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人有“三魂七魄”。
三魂,一名胎光,一名爽灵,一名幽精,前两个管什么不知道,这个幽精会决定人的喜好。同性恋之所以是同性恋,在于幽精决定了他喜欢男人。所以我们常说喜欢一个人就像“丢了魂”似的。
魄有七个,分别是喜,怒,哀,惧,爱,恶,欲,欲又分为眼、耳、鼻、舌、身;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落魄大多数时候是拿来形容什么事情衰败了,而唐朝觉得既然喜欢一个人是“丢魂”,那么不被别人喜欢就应该“落魄”。
这和现在有些养女儿的,在婚礼上眼睁睁看着女儿被一个来路不明的男人带走,心里如同好白菜被猪拱了的心情是一样的,落魄。
唐朝推着自行车走了很久,这段路自己根本回忆不起来一点点东西,唐朝觉得自己应该是“落魄”了,直到他看见沈宇。
沈宇浑身湿透了,额头上的头发水珠顺着往脸上掉,他也看见了唐朝,两只眼睛似乎失去了焦距。
唐朝走到他身边,搜肠刮肚的找不到一句话可以开口,只能轻轻地叹了口气。
沈宇过了好一会儿才把头转过来,问了一句:“为什么?”
唐朝艰难地蹬着自行车,坐在后面的沈宇一直保持着沉默。慢慢,唐朝感觉沈宇的头和身体靠在了自己的背上,这种“暧昧”的举动要放在平时唐朝早就张口大骂了。但今天,唐朝感受到了后背传来的寒冷,只是调整了一下姿势,想让沈宇靠得更舒服一些。
到了沈宇家楼底下,唐朝把脚撑在地上,嘴里嚷了一句:“到了!”
身后的沈宇没有反应,唐朝奇怪的转过头,发现沈宇没有反应,仍然靠在自己的背上。
“沈宇!”唐朝喊了一声,沈宇仍然没有反应。就在唐朝打算下车看看的时候,失去支撑的沈宇,身体就往自行车侧面倒下去了…..
好不容易把沈宇搀扶起来,看看沈宇家的楼,还好,他家不高,就三楼。唐朝咬牙切齿的扛着他慢慢地走上去。
到了他家门口,从沈宇裤兜翻出钥匙,一边顶着他的重量,一边艰难的一把一把的试钥匙。打开门,两个人像是断线的风筝一样直接趴在了地上。
唐朝手掌钻心地疼,但心里还是很庆幸:倒下的那一瞬间,还好沈宇在自己上面,应该没事,但这家伙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呢?
爬起来把沈宇拖进客厅往沙发上一扔,转身就想走,但又觉得不妥,小心翼翼地用手摸了摸沈宇的额头:吓,烫的厉害啊!
把沙发上的垫子抓起来就往沈宇身上堆,堆完了又觉得不妥,掀开垫子吧,发现沈宇像个婴儿一样的缩成一团。这是冷的表现,唐朝心里面想:这样可不行啊!咬咬牙跺跺脚,做了半天思想工作后的唐朝蹲下来解沈宇的衣服扣子……
把沈宇剥得只剩内裤才想起来客厅里面没被子,跑去卧室拿了被子才想起来沈宇可能睡得不舒服,把沈宇用被子一裹往卧室里送,放床上才想起来沈宇全身都是湿的,跑到卫生间随便抓了块带小白兔图案的粉红毛巾给沈宇擦头发上的水才发现沈宇嘴唇的干的快裂开了,客厅里翻箱倒柜没找到水杯,冲去厨房找了个碗接半碗水往沈宇嘴里送,沈宇快喝完了才发现自己接的是自来水,貌似这时候应该给沈宇喝点热水…..
给沈宇盖好了被子,头上放了那块用冷水柠干了的粉红小白兔毛巾,把沈宇的衣服、裤子、袜子一股脑的丢进洗衣机,找了个水壶接上自来水,再打开煤气灶烧上。做完这些善后工作后,唐朝喘着大气的看着睡熟了的沈宇,心中苦笑:这特喵的算什么一回事啊?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按说这时候沈宇的父母应该回来了,但唐朝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每次楼道里传来脚步声,都是往楼上去的。唐朝已经给沈宇灌了几大杯热水了,中间还扶着他上了一次厕所。沈宇的体温仍然很高,只有不停地把他头上的毛巾在水盆里拧了放他头上。从沈宇的衣柜里面翻了一床毛毯给他搭上,希望能帮他捂出一身汗来。这时候才仔细的看了看周围:床头是摆放有序的书桌,床对面有个很大的书柜,里面的书很多而且一看就不便宜。床脚处是个衣柜,刚才就是从里面刨出来的毛毯。竖着鼻子闻了闻,房间里面弥漫着一股子香味,好像就是毛毯的气味。再看看沈宇的床:米黄色的床单和枕头,枕头居然还有花边,还有花边,还有花边!唐朝清楚的记得自己母亲要给自己和小胖子换这种枕头时自己和小胖子那种坚决的反抗,最后目光落在粉红色小白兔毛巾上。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好你个沈宇,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居然有这种癖好?
