀自己,待他定睛看时,只见银狐以刀撑地,怨恨地瞪视自己,右臂之上已经开始渗出血迹,显然是因为刚才用力挥刀所致。

李浩缓缓握起拳头,若不是他反应速度快于常人,刚才那一刀绝对能切开他的胸腹,神仙下凡都不可能救得活,此女心狠手辣至此,让他愤怒。

“你真该死!”李浩咬牙切齿,此刻的他正在强忍怒火。

“我说过,我一定要杀了你!”银狐怒目相向,毫不示弱。

“我也说过,我对待敌人的手段极其残忍。”李浩一步步逼向她。

银狐提刀指着李浩,缓缓后退,目光之中尽是决绝之色,她似乎已经想好了,杀不死李浩,那自己便死在这里。

李浩距离她的刀尖只有一尺远了,忽然停下脚步,他数次握拳都未能坚决自己的杀心,最后他还是放弃,冷冷道:“你走吧,我这里不再欢迎你。”

“放我走?你会后悔的。”

“趁我还未改主意,赶紧滚。”李浩冷然转身,“否则你会先后悔。”说完大步走出营帐。

李浩他们整备待发,站在沙丘之上,一个紫色的身影孤单地行走在沙漠上,背对他们,越行越远,正是银狐。

“李浩,你为什么赶她走!你都看过她身子……”图兰朵对李浩赶走银狐的行为很不开心,毕竟她也有女侠梦,银狐就是她的偶像。

李浩狠狠瞪了她一眼,图兰朵赶忙闭嘴,不敢再说,她也知道这种事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怪自己嘴太快。

李浩望着银狐远去的背影,心情也很复杂,仔细反省一下,其实这一切还是要怪他,他做事目的性太强,有的时候为了达到目的真的不择手段,当他撕掉银狐衣服的那一刻,就已注定了这样的结果。

其实只是为了让银狐乖乖配合治疗而已,多费点唇舌便是了,没必要用那么激烈的手段,换做任何一个女子,恐怕都会受不了,更何况是性情刚烈的银狐,可惜啊,他当时要是能想到这些便好了。起码以后不用被一个赏金猎人盯着自己的项上人头,当然,他也可以先下手为强,杀了银狐,可他又下不去手。

“大人!”金立忽然骑马来到李浩身边,道,“我在客栈的时候捡到了银狐的面具和佩剑。”说着递来一个银色面具和一口宝剑,竟是银狐的面具和剑。

李浩接在手中看了看,又转头望了望银狐远去的身影,忽然一踢马腹,策马奔出,顺手牵过一头骆驼,直奔银狐而去。

不消片刻,李浩便追上了银狐,银狐转身看了他一眼:“你改主意了?”

“我虽然是无耻之徒,但说过的话却不随意更改。”李浩随手将面具和宝剑丢到她面前,淡淡道,“你的东西,还给你。”说完一扯缰绳,调头就走,骆驼也就留在了那里,至于她骑不骑,那就不关他事了。

望着李浩策马而去的背影,银狐目光流转,眸子深处,似乎藏着某种物事,复杂难明。

李浩回到自己的队伍,却发现似乎人数不对,仔细一想,小迪和范水不在,便问:“小迪和范水呢?”

陆云道:“天明之前他们便已走了,那时候少爷你刚睡下,她怕惊扰了你休息,便没向你道别。”

“也走了么。”李浩忽然感觉一阵失落,好似丢了什么东西似的,心里空落落的,这种感觉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有点似曾相识。

“走就走了吧。”他神伤了片刻后无奈长叹叹,扬头道,“走,入城吧!”

同类推荐
  • 与崇祯皇帝的那些日子

    与崇祯皇帝的那些日子

    生活在未来的博士陆遥,利用“灵魂穿越机器”,与崇祯皇帝的灵魂共生,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历史是否被改变?未来是否被改写?内忧外患的明末,波谲云诡的政坛,等待陆遥的会是什么?
  • 原始小农民

    原始小农民

    农民陈昊穿越到远古史前蛮荒世界。他来到一个新石器时代,这是一个母系氏族社会的时期,他看着人们刀耕火种、以石作工。为了氏族,他开始观天文制历法、分节气定农事、造原始化肥农药,杂交农作物,种菜养鱼,驯六畜,养鸭鹅,酿酒醋,腌咸酸...于是,一个通晓天文数理化的小农民利用三次重生机会,见证一个原始文明的崛起...从母系氏族到父系社会,从父系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奴隶社会到封建帝王,一步一个脚印,陈昊激活了“种菜”的种族天赋,种出一个江山。主角:“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吾土!”(无玄幻修仙,纯种田养猪原始社会文明科技发展文。)【书群(qq群):784532523】
  • 兴唐

    兴唐

    我是唐朝的最大纨绔子弟。我是唐朝的皇太子。我是武则天的长子,有可能被母亲第一个干掉的儿子。(重要提示,还原当时真实历史,所以有11、萝莉养成、御姐控……,不喜欢的,请莫进入)
  • 擎国

    擎国

    穿越不可怕,穿越后从零开始也不可怕,但如果有个前辈比你早穿越,而且人家还当上了皇帝,你说这可怕不可怕?
  • 穿越唐朝之我是小王爷

    穿越唐朝之我是小王爷

    屌丝青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突然就穿越到了大唐。哎呦我去,李世民居然是我爸。程咬金你笑什么笑,不要皮。不然我告我老爸。哼╯^╰。想要要读书,没有钱?没事我出钱,让你读书。
热门推荐
  • 为妃作歹

