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799500000033

第33章

永恒一趴在桌子上,仲馗便像离弦之箭一样站了起来。好比一个惯偷惦记一户富裕人家已经很长时间,得知他们要在某一天外出旅行,于是,他在几天前就踩好了点。因此,当这欢欢喜喜的一家人一坐上车子,绝尘而去,他便立刻从躲藏的灌木丛后面探出身,亟不可待的奔向门口一样。仲馗此刻的神情就和那个惯偷一模一样,甚至于比那个惯偷还要迫切。他把消费金额放在桌子上,向那位笑容甜美、服务周到的侍应生点点头,以示他已支付了消费账单。便立刻扶起永恒,就像扶起一个死人一样,连拖带拉的向门口走去。侍应生还没走到他们那一桌把钱收走,他便鬼魅一般消失不见了。坐在酒吧里的任何一个人,都不知道这位顾客是何时离开的。就连那位怀着好奇之心一直不动声色的偷瞄他们这一桌的老板,也几乎没有留意到。

这位老板经营这间酒吧已经有些年头了。具体多少年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就像一个人吃过多少苦,受过多少罪,享过几天清福,只有自己心里明白一样。别人,于这位老板而言,也就是说那些经常光顾这里的老顾客只是大约估摸一个数字而已。事实上,没有人会去关心一个与自己经常照面,而又不需要深交的人的生平细节,人们所关心的仅仅是与这个人交往时能带给自己什么好处。就这位老板来说,顾客所关心的只是,这间酒吧每天都照常营业,在自己偶尔想来娱乐娱乐,消遣消遣的时候,那扇能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安慰的门总能推开;门里的那种混合着陈旧的实木味、女人身上的香水味、男人身上的汗味、所有人的体味和各种酒的辛辣刺激味,以及偶尔飘来咖啡的阵阵醇香味的熟悉的味道总能扑面而来;屋里的那种低沉的、怀旧的音乐声依旧余音绕梁一般回荡在晦暗的空间里,同时敲打着自己的鼓膜,使自己一走进便精神振奋;还有是否连那流动的空气也是晕晕乎乎的,带着几分朦胧的醉意。来这里的人,无不认为,一旦坐在情绪或低迷或高涨的人群中间,来上那么一杯辣嗓子的玩意儿,无论是多么消沉颓废的一个人,立马就精神倍增。这是来这里的老顾客唯一的目的,也是他们对这间酒吧唯一的期许。至于老板本人,怎么说呢,他就像那个在喝酒前必须打开的酒瓶盖,喝酒的人在意的是酒的味道和纯度,对于酒瓶盖的用途和必须打开它才能喝到酒的这道程序只有天晓得他们才懒得关注呢。

每一个嗜酒如命的人都知道这种辣嗓子的玩意儿并不能替人消愁解闷,虽然酩酊大醉后能暂时忘记一切的痛苦和忧愁。但当酒醒后,那种忧愁和痛苦更惹人烦忧,而且比之前更甚,因为这时的烦忧又添了新的装饰品,即头痛欲裂和浑身酥乏。这就像每一个吸毒的人都知道毒品即毒药,沾染上,便是毁灭。但每一个不可救药的吸毒者在毒瘾发作时即便倾家荡产也要吸上一口,因为吸食毒品时的那种心花怒放、轻飘飘的、酣畅淋漓的美妙感觉让他们犹如置身仙境。这一刻的快乐感觉,在他们看来胜过一生幸福时刻的总和。然而,纵使他们知道这种心醉神迷的快感稍纵即逝,过后,迎接他们的便是黑沉沉的地狱之门,也绝没有一个吸食毒品者和借酒消愁者会轻易放弃这短暂的欢愉,而去面对那长久的惆怅。

无疑,吸毒者和嗜酒者大多不愿意清醒的面对生活的灰暗一面。他们宁愿用自我毁灭的方式来逃避生活,也不愿实实在在的去参与生活。他们认为如实的去参与水深火热的生活,不下于赤手空拳在狂风怒涛中拼命挣扎,以求一线生机。由于习惯了堕落的下沉,便无法适应在人海波澜中浮沉不定,于是即便沉沦、麻醉、癫狂后的大梦初醒令他们痛苦万分,他们也宁愿在那条自我毁灭的黑暗之路上清醒的自戕。

