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斯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梅德甩了一把他那飘逸的秀发,挑起好看的丹凤眼。
格罗修斯撇了他一眼,坐在吧台前,拿了一瓶酒,想也不想埋头苦喝。
“人类自古就有‘借酒消愁’的说法,殊不知‘借酒消愁愁更愁’况且,我还没见过谁喝酒喝醉过的呢。”梅德坐在格罗修斯身边,用一只手撑起脑袋,一脸笑意的看着点身边的男子。
人类,借酒消愁?
格罗修斯苦笑了一声:“人类只不过是一群自以为是的家伙。他们渺小,自私自利,而又奇怪。生命还短暂,还爱浪费时间。”说完又仰头喝了一杯。
“那你可就说错了,他们虽然渺小,却心怀大志。能让一个种族在几千年时光里,成为地球的霸主,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你还是太年轻,虽然我们寿命约莫是人类的两倍多,却活的没有他们自在啊。”梅德摇摇食指,纠正格罗修斯的话。
人生命短暂,所以才更要去珍惜他们所珍惜的东西,敢爱敢恨。不像旁边那位闷葫芦,到现在都搞不明白什么是喜欢。
“你不会是和我女儿吵架了吧?”梅德忽然脸一红,像格罗修斯这种闷葫芦,喜欢一个人就往死里宠,不喜欢一个人就连看都不看一眼。
如果真的是哪家小可爱将他伤成这个样子,恐怕能想到的也就只有乔千叶了。
格罗修斯被说中了心事,将手中的高脚杯狠狠放在吧台上,玻璃杯一下子就碎了。他咬着牙,红色的眼睛里好像充满了怒火:“给我闭嘴!风凉话说够了没?”
可惜梅德早就习惯了格罗修斯的倔脾气,一脸笑嘻嘻的劝着他:“生什么气啊,看把你气的,怎么?和女皇谈的怎么样,顺利吗?”说完也点了一杯酒。
“她一口咬定我喜欢于星船,我能怎么办?”格罗修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其实他跟那她真的没有任何的关系,尽管他忘不了于星船走时望着他的那双眸子。越想越气人,最后直接一拳砸在柜台上,吓得梅德差点打饭酒杯。
终于,等梅德又重新点了一杯,优哉游哉喝完以后打了一个嗝,尴尬的捂住嘴。随后用肩膀怼了一下格罗修斯,小声问:“结果嘞?”
“权杖扔给她后转身就走了,我又不是糟老头子要那东西干什么?”格罗修斯说完捏着手腕上的黑色手环,才想起来不知何时起乔千叶的话已经不需要手环翻译了。
那他还留着这东西干什么?
随后格罗修斯将手环取下来随手扔在了吧台上:“听闻那家伙来亚斯兰了?”真是糟心的很,刚送走那磨人的小妖精,手边得事情还没有解决,再来个那白毛怕是得忙死。
梅德一听格罗修斯口中的那家伙,顿了顿,靠在沙发上,长叹一口气:“我的天哪,一个伯纳德已经够讨厌,让你头大了。又来一个那家伙,你这次能找到金属资源的话才怪。还是快放弃你的美梦吧,这次伯纳德都下了血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