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大约是在圣诞节和新年之间,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有个人步行到邻村去。路程倒不是很远,但是厚厚的雪不仅掩盖了道路,也把墙壁、树篱给掩盖了,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辨认方向,所以他很快就迷了路。当他找到一棵老槐树可以躲风时,非常高兴。他打定主意,要在树背后过夜,心想等太阳出来后,自己就可以找着路了。
于是他就像刺猬一样,舒服地把腿缩到身子下面,用羊皮袄把自己裹紧,然后开始睡觉。他究竟睡了多长时间,我也说不清,不过没过多久,他意识到有人轻轻地摇晃他,一个陌生人对他轻声说:“我的好伙计,起来!你要是还像这么躺着,你会被埋在雪中的,谁都不晓得后果如何。”
睡觉的人慢慢地从毛皮中抬起头来,睁开瞌睡的双眼。他身边站着一个瘦高个儿,手里拿着一根杉木棍,比他本人还要高。“跟我来,”瘦高个儿说,“离这儿不远,我们升了一大堆火,在那里休息要比在野地里舒服得多。”睡觉的人用不着人家请第二次,立即爬起来,跟着陌生人走。雪下得很大,三步以外,什么也看不见,直到陌生人挥动魔杖,把面前的雪堆分开。不久他们就来到一片林子,看见了友好的火光。
“你叫什么名字?”陌生人突然转过身来,问道。
“我叫汉斯,大个子汉斯的儿子。”农夫回答说。
火堆前面正坐着三个人,就好像夏天一样,穿着白衣服。大约在三十英尺方圆之内,冬天被拒绝入内。地衣是干的,植物绿油油的,蜜蜂和金龟子的嗡嗡声使得草地显得生机勃勃。就在这嗡嗡声之外,大个子汉斯的儿子还能听见寒风的呼啸声以及雪压断了树枝发出的咔嚓声。
“喂!大个子汉斯的儿子,这里不比槐树丛中更舒服吗?”陌生人笑着问。汉斯回答说他不胜感激,谢谢朋友把他带到这里来。他脱下羊皮袄,卷起来当枕头。然后他们喝了点热的东西,暖暖心,完了躺下睡觉。陌生人又和另外三个人说了一会儿话,不过汉斯一点都听不懂他们的话,所以听了一小会儿,就又睡着了。
醒来后,林子和火都不见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他揉揉眼睛,开始回想昨晚发生的事,心想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不过要是做梦的话,他实在搞不懂自己怎么会到了这里的。
突然,他的耳朵里传来一声巨响,他感到脚下的地在颤动。汉斯注意听了一会儿,然后决定去看看声音是从哪儿传来的,心想说不定还会遇上什么人呢。最后,他来到一个石窟口,里面似乎正燃着一堆火。他走进石窟,看见一个巨大的铁炉,前面有一群人,有的在拉风箱,有的在抡大锤,每个铁砧周围有七个人,你哪怕走遍世界,也找不出一群更滑稽的铁匠来。他们头大身子小,脑袋比身子还要大,他们的锤子是身子的两倍大,即使是世上最强壮的人,拿起他们的铁锤也不会似他们那样举重若轻,似他们那样有力敲打。
这群小个子铁匠全都系着皮围裙,从脖子到脚把前面给护住,但是却光着后背。在靠墙的一张高凳上坐着手拿杉木棍的人,在他的旁边有一个大罐子,不时有工人过来喝水。主人没有穿前一天穿的白外套,而是穿了一件黑色无袖外套,腰间束着一根皮带,上面有一个巨大的褡扣。
他不时地用他的棍子向工人们发出信号,因为在这样嘈杂的条件下说话是没有用的。
如果说有人注意到有生客的话,那么他也无动于衷,只是继续埋头干活。在辛勤工作了几个小时之后,休息时间到了,他们全都把锤子扔在地上,成群结队地走出山洞。
这时,主人从凳子上爬下来,对汉斯说:
“我看见你进来了,不过工作紧迫,我不能停下来和你说话。今天你一定要做我的客人,我将让你看看我的生活方式。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把这些脏衣服脱掉。”说完,他打开洞里的一扇门,叫汉斯先进去。
啊,那么多的财富和宝藏!汉斯瞧得目瞪口呆。金条、银条堆放在地上,闪闪发光,让人眼睛都睁不开。汉斯想数着玩玩,当他数到五百七十时,主人回来了,笑着对他说:
“别去数了,那太花时间。你拿几根,算是我的礼物。”
汉斯用不着叫第二遍,立即弯腰去捡一根金条,但是任凭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双手也别想移动分毫,更不用说从地上捡起来。
“怎么?你的力气就跟跳蚤似的,”主人笑了起来,“看来你只能饱一饱眼福了。”
他让汉斯跟着他穿过其他的房间,最后来到一个比教堂还要大的房间,里面和其他房间一样,也堆满了金银。汉斯看到这么多财富,非常惊奇。这些财富可以买下世上所有王国,而如今却埋在这里,在他想来,对谁都没有用处。
“你们为什么把这么多财富积聚在这里?”他问自己的向导,“这些财富堆在这里对谁都没有用处。它们要是落在世上人手中,那么人人都会富起来,谁都不用工作,谁也不会挨饿。”
“这恰恰就是我把财富藏在这里的原因,”他回答说,“人要是不需要每天挣钱买面包的话,整个世界就会变得无所事事。只有通过工作和担忧,人才可能变成有用之才。”
汉斯听得目瞪口呆,最后他求主人告诉他:这里的财富已经堆满了储藏室,可是主人仍然在不断地增加财富,那么这些金银又有什么用?