基于此,这位老板所经营的这间酒吧,多年来生意就像其门口所挂的那两个大红灯笼一样红红火火。

这位年龄未满五十,也许刚过四十岁的老板已经不幸的遭遇了无伤生命之大雅的谢顶之灾。像所有头发稀稀拉拉,犹如几根蛛丝一样飘拂在就像刚在滚烫的沸水里退过毛的猪皮一般的头皮上的人一样,努力的从左边梳到右边,或者从右边梳到左边,掠过那太大的光脑门,以掩盖那暴露在外的光秃秃的头顶。这显然是徒劳,越掩盖,那泛白的头顶越惹人厌恶。不仅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让自己感到别扭。但这对于年纪轻轻便秃顶的人来说,是唯一的补救办法,也是最徒劳的欲盖弥彰。

这位老板曾是一位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但他并不热爱自己的职业。他之所以不热爱自己的职业,是因为他认为现代的教育对孩子们的成长和求知毫无益处。家长们在爱的名义下已经误入了歧途,而老师们在贿赂的诱惑下显然丧失了师德。在他看来,孩子们就像被剥夺了自由意志的奴隶一样,从七八岁开始便天天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奔波在各种补习班和兴趣班之间,他们不知道自己每天在干什么,也不知道所谓的钢琴、小提琴、舞蹈、画画是个什么玩意儿。他们只是用柔润的身体和稚嫩的心灵疲惫的(这些幼小的孩子甚至于连疲惫是何物都不知道)去完成父母在虚荣心的作祟下要求他们去完成的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整天坐在钢琴前摆弄着那几个黑白相间的琴键的孩子也许根本不喜欢钢琴,在将来也不希望成为什么钢琴家;整天把小提琴顶在下颚,不厌其烦的训练着演奏技巧。什么握弓、运弓、音准、音级、揉弦以及把位等,也许并不喜欢小提琴,也不希望将来成为什么小提琴家;天天练习跳舞的孩子,被要求不能吃这不能吃那,日复一日、汗流浃背的做着基本功,也许并不喜欢跳舞,也不希望将来成为什么舞蹈家;天天画画的孩子,也许早已厌烦了什么勾勒,素描,水彩,他们一点也不喜欢画画,将来也不希望成为什么知名画家。孩子们,在这个年龄段,无论多么天赋秉异,他唯一的动机就是尽情的玩耍,唯一的目的就是快乐的成长。

任何的教育都要明白,主动求知和被动学习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因斯坦所说:学习时间是个常数,而学习效率是个变数。而当今社会,无论是学龄期的孩子们,还是学龄前的孩子们,无一例外的都是被动学习并不是主动求知,无一例外都在争取学习时间却盲目的忽略了学习效率。这是一种令人咂舌的戕害,是一种光天化日之下的阴谋,即那些盲目的独断专行的家长们和一部分唯利是图的老师们齐心协力在扼杀天才,却还信誓旦旦的认为自己在培养天才,在努力发掘未来影响社会的伟大人物。殊不知,即便真的有些孩子在未来会成为伟大的人物,也被他们在毫不自知的情况下硬生生的扼杀在摇篮里,断送在萌芽阶段了。

每一个孩子,心性不够完善,认知不够成熟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能做什么。但这一时期,如果家长引导不善,尤其是以自己的喜好,或者人云亦云的流行趋势,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的左右,再加上根本不了解孩子的真实渴求和切实所需而违背了孩子的天性,使他盲从的走上一条在将来根本不会喜欢的事业之路上,那么可以完全肯定的是,将来的余生他都不会幸福。正如培根所言:一个天性适合所从事职业的人是幸福的,而一个天性与所从事的职业背道而驰的人显然是不幸的。正如,一个天性酷爱安静却生活在一个整天吵吵闹闹的家庭中的人,其心必定长久的处在寄人篱下的悲苦境地。而一个终其一生都从事一种按天性来说深恶痛绝的工作的人,那又谈何幸福,岂不也是寄人篱下吗?

