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至于把这些能达到目标的捷径估计得过低,既不能把它们作为少见的例外,又不能忽视它们对战争的影响,我们必须看到,引起战争的政治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争取国家生死存亡的殊死战争,同由于被迫结成的同盟或行将瓦解的同盟而勉强履行义务的战争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在现实世界中,上述两种战争之间还存在着许多类型的战争。假如我们有权在理论上否定其中的某一种,那么就有权把它们全部否定,这种做法就完全无视现实世界了。
以上我们论述了在战争中人们追求的目标,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手段问题。
手段是唯一的,即斗争。不论斗争的形式有多少种,不论斗争同野蛮粗暴地渲泄仇恨的搏斗多么不同,也不论在斗争中夹杂着多少不应该算是斗争范围内的活动,战争中所产生的一切效果都必然来自斗争,这点是战争这个概念所固有的。
就是在极为错综复杂的现实中,也是永远如此,这点非常容易证明。战争中发生的一切都是通过军事行动表现出来的。哪里有军队,哪里有使用武器的人们,哪里就必然有斗争。
因此,与军队相关的一切,即同军队的组建、维持和使用有关的一切,都属于军事活动的范畴。
军队的建立和维持只是手段,军队的使用才是目的。
战争中所说的斗争不是个人之间的矛盾,而是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整体。我们可以按照两种标准来区分这个巨大整体中的各个部分,一种按主体区分,一种按客体区分。在军队中常常是把一定数量的士兵编成单位,一定数量的单位又构成高一级组织。所以,这些组织中的任何一个单位的斗争就构成一个或多或少能够区别开来的斗争单位。此外,按照斗争的目的,即斗争的对象,又可以把斗争分成单位。
我们把斗争中能够相互区分开来的每一部分叫做一个战斗。
如果说军队的使用是以斗争这一概念为基础的,那么军队的使用就是若干次战斗的决定和部署。
所有军事活动都直接地或间接地同战斗相关联。士兵应征入伍,穿上军装,拿起武器,接受训练,甚至是睡眠、吃饭、喝水、行军,一切活动的目的都只是为了在适当的地点和适当的时间投入战斗。
既然军事活动的所有线索最终都落在战斗上,那么当我们了解了战斗的部署,也就掌握了军事活动的全部线索。军事活动的效果只能从战争部署和实施战斗中产生,是不可能从部署和实施战斗之前存在的条件中直接判断并产生的。在战斗中,所有目的都是为了消灭敌人,确切地说,是为了使敌人彻底丧失战斗能力,这一点是战斗这个概念所固有的。因此可以说,消灭敌方军队始终是为了实现战斗目标的手段。
战斗的目的或许就是消灭敌方军队,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战斗的目的也可能完全是其他的东西。我们已经指出,打败敌人并不是达到政治目的的唯一手段,其中还有别的东西可以作为战争所追求的目标,那么不言而喻,这些东西就可能成为某些军事行动所追求的目标,从而可能成为整个战斗的目的。
有些战斗作为从属部分,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打败敌方军队,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把消灭敌方军队作为自己的直接目的。
组织一支庞大的军队极为复杂,影响使用军队因素也很多时,军队所进行的斗争过程也是十分复杂的,是由上下从属和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组成。各个部分所追求的目标很多,也很复杂,也许这些目的本身不是直接消灭敌方军队,但它们对消灭敌军却能起很大的作用,只不过是间接的罢了。当一个步兵营奉命驱逐某一高地、桥梁或其他地方的敌人时,一般情况下占领这些阵地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而在这些地方消灭敌军不过是一种手段或次要的事情。假如仅仅用佯攻就赶跑了敌人,其目的也就达到了。抢占这个高地或桥梁,一般也是为了更有效地消灭敌方军队。既然在某些战场上是这样,那么在整个战区就更是如此了,整个战区不仅是一支军队与另一支军队在打仗,更是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在抗衡。在整个战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关系必然会增多,与之相适应的行动方式也必然会增加,战斗的部署就更是多种多样,由于目的层层从属,最初的手段距离最终的目的也就越来越远了。
由此可见,打败敌方军队,即消灭同我们对峙的那一部分敌军,也许并不是某一次战役的真正目的,只是一种手段罢了。在这种情况下,消灭敌军数量的多少已不是问题的关键,战斗在这里成为了衡量力量的一种尺度,其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只有它的结果,也就是它的结局,才具有价值。
但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只要估计一下就可以衡量出孰强孰弱。这时战斗就不可能发生,因为,力量较弱的一方会立即作出让步。
战斗的目的并不是消灭参加战斗的敌军士兵,既然不必经过枪林弹雨的战斗,只需部署战斗并通过由此形成的态势,就可以达到战斗的目的。这就足以说明,为什么整个战争中军事活动频繁,而硝烟弥漫的战斗却没有起明显的作用。
战争史中有无数的战例能够说明这一点。至于说在这些战例中有多少采用了这种不流血的方法就达到了目的,以及因此而赢得的声誉有哪些是经得起考验的,这里暂且不谈,因为在此我们只想说明这样不流血的战争过程是可能存在的。
在战争中唯一的手段就是战斗。然而,这种手段的应用却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目的采取不同的用法,如此说来,我们的研究似乎变得毫无意义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从这个唯一的手段的研究中可以找出一条线索,这条线索贯穿于整个军事活动的始终,它可以把整个军事活动联系起来。
我们曾把消灭敌军看作是战争中追求的主要目的之一,但是没有谈这个目的同其他目的相比有多大的重要性。其重要性是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决定的。从总的方面来看它具体有多大价值,目前还没有定论。现在我们再回到这个话题上来,探讨一下这个目的到底具有多大的价值。
战斗是战争中唯一有效的军事活动。在战斗中,消灭同敌人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即使战斗没有实际进行也是如此,因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结局无疑都是以消灭敌方军队为前提的。消灭敌军是一切军事行动的基础,是一切行动最基本的支柱。所有行动都建立在消灭敌军这一基础上,就好比拱门建立在石柱上一样。所以,一切行动的前提是,假如作为行动基础的战斗真的发生的话,它必须是对我方有利。战斗同一切大小军事行动的关系,犹如现金支付同期票交易的关系一样,不论兑现的期限多么长,不论兑现的机会多么少,最终仍然是要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