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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04-18下午4:59(发)

文章链接:《林语堂: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内容如下:

我们熟知的林语堂,是那个凭借一部《京华烟云》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文化大师,是演讲台上幽默风趣的智者,是那个“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语言天才。

可林语堂却认为,自己只是“痴人”一个。

纵观他的一生,发现林语堂身上确实有“四大痴”,待物道君娓娓道来。

一·痴迷于读书

一生三次被诺贝尔奖提名,可谁能想到,大学毕业后的林语堂却只是半个中文通。

林语堂出生在福建平和县的一个基督教家庭,林语堂小时候就特别喜欢翻父亲的古文诗书,还能快速背诵,天赋甚高。17岁就考入当时中国最好的英文大学──圣约翰大学。

没想到,林语堂却觉得学校的课程太容易了,常常在课堂上偷看图书馆借来的“闲书”。圣约翰大学藏书5000册,林语堂不仅都借阅过,竟连这些书的性质都记得一清二楚。考试前夕,在大家拼命死记准备考试得高分时,他依旧优哉游哉去江边,边钓鱼边看书。

尽管如此,林语堂仍高分毕业,收到清华大学任教聘书。他从小一直在教会学校,圣约翰大学也是完全西式教育,更让他把国文忽略了。特别是来到中国的文化中心北京后,他十分窘迫和惭愧: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我都知道,我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

后来他去卖旧书的琉璃厂,淘旧书,与书商谈话,阅读大量中国传统书籍,痴迷其中。几年后林语堂去了哈佛大学读硕士,更是把卫德诺图书馆比喻成“蟠桃盛宴”,自己则是那只迫不及待想吃桃的猴子。

正是因为他对读书这份“痴”,让他贯穿中西文化,让他的笔写出了中国文化的精髓,为世界了解中国打开了一扇窗。林语堂最喜欢引用黄庭坚的话:“三日不读书,便觉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二·痴迷于发明

如此高成就的国文大师,谁能想到他小时候的梦想是当发明家。小时候,他常常捣鼓一些草药,调合成“包治百病”的神奇药粉,还认真取名为“好四散”。

上学知道了虹吸管原理后,唤醒他强烈的好奇心。好几月时间蹲在菜园里研究,连饭都不想吃,非要制造一台抽水机,让井水自动流到菜园里。

中年的他,不改童心,为了发明中文打字机,再次着了魔。每天清晨起来画结构草图,排字。厚厚的一本《机械手册》被他翻得破破烂烂。去瑞士开会时,还专程跑去英国找了个工程师请教。最终,一台耗费他三十多年的心血和十二多万美元的“明快中文打字机”成功发布,他骄傲地说:“这是我送给中国人的礼物。”

当年林语堂为了发明这台打字机倾家荡产,还向朋友借钱,银行的贷款。有很多人笑他痴,做着没有盈利的事。

最终,林语堂还是研制成功了,并且这就是我们现在中文输入法的“鼻祖”,那时电脑尚未问世,这的确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林语堂认真诠释了: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三·痴情于妻子

林语堂坦诚,自己是老式的婚姻“从父母之命,娶妻娶贤”,成婚之前对廖翠凤并不太上心。可有一次廖夫人直接当着林语堂的面嫌他太穷,廖翠凤很坚定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就是这一句,让林语堂对妻子痴心不已。

结婚当晚,林语堂竟把结婚证一把火烧了。“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这一次,林语堂认定一个人,就是一辈子。

婚后廖翠凤陪林语堂到哈佛上学。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廖翠凤盲肠炎发作住院。林语堂每天变着法子给廖翠凤送去营养餐,自己却啃着最便宜的麦片。出院那天大雪纷纷,林语堂借来一辆雪橇,把廖翠凤拉回家。雪地里一步一步脚印,是林语堂对妻子浓浓的痴情。

一晃眼两人相伴了五十年,结婚周年纪念日时,林语堂送给廖翠凤一个勋章,上面刻了林语堂翻译后的《老情人》: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不仅如此,林语堂还写了两条做个好丈夫的标准:

一、太太喜欢的时候,你要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二、少说一句,比多说一句好,有一个人不说,那就更好了。

晚年林语堂接受采访,他饱含深情望着妻子说道:“我把一个老式的婚姻变成了美好的爱情。”

或许男人的情,不在求婚时那颗戒指,而是婚后的朝朝暮暮依旧对你痴情一片。

四·人生带一点“痴痴”的幽默

郁达曾形容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说白了就是:“这位兄弟,你有点痴。”

有一次,在林氏宗亲大会,主办方非要林语堂上台夸耀一下林氏祖先的成就。

林语堂上台后绘声绘色地谈道:

“英勇无敌的林氏祖先,有《水浒传》里的林冲......诗人、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机飞跃大西洋的林白……我们林氏家族可说是人才辈出、光宗耀祖啊!”