天生我材必有用,如果非要用会不会游泳的能力来评判一只鸡,把它和鹅拿来相比,它会终其一生认为自己是愚蠢透顶的。而这种评判标准便是毁灭一只鸡的最好武器。而现在的家长们便是用这种评判标准来严酷要求自己的孩子们的,于是,那些原本聪明绝顶、身怀天赋的小天使们最终一个个变成了最平庸的傻瓜,而这就是现代教育的‘累累硕果’。

基于这位曾勤谨敬业的为人师表者的明察秋毫,而不幸的是,正是这种难能可贵的世事洞明使他异常痛苦。他在三十而立的年纪毅然决然的辞掉了那份令人眼羡的教职工作。尽管人们普遍认为这份工作既轻松百倍,又薪资丰腴,但他一点也不感到惋惜。他在老师这个行当里,是一个罕见的博学之人,也是屈指可数的几个拥有最基本的师德之心的人的其中之一。他之所以要去教书,只是为了倾囊相授自己有生之年所学所思所悟的知识,并不单单是为了赚取教师的这份丰厚的工资。但现在在名不副实的雄厚的师资力量中奉行的风气让他无法苟同,他们不停的在课下给已经忙得焦头烂额,几乎喘不过气的孩子们补课,补完英语补化学,补完化学补物理,而且补课费又异常昂贵。因此,尽管义务教育已经普及了很多年,但家长们赫然发现,他们在孩子教育经费的支出上却越来越大,这一生活的必须消费项目,就像狮子大开口,永远喂不饱。然而,更令人无比意外且深感悲伤的是,教育经费花的越来越多,孩子们却越来越无知。

事实上,这一点也不难理解,这就像海绵吸水一样,你把一块海绵整天泡在水里,到最后,它当然一滴水也无法吸收了。孩子们的处境亦是如此。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有三分之二的时间,他们都在精疲力尽和睡眠不足中被强制性的灌输知识,而这些知识他们几乎连十分之一都没有吸收,更别提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了。因此,当很多孩子看似寒窗苦读了多年书,终于熬到毕业,离开学校后,赫然发现自己竟然就是个认识几个粗浅之字的文盲,一问三不知,一做三不会。一个所谓的博学之才摇身一变成为社会上最无用的无能之辈。多年来的求知所学,一项有用的技术没学会,一点实用的知识没得到。而且理论知识了解的浮皮潦草,实践技能由掌握的半生半熟。就那样浑浑噩噩的晃荡了几年,把最宝贵的青春年华葬送在晕头转向、迷迷糊糊的求知之路上,麻木不仁的蹉跎了于整个人生而言至关重要的小半生,某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最后,为什么竟然把自己造就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废人。

直到这时,这些已过不惑之年却庸庸碌碌、无所作为的人依旧不敢也不愿追根溯源,问一问,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某时,真相就在眼前,但人们却看不清。人们之所以看不清,只是因为从未跳出那个魔咒一般的盲从之圈,教条主义和并不正确的约定俗成就是这个圈子里最不能抗拒的无形的引领者,就是这个唯我独尊的狂妄自大之徒把无知的人们一个个带上在当时看来不可辩驳的正确之途,而只有来世之人才会看清那是史无前例的荒谬之境。

因此,这位还算有仁爱之心,保有生而为人最基本的良心的老师不想以这种无比正当的方式误人子弟,便离开了学校,开了这间酒吧。他私下里认为,酒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进来的人至少都是成年人(虽然某时在他留意不到时,也会混进来一些少年,但他认为这也无伤大雅,毕竟他没有三头六臂,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了判断能力和选择余地。要进来,那是他们自己要进来,对于进来后造成的后果和他的干系不大。他不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和煎熬,但教育就不一样了,尤其作为一名教育者。

故,当永恒走进来时,他比坐在这里的任何一个人的心都要忐忑和复杂。他了解这个孩子的背景和他的那个故事,以及他最近三年的生活状态。他也是那些偶尔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们当中的其中一个,但他的慷慨解囊都是隐姓埋名的。他经常给总是叫那个可怜孩子来吃饭的老阿婆一些钱,让她不用为难,尽可以多多叫那个孩子来吃口热乎饭。他知道老阿婆的生活也是捉襟见肘,因此十分理解她在实施善心时的难处。但却一再嘱咐不让她把这种帮助告诉那个孩子。

