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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仲馗如此谨慎小心不是没有道理。站在他个人的立场,步步为营是他这种人最擅长的战术。但即便是机关算尽的人也有疏忽大意的时候,总不能事事随心,面面俱到,圆滑、精明、狡诈到无懈可击的地步,因而从不犯错,因此马失前蹄就是早晚的事。

军事家拿破仑是那么所向披靡的一个人,但最终还是因为大意失荆州,导致了历史性的结局。但这绝不是悲剧,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必然的历史结局。渺小如蟑螂的仲馗当然不能与伟大如蛟龙的拿破仑相比,因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可比性。因此,如一条臭虫的仲馗只能在一个小小的城市兴风作浪,只能在自家的球操里滚球玩耍:而如一只雄鹰的拿破仑却把整个地球搅得翻天覆地,在世界这个喜怒无常的深海里乘风破浪。即便在这里把仲馗和拿破仑写在一张纸面上,无论笔者在下笔时经过多么殚精竭虑的字斟句酌,多么天衣无缝的巧言令色,多么明察秋毫的审时度势,都证明笔者的鼠目寸光和不知好歹。任何一个博学之人在读到此章节时,都会认为笔者是一个大言不惭、胡编乱造、莽撞轻率的狂妄之徒。无疑,拿仲馗这个奸诈小人和拿破仑这位历史英雄进行辩证分析,这对前者来说是一种轻蔑的讽刺,对后者来说却是一种高贵的侮辱。

然而,笔者之所以把这两个不可同日而语的人放在这里,只想浅薄的表达这样一个嗟叹而惋惜的想法:要知道,其实他们没什么不同,因为他们都生活在地球上,都是人,都出自人种这一种族啊!为什么就那么不同呢?

毋庸置疑,人世界不可避免的就是有这样一种现象:同样生而为人,同一个种族最终演化变异成了千奇百怪的物种。一部分成为牛鬼蛇神,一部分成为行尸走肉,只有少部分成为仁人志士。与其身份匹配,牛鬼蛇神最终饮鸩止渴,行尸走肉最终自生自灭,而只有仁人志士才能活着不枉此生,死后也必定千古流芳,虽死犹生。牛鬼蛇神把同一个地球,这片宇宙中独一无二的绿洲,分化成不同的片区,据为己有,划地为王,一面与别人比邻而居,假意示好,一面暗暗觊觎,准备随时趁虚而入;行尸走肉把地球这苍穹中唯一的生之家园变成一个横尸遍野的坟茔,默默的埋葬着灵魂,任干尸般的躯体横冲直撞、东游西荡、左摇右晃,不知生之幸事,亦不知死之必然;仁人志士努力维护地球这唯一的荒漠星球之绿洲,人类生命之源泉其最美的平静和最珍的和平。在和平中共享美德、智慧、爱和幸福。

然而,正是那一小部分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才维持了这生之家园表面的平静,有些人才得以在这片安宁的沃土上兴风作浪、暗度陈仓、为非作歹。而仲馗便是分布在世界各自的这些人中最积极和不安分的一个人。他用世界上史无前例的狡诈上演了一出双簧,自认为天衣无缝、瞒天过海,却最终在自己精心设下的圈套中为这出绝妙的双簧画了一个连悔恨都来不及的感叹号。

他从来都不知道,所谓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个多么真知灼见的概念。事实上,当他一走进酒吧,就有三双眼睛在不动声色的盯着他,有三颗心在聚精会神的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这三个人分别是坐在吧台前,背对着他的那一男一女,他们看似在忘我的‘谈情说爱’,实则从未对他这个人放松警惕;另一个就是酒吧老板,他自从依着自己不为人知的心意制止了那位侍应生的粗鲁行为后,便一直安安静静的端坐在吧台里最隐秘的一个角落里,别人看不到他,而他对酒吧里的来往顾客,以及其耳鬓厮磨、嗡声细语都尽收眼底、一览无余。尽管他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一个女子的身上,但他对其他人的言谈举止还是观察的细致入微,连他们握酒杯的姿势和吸烟吐气的架势都没有放过。

就是这么三个仁人志士行列中,自认为其智慧最微不足道的人,却在眼皮子底下让仲馗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那个孩子带走了。而且走的时候悄无声息,消失的又无踪无际。这真叫人大跌眼镜。这便是仲馗这个狡诈之徒最过人之处。

他从走进酒吧到默默的离开,前前后后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因此,与他比邻而坐的一世和木森从来没想过他会这么快离开,也就没有自始至终死死的留意他的动向,这是他们的疏忽大意,而这种疏忽大意发生在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暗生情愫,并大胆表白的档儿,也在所难免。故,他离开时他们竟然一点也不知道。而直到酒吧的门在他们身后哐当一声合上时,心不在焉的一世才恍然意识到了什么,她急忙扭过脸,看到永恒的那一桌早已人去桌空。她大惊失色,急忙跳下高脚凳。她的惊慌失措感染了木森,他疑惑的扭转脸看着她,与此同时,他也注意到仲馗已经离开。他的脑海里立刻蹦出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就像晴天霹雳,令他哑然失色。这个念头便是: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让他魂牵梦绕的这个女子之所以以这样一种精神面貌出现在这里,也许跟仲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大惊失色。立刻站起来。