宗亲听了哈哈大笑:你是不是傻?那些都是小说里的虚构人物,还有压根打不着关系的林肯!

可是转念想想,林语堂这种幽默的处理方式,既不失学者颜面,又避免被世人说好虚荣,实属智者之举。

还有一次,林语堂被邀请参加学校的毕业典礼。没想到在他前面的人说得冗长枯燥。学生早已经昏昏欲睡、不耐烦。上台后林语堂只说了一句话:“绅士的演讲,应当像女孩子穿的裙子一样,愈短愈好。”台下掌声雷动,欢声叫好。

林语堂比起前面的长篇大论,他只说出一句话,他是痴吗?并不,反而这句话成为经久不衰的名言,将英文Humour音译幽默的林语堂也被尊称为“幽默大师”。幽默,也成了他从容不迫的人生态度。

在他眼中:“幽默只是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常于笑中带泪,泪中带笑。”但多亏了这位“旁观者”,让生活变得不那么苦涩与干枯。就算这尘世只是一个黑暗的地牢,但我们也总得让日子过得美满。

纵观林语堂的一生,他的“痴”让他成为文坛上的大师,让他收获美满的婚姻,甚至让他实现了童年了那些看上去“可望不可即”的梦。

他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一点痴性,人人都有,或痴于一个女人,或痴于太空学,或痴于钓鱼。痴表示对一件事的专一,痴使人废寝忘食。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在这个急功近利的世界,人人争做一个精明人,却不屑成为一个“痴人”。我也如此,可每当我浮躁之时,却仿佛总能看到林老先生,慢悠悠地饮了一口茶,对我说:“人先有痴,而后有成。”

交友最幸运是遇到痴心人

04-18下午5:27(发)

『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天下名士高贤,往往真气非凡,即如嵇康之锻、武子之马、陆羽之茶、米颠之石、倪云林之洁者,此『皆以癖而寄其块垒俊逸之气也』!

人有一痴,以真性情执着一物,自可养得逸气满怀,趣味远胜于人。反之,则如明代袁宏道所言:『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者,皆无癖之人耳』。

大凡名家,特别是顶级名家,皆以投入本心而入所癖,终功成名就;凡朝三暮四,畏首畏尾者皆成无名鼠辈。这个“癖”绝非提笼遛鸟,声色犬马之事,因为这些讲求享乐之人并无真正癖好,只是随流行而变,只能算作朝三暮四之人。而始终如一,不为外界所动,喜爱一件事而达成至高境界,才能叫做“痴”。

人无痴情,要么毫无情趣,百无聊赖;要么隐藏深厚,图谋远大。两者都缺乏“深情”和“真气”,缺乏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点点必不可少的血性。与这样的人交往要么是如食鸡肋,要么是与虎谋皮。

痴情和爱好还是有不同,癖好更疯魔一些,癖好就是情痴,也可以理解为用情至深不顾世俗。如果一个人没有特别喜欢的事或者特别喜欢的人,对谁都和风化雨,温润如水。那么这个人必定心性凉薄,对什么都不在意,才会对什么都保持一样态度。一个什么都不在意的人,也就没有弱点不是很可怕么。像这样的人,你对他以深情,他也无法回应,故不能深交。

好比我们说朋友:这哥们为了玩这个,真舍得,是真爱啊!

哎,那个谁,整天一本正经,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觉得跟他都玩不起来!

非得发散开去,那就是:

人有了痴情,爱到了扭曲的地步,才显深情,有真性情。

其实说到底,就是是否保有不被世俗沾染的真性情

阿丹,你也是,对不对

04-18下午5:31(发)

虽然我没有看到过你哭,可是你说你为林妹妹流泪,我就知道了,你是痴情的…所以你一定会懂我说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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