以他明智的慧眼,他认为这个孩子自有自己的命运。上帝既然对他不公,余生必会尽量补偿。但他突然出现在他的酒吧,无论怎么看,他都认为不合适。他猜测必定事出有因。因此,当永恒一推开们,战战兢兢的走进来,他便暗暗的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但随后走进来的一个人,多多少少影响了他的注意力。那便是那个穿着一身居家服,趿拉着一双拖鞋,神情有点游移不定的女子。

完全可以这样说,这位女子几乎立马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他一眼便看出,这位女子是追随那个孩子而来的,而且她来的很仓促,显然在出门前她都没来得及换衣服。这一点,他是从她追随那个孩子的身影的那道异常复杂和不安的目光看出来的。看面貌和神气,她不像本地人,本地的姑娘们虽然大都和她一样水灵秀气,但没有她身上的那种果敢和勇气。她相比女性而言显得更刚强和坚毅。总的来说,在她身上有一种罕见的气质,这种气质不可言传只能意会。

如果说他单凭外表就能看出她来自哪里,那显然是大言不惭。不管怎么说,他把自己的大部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这个第一次走进他酒吧的陌生女子身上。基于自己一年四季都待在这里,或多或少和形形色色的人照过面,或只是默默无语的看着对方,或彼此简单的聊上几句,不管怎么说,他也算阅人无数。但这个女子却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都知道,一些人,由于与生俱来的独特气质,虽然只有一面之缘,却能够给对方留下余生都难以磨灭的记忆。而这位女子显然就是这种人,甚至毫不夸张的说,她是这种人当中的佼佼者。毫无疑问,这位女子给酒吧老板,这位曾经的老师留下了独特而深刻的印象。而这种印象与其说是她与生俱来的独特气质所导致的,不如说是她与那个孩子之间在将来必定要发生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而引起的,而这种必然性就像神祗所预示的一样,令有犹如灵光乍现一般的预知能力的人身不由己的沐浴在奇幻的光辉之下。

他看出这是一种绝唱般的可能性,但他看不清未来的图景。于是在一种诞妄式的忘我的遐想中,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后来又走进一个陌生男人,而这个男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那个孩子灌醉了,更没有注意到那个孩子是在什么时候离开的,他尤其在注意力异常集中的情况下,竟然没有发现那位让他灵魂游移的女子又是在什么时候离开的。而多年后,当他得知那对蜚声世界的男女正是当年一前一后出现在他酒吧的这对男女时,他觉得当时的那种奇幻的光辉与他此刻临死前的回光返照竟然合二为一了。

同类推荐
  • 拣到爱情

    拣到爱情

    她是一个典型的富二代,一生的梦想是给自己最喜爱的歌手写一首歌词。一个夜晚,她将荒地里拣到的正在宿醉的陌生男子带回家中,没想到已经同居15天的他竟然是当红知名的偶像歌手,隐藏已经爱上他的心当上他新专辑的词作者。让她更没有想到是自己最喜爱的歌手竟然是同家公司的老板。随之而来,她平凡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友情与爱情中回荡,在希望与失望里流浪,答应世界可以等待,就算世界已不在。
  • 豪门暖婚之娇妻请负责

    豪门暖婚之娇妻请负责

    江、叶两家联姻,轰动盛京。她是叶家三小姐,联姻的是她二姐。临近婚期,江大少突遭车祸。一时间,各种小道消息漫天飞。有说江大少双腿骨折,可能终生瘫痪!也有说他伤了根本,将来不能人道!短短数日,曾名动盛京,引无数豪门千金趋之如骛的江大少,成了人人同情怜悯,敬而远之的对象。叶家二小姐离家出走,这门婚事落在了她的头上。问她嫁不嫁?她哼笑:为何不嫁?于别的女人来说,这场婚姻或许是一辈子的灾难,于她来说,是正中下怀!哦不,是正合心意!他是盛京名门江家的嫡长子,自小便知今后自己的婚姻不过是一场利益交换。问他娶不娶?他答:有何不能娶?他对妻子的要求只有两点:安分一点,安静一点。于是,他坐在轮椅上迎娶了他的新娘。......小剧场:某日,离家出走的二姐回来了,对江先生一见钟情。“叶凉烟,他本来就应该是我的老公,是我一时糊涂,现在我要重新追回他,你识相点,趁早滚出江家!”正在此时,江先生出现了。叶凉烟看一眼他,似笑非笑,“喏,你本来的老婆来找你了,我滚了。”江先生温柔地搂住她的肩,“老婆,你瞎说什么呢,二姐脑子糊涂了,你怎能跟她一般见识?”“......”叶家二小姐风中凌乱。......PS:本文婚恋暖文,1V1,双处,无小三误会,只虐渣渣!欢迎亲爱的们跳坑!多多支持,爱你们,么么哒!!
  • 唯一人娇宠

