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撞冲刺的前排士兵已经死得一干二净,七个匪徒脚下堆积了数十具尸体,尸体上看似坚硬而极具压迫感的威严盔甲已经破烂不堪。
骑士的实力摆放于此,这些未曾见过世面的家伙此刻后悔没有装备更厚重的装备。
但七个匪徒的身体也是疲惫,他们已经开始喘气。骑士可以以一敌百,但那至少要城市骑士级,这些勉强称得上准城市骑士的家伙,只有以一敌十的实力。
城市骑士都有国家关照着,没有血海深仇是不会参加匪帮,准骑士和低级些的,没有深厚背景,加入匪帮也是正常。
而这七个准城市骑士匪徒已经是救济会匪帮的顶级力量。匪帮中还没有真正的城市骑士。
窝藏在士兵中企图获得安稳的指挥官观察到这些匪徒已经力不从心,想要混个一官半职,没有出色的观察力怎么能行?
指挥官右臂一震,湛蓝长剑的荧光极速划过空气,呼呼的剑气与阵阵凛冽风声交互。“这些匪徒已经撑不住了!看看他们,已经弯腰了!一个人头可是大笔赏金啊!这些外强中干的家伙注定活不长久,杀了他们!”
指挥官的吼声非常的大,匪徒们听到指挥官的话后,挺直腰杆。先前微微蜷曲的披甲猛兽直挺挺的面对另一群猛兽。
身处迷茫与恐惧中的士兵们见到匪徒挺直后,来了信心ー他们果真是力不从心。
匪徒小动作暴露了自己。但是输了气势上阵仗就实在是对不起骑士的名号。
高大黑甲匪徒抖着手中的大剑,傲慢的讲道:“就凭你们这些杂鱼?区区重甲士兵,只是披上了重甲就像与我们骑士相提并论?”
周遭不断逼近的士兵们停下沉重的脚步,他们今夜见识到了真正的骑士威势,他们真的有反扑实力,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他们再次贸然出击,只会丢掉性命。
依旧躲在人群中的指挥官见到手下犹豫不决起来,急了眼,他赶忙跑出人群,脚下的钢靴踩在地面发出急促的咣咣声。一转眼指挥官就站在方阵前,他厉声呵斥道:
“不要害怕他们的话!骑士又能怎样?骑士也是人类,又不是晶兽!是人类总会精疲力竭!我们这么多人还怕他们不成?”
“他们不就是骑士吗?我们也是人!为什么就比他们差?仅仅是他们挂了个名号吗?不是的!现在他们没有战马,没有扈从。我们都身着着盔甲,今夜,我们来证明,骑士并不是天之骄子!”
畏畏缩缩的士兵们听了指挥官的豪言壮语后,心中是热血沸腾。纷纷高举武器,声讨这些侵略者。
指挥官看到手下的斗志被激起后,面甲下的嘴角微微上扬。“这群家伙,稍稍哄一下就开始送命。”
为了更好的激发斗志,指挥官“身先士卒”的跟了上去。
演讲是一门学问,指挥官自诩精通于此,但同古希腊的诡辩家们相比,完全是云泥之别,如同萤火虫闪烁着自己发光的屁股,叫嚣太阳不过尔尔。
古希腊,也就是现今的西大陆雅典帝国前身。这座古老帝国的诡辩家足以煽动全国人来进行一次惨无人道的生祭,甚至能让敌人撤兵逃遁。
这些被指挥官豪言壮语所激励的zhengfu军来势汹汹,然而匪徒们没有表现的紧张。他们俯下身子,进入战斗状态。
骑士的本钱就是骑士的荣誉和实力。当然,蒸汽时代的骑士,准确说是近千年的骑士,都成为了帝国们的收税机器,征服外面的佣兵。
双方接近后,绚丽的武器,雍容而夺目的甲胄越发诱人。指挥官和他的上下们眼馋不已。当然,他们也要有命来使用。
两支猛兽般的队伍即将进行第三次对阵。
咣咣的踩踏声,逼近政府军刀剑不时碰撞发出的金铁声,城下士兵乱糟糟的声音,在温图尔库响彻着。
一名高大匪徒等不及这些慢吞吞的队伍了,他强劲的大腿狠力踏在地面,力道过于巨大,地面的粉尘都被震得飞起——当然有可能是被风吹的。
许多匪徒都有着自己的怪异性格,尤其是这些实力不俗的匪徒。
“妈的!翰墨儿,你冲什么!”身上盔甲泛着灼热红光,似乎燃烧般的小个子见到大汉如同炮弹般迸发出后破口大骂。他本想节省体力,七个骑士的战团足以抵御大波冲击一段时间。
“后面躲着的!你们他妈拿上武器!别光看着!”小个子对着那些被忽悠进来的匪徒喊着,“今夜我们要是死了,你们也得陪葬!”