    为妃作歹

    脾气坏坏,个性怪怪,一次偶然使她莫名的穿越到了古代,被当成花妖又差点活活烧死,她一次次的被害,一次次死里逃生,一次次和皇上皇后叫嚣,一次次幸免于难,她以为她会和太医相爱,可是却又阴差阳错的爱上了城府颇深的皇帝,到底是什么使他们相爱,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开始在宫中为妃作歹?
  • 启迪学生思考人生的故事全集:享受生命的春光

    启迪学生思考人生的故事全集:享受生命的春光

    人生仿佛是四季的轮回,生命的状态便是这四季的写照。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春、夏、秋、冬,不必为沐浴春风而得意,也不必为置身冬季而叹息,人生中的每一个季节都是我们必经的过程,生命中的每一个时刻都是值得我们珍藏的记忆。
  • 不管你是谁

    不管你是谁

    宁馨爱上了网路上意外邂逅的Ryan,Ryan的幽默和体贴都让宁馨陷入了甜蜜的感情中不可自拔。然而一次意外,宁馨发现了Ryan的真实身份和真实目的,他带着那么多的秘密接近她,是一时寂寞还是爱慕已久?面对宁馨的质问,Ryan百口莫辩……
  • 微辣嫡妇

    微辣嫡妇

    (一)你若狠厉,我自无情!嫡母,欲毁之名声,送入寒门。她,紧要关头,以金簪刺喉,虎口脱险!嫡母如此狠心,她便下定决心,为自己寻一个未来!(二)你若无情,我便微辣又如何?被抬进平国公府冲喜,相公被预测寿夭?大婚当日,相公竟要求约法三章?原来只是个摆设!罢了,那就看她如何打理这平国公府后院一亩三分地吧!你既无情,莫怪我无义!(三)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要黏着她了…什么时候开始,她也离不开他了…原来,一切都在静悄悄地改变…
  • 蝶舞连环坞

    蝶舞连环坞

    三月,江南,雨。淅沥的春雨就像多情人的眼泪,从昨日的黄昏到今日的黄昏,点点滴滴,织成一张细密的网,整个姑苏在这张网中越发空蒙灵秀了。雨中观景,别是一种韵致,太湖边的听雨楼也因此热闹起来:楼中灯火通明,桌边杯盘常满,食客们点些许精致的小菜,凭栏而望,一同下肚的除了佳肴还有湖边的秀色。与众人的热闹相比,小言是寂寞的。菜已凉,酒也空,小言袖手而立,凝望着长街对面一座不小的宅院。“拥剑山庄,若诗……”小言在心底反复的念叨着这几个字,神思恍惚中,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春和日丽的午后……
  • 被弃小宫女:天价皇妃

    被弃小宫女:天价皇妃

    “你只能是本王的!”他看着身下哭的梨花带雨,不断颤抖的黎昕,发狠道,“他已经用一百两把你卖给本王了。”她默默的承受着他给的痛,想起那个忘恩负义的男人,嘴边咧开一个苦涩的笑意,既然他以贱价一百两把自己卖了,那么自己就要做最最高贵的女人。他日登帝,她是他捧在手心的天价皇妃,他再想要挽回,而她莞尔一笑,“本宫无价。”
  • 这个杀手不高冷

    这个杀手不高冷

    他是一个令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他犯案累累,却又如谜一般,从没有人见过他的模样……
  • 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

    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

    “当代中国人文大系”是一套开放性的丛书,殷切期望新出现的或可获得版权的佳作加入。弘扬学术是一项崇高而艰辛的事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学术出版园地上辛勤耕耘,收获颇丰,不仅得到读者的认可和褒扬,也得到作者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将坚守自己的文化理念和出版使命,为中国的学术进展和文明传承继续做出贡献。
  • 星形广场

    星形广场

    《星形广场》出版于1968年,是莫迪亚诺的处女作,获当年的罗热-尼米埃奖和费内翁奖。小说通过叙述者拉斐尔·什勒米洛维奇的谵妄幻觉展开,这位主人公变换千百种怪诞离奇而又互相矛盾的犹太身份,却将最痛苦的悲剧隐藏于诙谐之下,于是我们看到诸多或真实或虚构的人物鱼贯而行:莫里斯·萨克斯与奥托·阿贝茨,列维-旺多姆与路易-费迪南·塞利纳医生,马塞尔·普鲁斯特与法国盖世太保,德雷福斯上尉,弗洛伊德,希特勒及其情人爱娃……有如旋转木马一般在时空中疯狂地转动,而当我们合上书,星形广场就镌刻在“痛苦之都”的中心位置。
  • 从前记

    从前记

    就像擅长和美丽的姑娘周旋,我哥朱中跟质地善良的老头也能打成一片。杨纯田喜欢上我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有人说我哥本来就长得花眉大眼,对人与事心肠柔软,理解得过于肤浅,的确,只要看到他们谈吐不俗,嘴角没有白沫,我哥就会觉得对方多少有些动人之处。但是,我哥对杨纯田的好感并不是完全出于偏爱。头一回见杨纯田,是我妈带他去打针。那时,杨纯田四十多岁了,刚把杨纯武家的大儿子杨祖献过继到自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