“莫非你认识仲馗?”木森用惊惧的声音问。他的表情就好像他突然发现一个和他交情不浅的凡人竟然一直和魔鬼打着交道。

一世抬起眼看着他,脸上显出惊讶的神色。她惊讶的不是他提到了仲馗的名字,而是他语气中传达出的那种难以掩饰的恐惧,这种恐惧给她带来一种无法排遣而又难以捉摸的惊悚感觉。木森的这种语气不单单令一世感到毛骨悚然,也令他自己有点闻风丧胆。这是因为他知道仲馗就是一个魔鬼,而一个人一旦和魔鬼扯上关系,其结果可想而知,不是其本人也变成魔鬼,就是被魔鬼彻底戕害。

“难道你和仲馗真的有什么关系?”还没等一世回答,木森又迫不及待的问。

“我不认识他,只是听说过名字而已。”一世肯定的回答。

木森悬在半空的心噗通一声掉了下来。他暗暗的,久久的,嘘了一口长气。

然而,他的这口气还没完全吐完,一世便飞快的向门口走去,就像脚下踩着风火轮一样。他着急慌忙掏出两百块钱放在吧台,紧跟其后。那位刚刚把咖啡端放在他们座位前的侍应生,向一前一后急匆匆离开的这二位投去疑惑不解的目光,下意识的摇了摇头,一边把钱收起来,一边在心里暗暗的盘算,想到自己还有多余的零头可赚,眼角眉梢都情不自禁的流露出了得意的浅笑。

一世用飞一般的速度奔出酒吧,却早已追寻不到仲馗和永恒的身影。

“他们去了哪里?”她心想,不由自主的向四下环顾,一阵阴郁的感觉袭上心头。

她抬头望天,只见一刻钟之前还月挂枝头,现在那皎洁的明月却被一大团灰蒙蒙的雨云遮住了,使原本繁星点点的天空黑压压的,让人产生一种被上帝怒视的感觉。她突然想到了梵高,那位割耳的天才艺术家。想到了他的《星月夜》,那幅画,自从她第一次看到便像凿刻在她的脑海里一样,时时刻刻跃然眼前。

“想当初,他是如何理解大自然的,他那孤独的灵魂是如何接纳这位上帝之子的,并把她当做唯一的朋友?他是否曾在这灰蒙蒙的天幕下忘我的创作过,他是否曾在这蒙蒙细雨中不愿归家?”她的思绪翩然起舞,那豆大的雨滴就像故意应和她的思潮一般,随即不由分说的齐刷刷打在石板路上,纷纷扬扬的跳起了踢踏舞。那声音是如此悦耳动听,就像白居易《琵琶行》里的那两句诗行: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好比战争年代骠骑兵在前面打头阵,步兵紧随其后一样。在这场骤然而降的春雨的战争中,瓢泼大雨像大炮轰鸣一样开了个宏伟壮观的头,紧接着蒙蒙细雨便接踵而至。

此时此刻,一世沐浴在春雨滋润大地的绵绵柔情中,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川流不息的人群,顿觉惆怅满怀。由这灰暗的夜空情不自禁的联想到梵高,以及他的孤苦不幸和才华横溢,进而又想到了那个同样在这飘摇的人世上孤苦无依,无依无靠的孩子,尤其想到自己费尽周折,最终还是跟丢了他,越发怅然若失、黯然神伤。她双臂环抱,孤零零的向一条同她此刻的心境一样孤孤单单的道路走去。这条路被两边枝繁叶茂的垂柳围成一个拱桥状的长廊,在雨水的冲刷下,又被霓虹的灯光一照,路面发出钢铁般熠熠的光芒,行走其上,不仅使惆怅之人的心情多了几分诗意,也使春天的这个雨夜多了几分美感。

木森跟在她的后面,既没有喊她,也没有试图追上她。只是远远的看着她的背影。她飘逸的长发像披肩一样在雨中紧紧的贴在了她单薄的背上,她原本宽松而灵动的灰色丝质衬衫此刻也被雨打湿,湿漉漉的裹在了她曼妙的身体上,凸显出她纤细的腰肢和凸翘的臀部。他看不见她的脸,但能猜测出那张动人的脸此刻是个什么样子的。他犹豫了片刻,但最终还是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了她。

“如果你愿意,能否和我说一说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你指的是什么?是江南水乡还是刚刚的那间酒吧?”一世问,并没有转过脸看木森,只是依然慢悠悠的向前走去。雨水一部分顺着她绝美的脸庞流到白皙的脖子里,一部分从颏骨处直接滴落在衬衫上,让她已经湿漉漉的衬衫变成了水淋淋。

“都有。”