那些南城区逃过来的匪徒听了后如梦初醒,提起武器,随手拆下政府军士兵尸体上的盔甲穿戴起来。
就在小个子喊话间,大汉已经强势击杀三个士兵。如今只有一百号士兵呆在战场。
其他城区的战况不知如何,但看了不会轻松。而联合军队还有一小时抵达。
精疲力尽的匪徒们怕是撑不了一小时,政府军不仅有着重甲士兵后方还有一群虎视眈眈的普通制式士兵,他们虽没有重甲士兵强劲的防御力,但机动性完全是这些没有战马的骑士比不上的。
尽管晶兽皮甲质地较为轻盈,但盔甲的类型就注定它们不适合与轻甲士兵抗衡。
骑士没了战马,如同笨重的犀牛,迟早被成群的鬣狗所啃食。
被翰墨儿击杀的三个士兵死相凄惨,他们甚至没有被武器击杀,而是单纯被翰墨儿的手掌所洞穿胸膛。
经过蓄力爆发的骑士奋力一击,普通人怎么会承受得了?哪怕是专门与晶兽打交道,拥有同等实力的晶兽猎人也不敢与其正面交锋。
晶兽猎人们的实力普遍与骑士相近,但他们更喜欢自由,没有勋号。
骑士的力量来自坐骑,装备,但更重要的是自身实力。而晶兽猎人们则是凭借装备多一些,那些战车级的晶兽什么的,单靠人力是无法抗衡的。
在场的士兵们,既没有骑士的实力,也没有晶兽猎人的装备,那看似厚重的盔甲此刻没有起到丝毫的保护效果,只是延缓微不足道的,一秒不到的死亡时间。
周围的士兵们来不及反应,因为翰墨儿的动作极快,比台玻草原特产的迅风马还有快,迅风马四肢强劲,爆发力足以匹敌晶兽。脱缰而出的瞬间,后蹄足以踢穿石板。
翰墨儿犹如雷霆般,霎时出现在这几个倒霉鬼身前,转瞬带走他们的小命和升官发财的梦想,他从士兵的胸口拔出手臂,黑色的晶兽皮甲,沾染了血色,原本通体黝黑的皮甲在夜里看不出粗犷狰狞的繁杂纹路,但被染成黑红色后,一道道沟壑显现出来,手臂上纹饰的赫然是一只试图仰天追月,撕咬星辰的野狼。
或许,这套晶兽皮甲的来源就是这只晶兽野狼。
翰墨儿的手垂落下来,点点滴滴的鲜血坠落,滴溅。重重砸在地面的血滴,开成了花。
洒落地面的殷红血色,与天空坠落人间的银亮莹白交融,这种颜色大概就是死亡的颜色。
翰墨儿扭头,高大而坚挺的身躯如同矗立的石像,全身披满盔甲的他,扭动佩戴恶魔般面具的头,看着扑向他的一群士兵,笑道:“轮到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