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目,夏阳人,今天刚好二十六岁。一个人在大街上闲走了一大圈,然后回到了同兴客栈。
由一楼上二楼,脚步很沉,声音很大。推门走进房内,透过月光看着屋内空荡荡的,床榻上的女人不见了。
李三目口中微叹了一声,然后坐在桌前。
“李公子,你回来啦!”门口处传来女子的声音,一个身影走进来。
李三目立刻回头看,走进来的正是刚才的女子,女子手中端着饭菜。
“我知道你肯定饿了,我亲手做了两道菜,不知合不合你胃口。”
女子边说着,边来到桌前。点起灯火,然后将菜摆放好。
屋子一瞬间明亮了,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女子秀美的脸庞,正盯着李三目。
“你...你没逃走?”李三目断断续续的问道。
女子也坐下来,然后说道:“你有你的原则,我有我的原则。我一生只能给一个人,既然是你的人了,我死也不会离开。”
李三目张开嘴刚要说什么,女子又接着说道:“你如果依然坚持把我卖掉,我可以自己用钱赎回自己。”
女子见李三目抱着怀疑的眼光,接着又说道:“太师府的大总管是我表叔,你跟我到太师府,我可以给你钱。”
女子说完,用水灵灵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李三目。
“明天出发。”李三目说完,站起身向外走。
“我叫陆鸳儿,你叫什么。”
“李三目。”
日上三竿,两人才出发。都是因为李三目起的太晚。
太师府在东大街上,正门守卫森严,没有行人敢靠近。
两人绕到后门,敲门唤出家丁。由于陆鸳儿没有介绍书信,家丁没有让其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