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响起来的时候,沈彩榆是猛然坐起来的,要是平时,她当然没有这么敏捷,只是今天的情况特殊。人生大事,高考是一,工作第二,婚姻第三,前面两个,她算是马马虎虎过关,这个第三关嘛,怎么看,都有些险。杨最的心意,她是再清楚不过的了,他的家庭,她更是无从所知。战场上说的是天时地利人和,她和他,顶多也就是她死心塌地,而他是勉为其难。不过能明白这一点,也是好的,起码有自知之明。果真到了最后化为乌有,也能有理由抽出身来。现在认真琢磨起来,这场仗,还真是不一般的难攻呀,弄不好,粉身碎骨呀!再三考量后,觉得自己会没戏,带着绝望的心情,游离地洗漱。
吃早饭的时候又想到,好歹都会死,也要死的潇洒。不如当一次面试,过了自然好了,不过也能就此死心。有这样想法后,就把注意力转移到着装上,三扒两口的把饭吃了,翻箱倒柜的找衣服。
母亲见此怪异道,“赶着投胎呀?不知道的,还以为进贼了!”
沈彩榆也不理会,拿这件衣服试试,拿那件衣服穿穿,总是不满意。
大嫂见了,也走过来,看着满床的衣物,指点道,“那件粉红色的呢大衣就不错,复合你的气质。”
沈彩榆从一堆的衣服里抽出那件衣服,那是实习那年,跟母亲要的钱买的备战衣服。现在有点发福了,不过,还是能够穿上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沈彩榆满意的笑了,大嫂又从自己的首饰盒里拿出一个心形发夹,别在她若隐若现的发间,“小妹看起来,还是挺有韵味的。”
沈彩榆羞涩的低下头,“发胖才是!”
终于搞定了,沈彩榆难得一次迟到。不,应该是杨最这次提前到了。
沈彩榆不是那种惊世的美人,略施粉黛会更为出色。不过,她向来不喜化妆,出门最多涂个bb霜。当然,杨最喜欢的不是她的脸面,而是她的纯真,就像春风拂过,舒服。杨最难得见她如此打扮,就已知道她有多紧张,“昨晚我打电话给你,可是一直通话中。”
沈彩榆已经坐进副驾驶,系好安全带,“哦,跟薛芳芳聊了很久,后来手机没点了,就关了机。”
杨最发动车子,“我是想告诉你陈锋的事!”
“陈锋?谁呀?”沈彩榆以为说的是同学。
杨最无语了,“是数学老师,咱们初中的数学老师呀!”
沈彩榆吃惊了,“啊?陈老师?他不是我们毕业以后就已经去MZ中学当老师了,怎么突然想起这个来?”
杨最笑,“嗯,那也是因为他要结婚,卉姐要求他要转校的。”
听得沈彩榆一头雾水,“卉姐?谁呀?”
杨最才从中道来,“何卉,我二姑的女儿,陈锋,是他们家女婿!”
沈彩榆简直不可思议了,张大嘴巴,“你是说,陈老师是你表姐夫了?”
杨最肯定的点点头,“是的!卉姐从小就很疼我的,知道你也是姐夫的学生,很是开心!”
沈彩榆想起以前学校里的传闻,陈锋飞上枝头变凤凰,抛弃青梅竹马。记得当时自己对这位数学是很敬仰的,听了他的坏话,很想抱不平,可又正如薛芳芳所说,“人往高出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些事只有当事人最清楚酸甜。
杨最继续道,“算起来,我还是他们的大媒人呢!不是因为我让卉姐帮我参加家长会,她也不会遇见陈老师的。”
沈彩榆收住回忆,轻声问,“那陈老师还记得我?”
杨最道,“嗯,他还记得你有一次数学考试,考得不好,在课堂上流眼泪呢!”
沈彩榆虽然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不过知道自己没被陈老师忘记已经很不错。要知道,老师教的学生满天下,能被记住的没几个。有人玩笑说,记得的都是比较突出的,要么是前几名可以炫耀的学生,要么是后几名头疼的学生,中间不上不下的就被忽略。“咦,我都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傻过!”
杨最道,“是吗?不过对这事,我还有印象呢。当时你就坐在我隔壁,我想安慰你来着,拿我的试卷分数给你看,那次我也没考好,没想到你根本不领情,别过头去了!”
沈彩榆被他这么一提醒,终于想起来了,不过并不如杨最所说的不领情,而是害羞。当时她已经很喜欢他了,难得他关心她,她能不紧张吗,只能转过脸,别让他发现绯红的脸。就算现在她也不敢说出缘由,碰上他无辜的眼神,更是没底,只能转移话题,“那现在陈老师还在MZ中学当老师?”
杨最见她还是不想解释,有点失望,自己怎么就走进不了她的心呢?叹道,“现在在局里的科研室!”
沈彩榆自言自语道,“我偶尔也会去科研室,怎么没见到过?”
杨最道,“不同科室吧,他是研究数学的,你教的是化学!到了,下车吧!”
沈彩榆这才发现车子停在一个大祠堂的外面,过年的缘故,空地上像停车场一样放着不同牌子五颜六色的私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