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
唐金银随便做了点野菜粥就准备出门。
“你不吃点?”秦灿问道。
“不饿。”
唐金银平静地回答,“老板你吃吧,我昨晚没睡好,现在没什么食欲,出去散散心。”
“哦,好的。”
秦灿也不管他。
刚喝了口粥,秦灿脸色骤然变得难看至极,他往唐金银离去的门口吼道:“你放了多少盐!!!”
虽然昨天赚了九百,但一直以来的清贫生活让秦灿养成了不浪费粮食的习惯。
他将粥端回厨房,加了些水,又重新煮了一遍。
吃完早饭后,秦尘开始练习《人体究极奥秘》。
当摆出第一个姿势时,他惊讶的发现,体内的那股神秘的气息居然比昨晚要强盛的多,而且随着他的这个姿势,运转的气息居然分离出一丝,并顺着他的肢体脉络,从高高抬起的膝盖部位迸发而出。
不过眨眼间,只见前方不远处挂着的毛巾竟无风自动,仿佛被什么看不见的力量推搡了一下。
这种感觉就好像秦灿看过的某一漫画,主角两手手掌根部紧贴在一起,手指如虎爪般弯曲,意志高度集中,将浑身力量聚集在一点,然后双掌中心凝聚起一股强大的刺眼光源,旋即发射一道速度极快破坏力极强的光波。
不可思议!
秦灿当即想到,如果自己的这股气息足够强大,是否便可击毁墙壁便可锤烂钢铁?
然而,他又疑惑了起来。
“为什么当时刚获得这部秘籍时,修炼没任何效果,而当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后,却发生了如此神奇的变化,那个研究所里到底有什么?”
秦灿隐约能感觉到体内的这股气息能和体外空气产生一种莫名的共鸣。
或者说,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后,空气中突然多了某种极其稀薄的元素,与体内神秘气息似乎属于同一种本源力量。
秦灿并不认为自己是和小说中一样的天选之子。
所以,如果自己能做到,别人是否也可以?
秦灿明白,在即将到来的混乱中,自己起码要比普通人更强,才能有更大的几率活下去。
镇子上的人信息闭塞,似乎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
但秦灿可不是井底之蛙,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去获取外界的新闻消息,要么从行脚商的嘴里听说,要么向警长陈世岭打听,要么干脆自己跋山涉水去城里买报纸,甚至臭不要脸的在大酒楼里单单只点一杯茶水坐一整天来偷听那些达官贵人的交谈并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
他知道别的地方正经历着什么样血与火,什么样的生离与死别。
哼!哈!
秦灿不再想太多,心头的危机感愈演愈烈。
他拼命地修炼《人体究极奥秘》的第一篇章,不断地重复。
十遍、百遍、千遍!
从早上七点直到中午十二点半,秦灿才终于停下。
《人体究极奥秘》与其他运动体术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会感觉到累,能够无休止无间断地进行修炼!
秦灿环视四周,杂乱无比,他却相当满意。
毛巾不知道被拍飞到哪里去了,本就不牢固的木架子竟是终于散架了,粗糙长短不一的木条到处都是,而那劣质的墙壁上,竟都有密密麻麻的很浅的凹槽,有圆的,也有方的,有掌印形的,也有脚印型的。
这都是秦灿虽然没碰到这些东西却是用真实的力量造成的。
秦灿忽然想起书中描述的气功大师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不过那时候人们都称之为江湖骗子,骗财骗色骗感情,无所不骗。
“我现在的身体虽然依旧比普通人孱弱,但这股气息释放出来的力量,却也和成年人差不多了,在对战中绝对能够出其不意打得对方措手不及。”
咕噜噜~
还没等他得意多久,肚子便不争气地呼唤了起来。
秦灿望着满目疮痍,心情十分愉快地将房间整理干净,然后从抽屉拿出一百块钱决定出去吃点好的庆祝一番。
……
唐金银其实心情很好。
刚才他才不是没睡好,也不是什么没食欲。
只不过他再也不想吃那种难吃的东西了,有钱啊。
出门前唐金银将昨晚赚到的一万块钱紧紧地系在内里都快镶嵌进肉里了,生怕被别人看见,因为他觉得现在自己就是镇子首富,而有钱人被抢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给我来三杯鲜奶和十个茶叶蛋!”