    唯一人娇宠

    秦悠悠重生第一天上学就遇见了10年后叱咤风云的秦大神。“学长,我想抱你大腿”“我腿粗怕你抱不住”“那我直接抱人行吗”“……”
  • 繁华那年遇见你

    繁华那年遇见你

    那年遇见你,是我的幸运;如今爱上他,是我一生的意外。你总说爱不是强留,但没有强硬的爱,还是爱吗?我的一生的意外都是因为你……我不担心你的离开,但我害怕会再也见不到你!
  • 非同小可

    非同小可

    那年,院里的槐树开了花,林小可第一次见到李非同。一个明艳照人懂得收敛光芒,一个清隽沉静又貌似风流。林小可一直觉得自己的心思已是藏得足够深远,可后来才慢慢发觉,那人才真的是滴水不漏。他不说,只默默去做,不知何时就能悄悄把你包围,最后深陷其中再也逃不出去。两个人,都还是孩子的时候,你来我往,一起走过了五年。而再见时,她以为,所有的过往早已埋在了那株老槐树下。直到某天,她恍然回头,才发现他依旧是当初沉静如斯的他,依旧是那个她用青春深深爱着的人。--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热门推荐
  • 末世1—丧尸

    末世1—丧尸

    死,亦是生的开始;一段故事的结束,亦是另一段故事的开始。
  • 重生之狂医冥后

    重生之狂医冥后

    穿越前,她是玄医世家家主,即将步入天纵领域的高手,却因为人祸家族覆灭,爱人永隔,穿越后,她是周楚国尊贵的长公主,才貌双绝,手握惊天财富和势力,却非要抽风倒贴敌国丞相为妻,洞房花烛夜,不堪旁人凌辱,血溅当场以求清名。尼玛,她堂堂天纵领域高手岂能有那么憋屈的一世?!没有关系!颠覆这世,穿越回去,于她不过是举手!且看——初来乍到的她,收拾了曾经欺辱她的小妾,救走了宝贝弟弟,顺带给那男人留下了永生难忘的记忆,至此深陷纠葛为她要死要活。从今往后,彪悍的人生不再需要理由,看她一代狂医,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至于男主么?我擦,你们没看文的名字么?某男主——老婆,乃这样直白我会不好意思的。————————————————————某天,某时,某地,一群人,面对着她的绝然纵身坠入山崖,悲痛欲绝,几近疯狂。而她,则借着机会脱胎换骨,涅磐重生,彻底抛却了一世纠葛,恩怨情仇。悬崖下,某男等候已久,纤手轻抬,将佳人拢如怀中,笑得得瑟。至此,携手天下,永不分离!————————————————他说,朕不管你是云缳还是玄墨,生生世世你都是朕的女人,你若是敢死,朕便让你族人陪葬!即便是生灵涂炭也再所不惜!她说,威胁人之前找个好理由,我的族人已经死得差不多了,还是你想玩穿越,去动我玄家人?既然如此,本家主不介意再次煅烧整个尧舜的精气!想要造孽随你便,小心死后下地狱!他说,你不是曾经爱本相爱得死去活来么,为何现在又这般绝情,是欲擒故纵还是你根本就换了一个人?!她说,你都说曾经了,何必再纠结下去?!麻烦继续抱着你的曾经还有那群对你死心塌地的蠢女人过一辈子,离我远点!———————————————“人生总是那么不完美,到哪里都摆脱不了渣男的环绕!”“亲爱的,那是为了衬托为夫的痴情专一卓尔不凡,有对比才能突出为夫的好!”“…”“麻烦有点骨气,你确认你是冥王?”“在自己女人面前要骨气干么?”“……”“那你不觉得我一灵医世家家主和你这冥王有冲突么?”“那不正好,你能让人活,我能让人死,如你觉得不妥,为夫也开医馆救人?”“……”求婚记——“为夫很好用,招之则来,挥之不去。连你跳崖都能接住你,死了都能让你活过来!亲爱的,考虑一下吧!”“可是我现在心情不爽,想看人跪搓衣板,特别是自己的男人来跪……”
  • 范思哲香水

