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页】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页数跳的那么快,我只能说我喜欢抄歌词。
那个时候的我喜欢读言情口袋书,小小的一本放在口袋里面,一本一个小故事,然后好多好多个故事上面,甚至有的几本成了一个系列。那些书,开启了我对小说的一种憧憬,读的多了,有时候我觉得我也可以写小说。
这大概就是很多作家开始拿起笔的原因吧。
因为读书反而更喜欢音乐了,有的作者会在书里面介绍很多很棒的音乐,然后我会跑去听。听了,就会喜欢甚至爱上音乐了。
当然喜欢,甚至爱的前提是有趣,没有趣东西,没有人喜欢。
还有一些老歌也让人觉得特别,尤其是那些听起来非常顺耳的,不仅旋律美,歌词也写的很有感觉。
快乐对于我来说是每时每刻的事情,人生那么短暂,为什么要悲伤呢?我不喜欢悲伤,可我自己又是悲伤的,所以我尽量寻找快乐,并把快乐传播开。
让所有人都是快乐的,人生应该有另外一个名字:无忧。
可惜上帝在分配技能点的时候,没有给人类这一种技能。所以我们只能靠自己,让自己快乐无忧。
快乐是永恒的主题。
就像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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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是静的,怕人的。可夜自习,却是热闹至极的。
快乐在你在我之间流淌,一声大吼,在你在我。
如今这边已是黑夜,阳光在地球的另外一边,炫耀着它的辉煌。
牵牛花开在阴影里,对着你灿烂的微笑。那花开的形状都像一朵漂亮的灿烂的笑脸。
噼里啪啦的闹腾,啊嗷一声尖叫,“你!出来!”班主任的严厉。
鸟儿划过天空,是为了展示自己耐寒的本领。
雨水打湿冬青,秋,也在风雨中瑟瑟发抖。树叶都沉默无语。秋风过处,颤颤巍巍。
那里好像看到你在哭泣,为什么呢?
抓了一手的凉水,我狂奔在沙漠里,海洋仿佛就在眼前,可是鱼儿呢?鱼儿在哪里?
有什么抚弄着我的发丝,像父亲的手,那么沉,那么重。
食物的香气,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仿佛一场噩梦,不知道自己何时会醒来。
灯光白灼的窗口,像某人的眼睛,看着你,看着他,也看着我。
长长的指甲,粉红色的肉,是谁伤害了我的手心?
脚步轻轻,仿若衣带翩翩飞舞。翻卷的衣裙,如风一般飘逸。
一弯虹彩流淌在小河里,污浊了净手的水和宁静的空林。
寒冷,像幽灵一样钻进你的怀中,抱紧你,钻进你的骨子里,不言弃,不撒手。
下楼梯的时候,无意一脚踏空,霎时,喊声震天动地,你却无动于衷。
收拾,是今晚的夜自习。
夜自习的时候写日记,被班主任提溜出去了。
班主任是教地理的,貌似是主打文科,但是其实是理科出身,最看不惯夜自习的孩子不做数学题,而在那儿写日记。
可惜数学题不是我的爱,我宁可在日记本上涂涂抹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