“我的一位挚友嫁到了水乡之城,我特地来看她。”一世回答。

木森无比欣慰的点点头。

“那么,你为什么要来这间酒吧呢?”木森顿了顿,若有所思的问。

一世转过脸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她发现他的表情是那么严肃,以致让她深感不安。

“喝酒。”她平静的回答。

“喝酒?”木森重复道,“既不带钱,也不拿手机。你准备拿什么支付你的账单?现在刷脸消费还没有普及。”

一世笑了笑,没有回答。

“你来这里干什么?”她反问。

“来见你。”木森立刻变得玩世不恭起来。就像巧克力一遇热就会融化一样,木森一遇到向一世表达挚爱深情的机会就变得玩世不恭起来,似乎只有用这种方式他才能说出一些在严肃认真时无法讲出口的话似的。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的。

“实话实说。”一世一本正经的说。并不为他的这三个字有所动摇。

“几年前我在法学院研修班学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前辈,是一个非常有才华且平易近人的人。虽然我们在短暂的接触中还不能说已经拥有什么深厚的交情,但此人的人品让人不得不尊重。前不久,我突然听说她在几年前遭遇了不幸,留下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所以这次出差路径此地,特意逗留一天,想看看能为那个孩子做点什么。”木森娓娓道来,语气很平和,但充溢期间的感情却很复杂。这种复杂,无论是在当时,还是事后他无数次怀想的时候,他都不曾明白,这种感情究竟是由他所讲之事还是听他所讲之事的人引起的。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假如木森能说的详细点,告诉一世这位前辈是做什么的,遭遇了什么样的不幸,而那个孩子很可能所处的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现状,那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事情往往也就是这样的。假如一世此刻在听这番话的时候不是那么心不在焉,假如老天不是在这时下着扰人心情的蒙蒙细雨,也许她会多嘴问一问,他所提到的那位前辈究竟遭遇了什么样的不幸?那个孩子现在多大?住在哪里?是否还在上学等等?可惜,事情的确就是这样的,一个说的不清不楚,一个听得不明不白。于是,这同一个孩子用其命运的丝线把他们牵引到了一起,使这两个原本互不相识的人最终成为莫逆之交。而他们却以不同的方式在牵挂着这个孩子的同时,又与他擦肩而过,甚至于前一刻还近在咫尺,后一刻却不知所终。只有天晓得,他们竟然就偏偏错过了。我们不禁要问,事情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然而,如果事情不是这个样子,那么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也就不能成立了。

这就是命运这位弄人所玩的鬼把戏。

牛顿被苹果砸了脑袋,他问:为什么苹果会从下掉而不是从上?爱因斯坦从梯子上摔下来,他问:人为什么会笔直的掉下来呢?后世之人普遍认为(这也许也只是个人的主观臆断),这两个问题给了这两位天才物理学家神一般的启示,使他们最终得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和相对论。但故事写到这里我们也要提出若干问题:茫茫人海,为什么有些互不相识的人偏偏相遇了?大千世界,为什么有些故事偏偏发生了?人海波澜,为什么有些幸运和不幸偏偏降临了?数学家会用概率论来解释这一切,哲学家会用形而上学、知识论或伦理学来解释这一切,心理学家会用精神功能和行为活动来解释这一切。然而,平庸的我们,几乎没什么学识和智慧,只能牵强附会的引用爱伦坡的一句话:那匪夷所思的命运也许只是神意在冥冥之中的显现和昭然。

木森来此地完全是因为天性中仁爱之心的驱使和那种与生俱来的尊德之心的招引。

在一次同行的聚谈中,他偶然听到那位前辈和她的丈夫在车祸中不幸身亡,只留下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他只知道前辈住在那座城市,却并不知道她住在那座城市的具体什么位置,更没见过她留存在世的那个孤苦无依的孩子。因此,他路径此地,打算在此逗留一天,只是希望在得知那一事件后,竭尽所能的为个幸免于难的不幸者尽点绵薄之力,以使自己生而为人的良心被仁爱之雨浇灌,进而让那个习惯于公事公办,经常在冰冷威严的法庭上为当事人滔滔雄辩的自己活得不那么麻木不仁。这是他来此地的唯一动机。

然而,在出发之前,他已经明白也是一次徒然的帮助,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因为他对于是否能找寻到那个孩子不抱任何希望。他之所以要去践行一个在道德上必须履行的承诺,在事实面前却毫无意义的行动,只是为了心安。因此他来到此地,还没来得及走街串巷四处打听那个孩子的下落,便由于自己正在代理的一个案件有了新的线索要连夜赶往另一座城市。而对于这种突发状况造就他的无功而返,他一点也不感到遗憾,因为之前他就对此不抱任何希望。因此,有时我们也许可以下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定论:某时,一个过于理性的人,在某些事情上似乎也显得不那么近人情。

至于木森为什么会出现在后街五号,这完全是一个巧合。他刚巧就在附近,当他准备找一个地方小坐一会儿,以消磨去机场前的这段时间时,他一抬眼就看到了它。然而这个巧合,于他的人生而言却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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