    范思哲香水

    本故事集里的《如夫人》,其结局是读者如何也想象不到且接受不了的。但是在阿福的娓娓道来中,却是自然而然,没有丝毫突兀之嫌。《飞天》杂志陈德宏主编曾撰文评述本故事中的三位不同女性的奇妙设置“作品写了三个如夫人,命运一个比一个悲惨……何以如此?没有答案,惟有悬念。这种设置不单使悬念在故事情节上有丰富层次,而且在人物心理上有斑斓色彩。令人击节的是,这种设置及其铺排,居然从容不迫,冷静克制,浑然以文字将情节、意象和思想融为一体。
  • 战国七雄的纷争

    战国七雄的纷争

    战国七雄是中国古代战国时期七个较强的诸侯国的统称。春秋时期和战国时期无数次战争使诸侯国的数量大大减少。到战国后期,仅剩下七个实力较强的诸侯国,分别为齐、楚、韩、赵、魏、燕、秦,合称为“战国七雄”。
  • 宇宙最强美食家

    宇宙最强美食家

    身为大吃货国的一员,当发现自己莫名来到了只要能吃,就会变强的世界……
  • 深宫胭脂乱

    深宫胭脂乱

    她是侯府嫡女,亦是当朝皇后。十六岁,代姐出嫁,嫁给至高无上的男人。容启恨她入骨,恨她为嫁宫门,逼死姐姐,逼死他的挚爱。宫闱之中,勾心斗角片刻不得安宁。夫妻之间,相敬如冰丝毫不见恩爱。她为他挡去一剑,得到的不过是他居高临下而立——“乔楚戈该还的债还未还,你若敢死,我便叫乔家所有人陪葬。”“我乔家,早就没人了。”--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萌徒成妻:误惹妖孽师傅

    萌徒成妻:误惹妖孽师傅

    (已完结)呆萌小徒卖萌耍宝,扮猪吃老虎,横扫六界。破血咒,寻秘宝,揭万年真相!。(推荐新书《呆萌甜妻:男神老公养成记》)捡个上古神兽做灵宠,赖上神界战神做师父,看她上演怎样一段爆笑的师徒之恋?什么?有人要抢师父?某小徒不屑:有我年轻漂亮吗?有我可爱无敌吗?没有?滚!某小徒人生格言:不准和婳儿抢师父,师父从头到屁股都是我的!某小徒自我评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暖得了被窝打得过流氓,某小徒毕生目标:搜刮天下至宝,赚钱娶师父!噢耶!
  • 重生之隐世小富婆

    重生之隐世小富婆

    【本文1v1暖宠,甜文,重生后:男女主身心干净,双洁,简介无能】重生源头,苏木兮果断将前世狗血人生扼杀在摇篮里,励志做个学霸闪亮开挂,抓住未来某商机驰骋商场混入富婆圈,顺便拐个全能男神做老公,然后生一双儿女继承她的家产。
  • 卿如沐尘风

    卿如沐尘风

    ————新文《疏妆》已开,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谢谢———— 崇吾山上,白雪苍茫。自沉睡千年的卿潇上仙睁开双眼那刻起,四海便不再安宁。女娲灵石,神女再世。冰境灵主,画族之后。妖族祸起,八荒战乱。散尽元神,以血为祭……一切尘埃落定,且问沉浮与谁,倾情亦与谁。只道是如沐尘风,不染霜雪。
  • 碧野散文选集

    碧野散文选集

    碧野,作为一位紧随时代同步前进的作家,以其充沛的热情和执著的毅力,长期勤奋耕耘于文学领域,除“文革”期间被迫搁笔之外,始终笔耕不已,迄今已逾古稀之年,仍时有新作问世。因此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其几经风雨、屡遭坎坷的文学人生道理上,已留下了三十多部计约五百多万字的累累硕果。如今从宏观角度予以回眸一览,不啻在现当代文坛上留下了其凝重的心血结晶乃至时代的一个侧面记录。诚然,碧野的文学创作是多方位的,诸如长、中、短篇小说以及报告文学等,都曾有过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