终于,听见一个脚步声在楼梯口停住了,紧接着是掏钥匙准备开门的声音。归心似箭的唐朝冲向门口,直接打开了门,正准备喊叔叔或者阿姨的时候,唐朝愣住了,门口的人也愣住了,两人对眼看了一会儿,唐朝从嗓子眼艰难的挤出几个字:“司马月如?”
唐朝用最快的速度阐述了自己来这里的前因后果,掐掉开头那段,直接说自己怎么遇见沈宇然后怎么送他回来的。司马月如点点头,说了句:“酱紫啊!”就拎着手里两个塑料袋和唐朝一起进了门。唐朝看到她手里的塑料袋有点重,本来想帮她提一下的,但又觉得好像不妥,看着司马月如走进去了,才摇摇头,转身去把大门关上。
司马月如路过卧室的时候,探头看了一眼熟睡中的沈宇,也没进去,顺手把门关上的时候,脸上微微一红……
唐朝坐在沙发上无聊的玩弄着自己的手指,眼睛还不时向厨房的方向瞅瞅。从司马月如口中得知:今天沈宇的父母都出差去了,他母亲担心沈宇不好好吃饭,临走就要求司马月如过来帮他做饭。唐朝知道要是自己家里没人,换作他和小胖子的话绝对是汽水+面包+游戏机打发了,而且可能是一种狂欢性质的结果。沈宇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但看看人家多幸福啊!一个人还有人来照顾,就是不知道司马月如做饭的手艺如何?当然了,自己可没打算那么不要脸的留下来吃饭,只是刚说要趁着雨不大赶紧回家,窗外就传来一阵闪电雷鸣,紧接着就是雨点敲打窗户玻璃的声音。
这让自己只能冲着司马月如尴尬地笑了笑,目送着司马月如拎着塑料袋走进厨房,自己还假惺惺的跟上去还问要不要帮忙,然后被系上围裙的司马月如笑着“轰”出了厨房。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嘛,下这么大的雨回家也能解释得清楚,毕竟今天没带雨具这件事自己的母亲是清楚的,再加上自己平时一直优异的表现,家里是不会太担心自己的。
至于被轰出来,也对嘛,君子远庖厨嘛。人家不要自己帮忙是对的,只是不过一会儿要自己去开个火,一会儿又要帮忙敲几个鸡蛋,一会儿要去剥几棵葱削一下土豆皮,一会儿又要帮忙找一下盐巴。唐朝开始对司马月如的厨艺开始觉得担忧,再加上时不时传来菜下锅时的“哎呀哎呀”声,唐朝觉得自己的担忧是明确、正确、一定、必须的。
终于等到菜端上来了,还不错:番茄炒鸡蛋、小炒肉、青椒土豆丝、蒜蓉空心菜、白菜豆腐汤。四菜一汤,虽说很简单,但唐朝自己可没本事折腾出这些个来。
司马月如一边帮唐朝盛饭一边微笑着说:“我不是很会做菜,你尝尝,给点意见?”
唐朝点点头,举起筷子一一品尝,假装世外高人一样闭上眼睛咀嚼,睁开眼睛,竖起了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司马月如显得很高兴:“那你一定得多吃点哦!”
接下来的吃饭时间,司马月如就没有说过一句话了。唐朝平时吃饭,用他母亲的话说就是“话比饭还多!”他和小胖子只要一端起碗来就呱啦呱啦个没玩,经常是被每人头上一巴掌后,才闭上嘴安心吃饭。这样的晚饭,乌黑的房间里面只有餐桌上的一盏灯,一男一女,没有说话,只有雨点噼里啪啦打在窗户上的声音,是唐朝的第一次。
唐朝偷偷瞄了司马月如,人家吃饭可真是秀气,左手拖住碗,右手一次只夹够吃一口的菜,而且菜和饭是依次放入口中的。看看自己碗里什么菜都有,而且还和饭拌在一起的吃法,唐朝突然觉得平时母亲教育自己不要像喂猪一样的吃饭是多么的正确、多么的睿智、多么的英明神武。
食不言寝不语,细嚼慢咽,喝汤要用勺,就连筷子都不是吃完直接搁在碗上面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家闺秀?
吃完饭,心有余悸的唐朝,怎么说也不肯让司马月如再去洗碗了。打发司马月如去看看沈宇怎么样了,自己就忙着收拾桌子,抬着碗就去厨房洗。
这是唐朝有生以来洗的最认真的一次碗,也是第一次把厨房家打扫得那么干净。不能用什么“比自己家弄得还干净”这种像骂人的话来夸奖他,因为他在家里能“帮着”做家务,每次都是被逼着去的,可能不帮忙还好,帮完以后他的母亲工作量比平时还大,典型的“越帮越忙”。
今天,在沈宇家,唐朝同学超越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