他来到街角的早餐摊,吆喝道。
“三杯鲜奶?十个茶叶蛋?”早餐摊贩愣了会儿。
他这摊子主要卖馒头的哇,馒头才两毛钱一个,而鲜奶三块钱一杯和茶叶蛋两块钱一个,早餐能点一杯鲜奶和一个茶叶蛋都算是挺有钱的人了。
更何况还一次性点三杯鲜奶和十个茶叶蛋,这就是二十九块钱啊。
镇上普通收入人群平均一天也才赚二三十块。
摊贩看唐金银穿得破破烂烂满身补丁,一时迟疑了。
该不是饿坏了然后下狠心来吃霸王餐的吧?
感受到来自摊贩的异样怀疑的眼神,唐金银心中冷笑两声,从口袋里掏出一团褶皱钞票砸在摊贩面前,事实上这张钞票他放里面捏很久了,就等着一个合适的时机将之显露出来。
以此来告诉大家:
瞧不起谁呢,咱家是个有钱人!
在这个贫困小镇,大家平时都用很小的零钱,比如一毛两毛五毛一块五块这些,甚至连五十元整钞都很少见,因为平时大家根本用不到,也不敢收更不敢带出门——因为容易被偷被抢。
果不其然,百元大钞砸落在摊子上并翻滚到一块稍稍泛黄的馒头旁边,引得周围发出阵阵惊呼声,转眼间,个个看向唐金银的目光都充满了奇异惊讶与羡慕嫉妒之色。
原来早餐还可以这么买,三杯鲜奶加十个茶叶蛋,不要馒头!
有钱真是任性!
唐金银非常享受这种氛围。
在享用人生中最美味的一顿早餐后,唐金银来到镇上最好的一家服装店,买了套老板从城里二手市场里收来的西装,整个服装店就只一套,据说还当成了镇店之宝,唐金银硬生生砸了五百多才买下来。
服装店老板的阿谀奉承让唐金银开心极了。
原来那些大人物的生活是如此快活!
昨晚的决定真是太值了。
穿上西装后,唐金银不管走到哪儿,都被高高供奉:
“老板,新鲜出炉的鹌鹑蛋,不好吃不要钱!”
“大老爷,这是西方高原产的又大又圆又甜的紫葡萄,您先尝尝!”
“大哥,黄包车,去哪里您随便说,哟,您鞋脏了,我给您擦擦!”
过去。
唐金银可是处处受到排挤的。
“走开走开!别挡我做生意!”
“离我摊子远点!弄脏了没人买你赔哦!滚滚滚!”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走在路上,唐金银兀自仰天大笑起来,引来无数路人目光。
“唉!你听说了没有?镇东李老头钓上来一条吃人的鱼,足有水缸那么大!”
“什么吃人的鱼啊!我明明听说是一条美人鱼,人身鱼尾,可漂亮哩!”
“不要造谣了,顶多就是个从城里臭水沟冲出来的可以充气的人形娃娃罢了,瞧你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大惊小怪的!”
“别争了,我们快一起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忽然唐金银听见众人的讨论。
然后便看到不少人或单独或结伴朝镇东边的那条河跑去。
唐金银知道李老头,每天都在河边钓鱼,就靠钓上来的鱼糊口。
那条河本来就连着大海,他听秦灿说过,海里确实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生物存在。
唐金银也感到好奇。
于是,他左手握着烤鹅腿,右手抓着猪肘子,不急不慢地随着人群往镇东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