“尽管我外表像人,可是我实际上并不是人,而是受命照看这个世界的一个生灵,”他的向导回答,“我和我的工人的任务就是在地底下准备金银,其中一小部分将会流入上层世界,不过仅仅够他们进行交易。任何人都不可能不劳而获:我们必须首先把金子挖出来,把碎金和泥土以及沙子混在一起。然后经过长期艰苦的寻找,那些幸运的或者有足够耐心的人就会发现金沙。我的朋友,吃饭的时刻到了。你要是想留在这里,看着这些金子,饱饱眼福,那你就留下,直到我来叫你。”
他走后,汉斯从一间藏宝室逛到另一间藏宝室,有时想敲下一块金子,但是全都没有成功。过了一会儿,主人走了回来,但却模样大变,让汉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那绸缎衣服是最明亮的火焰的颜色,垂着金流苏,绣着金边,腰上围着金腰带,头上戴着金冠,身上的宝石如冬夜里的星星一样闪烁,原来拿着木棍的手,如今握着一根考究的金杖。
这些财富的主人锁上门,把钥匙放在口袋里,领着汉斯走进另一个房间,那里的宴席已经准备好。银制的桌椅,金制的碗碟。他们刚一坐下,就出现十二个小仆人来侍候他们。他们善解人意,动作敏捷,汉斯几乎不敢相信他们竟然没有翅膀。由于他们没有桌子高,所以常常要跳到桌子上来拿碟子。对汉斯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尽管有些困惑,他仍然很开心,尤其是在那个戴金冠的人给他讲一些闻所未闻的奇事之时。
“在圣诞节和新年之间,”他说,“我常常到世上闲逛,观察世人做事,了解他们的一些情况,从而找点乐子。不过就我所见所闻,我对世人实在没什么好印象。大部分人都一直吵个不停,指责别人所犯的错误,却从没有人想到自己的错误。”
汉斯想否认这些话,却做不到,因此只好静静地坐着,几乎没听清楚朋友在说些什么。然后他就睡着了,对正在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他做了个奇妙的梦,梦见金条在他眼前飞舞。在他醒着的时候,他从未觉得有这么大力气,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两根金条放到背上。他做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他的力气似乎耗尽了,上气不接下气地跌坐在地上。然后他听到了欢快的声音,听到了那些铁匠拉风箱时唱歌的声音,他甚至还感到似乎看见了火花在眼前闪烁。他伸了个懒腰,发现自己正躺在绿树林里,洒在他身上的不是地下的火光,而是阳光。他坐起来,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么奇怪。
终于,他记起来了。当他回想起所见到的那些神奇的东西时,却怎么都和日常发生的事联系不起来。他想了又想,最后都快想疯了,只好相信在圣诞节和新年之间的某一天夜里,他在森林里遇见了一个陌生人,和陌生人在一堆大火旁睡了一夜。第二天,他们一起吃了饭,喝了太多的酒。一句话,他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狂欢作乐,度过了整整两天。可是眼前,身处炎炎夏日之中,他几乎不能接受自己的解释,觉得自己肯定是被某个魔术师耍了。
离他不远,就在那炎炎烈日之下,有一堆灰烬。他走近一看,发现自己原以为是灰的东西实际上是细银沙,而那烧了一半的柴火实际上是金子的。
汉斯心想自己运气真好,但是在别人发现之前,他上哪儿去找袋子把财富运回家呢?不过需要是发明之母:汉斯脱下羊皮外套,小心地把银灰捧到外套上,一粒也没落下,把金条放在上面,然后用褡裢外套做的口袋扎紧,这样什么也不会掉下来。尽管在他的想象中很重,但是包裹实际上并不很重。他慢慢地往前走,直到找到一个安全的藏匿地方。
就这样,汉斯发了财,钱多得足够置田换地。不过汉斯是个谨慎的人,最后决定最好还是远离本乡本土,搬到外地去,那里谁都不认识他。不久,他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付了钱之后,还剩下很多钱。他定居下来之后,娶了附近的一个漂亮女孩,生了一些孩子。在他临终之前,他把地下君主的故事以及汉斯家发家的历史告诉了子女。